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有关问题及防范对策

中小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有关问题及防范对策[摘要]中小企业现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合同管理方式与其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适应,既不利于企业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因此,加强合同管理,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防范,对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小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2010年,我国中小企业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上缴的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
[1]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分子,经济往来不断,经济合同数量巨大。
很多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上采取“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策略,对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不够重视,往往导致发生本可以避免的合同纠纷,增加了企业成本。
因此,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防范,对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一)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立于市场的客观要求从发达国家的历史看,从商品经济、货币经济、债券经济、证券经济、期货市场、到衍生品市场。
每种市场、每种机制都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成长,由千千万万的经济实体在经济实践中达成并遵守的协议来推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任何一家企业都不可能关起门来以一己之力完成整个产品全部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和部件的生产和销售的全部工作。
这不符合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特质,既不经济也不可行。
因此,需要一种确定各自权利义务关系且共同遵守的契约,即合同。
合同是联系市场主体的纽带,加强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现实选择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对以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依法经营的要求更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也必然成为政府部门开展社会管理的尺度。
提升中小企业合同管理效率

提升中小企业合同管理效率引言合同管理是中小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高效的合同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纠纷风险,提高业务效率,并为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机会。
本文将介绍几种方法和工具,帮助中小企业提升合同管理效率。
1. 统一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流程的统一是提高效率的第一步。
中小企业可以制定一套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合同创建、签署、审批、归档等环节。
通过规范的流程,可以避免信息丢失或混乱,并提高合同处理的速度和准确度。
2. 使用合同管理软件中小企业可以考虑使用合同管理软件来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软件可以帮助企业集中存储和管理合同,提供合同模板和自动化合同审批功能,还可以提醒合同到期日期和归档合同等功能。
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合同管理软件,可以大大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3. 知识库和模板库的建立建立一个合同知识库和模板库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合同处理效率。
在知识库中,可以收集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信息,帮助企业避免合同纠纷。
而在模板库中,可以存储常用的合同模板,节省创建合同的时间。
中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建立一个适合自己的知识库和模板库。
4. 建立合同管理团队中小企业可以考虑建立一个专职的合同管理团队,负责处理和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团队可以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批、签署等工作,并与各个部门合作,保证合同的及时处理和归档。
建立合同管理团队可以减轻其他员工的工作负担,提高合同处理效率。
5. 定期合同审查定期合同审查是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的重要环节。
中小企业可以定期检查合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以及合同相关的风险和问题。
通过定期审查合同,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问题,避免合同风险的发生,保护企业利益。
6. 培训和教育中小企业可以组织合同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于合同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培训可以包括合同法律法规的讲解、合同处理流程的演示等内容。
通过培训和教育,中小企业可以提高员工的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合同处理效率。
7. 合同外包对于一些复杂的合同或者无法自行处理的合同,中小企业可以考虑将合同外包给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规定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规定一、总则中小企业合同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中小企业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确定合同的内容、条件和方式。
2. 合同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签约双方身份信息、合同履行地点、合同履行期限等。
3. 中小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合同模板,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准确、规范和及时签订。
4. 合同签订应当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并保留原件备查。
三、合同履行1. 合同履行期限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2. 合同一方违约或者履行不完全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3. 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四、合同管理1. 中小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2. 中小企业应当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识别、评估风险的能力,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
3. 中小企业应当保管好合同文本及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便于日后的合同履行和纠纷解决。
五、合同纠纷解决1. 合同纠纷双方应当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纠纷。
2. 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者诉讼程序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中小企业在合同纠纷解决过程中,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监督与执法1.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合同管理的监督与指导,加强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
2. 对于中小企业合同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中小企业合同管理行为适用。
总结:中小企业合同管理规定旨在规范中小企业的合同签订、履行和纠纷解决等方面的行为,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本标准暂行规定,旨在规范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小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
第三条:定义1·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经营业务和财务账目的企业,以及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
2·经营活动:指中小企业为实现经营目标而进行的各类活动,包括生产经营、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行为。
第二章: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第四条:生产经营1·中小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生产经营活动。
2·中小企业应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财务管理1·中小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核算、报表等财务管理工作。
2·中小企业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国家财务法规履行报税和财务报告等义务。
第三章: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第六条:招聘管理1·中小企业招聘人员应遵守相关用工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违法行为。
2·中小企业应公开招聘信息,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第七条:劳动合同管理1·中小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2·中小企业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保障义务。
第八条:员工福利和培训1·中小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
2·中小企业应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本文档涉及附件:1·《中小企业促进法》2·《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依法制定的法律,旨在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

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行为,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间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支付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活动。
1.3 支付方应遵循合法、合规、及时、准确的原则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二、支付款项的申请与审批2.1 中小企业向支付方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等,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支付申请。
2.2 支付方收到支付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2.3 支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完成审批流程,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中小企业。
三、支付款项的支付与结算3.1 支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金额和支付期限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
3.2 支付方应确保支付款项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截留、挪用中小企业款项。
3.3 支付方与中小企业应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进行款项结算,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3.4 支付方在支付款项时,应向中小企业提供合法的支付凭证。
四、支付款项的监督与管理4.1 支付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支付款项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
4.2 支付方应定期对支付款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3 支付方应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支付款项的监督管理,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五、违约责任与纠纷处理5.1 支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中小企业对支付款项有异议的,可依法向支付方提出书面异议,支付方应在收到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答复。
5.3 双方因支付款项发生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六、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办法解释权归我国相关政府部门。
6.3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23版)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背景】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提高效益,保护中小企业的权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所有中小企业及其相关经济活动。
第二章中小企业的定义与分类第三条【中小企业的定义】中小企业是指依法独立注册的、具有独立经营风险、从事非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所属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其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指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第四条【中小企业的分类】中小企业按照注册资本或年营业收入可分为小微企业、小企业和中企业三个不同级别。
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相关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第三章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第五条【中小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中小企业经营行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出现非法经营、欺诈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中小企业合同管理】中小企业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要遵守合同法律规定,维护合同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章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第七条【中小企业创业扶持】国家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创业扶持力度,提供专项贷款、税收减免、人才培训等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第八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国家将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加强科研合作等,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
第五章中小企业的合规管理第九条【中小企业合规管理责任】中小企业应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内部控制,确保经营活动合规。
第十条【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小企业应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申请、使用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个体工商户:指个人投资兴办,自负盈亏,无固定名称的工商经营者。
个体工商户以其个人财产负责清偿债务。
2.合伙企业:指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亏盈、共同承担责任的企业。
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

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行为,确保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及其与之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
1.3 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应遵循合法、合规、及时、便捷的原则。
二、支付期限2.1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应明确款项支付期限。
2.2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
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支付期限,双方应协商一致,且最长不得超过60天。
2.3 支付期限自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支付方式3.1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应采用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便捷、安全的支付方式。
3.2 禁止采用现金、支票等易造成支付风险的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3.3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
四、支付保障4.1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4.2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时,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支付。
4.3 中小企业有权要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支付担保。
五、监督检查5.1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监管。
5.2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3 中小企业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不按时支付款项的行为。
六、法律责任6.1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 相关部门应依法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通报。
6.3 中小企业有权依法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七、附则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2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3 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七、支付流程7.1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时,应按照以下流程操作:a. 根据合同约定,确认款项金额、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b. 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时办理款项支付手续;c. 保留支付凭证,以备查验。
中小企业协议管理细则2024年版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中小企业协议管理细则2024年版一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总则1.1 定义1.2 适用范围1.3 法律效力第二条协议类型与分类2.1 协议分类2.2 各类协议的特点2.3 协议的有效期第三条协议的签订与审批3.1 签订流程3.2 审批流程3.3 签订主体资格第四条协议的履行与监督4.1 履行责任4.2 监督机制4.3 履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第五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5.1 变更条件5.2 解除条件5.3 变更与解除的程序第六条协议的终止与失效6.1 终止条件6.2 失效条件6.3 终止与失效的程序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违约行为7.2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7.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八条争议解决8.1 争议的解决方式8.2 调解与仲裁8.3 诉讼管辖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范围9.2 保密责任的履行9.3 保密期限第十条知识产权保护10.1 知识产权的归属10.2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10.3 知识产权的许可第十一条数据安全管理11.1 数据安全的责任11.2 数据安全的技术措施11.3 数据安全事故的处理第十二条合同外行为规范12.1 对第三方的行为规范12.2 对内部员工的行为规范12.3 对合作伙伴的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与继承13.1 转让条件13.2 转让程序13.3 继承条件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的生效14.2 合同的修订14.3 合同的解释及适用法律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总则1.1 定义甲方:(全称),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_。
1.2 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因合作事项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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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降低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公司所属子公司。
第二条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即时清结的小额标的合同可以口头形式订立。
标的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国内买卖业务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取得能证明合同关系的书面文件,如原辅料款支付承诺书、收货凭证等。
对于订立后双方同意不再履行的合同,应当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以免除可能出现的后患。
第三条合同订立前的要求
在合同订立前,经办业务人员应认真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行能力、商业信誉等情况。
订立合同时,如合同相对方授权他人签署合同的,应认真查验相对方签约代表的有关授权证明,确认其签约资格及授权范围,并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证明原件。
第四条合同的内容
合同主要内容应当齐全,特别是对合同编号、标的、价格条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货方式、交货时间、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的表述应当明确。
各类合同可参考公司法律部门提供的合同范本。
第五条合同范本的适用
合同范本主要包括:委托代理进口合同范本、委托代理采购合同范本、仓储合同范本、担保书范本。
子公司在签订上述四类合同之时,必须严格适用公司范本。
而对于国内采购合同,由于采购产品及业务的多样性,其范本仅作参考之用。
对于合同范本中的条款(尤其“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不得随意更改。
采用合同范本订立的合同,须经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总经理审核后报批;如需对范本的某些条款进行更改,应当征求法律部门的意见。
第六条担保合同的规定
无论是相对方向公司提供担保,还是公司向其他方提供担保,均应签订书面担保合同(或担保书)。
由于担保合同的专业性,即使采用公司范本签署,也应当在签署前向公司法律部门征求意见。
第七条合同审批权限
1.外合同的审批
(1)合同标的在30万美元以下的(不含30万美元),由子公司副总经理(含助理)审批;(2)合同标的在30万至50万美元的(不含50万美元),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3)合同标的超过50万美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国内合同的审批
(1)合同标的在100万元以下的(不含100万元),由子公司副总经理(含助理)审批;
(2)合同标的在100至200万元的(不含200万元),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
(3)合同标的超过200万元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合同的会签
以下两类合同,需填写合同会签表(见附件),进行内部会签后才能签订。
1.需公司总经理审批的合同;
2.子公司认为需要会签的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签订
(一)签订方式
具备以下任一种方式,合同即已签订,并具有法律效力。
1.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前应按第七条规定进行审批)。
2.经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
3.经获得授权资格的人员签字(必须有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二)签订合同时的规范
1.如合同文本有两页或两页以上的,需要盖章的,除需在合同文本最后盖章外,还必须盖骑缝章;需要签字的,应当在每一页上签字。
2.合同文本获得最终审批后,应发至相对方先签字盖章,然后公司在相对方签章的合同文本上盖章。
应尽可能避免公司先盖章后将文本交给相对方,由相对方带回签字或盖章的情况。
如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先盖章时,应将公司已经盖章的合同文本复印,并要求对方经办人在该复印件上注意明“收到你公司单方签字/盖章原件X份,带回盖章后返回你公司”字样并签署姓名、地点、时间。
对方盖章或签字后的合同文本原件应由经办人及时收回。
3.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
虽然法律规定可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但由于发生纠纷后传真件很难进行核实,故一般不得以传真方式签署合同,但以下情况例外(以传真方式签订的合同,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及时补充合同的原件)。
(1)合同标的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及超过10万人民币的加工合同。
(2)合同的相对方为外商,无法签署原件,但应当保留双方电子邮件记录及合同履行中的相关书面资料作为合同成立的辅助证据。
子公司应当对传真机进行设置,以使收到的传真件上能清楚地显示准确的日期和对方的号码。
4.合同原件一式四份,保管部门、财务部门各持一份,合同相对方持两份。
第十条合同原件的保管
1.需要会签的合同,盖章后原件及合同会签表由公司机要室暂时保管;每满一个月,机要室将上一个月的原件及合同会签表交给相关子公司办公室保管。
2.不需要会签的合同,盖章后原件交子公司业务员,由业务员交由子公司办公室保管。
3.业务经办人员应当保留合同复印件,同时应当保留在履行合同中的一切书面传真、确认等资料。
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全部资料应当自行存档,以备将来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之用。
子公司办公室应当将合同原件按年度装订并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综合业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