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列入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受卫生部政策法规司的委托(委托协议书项目编号20100102),中国石化联合会作为主要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中国石化北京研究化工研究院作为标准技术合作单位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
根据中国石化联合会中石化联质函(2010)105号转发的“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2010年)”的要求,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技术委员会(中国石化北京研究化工研究院)于2010年8月6日发“关于制定《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等十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启动函”(有机标委发[2010]37号文),启动《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标准制定工作。
参与本标准起草的单位有: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广西南宁化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简要起草过程任务下达后,中国石化联合会和全国化标委有机化工分会针对制定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国家标准的工作进行了研究,2010年10月完成起草工作组组建了由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北京研究化工研究院、广西南宁化学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小组,由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010年11月~12月,起草工作组收集和查阅了国内外标准和技术资料以及相关实验方法和数据,参考国外标准并结合国内企业标准、产品质量﹑用户要求,综合分析处理后,初步确定了产品的技术指标和相应的试验方法,由起草小组提出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及编制说明。
2011年5月26日,标准初审会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专家有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添加剂分委会的部分委员、食品添加剂行业内的专家及食品安全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专家及相关企业的代表,与会人员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测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口香糖、饼干、糕点、饮料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的高效液相色谱一示差折光检测和蒸发光散射检测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口香糖、饼干、糕点、饮料中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含量的测定。
第一法高效液相色谱一示差折光检测法2原理试样经沉淀蛋白质后过滤,上清液进高效液相色谱仪,经氨基色谱柱或阳离子交换色谱柱分离,示差折光检测器检测,外标法定量。
3试剂和材料注X: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3.1试剂IJ3.1.1乙腈:色谱纯。
3.2试剂配制3.2.1三氯乙酸溶液:称取10g三氯乙酸,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 mL。
3.2.2碳酸钠溶液:称取2.12g碳酸钠,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mL,现用现配。
3.3标准品3.3.1木糖醇纯度>9%。
3.3.2山梨醇纯度三99 %。
3.3.3麦芽糖醇纯度三99 %。
3.3.4赤藓糖醇纯度三99 %。
3.4标准溶液配制3.4.1标准储备液:分别称取1g (精确至0.1mg)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标准品,加入约25g水溶解,称量(精确至).1mg),溶液每克相当于40mg赤藓糖醇、木糖醇、山梨醇、麦芽糖醇,放置4c密封可贮藏一个月。
3.4.2标准工作液:用移液器分别准确移取各种糖醇标准储备液(3.4.1)40、60、80、100、120、150gL 于液相色谱样品瓶中,并加水至1mL。
4仪器和设备4.1高效液相色谱仪:具有示差折光检测器。
4.2色谱柱:氨基色谱柱(4.6 mmx250 mm, 5 ^m)或阳离子交换色谱柱(6.5mmx300mm)。
4.3食品粉碎机。
4.4离心机:10000X g。
4.5超声波清洗机:工作频率40KHz,功率500W。
5分析步骤5.1试样制备5.1.1口香糖取有代表性的口香糖样品至少200g,用刀片切成小碎块,置于密闭的容器内混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2760-2011相比减少如
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山梨糖醇是一种天然的甜味剂,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和饮料工业中。
它有着与蔗糖类似的口感和味道,却不会引起血糖水平的剧烈波动。
由于其低热值和对牙齿的保护作用,山梨糖醇被认为是一种理想的替代甜味剂。
在本文中,我们将重点讨论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
对于大多数成年人而言,适量的山梨糖醇摄入是安全且对健康有益的。
然而,使用过量的山梨糖醇可能会引发一些消化不适,如腹胀、腹泻和腹部不适等症状。
因此,准确确定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非常重要。
在制定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时,需考虑个体的身体状况、年龄、体重以及食品中的其他添加剂等因素。
对于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来说,他们对山梨糖醇的耐受性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更加谨慎地确定适宜的摄入量。
需要指出的是,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这是由于各地的饮食习惯、法规标准和科学研究的差异所造成的。
因此,在确定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食品安全、研究结果、食品产业发展需求等。
综上所述,山梨糖醇作为一种甜味剂,在适量的情况下具有许多优点。
但是,为了确保其安全使用,我们需要确立准确的用量标准,特别是对于特定人群的需求进行细化。
只有通过科学的研究和严格的监管,才能确保山梨糖醇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编写: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以以下章节来讨论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
首先,我们将在引言部分概述一下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接下来的正文部分将介绍山梨糖醇的作用和安全性,包括其在食品和药物领域的应用以及其对人体的影响和潜在风险。
最后,在结论部分中,我们将提出山梨糖醇的推荐用量和强调确定和遵守用量标准的重要性。
通过以上的结构安排,本文将系统地介绍和探讨山梨糖醇的用量标准问题,使读者对该主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希望通过本文的内容,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山梨糖醇,并根据用量标准来进行正确的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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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
1、简要起草过程
标准任务下达后,北京化工研究院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于2014年9月27日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起草工作组收集和查阅了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组织撰写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并于2015年4月14日召开了标准预审会,形成标准草案,并对文本和编制说明进行完善。
按照会议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实验验证工作并提供检测报告和相关测定数据,以核实和对比分析理化指标的合理性。
标准起草工作组拟于2015年6月初,将标准送审稿上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2、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化工研究院等。
主要起草人:张旭祯、李欢、郭燕玲、黄煜、李燕、韦振雷、卞疆、赵静波、廖承军、徐小荣等。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1、GB 29219-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与GB 7658-2005《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合并;
2、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3、综合了GB 29219-2012和GB7658-2005对范围的描述,将本标准适用范围规定为“本标准适用于玉米等植物加工得到的淀粉乳或淀粉,经
水解、精制制成葡萄糖,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经氢化反应,再经过精制、浓缩过程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以及山梨糖醇液再经过浓缩、干燥、筛分等工艺制得的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
”;
4、修改了感官要求,固体山梨糖醇较GB 29219-2012删除了“结晶性”,山梨糖醇液较GB 7658-2005删除了“与水可以任意比例混溶”;
5、将GB 7658-2005中的“固形物”指标改为“水分”指标;
d)指标;
6、删除了理化指标中砷、重金属、pH值、相对密度(20
20
7、修改了GB 29219-2012中“总糖(以葡萄糖计)”的限值至4.4%;
8、“山梨糖醇含量”的检测方法中加入“面积归一化法”,并将原“外标法”作为“仲裁法”;
9、增加了本尼特滴定法测定还原糖;
10、其他检测方法沿用自GB 29219-2012和GB 7658-2005,修改了部分取样量和操作描述。
三、国内国际相关标准情况
1、国内相关标准情况
目前我国现有GB 29219-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以及GB 7658-2005 《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液》。
我国台湾地区“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的附表二《食品添加物规格》第392页也对山梨糖醇的规格进行了规定。
2、国际相关标准情况
山梨糖醇:
JECFA标准(2001,INS No.420(i));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第八版,p1075~p1076);
欧盟委员会第231/2012号法规(p150);
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八版,p457~p458);
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2012,p195~p197)。
山梨糖醇液:
JECFA标准(2001,INS No.420(ii));
美国食品化学法典(第八版,p1076~p1077);
欧盟委员会第231/2012号法规(p151);
日本食品添加物公定书(第八版,p459);
韩国食品添加剂法典(2012,p198~p199)。
具体见附表1。
四、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无
附表1 食品添加剂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国内外标准技术指标一览表
指标
JECFA FCC 欧盟韩国日本台湾中国国标拟定标准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液山梨糖醇山梨糖醇液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GB29219-
2012
GB7658-2005
山梨糖
醇
山梨糖醇
液
山梨糖醇含量,w% ≥
91.0
(干基)
50.0
(干基)
91-100.5
(干基)
64.0
91
(干基)
50
(干基)
97.0-
101.0(干
基)
67.0-73.0
90.0
(干基)
50.0-75.0
97.0-
101.0
(干基)
/
91.0
(干基)
50.0
91.0
(干基)
50.0
总固形物/% / / / / / / / / / / / / / 69.0-71.0 / / 水分,w% ≤ 1 31 1.5 28.5~31.5 1.5 31 / / / / / / 1.5 / 1.5 31.0
还原糖,w% ≤0.3 0.3 0.3
0.3
(干基)
0.3
(干基)
0.3
(干基)
/ / 0.68 0.68 / / 0.3 0.21 0.3 0.21
总糖,w% ≤ 1 / / /
1
(干基)
/ / / 4.4 6.8 / / 1.0 8.0 4.4 8.0
灼烧残渣,w% ≤/ / 0.1
0.1
(干基)
/ / 0.02 1 0.02 0.02 0.02 / 0.1 0.10 0.1 0.1
干燥失重,w% ≤/ / / / / / 3 / 3.0 / 3 / / / / /
硫酸灰分,w% ≤0.1 0.1 0.1
0.1
(干基)
0.1
(干基)
0.1
(干基)
/ / / / / / / / / /
重金属≤/ / / / / / / / 10 10 5 / / 5 / /
铅(Pb)/(mg/kg) ≤ 1 1 1
1
(干基)
1
(干基)
1
(干基)
1 1 / / / / 1.0 1.0 1.0 1.0
镍(Ni)/(mg/kg) ≤ 2 2 1
1
(干基)
2
(干基)
2
(干基)
2 2
(无变色
反应)
(无变色反
英)
7 / 2.0 2.0 2.0 2.0
砷(As)/(mg/kg) ≤/ / / /
3
(干基)
3
(干基)
4 4 4 4 2 / / 2 / /
pH / / 3.5-7.0 5-7.5 / / / / / / 4.0-7.0 / / 5.0-7.5 / / 硫酸盐/(mg/kg) ≤100 100 / / 100 100 100 / / / / / 100 50 100 50
氯化物/(mg/kg) ≤50 50 / /
50
(干基)
50
(干基)
50 / / / / / 50 10 50 10
相对密度( )
≥/ / / / / / / 1.285 / 1.285-
1.315(
)
/ / / 1.285-1.315 / /
20 20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