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
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
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
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
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二)鉴定工程质量;(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学校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工程项目质量,规范验收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应遵循科学、严谨、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范围及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地基基础工程;(二)主体结构工程;(三)装饰装修工程;(四)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等配套设施工程;(五)绿化、景观等室外工程;(六)其他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验收内容。
第五条工程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一)工程资料审查;(二)现场实体检查;(三)功能性能测试;(四)安全、环保、节能等指标检测;(五)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情况;(六)其他需要验收的内容。
第三章工程项目验收程序第六条工程项目验收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一)预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自检报告。
(二)内部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施工单位进行内部验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外部验收:邀请相关专家、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四)竣工验收备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第四章工程项目验收责任第七条施工单位应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和规范标准完成。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符合规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程序的规范性和验收结果的公正性。
第十条验收组成员应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五章工程项目验收结果及处理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一)合格: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二)不合格: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验收组一致同意不予通过验收。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
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
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
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
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二)鉴定工程质量;(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验收管理办法

1.项目部已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2.项目部根据施工部署配置相应特种设备;特种设备进场后,已实施自 检,并保留自检记录
3.已在宁波市市政安质站办理使用登记和备案手续
4.已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5.已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6.特种作业人员种类、数量满足要求
7.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
8.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证、帐相符
2.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师资人员符合要求
3.培训资料齐全
4.培训率100%,无未经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4.培训率100%,无未经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1.危险源的调查、辨识和评价全面、准确
2.已下发重大危险因素、一般危险源清单,已在醒目部位予以公示告 知
3.对重大危险因素,已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控措施
1.项目部项目经理、安全质量总监、专职安全人员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2.建立“三类人员”台帐资料
1.项目部依据现行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制定相应安全生产费用管 理办法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内容包括提取标准、使用范围、列支细目、财 务管理及投入计划等内容
3.项目财务部对安全生产费用单列科目,执行专款专用
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符合要求
1.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检查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定期、不定期安全质量 检查的频次和要求
2.针对高风险工点编制下发专项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分级包保领导和 领导带班管理措施
3.制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度中明确事故快报内容、上报时限
1.工地“五牌一图”齐全
2.现场临时用电与JGJ46-2005标准相符
1.安全质量责任制覆盖各岗位
2.项目经理与各岗位均已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的主体、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应当与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核实、评审和确认过程。
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组织实施,验收过程应当充分体现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和质量水平的评价。
第九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以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审。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对于验收未通过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验收。
第三章工程项目交付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项目交付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或者出让单位的过程。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督。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交付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交付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
EPC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管理办法

EPC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管理办法1.4.1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应在单项工程和(或)工程的竣工验收开始前,完成相应单项工程和(或)工程的施工作业(不包括:为竣工验收、竣工后验收必须预留的施工部位、不影响竣工验收的缺陷修复和零星扫尾工程);并在竣工验收开始前,按合同约定需完成对施工作业的检查、检验、检测和试验。
(2)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开始前,根据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的质检资料及其竣工资料。
(3)根据竣工后验收的约定,由承包人指导发包人进行竣工后验收的,承包人须完成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并在竣工验收前提交操作手册。
(4)承包人应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20日前,将竣工验收方案提交给发包人。
发包人在10日内对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自费对竣工验收方案进行修正。
发包人的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5)承包人的竣工验收包括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的竣工验收,及发包人委托给承包人进行工程物资的竣工验收。
(6)承包人应按照试验条件、试验程序,及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数据,完成竣工验收。
1.4.2竣工数据采集管理办法数据采集分两类:项目建设过程数据和完整性、运行单位所需的技术数据。
项目建设过程数据: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如设计图纸完成进度,管廊施工进度数据、外协征地情况等等,该类数据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工作,监控项目进展,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保质按时完成项目所用。
该类数据要求参建单位按各业务处室统一要求格式,以日报、周报形式通过信息应用系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
完整性、运行单位所需的技术数据:该类数据为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永久性技术数据,能够辅助完整性管理和运行单位进行数据分析和运营管理,部分设备数据等要进入专业公司ERP系统。
该类数据一个显著特点是,建设期过后采集难度大或者数据无法采集,如设计图纸、桥梁沉降观测、坐标等等。
该类数据采集工作主要是EPC承包商、设计院、、物资供应商等等参建单位完成。
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工程项目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三、组织机构公司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员,具体负责日常的质量检查工作。
四、验收程序1. 预验收:在工程完工前,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自检,并形成书面报告。
2. 初验收: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初验收申请。
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3. 复验:项目部根据初验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复验。
复验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4.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手续。
五、验收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执行。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方面。
六、责任追究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对于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项目,应立即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记录与报告所有验收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并由参与人员签字确认。
验收结果应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单位。
八、持续改进公司应定期对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同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工程项目管理验收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验收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相关单位。
3. 验收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二、验收组织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项目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 验收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标准、程序和时间表。
3.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验收计划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和现场条件。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在工程项目完工前,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技术资料,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 初验:监理单位对提交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现场工程进行初步检查,确保无重大遗漏和错误。
3. 正式验收:在预验收和初验基础上,由项目验收小组组织正式验收,对照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
4. 整改与复验: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由验收小组重新进行检查确认。
5. 竣工验收:在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进行最终的竣工验收,形成竣工报告。
四、验收标准与内容1. 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工程施工质量,包括材料、设备、工艺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工程项目的功能性能是否达到设计预期。
4. 安全、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是否合格。
5. 工程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验收记录与报告1. 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检查记录应当详细记载,并由参与验收的相关方签字确认。
2. 验收小组应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过程、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 验收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六、附则1. 本验收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针对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验收流程和标准,但需经过项目负责人批准。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4)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4)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6)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7)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8)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
处理完毕;
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
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序号节点工作内容责任人交付物时限
1工程完工1、完成合同内与有效变更的工程量
的实施;施工项目
经理
完工报告
根据工程工
期确定
2、完成合同内各个系统功能实现
3、完成系统联调;
2
编制竣工
资料1、根据工程内容编制工程项目竣工
文档
施工项目
经理
装订完成
的竣工资
料
工程完工后7
天内;2、竣工资料包括但不仅包括:封面、
目录、技术资料、过程文档、竣工
图纸等;
3、竣工资料的编制可参照《工程项
目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4、竣工资料的装订
3内部验收1、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由工程部质
检员、售后维护、施工单位、营销
经理、设计人员等参与;施工项目
经理
1、内部验
收报告;
工程完工10
天内2、内部验收内容:合同内与有效变
更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合同内系统
功能测试;施工感观检查;竣工资
2、工程整
改通知单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第二十条工程完工后,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整理竣工文件和资料,此项工作也应在施工阶段中有计划着手安排进行。
第二十一条整理的文件和资料要符合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相关及要求,包括但不仅包括: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文件及资料
第二十三条工程项目工程文档;包括开工报告、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设备进场报验,随工验收,质量检查记录、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完工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自测记录及调试记录;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竣工图纸;包括平面图、点位布置图、管线、桥架、路由(含规格型号)图、面板图、机柜设备布置图、系
统图等;完成工作量清单;设备安装清单(著名安装地点/位置);第二十六条各种设备附件、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等需移交客户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七条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八条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
第二十九条竣工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中的具体规定,业主对竣工资料整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
以合同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施工项目颈部负责按照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工程档案管理员对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及交接;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第三十一条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先内部验收,后外部验收,以保证满足合同(含变更)、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
第三十二条内部验收由工程项目管理部施工项目经理负责发起,工程项目管理部质检员、工程项目管理部售后维护人员、营销经
理(即项目经理)、设计人员、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第三十三条内部验收应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全面的质量与完成施工内容的检查,并对工程质量与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书面的
综合评价,签署内部验收报告,对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并
形成整改记录。
整改完成后,应及时提请复验,验收合格后签
署验收合格的结论。
第三十四条内部验收结束。
有整改事项的,施工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记录。
整改完成后,应及时提请复验,验
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的结论。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第三十五条内部验收合格,施工项目经理向建设单位提出外部验收申请单,提请项目外部验收。
第三十六条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有施工项目经理发起,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单,并申请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验收,如在提请建
设单位验收后7个工作日后,建设单位还没有组织项目验收,
施工项目经理向营销经理提出申请,要求营销经理协调客户进
行组织项目验收。
第三十七条外部验收结束,要求业主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并盖章。
第三十八条外部验收小组有提出整改事项的,施工项目经理应立即组织各施工分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承诺真该完成时间。
整改完成,形成整改记录,同时要求经业主复验合格后,签署整改完成确
认单,作为外部验收报告附件。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在工程管理中应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工程项目管理部。
第四十一条附件
第四十二条完工报告
工程名称:NO: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内部验收报告***************工程整改通知单
工程整改记录单
工程终验报告
工程名称:NO:
工程整改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