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邮政企业b类合同6篇

邮政企业b类合同6篇篇1甲方(邮政企业):__________乙方(相关合作伙伴):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邮政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邮政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乙方:(合作伙伴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二、合作事项及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邮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邮件寄递、邮政汇兑、邮政储蓄等服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使用邮政服务,并按照约定支付邮政费用。
3.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及续签方式。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如需续签,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4. 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邮政服务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三、服务标准与费用结算1. 甲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规定为乙方提供邮政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邮政费用,费用结算方式及时间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3.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邮件丢失、损坏等情况,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机密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保密信息的保护期限为合同终止后_____年。
3. 双方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五、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如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应承担合同解除后的善后处理事宜。
3. 违约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六、争议解决1.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协议范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07474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民政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协议范本)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重要决策,充分整合民政、邮政各自优势,以慈善超市为平台,增加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拓展邮政集团业务范围,共同助力民生事业发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民政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开展“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目标(一)创新民政慈善超市建设。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思路,依托邮政物流体系和便民服务体系,以授权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为主要合作形式,力争慈善超市覆盖更大范围,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丰富邮政民生服务功能。
以邮政服务项目与服务平台为基础,以邮政便民服务站和慈善超市为端口,融合民政业务12大特色服务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完善、更加贴心的服务。
(三)完善政府基本社会服务。
综合邮政系统5.2万邮政局所、22.2万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及百万邮政大军覆盖面广、遍布城乡的特点,和民政部门掌握民生政策、贴近困难群众的优势,拓展政府在城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基本社会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二、合作原则(一)优势互补。
充分发挥民政、邮政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相互提升、共同发展。
(二)因地制宜。
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民政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指导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落实任务。
(三)鼓励创新。
鼓励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推进战略合作的过程中,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内容。
三、合作内容(一)加强慈善超市建设。
省政府与邮政合作协议书

省政府与邮政合作协议书在推进公共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省级政府与邮政系统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双方决定签订一份全面而深入的合作协议,以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以下是省政府与邮政合作协议书的范本:【省政府与邮政合作协议书】甲方(省级人民政府):________乙方(邮政公司):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共同推进本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及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目的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深化合作,优化邮政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邮需求,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合作内容1. 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甲方支持乙方在本省范围内加强邮政网点建设,特别是农村及偏远地区的邮政服务设施,确保邮政服务的均等化、便捷化。
2. 邮政物流服务:乙方利用自身物流优势,为甲方提供高效、安全的政务文件传递服务,并积极探索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新型业务。
3. 邮政金融服务:乙方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收代缴各类费用、小额贷款等。
4. 邮政便民服务:乙方在邮政网点内增设便民服务项目,如代售火车票、飞机票等,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
三、合作方式双方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就合作事宜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
对于重大合作项目,双方可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四、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签,可提前三个月协商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五、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题邮局合作协议

主题邮局合作协议1. 背景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主题邮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合作方(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和各自的权责,为双方的合作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2. 合作内容2.1 主题邮局的职责甲方作为一家专注于邮政业务的企业,在合作中应提供以下服务: - 提供装修一新的营业网点,符合邮局相关规范; - 提供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用于乙方开展业务; - 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以确保乙方员工能够熟练掌握邮局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 提供运营管理支持,包括物料供应、维护支持等; - 提供邮局品牌宣传支持,包括广告、推广等;2.2 乙方的职责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 安装和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具以及相关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邮政业务; - 提供专业的服务态度和高效的服务速度,确保顾客满意度; - 合理安排人员,确保邮局业务的顺利进行; - 配合甲方进行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 积极参与邮局品牌宣传活动;2.3 合作范围双方合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 - 邮政、快递服务; - 手机充值、缴费等相关服务; - 网上购物、代收货款等服务; - 银行卡业务和金融服务; - 礼品兑换、票务代售等其他业务;3. 合作协议的期限和解除3.1 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三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需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3.2 合作解除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合作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
4. 合作费用与分配4.1 合作费用乙方作为合作伙伴,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合作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约定。
4.2 费用分配乙方应自行承担与邮局业务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物料采购、员工培训等费用。
甲方提供的装修和设备及相关的运营管理支持费用由甲方承担。
5. 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披露或向第三方透露合作期间所获悉的任何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价格策略、营销策略、技术信息等。
交邮战略合作协议范本

交邮战略合作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__________行业的企业,乙方为__________行业的企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其他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一、合作目标1. 双方将共同推进交邮行业的融合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2. 双方将通过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 双方将共同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创新,引领行业发展。
二、合作内容1. 信息共享:双方将定期交换行业信息、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以便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
2. 资源共享:双方将共享各自的优势资源,如技术、人才和市场渠道,以提高整体竞争力。
3. 业务合作:双方将探讨在各自业务领域的合作机会,如共同开发新业务、共享物流网络等。
4. 技术交流:双方将定期举办技术交流会,分享最新的技术成果和经验,促进技术进步。
三、合作方式1. 双方将成立合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和推动双方的合作事项。
2. 双方将定期召开合作会议,讨论合作进展和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3. 双方将签署具体的业务合作协议,明确业务合作的内容、方式和利益分配等。
四、权利和义务1. 双方应遵守合作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双方应对合作中的商业机密和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双方应在合作中遵循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五、合作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续签。
六、争议解决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以上为交邮战略合作协议的范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关于战略合作的协议书范例10篇

关于战略合作的协议书范例10篇关于战略合作的协议书范例(精选篇1)甲方:法定代表:乙方:法定代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双方合作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牵头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帮助乙方争取配套服务的支持,协助解决乙方在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3、甲方支持乙方与可以展开多种形式的互动交流与合作。
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构架下,参与事务,享有表决权和监督权。
2、乙方有义务执行双发所达成的决议,遵守章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乙方应充分利用双方所搭建的平台,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
三、违约责任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理由严重违约,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均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它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代表人签字认可之时起生效。
有效期:________年。
甲方:地址:合同签订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地址:合同签订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关于战略合作的协议书范例(精选篇2)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就______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牵头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
邮政业务合作协议书模板

邮政业务合作协议书模板甲方(邮政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邮政服务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依法成立的邮政服务企业,拥有提供邮政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乙方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或个人,有使用邮政服务的需求。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邮政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乙方提供以下邮政服务:(1)邮件寄递服务;(2)包裹寄递服务;(3)其他邮政服务(如有)。
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受甲方提供的邮政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甲方应按照国家邮政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为乙方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邮政服务。
2.2 甲方应保证邮件和包裹的及时、准确投递,并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邮件或包裹丢失、损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3.1 双方同意,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邮政服务费用。
3.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邮政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3.3 如遇服务费用调整,甲方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 保密义务不包括以下情况:(1)在合作前已公开的信息;(2)合作过程中经对方同意公开的信息;(3)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2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 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
6.2 任何一方均可在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战略合作协议书标准模板(5篇)

战略合作协议书标准模板甲方: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_____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本战略合作协议由上列各方于鉴于:1、_____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_____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2、___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_____公司)销售磁条卡、智能卡、智能卡终端接口产品、校园系统集成、发卡系统及设备、安全认证产品等,向顾客提供该产品最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决方案,业务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园、电子政务、高速公路等领域。
3、双方都拥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销售通路和客户资源,双方产品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
故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规则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双方希望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网络和业务特点,在业务捆绑、市场营销、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双方产品与服务的延伸和发展。
第二条合作领域双方一致同意致力于在以下产品或服务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第三条合作内容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和专业技术及经验为基础,在前述产品或服务领域的宣传推广、产品开发与支持、客户服务、网络支持、信息转接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共同开拓市场。
1、双方认同对方为核心战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开展业务创新和市场宣传合作,共同策划组织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同意将对方的公司信息链接到自己网站的“合作伙伴”栏目中,并在一切可能的宣传渠道,如展会、网站、分支机构、新闻发布会等,加入对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3、双方相互给予产品与服务支持和优惠待遇。
某公司向_____公司提供_____公司所需要的_____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产品(或服务)。
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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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的重要决策,充分整合民政、邮政各自优势,以慈善超市为平台,增加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拓展邮政集团业务范围,共同助力民生事业发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民政部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决定开展“邮善促民生”战略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战略目标
(一)创新民政慈善超市建设。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强和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坚持社会化和可持续的思路,依托邮政物流体系和便民服务体系,以授权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为主要合作形式,力争慈善超市覆盖更大范围,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二)丰富邮政民生服务功能。
以邮政服务项目与服务平台为基础,以邮政便民服务站和慈善超市为端口,融合民政业务12大特色服务项目,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完善、更加贴心的服务。
(三)完善政府基本社会服务。
综合邮政系统5.2万邮政局所、22.2万个邮政便民服务站及百万邮政大军覆盖面广、遍布城乡的特点,和民政部门掌握民生政策、贴近困难群众的优势,拓展政府在城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基本社会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
二、合作原则
(一)优势互补。
充分发挥民政、邮政各自优势,相互补充、相互提升、共同发展。
(二)因地制宜。
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民政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指导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落实任务。
(三)鼓励创新。
鼓励各地民政部门与邮政部门在推进战略合作的过程中,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内容。
三、合作内容
(一)加强慈善超市建设。
通过双方协商、民政部门授权,选择优质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成为慈善超市加盟店,并拓展以下功能:
1.困难群众购物优惠。
民政部门利用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提供基础信息,邮政部门灵活调整销售控制系统,实现城乡低保群众、五保群众在店中购物享受一定额度的优惠。
2.发放民政系统民生资金。
有条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可以通过邮政“助农取款”设备,向符合条件的群众发放民政领域的多种民生资金。
3.代发基本生活物资。
接受民政部门委托,在元旦、春节、冬令春荒等特定时期,向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物资领取、兑换、凭卡(券)购买等服务。
4.捐赠物品折价代销。
接受民政部门委托,参考民政部《捐赠纺织品折价参考目录(试行)》等标准,对安全、卫生、可再穿着的捐赠衣物或再生加工产品进行售卖。
5.代销福利彩票。
对符合条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民政部门支持其开办代销福利彩票业务,并由邮政金融提供代售资金的归集与结算服务。
6.开展慈善信息发布。
利用店内海报栏、宣传单(册)等,提供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的基本情况,方便群众查询。
7.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点。
对符合条件的慈善超市加盟店,由民政部门设立经常性社会捐助点,开展日常捐赠受理。
(二)拓展其他民政服务。
1.做好群众急难信息报送。
邮政部门充分利用邮递员走村串户、熟悉情况的优势,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急难需求,并报送给民政部门。
2.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支持。
继续落实义务兵从部队寄发平信免费邮递政策。
带头履行好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务,保证地方人民政府下达给邮政企业的安置任务全面落实。
围绕双拥重大纪念活动,与民政部门共同开发邮票、纪念邮资封(片)等双拥主题系列邮品。
3.助力做好救灾工作。
协商制定民政邮政救灾应急联动预案,自然灾害发生后,邮政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物流优势,协助民政部门运送救灾应急物资,民政部门支付邮政企业的基本运输成本。
邮政部门对救灾捐款的汇寄提供免费服务,并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物资清单和寄送地址,对寄往灾区用于救灾的捐赠物资开辟绿色通道,在按规定执行物品验视制度的情况下,酌情减免包装费、邮费、运输服务费等。
4.开展减灾宣传和灾情报送。
鼓励邮政网点配合民政部门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在邮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可将邮政投递员纳入灾害信息员培训范围,帮助民政部门开展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
5.丰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
民政部门、邮政部门在开展慈善超市建设和邮政便民服务站建设时,可充分利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社区现有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合作机制
(一)试点推进。
民政部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2014--2015年,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选择意愿强、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地区合作开展试点,并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十三五”期间,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二)邮政推荐。
邮政企业负责将有正规经营资质,经营商文化素质高、口碑佳、态度好且店面环境适宜开展慈善超市业务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推荐作为当地慈善超市的加盟店。
(三)民政授牌。
民政部门选择符合条件的邮政便民服务站授予“慈善超市”牌匾,赋予其代发民生资金、代发救助物资、开展彩票代销、募集款物等功能。
(四)共同支持。
邮政企业发挥信息化水平高、物流网络发达、培训机制完善等优势,对作为慈善超市加盟店的邮政便民服务站进行技术支持;民政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合作进行资金支持,民政部成立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小组负责推动工作实施。
(五)共同监管。
民政部门和邮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慈善超市加盟店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慈善超市加盟店的业务量、业务种类、店面条件、人员素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核,重点对涉及民政业务的台账进行审核。
对于发生性质严重的负面新闻事件、蓄意破坏民政或邮政形象、弄虚作假、严重不合作等行为的,由民政部门、邮政部门进行审核后予以淘汰。
构成违法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双方承诺
(一)双方及所属部门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对方业务秘密以及非公开信息等,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双方及时协商调整,最大限度减少给双方带来负面影响及损失。
(二)双方同意未尽事宜可随时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具有与正本同等的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字页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