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0.6 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5、对接地线的要求: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对于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套电缆的接地线芯进行连接,并要求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欧。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是煤矿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主要目的是保护人员和设备免受电击和电弧灼伤等危害。
以下是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一些安装规定:
1. 设备接地电阻:井下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
一般而言,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Ω,以确保在电路故障时能够迅速将电流导向地面,防止触电等事故发生。
2. 接地导线:接地导线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
一般情况下,采用铜导线作为接地导线,导线截面积要根据设备的功率和使用环境进行合理选择。
3. 接地点:电气设备的接地点应设置在设备附近,接地电阻应测量并记录。
同时,接地点也应设置在较好的导电介质上,如金属敷设的地面或导电隔离板等,以确保接地的有效性。
4. 接地系统的连通: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接地系统应与矿山的总体接地系统相连,确保接地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5. 接地的定期检查: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接地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以确保接地系统的运行正常和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一般性的安装规定,具体的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还需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和遵守。
在进行接地安装时,还应咨询专业工程师,确保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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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管理规范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井下所有接地装置。
二、依据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三、总则1、术语和定义:保护接地: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在满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也在安全值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主接地极:设置在井底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
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所有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总接地网接地线电阻的总和。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4.1 井下所有变电所(包括移动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4.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4.3 每个低压配电点(包含有馈电开关)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4.4 连接高压电缆的每个接线盒或高压电缆连接装置;5、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必须与设备壳体的接地点可靠连接,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

2024年煤矿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安装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安装,包括电力设备、照明设备、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本规定为依据进行安装。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
第二章接地装置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可靠的接地装置,以保证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铜导体,其截面积应根据设备的负荷确定。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与井下设备的设备接地系统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具体数值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电气负荷确定。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监测装置,及时监测接地电阻的变化情况,并能够发出报警信号。
第三章安装要求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与井下设备的金属结构物相连接,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接地。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杜绝临时接地装置,确保接地装置的永久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应设置接地块,其数量和布置应满足相关规定,确保接地电阻的合理分布。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设置保护罩,防止外界因素对接地装置的影响。
第十四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设置位置应方便操作和维护,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检测与维护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接地装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检测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的维护应由专业的电气工程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应的维护情况。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各区、科、队、站:挖金湾煤业公司机电、电气安全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井下接地保护装置的安装与管理,健全接地保护基础设施,参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等,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外露部分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设备外壳的电位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在安全值之内,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主接地极:设置在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称为局部接地。
辅助接地极:为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漏电试验而独立埋设的接地极称为辅助接地极。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馈电开关及综合保护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二、接地极安装标准1、主接地极: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17、18条规定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
井下主、副水仓的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结合我公司实际规定如下:井下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采用面积0.8m2、厚度5mm的钢板。
井下主、副水仓的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图—1)。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管理规范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井下所有接地装置。
二、依据文件《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三、总则1、术语和定义:保护接地: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在满足一定的接地电阻的条件下,该设备外壳的电位可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因此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也在安全值之内,足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主接地极:设置在井底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
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所有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的对地电阻和总接地网接地线电阻的总和。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4.1 井下所有变电所(包括移动变压器和干式变压器);4.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4.3 每个低压配电点(包含有馈电开关)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4.4 连接高压电缆的每个接线盒或高压电缆连接装置;5、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芯线,必须与设备壳体的接地点可靠连接,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煤矿井下接地规范

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各区、科、队、站:挖金湾煤业公司机电、电气安全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规范井下接地保护装置的安装与管理,健全接地保护基础设施,参考《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等,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井下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基本定义保护接地: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外露部分经导电体和大地连接起来,设备外壳的电位降低到安全范围之内,流过人体的触电电流在安全值之内,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这种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的方法,称为保护接地。
主接地极:设置在主、副水仓或集水井内的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保证总接地网接地电阻不超过2Ω,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如机电硐室、变电所、配电点、电缆接线盒等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称为局部接地。
辅助接地极:为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漏电试验而独立埋设的接地极称为辅助接地极。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馈电开关及综合保护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总接地网:整个井下通过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连接导线及接地导线连接在一起并与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的接地部分和各主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均相连接而形成的接地网络。
二、接地极安装标准1、主接地极:依据:《煤矿进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第二章第一节第17、18条规定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均采用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钢板。
井下主、副水仓的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结合我公司实际规定如下:井下主、副水仓的主接地极和分区的主接地极,采用面积0.8m2、厚度5mm的钢板。
井下主、副水仓的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应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图—1)。
煤矿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

井下接地极装设的规定一、电压在36V以上与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框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铁丝),铅皮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二、具体规定: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2、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3、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1)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与移动变压器)。
2)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与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3)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5)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4、安设标准:1)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她就近的潮湿处,设备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0、6 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
2)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两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5、对接地线的要求:1)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扁钢。
2)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 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对于移动式电气设备,应用橡套电缆的接地线芯进行连接,并要求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总接地网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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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接地装置管理规范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接地装置。
二、依据文件《煤矿安全规程》(2009)《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检查、测定工作细则》(1998)三、总则1、保护接地:是为了避免由于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后,在设备金属外壳上和电缆的钢带(或钢丝)上会产生危险电压,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辅助接地:配合检漏保护系统进行保护性能检测、试验用的接地设施。
2、电压36V以上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和橡套(塑料)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等均必须接地,其接地通过接地线(电缆接地芯线)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具有检漏保护且具有漏电试验功能的低压开关,必须设置辅助接地系统。
3、所有必须接地的设备和局部接地装置,均要与总接地网连接(检漏装置用的辅助接地系统除外)。
4、下列地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4.1 每个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干式变压器);4.2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4.3 每个低压配电点;4.4 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以及高压电缆连接装置;4.5 架空线分区开关、架空线自动停送电开关等。
5、移动电气设备(除供配电的专用设备)及电压等级为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或127V的照明灯、红灯、镇流器、按钮及1140V、660V低压橡套电缆的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必须通过电缆的接地线芯线与接地网络连成一体,实现接地保护,此时可不另设局部接地极。
6、每台设备均必须用独立的连接导线与接地网(接地母线、辅助接地母线)直接相连;禁止几台设备串联接地,禁止同台设备的几个接地部分串联接地。
7、所有电气设备的接地引线,必须经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上引至接地母线或接地极上,严禁连接到地脚螺栓等非专用接地螺栓上。
8、从任意一个局部接地装置和辅助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值均不得超过2Ω。
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或其它相当接地导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Ω。
新安装的接地系统在与接地网连接前,必须实测由接地极经连接导线和接地导线连接后组成的局部接地极的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2Ω。
9、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接地极埋入混凝土中。
10、由于电气设备拆除、搬迁等原因,闲置不用的接地极、接地母线、接地导线、专用托架等应及时拆除。
拆除后具备继续使用条件的接地装置应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后可继续使用。
四、接地装置制作安装技术标准1、泵房水仓接地装置1.1 泵房水仓的主接地极,采用2块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热镀锌钢板制作,分别放置在泵房主、副水仓的吸水小井内。
1.2 接地母线及连接导线采用厚度为4mm,宽度为40mm的热镀锌扁铁制作。
接地极与接地母线采用连续焊接方式连接,焊接长度不小于300mm,焊接处采用银粉漆两遍防腐处理。
接地母线在水仓吸水井口处(牵引装置处)采用螺栓连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且搭接段应均匀钻3个φ13mm的孔,搭接面清理干净后采用3条M12×30镀锌螺栓进行连接。
其余段接地母线间或接地导线与接地母线间,均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搭接长度分别为200mm、40mm。
接地连接导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时,接地导线距离终端30mm中心位置钻1个φ13mm孔后与电机专用接地螺栓连接。
1.3安装主接地极时,应保证接地母线和主接地极连接处不承受较大拉力,并设有便于取出主接地极进行检查的牵引装置。
主接地极安装深度,在水仓水位最低时仍能够淹没不小于1m。
1.4 接地母线敷设应采用专用托架固定,高度距底板300mm,水平间距为1m,托架采用M10膨胀螺栓或锚杆固定。
接地母线要布置整齐、美观、高度一致;固定托架要横平竖直、间距均匀,敷设不得影响检修、运输及安全。
2、变电所接地装置2.1 变电所局部和辅助接地极,均采用长度1.6m、直径不小35mm、壁厚不小于2.5mm的镀锌钢管制作,且每根管子在埋入段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
2.2 变电所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应各安装2根,垂直埋入底板深度不得小于1.5m(偏差不大于15°),上部露出底板75~100mm,且安装在变电所口以外潮湿的地方。
2.3 变电所内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母线,均采用厚度为4mm,宽度为40mm的热镀锌扁铁制作。
且接地母线与接地极采用连续焊接方式连接,焊接时接地母线(扁铁)接地极(镀锌钢管)接触长度应不小于100mm。
2.4 变电所内高压开关、变压器的接地导线均采用厚度为4mm,宽度为40mm的热镀锌扁铁制作。
2.5接地母线之间应采用焊接方式连接,连接时搭接长度为200mm。
如采用螺栓连接时,搭接长度为200mm,且搭接段应均匀钻3个φ13mm的孔,搭接面清理干净后采用3条M12×30镀锌螺栓进行连接。
接地导线与局部接地母线采用焊接方式连接,焊接部位搭接长度为40mm。
接地导线与需接地设备连接时,接地导线距离终端30mm中心位置钻1个φ13mm孔后与设备专用接地螺栓连接。
接地导线与接地母线采用螺栓连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40mm,且搭接处钻1个φ13mm孔,搭接面清理干净后采用M12×30镀锌螺栓与接地母线连接。
2.6 变电所内低压开关的接地导线,均采用25mm2及以上的裸扁铜线。
裸扁铜线两端分别压制400A铜线线鼻后单独与接地母线、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连接,并保持接地导线与接地母线垂直,长度为约二者距离的1.2倍。
严禁2台或2台以上开关接地导线共用一个螺栓接到接地母线上,接地导线与接地母线连接处采用M12×30镀锌螺栓。
2.7 变电所接地母线敷设应采用专用托架固定,高度距底板300mm,水平间距为1m,托架采用M10膨胀螺栓或锚杆固定。
接地母线及接地导线要长度适宜,布置美观、整齐、高度一致;软接地导线不得落地,敷设不得影响检修、运输及安全;固定托架要横平竖直、间距均匀,弯曲处托架适当加密。
有安装技术要求的按照具体要求执行。
3、采区泵房接地装置3.1采区泵房的局部接地极,采用2块面积不小于0.75m2、厚度不小于5mm的热镀锌钢板制作,分别放置于在泵房主、副水仓的吸水小井内。
3.2 接地母线及连接导线采用厚度为4mm,宽度为40mm的热镀锌扁铁制作。
接地极与接地母线采用连续焊接方式连接,焊接长度不小于300mm,焊接处采用银粉漆两遍防腐处理。
接地母线在水仓吸水井口处(牵引装置处)采用螺栓连接,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且搭接段应均匀钻3个φ13mm的孔,搭接面清理干净后采用3条M12×30镀锌螺栓进行连接。
其余段接地母线间或接地导线与接地母线间,均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搭接长度分别为200mm、40mm。
接地连接导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时,接地导线距离终端30mm中心位置钻1个φ13mm孔后与电机专用接地螺栓连接。
3.3 采区泵房内接地母线应根据现场情况沿电缆沟或巷帮敷设。
沿巷帮敷设的接地母线应采用专用托架固定,高度距底板300mm,水平间距为1m,托架采用M10膨胀螺栓或锚杆固定。
沿水沟敷设的接地母线应放置在水沟内的支架(角铁)上方,采用焊接或卡子与水沟内的支架固定在一起。
接地母线要布置整齐、美观、高度一致;固定托架要横平竖直、间距均匀,敷设不得影响检修、运输及安全。
3.4与水泵电机连接的接地导线可紧贴底板平直敷设。
当与水沟内接地母线连接时,接地导线应通过套管穿入。
4、其他固定配电点接地装置其他固定配电点包括:绞车房、固定胶带机头硐室、架空乘人装置配电点、信号操作硐室、翻煤硐室配电点、移动变电站配电点、充电硐室配电点、局部通风机配电点,以及使用6个月以上的集中配电场所。
4.1 局部接地极采用1根长度1.6m、直径不小35mm、壁厚不小于2.5mm的镀锌钢管制作,且钢管在埋入段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 的透孔。
局部接地极上的M12×60接地螺栓必须穿过钢管后(钢管上为φ13mm钻孔),螺栓头与钢管连续焊接;螺栓焊接位置距离钢管上沿50mm。
局部接地极垂直埋入底板深度不得小于1.5m(偏差不大于15°),上部露出底板75~100mm,且安装在配电点以外潮湿的地方。
4.2 局部接地母线采用厚度为4mm,宽度为40mm的热镀锌扁铁制作。
接地母线与接地极应采用连续焊接方式连接,焊接时接地母线(扁铁)接地极(镀锌钢管)接触长度应不小于100mm。
局部接地母线与接地极连接要保持垂直。
局部接地母线之间如采用螺栓连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且搭接段应均匀钻3个φ13mm的孔,搭接面清理干净后采用3条M12×30镀锌螺栓进行连接。
4.3 配电点内低压开关的接地导线,均采用25mm2及以上的裸扁铜线或φ10.5mm的1×37型甲级镀锌钢丝绳制作。
接地导线两端分别压制400A铜线线鼻后单独与接地母线、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连接,并保持接地导线与接地母线垂直,长度为约二者距离的1.2倍。
严禁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共用一个螺栓接到接地母线上,接地导线与接地母线采用M12×30镀锌螺栓连接。
4.4岩巷时,局部接地母线采用专用托架固定,高度距底板300mm,水平间距为1m,托架采用M10膨胀螺栓或锚杆固定。
煤巷时,局部接地母线采用10#铁丝捆扎在巷帮的金属网上,距离底板高度为300mm,水平间距为1m。
4.5 当接地母线或接地导线不可避免需沿底板敷设时,行人通道或行车通道段应加装防护套管进行防护。
4.6 局部接地母线及接地导线要长度适宜,布置平直美观、整齐;软接地导线不得落地,敷设不得影响检修、运输及安全;固定托架要横平竖直、间距均匀,弯曲处托架适当加密。
5、临时配电点及其他接地装置临时配电点包括:高、低压接线盒处、架线分区开关处、架线自动停送电开关处、采掘巷道排水点、小型绞车处、采掘胶带机头处、刮板输送机头处、移动设备列车处、喷浆机和耙装机配电点等。
5.1 局部接地极采用长度1.6m、直径不小35mm、壁厚不小于2.5mm 的镀锌钢管制作,且钢管在埋入段至少要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
局部接地极上的M12×60接地螺栓必须穿过钢管后(钢管上为φ13mm钻孔),螺栓头与钢管连续焊接;螺栓焊接位置距离钢管上沿50mm。
局部接地极垂直埋入底板深度不得小于1.5m(偏差不大于15°),上部露出底板75~100mm,且安装在配电点以外潮湿的地方。
5.2 接地母线和接地导线采用均φ10.5mm的1×37型甲级镀锌钢丝绳制作。
接地母线两端分别压制400A铜线线鼻后与接地极、电气设备的专用接地螺栓连接,接地导线与接地母线间采用M12×30镀锌螺栓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