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党组关于曲杨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党组关于曲杨同志任职的通知

1 / 1 中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党组关于曲杨同志任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津教委党组[2017]33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7.14

【实施日期】2017.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党组关于曲杨同志任职的通知

(津教委党组〔2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2]101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2.06 【实施日期】2012.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2012〕101号)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2〕13号)和《关于印发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2〕109号)以及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部署培训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市将启动学前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确保学前教育信息系统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与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学前教育

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信息系统将基本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实现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 (二)各区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按照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组织网络,并建立由分管局长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级系统的应用部署、运行维护和培训工作。要明确牵头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数据和信息管理监测体系,将对学前教育资源、师资管理、经费投入、机构监管等多方面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有效监管,对于提高学前教育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要学术刊物”范围界定(津教委职称【2008】12号)

关于界定职称评审中“重要学术刊物”范围的通知 为规范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扩大“重要学术刊物”的范围,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发表高水平论文提供方便条件,市教委职称办公室在原《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试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研究同意,对天津市高等学校相关职务评审条件中“重要学术刊物”的范围界定如下: 一、由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办公室于1995年确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内的全部刊物; 二、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合编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2004年版)内的全部刊物(如遇调整,以新发行版为准); 三、被《SCI》、《EI》、《IM》、《ISR》、《ISTP》、《SSCI》等国际公认的检索工具所收录、摘储的论文; 四、被《新华文摘》收录、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 五、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称工作办公室1999年编制的《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内的全部刊物;(此《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延续使用到2010年底。自2011年起,不再作为“重要学术刊物”) 六、具有博士授予权学校的学报; 七、由“有终审权”的学科评议组同行专家认定的学术刊物; 八、由相关学科专家建议,评委会主任委员会研究同意,下列23种学术刊物视为“重要学术刊物” 1、《艺术与设计》 2、《中国油画》 3、《国画家》 4、《中国版画》 5、《雕塑》 6、《国际广告》 7、《中国广告》 8、《室内设计与装修》 9、《煤气与热力》 10、《工业用水与废水》 11、《中国图象图形学报》 12、《实验技术与管理》 13、《实验室研究与探索》 14、《中国高等医学教育杂志》 15、《中华医学教育杂志》 16、《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 17、《天津中医药》 18、《针刺研究》 19、《中医教育》 20、《天津师范大学学报》(基础教育版) 21、《天津外国语学院学报》 22、《天津音乐学院学报(天籁)》 23、《轻工教育》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对天津市高等学校2008年体育专项研究 立项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津教委体处…2009?102号 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2年在天津市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科报会的前期准备工作,2008年在天津市教委科研处和天津市教委体卫艺处的联合组织下,进行了“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专项研究课题”(以下简称“专项研究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根据津教委科《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06?19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对已经立项的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主要是立项课题的运行情况,包括:课题按计划科学、规范实施情况、课题阶段性成果及其代表性成果的简介、应用情况;现阶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研究计划落实情况,以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等。要求各立项课题组负责人填写好《“专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二、检查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天津市教委科研处和天津市教委体卫艺处将组织专家组,对 1

“专项研究课题”进行网上评审,天津市教委体卫艺处将公布中期检查最终结果。 所有批准立项课题负责人在2009年10月8日至15日期间将填写好的《“专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稿发至jwkeyan@https://www.360docs.net/doc/2f6952572.html,。 三、其它有关要求 对至今未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的立项课题,将给予限期开题或撤消课题立项等处理。对弄虚作假行为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立项处理,被撤消课题立项者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的申报。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与在全市高校范围内进行第二次“天津市高等学校体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挂钩,对于完成较好的单位继续给予支持,并由市教委体卫艺处拨付专项课题经费,对没有认真承担课题研究的单位取消再次申报课题立项的资格。 附件:1.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08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一览表 市教委体委艺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2

履职情况说明书范文

履职情况说明书范文 范文一:履职情况说明书XX同志20XX年在本矿担任副矿长职务,主抓我矿生产安全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人,亲力亲为,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完成了相关的治理任务,为煤矿安全生产作出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按照煤矿用工标准,对新招工人必须坚持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建立职工培训档案,对入井员工采用传帮带,手指口述法,应知应会,岗位责任制的培训,让每个员工都熟悉自己的操作技巧,从而消除生产事故的人为现象。 三、完善煤矿要求的各种会议、办公会议、班前会议、技术研讨会议以及各种培训会议,做到每会有记录、有议题、有决策、有执行、有落实。从而为矿的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四、积极协调和解决矿群纠纷,构建和谐矿井,疏通矿群关系,为煤矿健康发展作了应尽的工作。 五、积极配合好上级主管监管部门工作,对煤矿的安全监管、督察工作全面配合,并认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及时对安全生产及故隐患整改消号。

胡林同志来我矿后,团结煤矿工作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是一位称职的矿长。 20XX年3月2日 范文二:履职情况说明各位领导、同志们: 二0一x年赵正魁在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挖煤冲煤担任矿长职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指导下,在全矿同仁的协助下,取得全年无一例伤亡事故,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下面,我就今年以来,履行职责情况向大家进行汇报,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贯彻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指令。 二、加强对全矿管理,生产人员的管理,学习、培训。坚持小安全隐患排除不过班,较大安全隐患不过天,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入井人员的培训,凡无证者不得入井作业,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增强各级安全意识。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实行每周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成立各个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生产安全管理。20XX年初我矿在入井前就成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020年度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重点调研课题指南

附件1 2020年度天津市教育工作重点调研课题指南 一、党的建设 1. 关于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研究 2.关于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研究 3. 关于完善高校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的研究 4. 关于深化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的研究 5. 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院校党建工作的研究 6. 关于部市齐抓共管部属高校党建工作的研究 7. 关于推进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三级联动”的研究 8. 关于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养的研究 - 1 -

9. 关于压紧压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研究 10. 关于加强高校教材管理的研究 二、教育改革 1.关于深化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的研究 2. 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策略研究 3. 关于健全和完善校园传染病防控制度机制的研究 4.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线上教学模式的研究 5.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学生思想动态的研究 6.关于吸引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的制度研究 7. 关于加强学生劳动教育的研究 8. 关于发达地区教育政策的比较研究及对天津的启示 9. 关于各省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的追踪研究 10.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研究 11. 关于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 12. 关于加强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的研究 - 2 -

13. 关于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 14. 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研究 15. 关于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研究 16. 关于修订《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的研究 17. 关于完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机制的研究 18. 关于推进智慧教育发展的研究 19. 关于高校财务运行分析预判和风险防范的研究 20. 关于我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的研究 三、基础教育 1. 关于扩大我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研究 2. 关于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工作的研究 3. 关于促进“幼小衔接”的研究 4. 关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研究 5. 关于充分发挥城区优质义务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的研究 6.关于义务教育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的研究 - 3 -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津教委德[2009]50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11.18 【实施日期】2009.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教委德〔2009〕50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 多年来,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有关部门和各高校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评选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学厅函〔2009〕26号)精神,通过学校推荐和初选,市级评选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评选出了一批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决定授予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等10个集体“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南

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刘月波等61名同志“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和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继续努力,力争开创全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附件: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天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10所) 天津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南开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职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天津工程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 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津财教[2013]6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0.28 【实施日期】2013.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 (津财教〔2013〕66号) 市级各有关办学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意见》(津政发〔2010〕46号),健全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更好地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就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引导高等职业院校科学规划、合理定位、特色办学、持续发展,从2013年起逐步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总体思路是:完善支持体系,健全投入机制;制定生均标准,体现办学差异;增设绩

效拨款,构建激励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生均拨款标准 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支出预算核定办法,依照“人员经费按照标准执行,公用经费体现办学差异”的原则,制定在职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生均拨款标准,离退休人员经费继续按照实有人数和有关标准据实核定。具体做法: 一是确定基础标准。基于目前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考虑办学规模、生师比结构以及保持经费平稳增长等因素,分别确定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生均拨款基础标准。 二是设置折算系数。根据目前在职人员经费的实际水平和不同专业类别的办学差异,按照学校设置在职人员经费折算系数,按照专业类别设置公用经费折算系数(见附件)。 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发展需要,结合财力状况、物价变动、学生变化等因素,对生均拨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个人履职现实表现

个人履职表现 我从1997年1月参加工作,始终坚持认真学习、踏实干事、清白

做人、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不断进取,在局和街道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无私奉献,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 现从德能勤绩廉学五个方面总结如下: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始终注重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不管什么时候,我都能从严要求自己,坚持做到“在认认真真学习上要有新进步、在堂堂正正做人上要有新境界、在踏踏实实做事上要有新成效、在清清白白干事上要有新形象,”在负责计生工作以来,深感自己肩负责任的重大,从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时刻告诫自己要始终把工作摆在首位,不争夺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能摆正自己同组织、同事的关系,把个人的人生观同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何开创工作新局面,与计划生育事业紧密结合起来,自觉的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纲领路线,身体力行,激发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精神,孜孜不倦的对信仰和理想去追求。 二、提高工作能力 一个人工作能力的强弱,综合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能否履行好岗位赋予的职责和完成好上级交给的任务。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1、坚持不懈的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2、坚持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3、经常性的入户进社区进辖区单位,积极沟通,了解社情民意。4、注重团结,维护和谐,只

有团结共事,形成和谐的氛围,才能心情舒畅的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配合好领导和同志们做好各项工作。 三、勤奋工作,体现价值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工作中勤奋认真,勤劳奋进,拥有着积极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工作一丝不苟,肯学肯钻,任劳任怨,以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让生命的价值在工作中得以充分体现。 四、夯实业务,增强实效 真情开展联户帮扶活动;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筑起拒腐防变的牢固防线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基层工作人员,我深知能否保持廉洁,关系到个人成长、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执政党的地位,关系到国家兴亡。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廉洁的作风,我深知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有用好权利,真心实意的为群众谋利益,服务好才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核对事业发展的支持,我从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得一己私利的行为,没有讲排场、比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能够自觉养成奉公守法以清廉为荣的作风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六、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学习的主动性 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

履职情况说明

履职情况说明 各位领导、同志们: 二0一0年赵正魁在贵阳市开阳县双流镇挖煤冲煤担任矿长职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指导下,在全矿同仁的协助下,取得全年无一例伤亡事故,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下面,我就今年以来,履行职责情况向大家进行汇报,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认真贯彻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指令。 二、加强对全矿管理,生产人员的管理,学习、培训。坚持小安全隐患排除不过班,较大安全隐患不过天,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对入井人员的培训,凡无证者不得入井作业,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增强各级安全意识。 及时总结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实行每周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成立各个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生产安全管理。2010年初我矿在入井前就成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小组;“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职业病防治小组等职能小组,有效地对全矿实行监督。 五、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根据我矿顶板坚硬,易底鼓,特成立了项板管理领导小组,同时改变了原巷道点柱支护为工字钢厢式串联支护,确保了生产安全,全年中未发生一起片邦、冒顶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电煤任务。 六、加强通风管理,由于我矿是原井洞技改,巷道弯多、断面小、通风困难,2010年以来,我矿改直回风巷200余米,井风巷道300余米,使我矿井下通风大为改观。 一年来我在该矿担任矿长期间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各级领导正确领导和同事们协助的结果。新的一年来到,我矿主要进行下一步技改工作,我力争在总结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报告人:赵正魁 开阳县双流镇挖煤冲煤矿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2010年36号文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2010〕3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46号)精神,结合《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关于实施《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意见 附件.doc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发特教学校建设标准意见通知 (共印200份)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区县人民政府,特殊教育学校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30日印发

附件: 关于实施《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 建设标准》的意见 为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0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46号)精神,结合《天津市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要求,特制定《天津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就《标准》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完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按照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特殊教育的办学水平;通过新建、改建每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使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做到与其他各类教育同步、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残疾儿童少年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二、实施原则 坚持与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发展,统一要求,重在完善办学条件和提高质量的原则。《标准》以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浮动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浮动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0]83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5.26 【实施日期】2010.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浮动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2010〕83号 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天铁集团教育处和海滨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充分发挥“天津市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示范校”(以下简称行为规范示范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市教委决定2010年对我市现有的行为规范示范校实行浮动,重新进行评选、检查、命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一)学校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情况; (二)学校对《天津市中小学德育规程》的落实情况和对《天津市中小学生操行指导与评价手册》的使用情况; (三)2008年至2009年行为规范示范校发挥示范作用情况。 三、检查标准 按照天津市实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示范校标准和天津市实施《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检查验收内容进行检查。 四、检查评选方式 (一)各区县对2008年至2009年行为规范示范校和申报示范校的学校进行自查(含市教委直属学校)。 (二)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市教委分配的名额自行调整浮动,并将确定的学校名单上报市教委德育处,市教委对所申报学校进行抽查,审核后命名2011年至2013年行为规范示范校。 五、评选时间 于10月20日前完成行为规范示范校名单上报工作,市教委年底前完成命名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区县在评选中要坚持原则,依据标准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学生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4.05 【实施日期】2012.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科委(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制定的《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载体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市教委、市科委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另将申报流程、认定申请报告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推动认定工作。 附件:

1、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 2、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申报流程(略) 3、天津市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申请报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О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 天津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发挥各类创新载体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以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加强和规范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推动基地的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是指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设立的,为高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创业和就业的综合服务平台,简称“双实双业”基地。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065号文件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2010〕65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2010—2011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企业办学单位,市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要求,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据教育部有关课程计划的安排意见,结合天津的实际,经研究,对《2010—2011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做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2010~2011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2.天津市九年义务教育课改实验课程安排 二○一○年五月六日主题词:中小学课程计划通知 (共印60份)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5月6日印发

附件1 2010—2011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 一、继续贯彻并严格执行我市有关中小学课程计划的规定,本《意见》只对需要提请注意的几个问题加以说明或重申。 二、根据国家对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要求及我市的具体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段的课程计划做出安排。 (一)全市义务教育学段1至9年级(不包括大港6至9年级)均按照《天津市九年义务教育课改实验课程安排》(见附表)安排课程。 (二)全市义务教育3年级以上各年级开设英语必修课。全市义务教育5至7年级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其中:5、6年级每周各1课时,7年级每周2课时。 (三)认真开设好地方课程。全市义务教育小学段1至2年级开设《快乐英语》,每周2课时。小学段3至6年级开设《天津与世界》、《发现与探索》,每周各1课时。初中段7年级开设《学习智慧》、《心理健康》,8年级开设《生活科学》、《法制天地》,9年级开设《科技前沿》、《社会职业》,每周各1课时。 三、全市普通高中按照《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指

天津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文件-天津教育招生考试院

天津市招生委员会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文件 津招办中发〔2018〕24号 市中招办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报名是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关系招生公平,关系社会稳定。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强化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逐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无误,确保报名工作安全平稳。 现将《2019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2018年11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 - 2 -

2019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 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现就招生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具有本市蓝印户口。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者。 4.符合津教委〔2011〕103号和津教委中〔2008〕19号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 5.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者。 6.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含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开发区、生态城、保税区、高新区、铁厂,不含户籍和学籍同在市内六区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回户籍区升学,所回区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在学籍区参加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 - 3 -

津教委基〔2009〕6号

津教委基…2009?6号 关于印发2009—2010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 课程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开发区文教局、企业办学单位,市直属学校:为进一步贯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据教育部有关课程计划的安排意见,结合天津的实际,经研究,对中小学课程计划做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2009~2010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2.天津市九年义务教育课改实验课程安排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课程计划通知 (共印60份)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09—2010学年度天津市中小学课程计划安排意见 一、继续贯彻并严格执行我市有关中小学课程计划的规定,本《意见》只对需要提请注意的几个问题加以说明或重申。 二、根据国家对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要求及我市的具体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段的课程计划做出安排。 (一)全市义务教育学段1至9年级(不包括大港区6至9年级)均按照《天津市九年义务教育课改实验课程安排》(见附表)安排课程。 (二)全市义务教育3年级以上各年级开设英语必修课。全市义务教育5至7年级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其中:5、6年级每周各1课时,7年级每周2课时。 (三)认真开设好地方课程。全市义务教育小学段1至2年级的地方课程开设《快乐英语》,每周2课时。小学段3至6年级的地方课程开设《天津与世界》、《发现与探索》,每周各1课时。初中段7年级开设《学习智慧》、《心理健康》,8年级开设《生活科学》、《法制天地》,9年级开设《科技前沿》、《社会职业》,每周各1课时。 三、全市普通高中按照《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指导方案(实验)》(津教委中…2006?18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安排课程并组织教学。有关课程安排不另附表。 四、各学校要从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出发,科学安排课程,在保证开齐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开足课时的同时,认真落实以下教育教学活动。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人[2003]2号 关于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教育工作者 颁发纪念证书、纪念章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就做好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证书、证章的发放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事教育工作年限:指解放后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具体的说就是截止到当年8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周年。9月1日以后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不计入当年从教三十年人员范围之内。在工作期间曾经间断教育工作的,可将离开教育工作前后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从事教育工作的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一)自参加教育工作的具体日期,到发证当年8月31日,累计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达到满30年。 (二)参加教育工作,后经组织批准被选送到师范类院校学习,毕(结)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先参加教育工作,后经组织批准被选送到非师范类院校学习,毕(结)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不连续计算;对于未经组织批准个人辞职进行学习的,毕(结)业后仍从事教育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从其重新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计算。 (三)原从事教育工作,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冤假错案或受株连而受过开除处分、刑事处分或调离教育部门工作(属非正常调动),经平反回到我系统继续工作至今的;在历次政治运动或“文革”)中,曾带薪下放、插队、到“五.七”干校,后又从事教育工作的,其间断的时间计为从事教育工作时间。 (四)对于受过开除工职处分或刑事处分而又重新工作的,其从事教育工作时间,按重新工作的时间开始计算。 三、人员范围: (一)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的教师(含民办教师)、干部、工人。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天津市委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2009-2010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的决 定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津教委[2010]15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共天津市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天津市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2.08 【实施日期】2010.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关于表彰天津市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2009-2010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 的决定 (津教委〔2010〕155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高职学院,各区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在天津市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评选2009-2010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活动的通知》(津教委〔2010〕135号)精神,通过学校科学测评和民主评选,我市大中专学校推荐了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积极承担社

会工作的优秀学生和团结奋进、勇于创新、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 为了弘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成才报国,促进各大中专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决定,授予在2009-2010学年度争当“优秀学生”、创建“先进集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天津大学2008级茅以升2班等10个集体“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市级学生先进集体标兵”称号;授予天津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3班2008级学生豆本加等10名同学“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十佳大学生”称号;授予南开大学合唱团等161个集体“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市级学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孟亮等216名同学“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涉外护理专业2006级王茜等217名同学“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市级三好学生”称号;授予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天津铁路工程学校道路与桥梁33班等50个集体“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学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学校杨洋等119名同学“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滕金玲等119名同学“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三好学生”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继续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大中专学校的广大青年学生要以他们为榜样,坚定理想、勤奋学习、自觉将个人发展同党和人民的需要结合起来,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艰巨使命,为实现天津发展的新跨越,为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附件: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09-2010学年度市级学生先进集体标兵、十佳大学生名单 2.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09-2010学年度市级学生先进集体名单 3.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2009-2010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名单 4.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2009-2010学年度市级学生先进集体名单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5]83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5.08.25 【实施日期】2015.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开展大检查大排 查大整治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5〕83号) 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学校,天铁集团教委,各区、县交警支队: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发〔2015〕13号)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工作,现决定自8月25日至12月31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展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创造良好通行条件 (一)各区县教育局、交警支队要根据《天津市校车安全管理细则》联合制定本区县

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同时,向区县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积极推动区县政府贯彻落实《天津市校车安全管理细则》,切实落实政府责任。8月28日前,各区县教育局、交警支队要分别组织召开本区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交警大队负责人会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部署。 (二)9月1日前,各区县教育局要通过电话访查学生家长、利用返校时机调查等方式,对所有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车补充完善车辆行驶路线。同时,以座谈、信件、短信、照片和视频等形式,向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征求危险驾驶路段情况及整改建议。9月20日前,各区县教育局要将《区县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出行方式情况调查表》(附件2)以及车辆行驶路线信息台账,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教委及本区县交警支队。各学校、各交警大队要做好车辆、驾驶人和行驶路线台账的存档工作。 (三)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迅速完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停靠站点标志、标线,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通行创造良好通行条件;对排查发现安全防护设施缺失、道路线性不良的隐患路段,及时向区县政府及市政公路部门提出改造建议,并在改造前重点加强管控;对道路条件差、安全隐患突出、不适宜校车通行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区县政府,协调教育、交通运管部门通知学生家长、校车所属单位调整路线。 二、加强检查审核,规范校车管理 (一)各区县教育局要向本区县交警支队提供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学、放学时间,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开展排查;各交警支队要在上下学时段,有针对性的在学校、幼儿园门前派驻警力,拦检接送学生车辆,并进行登记。9月20日前,各区县交警支队要会同教育局,梳理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基础档案,在区县教育局、交警支队及辖区学校分别建立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台账。各交警支队要对校车管理人员、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提

天津市教委:蓝印入学政策明年或取消

天津市教委:蓝印入学政 策明年或取消 作为天津特有的落户方式,蓝印户口的主要价值体现在其可以通过购房来使子女参加天津高考。 作为天津特有的落户方式,蓝印户口的主要价值体现在其可以通过购房来使子女参加天津高考,因为天津相对周边地区偏低的高考录取分数线,蓝印房的热销几乎成为近几年拉动天津房地产市场的主要力量。在买房办蓝印的人群当中,绝大多数人是为了子女能有一个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更有优势的高考平台。但结合天津教育系统的各项政令,蓝印入学却并没有想象的容易。 家住山东在天津工作的王先生(化名)为了让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好的教育环境和高考平台,早在一年前购买了宝坻区某楼盘的一套房子,并成功办理了蓝印户口。但由于当时女儿还在上初二,自己和爱人平时工作忙不能很好的照顾孩子,就没有将孩子

的学籍转入天津当地所在区域内的学校。 今年下半年,王先生的女儿马上要进入初三下半学期,按照蓝印学生高考管理规定,想参加天津高考的转入生需在天津高中学籍校就读三年。为了减少麻烦,王先生希望直接通过转学的方式让女儿在天津参加中考,并通过在天津上初三下半学期来适应氛围,考上一个理想的高中。但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王先生却发现,即便有了蓝印,想上学却也并不是那么容易。 调查发现,类似王先生这样因为不清楚天津各项教育管理条例而使子女无法按时就读的蓝印购房者大有人在,很多人在看到开发商宣传蓝印之后,没有仔细研究自己的实际情况就轻易地买房,忽略了蓝印学生参加高考的重重阻拦。有业内人士提醒有蓝印需求的客户,购买蓝印房的同时应仔细考量子女的入学时间和计划,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以免错过时机,得不偿失。 作为目前天津独有的落户政策,蓝印户口,这一在中国超过20年历史的名词很有可能在明年退出历史舞台。资料显示,蓝印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15年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教委办[2015]2号 【发布部门】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1.08 【实施日期】2015.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教育系统2015年寒假期间有 关工作的通知 (津教委办〔2015〕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2015年寒假、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妥善安排好假期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维护学校良好秩序,持续巩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根据教育部和我市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寒假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要求,保障师生安全 各学校、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中央和我市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市教育两委《2015年寒假及春季开学

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点提示》要求,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强化底线思维,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要突出抓好重点场所排查。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精力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检查。针对冬季火灾易发多发,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发生煤气中毒,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违章用电等引发火灾。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提示校车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行车,不超载运行,严防因大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影响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要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教育。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要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