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及采区运输管理制度
斜巷运输挡车装置管理制度

斜巷运输挡车装置管理制度第1条小绞车挡车设施设置要求1.小上下山及采用JD-40以下绞车的采区主要上下山的水平上车场距变坡点800mm处设置不倒翁,距该挡车器前500mm处设缓冲抱轨式阻车器(方向为从变坡点到绞车)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装设挡车栏。
下方车场起坡点以上10-15m设一组挡车栏。
2.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要在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场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3.采区斜巷上部平车场入口必须安设一道缓冲式抱轨阻车器。
各甩车场或下部平车场出口必须安设一道缓冲式抱轨阻车器。
4.不倒翁式阻车器要设计为双挡车爪,挡车爪高度距轨面不小于200mm,且安装时要做水泥固定槽。
不倒翁、挡车栏等安全设施防腐刷漆及安全标识要统一,并符合相关工业安全标识要求。
第2条挡车栏设置要求1.轨道运输斜巷及采区小上下山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安装使用常闭式自动跑车防护装置(代替常开式超速捕车器),其挡车装置要为安装缓冲器的柔性挡车栏。
2.斜巷内常闭式跑车防护装置要进行选型设计。
挡车栏的设置数量、位置,要根据斜巷倾角、长度和绞车提升速度、提升载荷,结合所选缓冲式柔性挡车栏的标定阻力值,计算确定。
挡车栏的安装尺寸要满足运输大型物件及行人安全间距。
3.采区斜巷在上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和下变坡点上方要各安设一道常闭柔性挡车栏。
斜巷长度不够30m 时,要至少在下变坡点上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安设一道常闭柔性挡车栏。
常闭挡车栏可使用气动控制装置人工操作。
4.各甩车场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柔性挡车栏。
巷道长度超过100m的必须设置常闭式柔性挡车栏。
第一道常闭式柔性挡车栏设在车场变坡点以下100m处。
5.斜巷倾角小于18度时,常闭式柔性挡车栏间距为150m;当斜巷倾角大于18度时,常闭式柔性挡车栏间距为100m。
轨皮合一斜巷的跑车防护装置的挡车栏宜使用刚性框架式挡车栏,安装后要留有0.8m米以上的人行间距。
采区运输管理制度

采区运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采区运输工作,有效保障矿山运输安全和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采区内所有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
三、运输许可1. 采区内所有运输车辆需办理运输许可证,方可进入采区进行运输作业。
2. 运输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重新办理。
3. 未持有效运输许可证的车辆,禁止进入采区内进行运输作业。
四、运输车辆管理1. 所有运输车辆需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符合运行要求。
2. 车辆驾驶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驾驶证。
3. 车辆装载量需符合安全标准,严禁超载。
4. 使用老化严重或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禁止进入采区。
五、安全生产1. 运输车辆在进入采区前,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和货物状态良好。
2. 驾驶员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确保运输安全。
3. 货物需经过固定的装卸点,避免杂乱无章的堆放。
4. 禁止在运输途中吸烟、酗酒、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5. 遇到突发情况,需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
六、运输管理1. 采区设立专门的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调度、监管和管理。
2. 运输车辆需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
3. 货物装卸需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顺利进行。
4. 驾驶员需按照规定的作业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工作,避免疲劳驾驶。
5. 针对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运输计划时,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修改运输路线、超载、未持有效许可证等违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2. 严重违规或者造成事故的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将被永久禁止进入采区。
八、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事故及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矿山管理部门。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采区运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确保矿山运输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排管理第三章一般规定第四章斜巷巷道、车场与峒室第五章绞车第六章人行车第七章架空乘人装置第八章信号装置第九章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第十章斜巷安全设施第十一章轨道质量第十二章制度及人员第十三章附则为加强煤矿井下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源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煤矿加快建设本质安全型本单位,达到消除各类斜巷运输事故的目的,特拟定 "煤矿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仔细贯彻落实。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的相关条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斜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斜巷轨道运输、采区斜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斜巷轨道运输与各类临时斜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安排管理第三条各矿井应设立各级"斜巷轨道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与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矿应明确一名矿级领导承担全矿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对本矿的斜巷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有分管副总承担技术管理。
第五条各矿应在机电运输职能管理科室明确一名副科长,专门承担本矿斜巷运输管理工作,对本矿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有运输专职管理人员。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工区的区长、非专职运输工区的一名副区长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运输区有专职技术管理人员。
第七条矿安监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运输安全工作,并配足运输安全监察员第八条运输职能管理科室职责范围:一、结合本矿实际情况拟定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问题,设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平、斜巷特种车辆运输安全规定

平、斜巷特种车辆运输安全规定平、斜巷特种车辆运输安全规定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 年X 月X 日封面平、斜巷特种车辆运输安全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平、斜巷特种车辆运输安全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特种车辆:除1T矿车、材料车外的扒矸机、喷浆机、充电机、移动变电站、乳化泵、开关列车、拌料车、工具车、油罐车、人行车、炸药车、电缆车及运送支架、大型设备、轨道、管子、平板车载重等,统称特种车辆。
任何车辆的最大载重量不得超过车辆、车底与连接装置规定的额定载重量;超长、超宽、超高的材料、设备务必使用符合要求的特种车辆,但不得超过车辆的额定载重量;不得人为造成车辆的超长、超宽、超高。
超长:凡装车超过车体长度属超长车辆。
超宽:凡装车超过车体宽度属超宽车辆。
超高:一吨矿车装物料超过车体高度300mm,平板车装物料高度超过1600mm(自轨面起)属超高车辆。
材料车、平板车装单体、铁料、木料、水泥制品、金属锚杆、设备、长料等务必捆扎牢固,两侧与车体捆绑稳固,重心不得偏移,保护齐全;防止松动、窜动、刮碰人员及其它物料。
2、特种车辆一次运输最大牵引力务必按如下公式计算:式中:最大牵引力,kg;牵引矿车车数,辆;矿车的载荷,kg;矿车自重,kg;斜巷的最大倾角,();钢丝绳单位长度重量, kg/m ;钢丝绳沿巷道的全长, m ;矿车的运行阻力系数,取0、01 0、015;钢丝绳的阻力系数,取0、10 0、20;上运取+,下运取-。
3、斜巷中进行特种车辆的串车提升运输,其车辆、车底与连接装置务必经过强度校验,满足牵引要求,并拟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连接装置的连接及安全系数务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2 条、414条的规定。
4、采区两道斜巷超长车辆间的连接务必选用钢性连接,其它特种车辆间连接可以选用柔性(新链环)连接。
斜巷及采区运输管理制度模版(3篇)

斜巷及采区运输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斜巷及采区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斜巷及采区内的一切运输活动。
第三条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四条斜巷及采区运输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运输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斜巷及采区运输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第七条斜巷及采区运输管理应当与其他管理制度相互衔接,形成相互配套的完整体系。
第二章运输装备管理第八条进入斜巷及采区的运输装备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第九条运输装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的使用。
第十条运输装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熟悉操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运输装备的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运输路径管理第十二条入口斜巷和采区内的运输路径必须清晰标示,方便运输人员按照指引行驶。
第十三条运输路径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堵塞或阻碍其他车辆通行。
第十四条运输路径上应当设立必要的标识和警示牌,提醒运输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五条运输路径上不得设置无关的设施,以防碍运输活动。
第四章货物包装管理第十六条进入斜巷及采区的货物必须经过合理的包装和固定,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出现散落或损坏的情况。
第十七条货物包装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标准。
第十八条运输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货物的装卸,严禁超载或超限。
第十九条运输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货物的包装和固定,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五章运输人员管理第二十条进入斜巷及采区从事运输活动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文件,且必须配戴制定的安全标识。
第二十一条运输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刻进行运输活动,严禁越界行驶或违规停车。
第二十二条运输人员必须按照斜巷及采区的规定进行安全教育,了解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运输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头盔、安全带等,确保人身安全。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花秋二矿斜巷运送管理规定斜巷运送安全管理是本质型安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井下斜巷运送安全管理, 规范斜巷运送安全设施, 提高斜巷运送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本质型斜巷运送安全环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窄轨铁路维修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 结合我矿斜巷运送管理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此规定。
一、斜巷运送基础管理(一)分工明确, 贯彻责任1.使用单位是斜巷运送安全的管理主体, 要做到积极管理, 规范管理, 超前管理, 精细管理;对于斜巷运送系统的设备、设施、环境、人员, 先管理、后使用, 管理不留死角;对于斜巷运送系统存在的各种隐患, 先整改、后使用, 现场不留隐患。
2、各使用绞车单位必须明确一名管理人员, 负责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斜巷运送管理工作, 抓好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运送设备、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平常维护等工作;安监部、机运工区负责全矿运送管理安全的监督工作, 设专职人员负责平常监督、检查、验收、措施贯彻、制度的建立、建档等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并限期整改;当班安监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运送设备、安全设施的检查、监督工作, 保证运送设备完好, 安全设施完善灵敏可靠正常运营。
(二)台帐管理使用单位要建立斜巷运送管理台帐, 登记斜巷运送设备和设施的技术参数, 具体内容为:1.斜巷的长度、倾角、轨型、轨距;2、提高系统图: 绞车安装位置、斜巷保险设施的规格和安装位置;3.绞车的型号、钢丝绳规格、控制开关型号;4.绞车的最大提高重量和最大串车提高数量;5.供电系统图;6.设备与安全设施的包机人;(三)选型设计斜巷运送设备、设施要有选型设计, 经审批后再安装, 选型设计纳入作业规程, 审批流程与作业规程审批流程相同, 安监部、机运工区参与审批。
选型设计内容: 绞车、钢丝绳有选型计算书(计算书存档管理),安全设施的形式及位置, 绞车安装位置, 绞车基础设计, 绞车硐室的尺寸及位置。
(四)现场管理1. 领用安装验收: 绞车安装完毕后, 必须由安监部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 合格后挂牌方可投入使用。
斜巷提升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提升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提升运输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需要遵守一些管理规定来确保安全和高效运作。
以下是斜巷提升运输管理规定的一些建议:
1. 设立专门的斜巷提升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相关活动。
2. 制定并实施标准的操作程序和作业指南,明确斜巷提升运输的流程和要求。
3. 确保斜巷提升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
4. 对斜巷提升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5. 制定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明确斜巷提升设备的最大承载能力和使用限制,以确保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6.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安全门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 定期进行斜巷提升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8. 建立斜巷提升运输的数据记录和分析机制,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9.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斜巷提升运输的发展和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斜巷提升运输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长材车辆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长材车辆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是针对运输长材的车辆在斜坡道上的运输管理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
1. 车辆选择:长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道路交通规定并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良好,确保行驶安全。
2. 驾驶员要求:长材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驾驶证,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
驾驶员需要了解斜坡道的特殊要求和安全措施,并能够熟练操作车辆。
3. 速度限制:在斜坡道运输长材的车辆必须按照道路交通规定的速度行驶,严禁超速行驶和急转弯。
4. 载重要求:长材车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合理装载货物,不得超载,保证车辆的稳定性和行驶安全。
5. 路线选择:长材车辆运输时,应注意选择适合的路线,避免选择过于陡峭或路况较差的斜坡道。
6. 牵引装置:长材车辆在斜坡道上需要使用牵引装置,确保车辆和货物的稳定性,防止滑坡或侧翻。
7. 安全防护: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如防滑链、防滑垫等,确保在斜坡道上的行驶安全。
8. 监测装置:长材车辆应配备安装有监测装置,能够实时监测车辆的倾斜角度和速度等信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是长材车辆斜巷运输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和措施,旨在保障长材车辆在斜坡道上的运输安全。
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长材车辆的驾驶员应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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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及采区运输管理制度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inclined roadway and mining area
斜巷及采区运输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加强斜巷运输管理,减少运输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率,提高运输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斜巷运输管理制度如下:
一、斜巷管理制度
1、斜巷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执行。
2、斜巷上车场、各甩车场、底车场应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安全标志牌板。
3、斜巷轨道各车场联络信号必须声光具备,每个斜巷轨道入口处都应设置行车红灯和“行车严禁行人”的标志牌。
4、斜巷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必须固定,上车场必须有专职把钩工,下车场必须有专职信号工。
5、斜巷轨道把钩工,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做好监督把口工作。
6、行人进入斜巷轨道必须征得把钩工同意,同时应走人行道,并不得在巷道中停留或走在道心。
遇有车通过时,要及时躲在宽敞处,待车通过后方可行走。
7、斜长超过30米的斜巷必须制作行人台阶,行人台阶宽度不少于500mm,距道不小于500mm距离。
8、斜巷安装的风水管至轨面下高度应不低于1.7m,并不得侵占安全设施的空间位置。
9、斜巷安装的电缆悬挂高度到轨面上应不低于1.7m。
10、严禁斜巷轨道作为停(存)车场,在斜巷轨道上处理掉道车时,车的下方严禁站人,绳要保持拉紧状态,严禁脱钩处理,违者按“三违”论处。
11、斜巷内安设局扇时,一般不应安装在人行道一侧,离道间距不小于500mm,条件不允许时,局扇必须吊挂一定高度,确保人行道畅通。
二、斜巷绞车管理制度
按《陈四楼矿小绞车管理办法》执行。
矿车掉道硬用绞车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三、斜巷安全设施要求
1、斜巷水平上车场,必须装有灵活有效,自动复位的阻车器。
阻车器坑应保持干净,不得有杂物、积水。
2、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装设一道常闭挡车栏。
1.2米以上绞车装设自动联锁挡车栏,1.2米以下绞车装设手动绳式挡车器。
3、各斜巷中部车场及上部车场入口处要设置防止车辆误入的挡车栏。
4、上部车场挡车栏到中部巷道之间必须设置一道自动防跑车装置,根据巷道变化情况,坡度较大段可增设一套自动防跑车装置。
5、各种安全设施应刷红白相间的防锈标志漆,每道间距为200mm。
6、斜巷安全设施要实行编号管理,挂牌管理,明确日常维修人员,每天检查一遍,确保灵活可靠。
7、各种挡车栏、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行车时方可打
开,每发现一次不常闭罚责任者100元。
8、阻车器、挡车杠因操作不当造成挡车设施损坏的,必须按价赔偿,使用维护单位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并追究队领导责任。
9、斜巷提升应使用标准三环链和连接销子,并做特殊标记,发现一次不正确使用,对责任者罚款200元,联责队长罚款20元。
10、斜巷专用连接装置在初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每两年应送检验部门进行拉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由机电科运管组负责。
11、机电科、运输队要建立车辆连接装置台帐和检查记录,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12、私自拆除安全设施的按破坏生产论处,由矿组织追查处理。
13、掘进施工工程结束后,需移交后续单位使用的各种运输安全设施,在移交巷道时,由机电科运管组参加一并移交后续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数量不够或损坏的,由原使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配齐。
14、需拆除的运输安全设施,由拆除单位会同机电科运管组移
交给机修厂维修,维修完好后,变机电科库房。
15、机电科运管组应经常检查库存运输安全设施情况,及时通知机修厂加工补充,因机电科运管组未通知加工而造成影响的,由矿追查机电科运管办的责任。
因机修厂加工不及时而影响使用的,由机电科追查机修厂的责任。
16、手动绳式挡车器安装技术要求:
(1)挡车部分;轨座固定在钢轨上要牢固,钢丝绳从轨道下的轨座中穿过,用4付绳卡子卡牢,钢丝绳直径在15.5mm以上,专用吊绳轮固定在顶板或棚梁上位置适当,挡车器落下时,顶端距轨面高度在0.3~0.5m之间,抬起时高度不低于1.6m,两侧距运输设备的间距间隙不小于0.2m,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50元。
(2)操作部分:采用标准配重(矿统一加工),重量和拉绳长度适宜,加设导向滑轮,固定牢固,操作安全方便,不挤绳不卡绳,否则罚款责任单位50元。
四、斜巷及采区轨道质量标准要求
1、轨道的轨距误差在10mm之内,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
20元。
2、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10mm,高低和左右偏差不得大于
2mm,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3、两根轨道水平差不得超过10mm,直线巷道两轨保持同一水平,消灭阴阳道,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10元。
4、轨道接头必须使用合格的道夹板和4个螺栓固定,消灭无眼道,零部件齐全,紧固,无撑棍,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5、轨枕间隙为1m,并与钢轨垂直,轨枕规格质量符合标准,规格1.0m×0.14m×0.12m,应采用松木,供应科按此标准供应道木。
离工作面迎头100M以外应全部为永久轨枕,不准有浮枕,轨道与巷道平行,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6、绞车巷道内地辊要齐全、灵活可靠,地辊之间一般间距为15米,以轨枕、道木无明显磨痕为准,巷道内变坡点处应增加地辊,每缺一处罚款50元。
7、加强地辊管理,地辊坑应清洁无杂物,地辊转动灵活,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30元。
8、现场检查发现钢丝绳磨地板或磨轨道的一处罚款20元(一米长度为一处)。
9、加强井巷流水、淋水治理,必须对巷道淋水段采取堵水、搭遮水棚、导水等措施,防止淋水、流水流入轨道,否则每处罚款20元。
10、加强巷道水沟的维修,清挖。
保证水沟畅通无阻,杜绝流水浸入轨道、地辊坑,否则每处罚款20元。
11、斜巷内不得存放杂物,干净整洁,不得有大于5cm的石块、矸石等,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12、轨道必须按巷道中腰线铺设,做到平(轨道水平)、直(一条直线)、严(无缝)、圆(弯道圆滑)、净(运输环境干净)。
13、服务年限超过1年以上绞车道的道岔,均使用标准搬道器,严禁使用非标准道岔,否则罚款200元/处。
14、主绞车道应铺设22kg/m轨道,采区小绞车可铺设18kg/m 或15kg/m的轨道,并采用与轨道型号相符的道岔及零部件进行铺设。
15、同一巷道内轨型要一致,严禁在有杂拌道现象,否则一处罚款200元。
16、开拓巷道每形成一个联络巷,必须使原轨道铺设达到永久轨道标准,否则工程质量不能按照合格品进行验收。
17、水平巷道处每间隔0.5m铺设轨枕,在拐弯处用标准拉丝固定,否则每处罚款20元。
18、道岔处必须铺设轨枕,轨枕间距为0.5m,否则每处罚款20元。
19、工程竣工后的轨道线路由矿组织验收,并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接。
凡达不到以上标准,限期整改,超过规定期限整改不合格的,由机电科运管组对责任单位按标准进行罚款。
20、投入的新轨道由供应科安排加工,加工时要按标准加工,按5m/根截齐,并按标准孔(Ø16mm)和标准孔距(100mm)加工,每发现一根不齐或眼孔距不符合标准,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领用,并追查供应科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10元/根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21、加工新道轨时要锯齐,钻标准孔,不得割眼。
22、供应科要经常保持有500米轨道铺设的备用轨道及相应配套材料,数量不足时及时补充,并根据生产计划及时安排加工轨道。
否则影响生产的一次对供应科负责人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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