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信用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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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外贸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外贸信用证的注意事项1.选择合适的信用证类型:根据贸易合同的具体要求和交易双方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信用证类型,常见的信用证类型包括即期信用证、远期信用证、转让信用证等。

2.确保信用证的准确性:信用证中的各项条款必须准确无误,包括金额、货物描述、装运期限、装运港口等。

任何错误或模糊的条款都可能导致付款延误或纠纷。

3.了解国际信用证惯例: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遵守国际信用证的一般惯例非常重要。

例如,是否可以部分装运、是否可以转让信用证等都需要了解清楚。

4.注意信用证的有效期:信用证的有效期是指信用证从签发之日起至最后日期的有效期限。

进出口商应确保在有效期内提交货物、单据等相关文件,避免超过有效期导致付款失败。

5.留意相关费用:在使用信用证过程中,有一些费用需要承担,如开证费、修改费、议付费、承兑费等。

双方应事先明确约定清楚,并注意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6.妥善保管信用证和相关文件:信用证和相关文件是保证付款和提货的重要凭证,进出口商及时妥善保管这些文件,避免丢失或被盗用,以免给交易带来损失。

7.及时与银行沟通:与开证行和通知行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告知变更或特殊情况,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如果发现信用证中有错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条款,应及时与银行协商解决。

8.谨慎选择合作伙伴:选择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是使用信用证时非常重要的一点。

合作伙伴的信誉和实力会直接影响到信用证的顺利开立和兑付。

9.了解有关国际贸易法律法规:进出口商要了解相关国际贸易法律法规,包括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会的相关规定,以保证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10.在需要时寻求专业帮助:对于一些复杂的信用证交易,如转让信用证等,如果自身没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处理,可以寻求专业的信用证代理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以降低风险。

总结起来,使用外贸信用证时需要注意选择合适的类型,确保信用证准确无误,了解国际惯例,注意有效期和费用,妥善保管文件,与银行及时沟通,并与可信赖的合作伙伴合作。

外贸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外贸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外贸信用证的业务流程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际贸易的规模不断扩大,外贸信用证成为了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外贸信用证是指银行按照买卖双方的要求,对进出口贸易中的货款进行担保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外贸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一、信用证的定义和种类1.信用证的定义信用证是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为基础,为进出口贸易提供担保的一种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对买卖双方达成的交易条件进行确认,承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卖方支付货款。

2.信用证的种类信用证可以根据不同的支付方式和服务方式分为以下几类:(1)即期信用证:在卖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单据后,银行立即支付货款。

(2)远期信用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卖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单据后,银行支付货款。

(3)转让信用证:卖方可以将信用证转让给第三方,由该第三方提供单据并向银行索取货款。

(4)备用信用证:在主信用证不能使用时,备用信用证可以代替主信用证使用。

二、信用证的业务流程1.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使用信用证支付货款的方式,并确定信用证的基本条款,如货物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限、单据要求等。

2.申请开立信用证买方向自己的银行提交信用证开立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和保证金。

银行审核申请资料,确认信用证开立条件后,向卖方的银行发出开立信用证的通知书。

3.开立信用证卖方的银行收到信用证开立通知书后,审核买卖双方的合同和信用证开立条件,如确认无误后,开立信用证并发给卖方。

4.发货和运输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并办理相应的运输手续,如提单、保险单等,并将这些单据提交给自己的银行。

5.提交单据卖方的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单据后,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并将单据提交给买方的银行。

6.验货和付款买方收到货物后,进行验货,如确认无误,则向银行提交单据,并由银行审核单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如确认无误,则向卖方的银行支付货款。

7.结汇银行将买方的货款结汇给卖方的银行,并向买方收取汇款手续费。

三、信用证的注意事项1.信用证的条款要准确无误,以免给双方带来损失。

外贸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外贸信用证的注意事项

外贸信用证的注意事项信用证是外贸进出口中使用最多也是最安全可靠的出口收汇选项,是对进口商和出口商双方最好的保证,那么外贸进出口业务员要想玩转信用证这些细节条款he注意事项得掌握,今天猫熊哥给大家推出这篇文章,对学习信用证的外贸人来说很重要:在进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方式占国际贸易结算的大部分,所以对信用证必须做到细致全面熟练的了解掌握:一,信用证的概念: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简称L/C)是开证行根据进口方的指示要求开立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保证在卖方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条件,交付规定的单据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二:注意这里规定受益人交付规定的单据,而不是货物,所以,对卖方来说,按照信用证规定的条件,提交合格的单据对信用证项下的贸易来说就是“交货”,就可以得到货款。

三:对于进口商来讲,只要在申请开证时,声明当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保证付款,这可以保证买方在付款时能收到货物。

四:对于开证行来说:通过开证和收付等业务,可以收取一些费用,也可以通过开证时进口商在开证行的押金作为周转资金。

五:信用证的当事人: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或者OPENER),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当事人,进出口贸易中一般是进口商。

2)开证行(OPENING BANK 或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向出口商开立信用证的银行,通常是进口地银行。

开证行要承担付款责任,并代理开证申请人行使请求出口商交付单据的权利。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或NOTIFYING BANK)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商的银行,通常是出口地银行。

通知行只需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并不承担别的责任,通知行往往是开证行的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4)受益人:(BENEFICIARY)信用证上指定的有权使用该L/C的人,通常是出口商。

5)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向受益人买入或贴现受益人提交的跟单汇票或做押汇或议付的银行。

外贸出口业务基本注意事项

外贸出口业务基本注意事项

外贸出口业务基本注意事项外贸出口业务流程1. 询价,报价,讨价还价2. 签定外销合约3. 审核L/C (信用证) / 收取定金4. 摆设出产5. 办理商检及申请出口允许证6. 制作出口票据及预定舱位7. 办理保险8. 出口报关9. 运输10. 票据交银行议付一、询价、报价、讨价还价因为远隔千里,外商不成能每次下定单时都到神州来,因此,做外贸的,首要通过FAX(传真),E-MAIL等来询价,报价(FOB,CFR,CIF),然后讨价还价,最终告竣生意业务价格谈妥然后,就进入第二步签订外销合约二、签订外销合约形式有:SALES CONTRACT ,SALES CONFIRMATION左上角TO MESSRS,这是填写外商的公司名称右上角是合约的编号和签订合约的日子看底下的表格第(1)列填写商品名称,规格第(2)列是填数目第(3)列是填单价第(4)列是填总价表格的底下是合约的一些基本条目,如果两边还有商定,还可以补充一些条目第(5)条装运刻日:可以商定信用证收到后多少天内装运,也能够商定为合约签署后多少天内装运,或商定为收到定金后多少天内装运等等这一切都倚赖于付款方式第(6)条付款方式:一般有(A)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简称L/C)(B)电汇(Telegrap你好c Transfer 简称T/T)先付30%,装运后凭装运单传真给对方付70%(C)票汇(Banker''s Demand Draft 简称D/D),(D)托收(Collection)等等其中托收又分为(a)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简称D/P)(b)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简称D/A)从贸易角度讲,付款方式最好接纳L/C或T/T应只管即便回避D/P或D/A 的付款方式第(7)条保险:首要指明由谁办理,是出口商照旧入口商和保险的条目第(8)条仲裁:万一发生贸易胶葛由谁来仲裁等等第(9)条品位数目贰言:第(10)条不成抗力:左下角是买方签署,右下角是出口商签署大家以后在与外商签订合约时可以援用或参考本合约的关于条目三、审核L/C (信用证)/ 收取定金绝大部额外贸生意是通过L/C方式支付的,可是也有许多生意是通过电汇或托借方式支付的1.若是以L/C方式支付,那末咱们起首要审核L/C条目,看它是否与签订的合约条目一致简略先容一下信用证的独特之处:(1)开证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付款保证,只要单证相符,开证行负熬头性和终了性的付款责任(2)只凭信用证,不凭贸易合约信用证以贸易合约为基础,但又是独立于贸易合约之外的一种商定,各当事人应以信用证条目为依据,不受开立信用证的合约或其它合约约束符合合约条目而不合合适信用证条目的,仍遭遇银行拒付(3)只凭票据,无论货物信用证业务的标的是票据银行处理时只看票据不问货物它只要求收益人提交处理的票据在外貌上和信用证条目相符,以决议是否履行付款责任以是安全及时收汇,收益人必需严格做到"两个一致" 即 "单、证一致"与"单、纯一致"以是审核信用证就显患上万分重要审证工作是保证信用证方式下货款顺遂结妥的熬头道环节在此环节及时发明不懂的题目、处理完成不懂的题目,可使咱们出口方处于有帮助职位地方倘若审证工作出了失闪,货物一朝出运,再要求入口方修改L/C,入口方就掌握了主动权而等到票据汇总后纵然发明不懂的题目,往往为时已晚2.若是以电汇为付款方式告竣的生意业务,那末咱们起首收到定金后才能做下一步工作4、摆设出产这比较简略,按照合约内部实质意义举行出产5、商检及出口允许出口的商品,按照国度规定,分为法定商检和非法定商检归属法定商检的商品,出口之前,必需由中华人民民主国出入查验检疫局对出口的商品举行强制性查验那末啥子样的商品归属法定商检范围内的商品呢?(1)列如我国《查验检疫商品目次》内的产品,首要是一些传统商品和名牌商品,和一些质量不定的商品这些商品还会任什么时候间调整(2)出口的动物产品和食品⑶需要查验证书的商品列入《查验检疫商品目次》的出口商品和法令规定必需经商检机构查验的出口商品,发货人应在货物装运港口和货物集中的产地和存储所在,在在装运前十天以前向出入境查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供查验工作必需的合约、信用证、发票、装箱单等关于单证资料,经商检机构查验合格,发给查验检疫证书或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2. 配额和出口允许证我国对部分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有以下两种方式,出口配额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分配下达(1)被动配额:按照政府间双边协议,实行配额,习气上称被动配额目前有:对欧盟、美国、加拿大、挪威纺织品协定项下的配额种别的各类纺织品,称纺织品出口配额其它被动配额有:魔芋罐头和木薯干、红薯干,对英国出口的电视机和对德国出口的木螺钉等等(2)出口商品配额(又称主动配额):我国在国际市场或某一市场上占主导职位地方的重要出口商品,异国要求我国主动限制的出口商品,实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有出口配额就必然要求有出口允许证我国的关于部分每年都要举行招标,中标的出口企业方能获患上出口允许证咱们可以通过查阅《报关实用手册》(北京海关教育处主编)相识啥子商品需要出口允许证6、制作出口票据、订舱出口票据首要包括:贸易发票、装箱单、提单、产地证、FORM A、海关发票、保险单等订舱:向船公司预订舱位7、保险如果以CIF价格成交的合约,出口商还应办理出口货物的保险八、报关出口填开具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对出口货物举行申请报告9、运输1.海运:占所有出口运输的90%2.空运:对生鲜食品,动植物,价值比较高的商品,接纳空运方式3.陆运:卡车、火车十、银行交单议付将成套票据会同L/C交银行议付以上十个步调基本上函盖了出口所需的全数环节,但并不是说每笔生意都要履历以上所有环节譬如说,该商品不归属法定商检,那末你就不必办理商检,合约是以FOB, CFR价成交的,那末你就不必办理保险,该保险由客户自己办理底下我通过详细案例来给大家解说一下,从接单到最后出运的全数过程案例一2005年10月份儿的广交会上,一名从安哥拉来的外商AMT,他对某出口公司摊位上展出的脚踏车样品发生了稠密的兴趣因为这位外商是熬头次与该出口公司经商,因此,他对产品品位举行了仔细的查抄,并提出了详细的改进要求,同时要求该公司报价一、报价如何报价,也就是咱们如何把人民币价格折成美圆,欧元,日元或其它外币是不是简略把人民币价格除以汇率就是外销价格呢?如1个型号为SSB15-1型号的脚踏车人民币收购价格为¥258.00元,这搭的收购价格显然包罗了17%增值税的价格,因为国度对出口商品实行退税政策,因此咱们报价时要把退税因素思量进去思量到退税因素,现实收购成本=收购价×(1-现实退税率),这就是咱们的真正成本,再加之利润真正成本=收购价×(1-现实退税率)×(1+用度率),简化为:成本=收购价×(1-现实退税率+用度率),咱们以退税率13%,用度率为4%,代入上面公式后患上:成本=收购价×(1-13/117 ×100%+4%)=收购价×0.9289≈收购价×0.93若不计用度,成本=收购价×(1-13/117 ×100%)=收购价×0.8889≈收购价×0.89注意:退税为13%,是1个啥子样的概念:价值为100元的商品,它的增值税为17元,该商品的总价为117元那末货价为100元的商品,他的现实退税应该=13/117×100=11.1111元这搭,大家要区分1个误区,有的业务员把价值100元的商品的退税算成17元是纰缪的关于退税率,大家可以参看《2004年出口商品代码及退税税率速查手册》(大连市国度税收工作局编写,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或可查网址: www.c你好注意:用度率是按照每1个出口商的现实运营用度而定,可以高,可以低,因为退税率是固定的,那末用度越低,你的成本就越低,你的报价也就越有竞争力此刻咱们就可以计算FOB价格了,咱们的外销价以美圆计价为例(其它币种以此类推)如果咱们的用度4%FOB=成本=收购价×0.93=收购价=¥258.00=$30.069≈30.07汇率 7.98 8.58 8.58如果咱们的用度2%,那末成本=收购价×(1-现实退税率+用度率)=收购价×(1-13/117+2%)=收购价×0.9089此时的FOB价应该是:FOB=收购价格×0.9089=¥258.00=$29.387.98 8.78若用度为0时:FOB=成本=收购价×0.89=收购价=¥258.00=$28.80汇率 7.98 8.96 8.96大家此刻可以瞅见为啥子当日银行外汇规定价格是7.98元,而外销的现实换汇成本可以做到8.58,8.78,8.96如果退税为成本17%,那末大家可以计算一下成本成本=收购价×(1-17/117 ×100%+4%)=收购价×0.8947若当日银行外汇规定价格跌至7.95元,用度为0时:FOB=成本=收购价×0.89=收购价汇率 7.95 8.93也就是最高换汇成本可以做到8.93二、合约颠末讨价还价,外商AMT最终接管了我方的报价,两边签署了合约合约文本:To Messrs: AMT 这是客户名NO:05A109这是合约号DATE:NOV.7,2005这是签署合约的日子.DESCRIPTION:"SEAGULL" BRAND BICYCLES 这搭是对商品的规格,尺寸,包装等描述.QUANTITY:填写详细数目.UNIT PRICE:填写商品的单价.TOTAL AMOUNT:填写商品的总价.如果客人有特殊要求,咱们可以在合约(1)处专门列明好比说,装运唛头,包装要求,颜色搭配等底下(3)-(10)都是合约的基本条目,通常为不会改变的咱们看一下详细挑目:(5)装运刻日:咱们可以瞅见,合约规定必需在收到L/C后45天内装出(6)付款条件:必需在2005年12月30日前开出信用证这句话同时说明了该笔业务的付款方式是信用证这搭呢,咱们再提一句,关于付款方式,此刻比较普遍使用的有L/C(信用证)--使用最为普遍T/T(电汇)--全数用电汇要领付款T/T+L/C--部分电汇部分信用证D/P AT SIGHT--付款交单T/T+D/P AT SIGHT--部分电汇,部分付款交单(7)保险:合约以CFR LUANDA 价成交的,以是保险由客户自己办理(8)--(10)我已在上面诠释过了三、审核L/C此合约项下,客户开来了即期L/C所谓信用证L/C,说患上简略点,就是信用的保证它是一种银行信用,它差别于D/P或D/A的贸易信用也就是说只有出口商办到L/C上的全数条目,银行保证付款一、对出口商提出的要求:银行不会无缘无端地付钱给你出口商必需提交处理与L/C纯粹相符的票据二、对银行提出的要求,无论入口商有无付款能力,银行向出口商保证付款收到信用证后,起首要做的熬头件事就是审核L/C条目,看看所有条目办患上到照旧办不到如果办不到赶快让入口商修改条目,不然的话,银行不会付款简略先容L/C:L/C首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信用证号码,(2)开证日子,(3)装期,(4)有效期和有效地,(5)总金额,(6)价格条目,(7)患上益人,(8)开证申请人,(9)分批及转船是否允许,(10)装运港及卸货港,(11)商品描述,(12)装运票据要求,(13)银行用度,(14)交单刻日,(15)其它特殊条目L/C里常有一些条目需要修改如:现实上船公司以"AS AGENTS FOR THE CARRIER "作为签单章是很普遍的,而客户不接管该签单章因此可E-MAIL要求客户修改,不长客户报信银行修改了该条目4、摆设出产客户来了信用证,又对关于条目举行了修改这时,可正式要求工场摆设出产脚踏车5、商检及出口允许证1.法定商检因为国度规定脚踏车归属法定商检产品,关于这一点,咱们可以查阅《查验检疫商品目次》,在出口之前必需由中华人民民主国出口查验检疫局实施强制查验,因此,在摆设出产的同时,向中华人民民主国出口查验检疫局申请该批脚踏车的查验查验完毕后,查验检疫局会签发商检证书商检证书一般有三种形式:(1)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出产企业在外地时,常常使用该凭单(2)出境货物通关单出产企业就在出口地时,常常使用该凭单(3)电子通关单出产企业在外地或出口地时,均可使用凭以上凭据可以申请出口准予通过2.客户指定商检因为外洋客商对咱们国度的商检政策不相识,有的客户对神州商检局不信托,会指定一家闻名的商检公司,好比SGS、B.V.、ITS、COTECNA等商检公司对商品举行装船前查验好比客商要求B.V.商检公司对脚踏车举行验货L/C上条目就要求提供B.V.标签,现实上就是要求B.V.商检公司对该批货物举行质量和数目的查验,查验合格后,B.V.公司会在出口贸易发票的反面贴上标签因此,除约请出入境查验检疫局对该批脚踏车查验以获患上商检准予通过外,还要请外洋的B.V.商检公司举行验货,从而获患上B.V.查验证书,达到L/C条目要求3.允许证咱们通过查阅《报关使用手册》发明脚踏车归属国度规定的主动配额商品,以是在出口这批脚踏车前,还要向对外经贸委员会申请出口允许证6、缮制出口票据及配船订舱上面这些办好然后,咱们就可以按照L/C 要求制作票据了,同时向船公司预订舱位这份信用证要求提供贸易发票、海运提单、产地证、装箱单、重量证明单、B.V.标签/证书,CNCA证书以上票据统称为出口装运票据(SHIPPING DOCUMENTS)发票的内部实质意义现实上和合约的内部实质意义是一致的B/L提单又叫提货单,是所有票据中最重要的一份票据它是货物的凭据,凭提单可以提走整批货物产地证:证明出口的脚踏车原产地在神州装箱单/重量单:提供包装情况和重量情况制作票据一定要仔细,与L/C上的条目要求连结一致,千万不克不及呈现不合适点,不然,银行会拒付货款7、保险如果合约是以CIF成交的话,那末咱们还要选择一家保险公司对货物举行投保,万一发生保险条目内的危害或损掉,保险公司将予以补偿FOB,CFR价成交,出口商不消办保险,在这类情况下,客户会自己在当地举行投保八、报关出口货运出运前的最后一道儿关头就是办理出口报关手续,报关时必需提供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9、海运待收到海关予以通行的报信后,这批脚踏车就能正式装船出运了十、议付出运后,船公司会签发一套提单会同已缮制的发票,装箱单等装运票据一起交银行议付银行查对L/C及出口的票据,如果一切没有差错,就会将钱汇到我公司的帐户上上面这个例子是比较典型的出口案例,从构和→报价→合约→开L/C →修改→修改→出产等基本包括了出口所有十个步调案例二一名喀麦隆客户CAMA于2005年6月初向我某公司询价此刻这第二个案例就是老客户的定单,这位客户筹办入口一种汽车零件,数目5000只,要求报CFR DOUALA一般做外销接单有以下几种方式:(1)老客户的重复定单(2)新客户的询价,(包括广交会上拜识的新客户,外访时拜识的新客户,和通过媒体先容,主动找上门的新客户,电子商业上的事务等)一、报价汽车零件的收购价格是¥4.36元/只,那末咱们按照熬头个案例的要领算出FOB=收购价/8.58=4.36/8.58=$0.51因要报CFR价,这搭先容一下海运运费的计算要领海运运费一般有2种:(1)集装箱运费,也就是说无论你装多少货,每装满1个柜,你付一笔钱给船公司,这叫集装箱运费,类似于包干费,也就是说只要在港区规定的重量范围内,你装患上越多,那末分摊到每件商品上的运费就越低⑵拼箱运费,又叫散货运费因为客户订的货比较少,远远不完全可以装满1个货柜,船公司接管拼箱货,拼箱运费是以货物的体积和重量为基础×拼箱费率患上出的咱们就以这个汽车零件为例,他的包装是每箱50只,占体积0.029M3,重量0.021吨,咱们再查一下费率表,发明上海到DOUALA(喀麦隆的1个港口)拼箱货费率为$232/立米吨这搭,船公司取体积和重量2者之间高的运费为收取标准0.029M3 × $232/立米吨=$6.7280.021吨× $232/立米吨=$4.872取二者高者=$6.728上面是一箱货的运费,分摊到每只零件上,一只零件的运费=$6.728/50=$0.13456以是咱们此刻的到案价格CFR=FOB+FREIGHT=$0.51+ $0.13456=$0.64456取$0.65/PC.上面咱们已算出CFR价格,这是咱们能接管的最低廉格,如果咱们将这个价格直接报给客户,而客户还要还价,那末咱们一点退路也没有了经参考一下以前与该客户的成交价为$0.70/pc因此可决议留点余地,报了1个比上次合约低,同时又比极限价高的价格$0.68/pc,一方面可以吸引客户,一方面又给客户还价留有余地果真客户来电称市场不景气,当地货币对美圆降职,要求落价,尔后向水流方向推舟报出了$0.65/pc,客户最终接管该价格二、合约接下来就是订合约,这份合约的条目与熬头个案例的条目基本一致三、审核L/C该客户按时开来了信用证收到信用证后的熬头步就是审核信用证条目,审核L/C也有许多窍门,一般客户往往在运输条目及商检中耍把戏,咱们就要出格注意这些条目中有无不合适点该信用证的条目中提到ONE COPY OF THE INVOICE MUST READ THE SGS LABEL CONFIRMING THAT SHIPMENT CONFORMS TO THE SPECIFICATION OF CONTRACT OF SALE.信用证要求世界闻名的SGS查验公司对该批脚踏车零件举行装船前的质量与数目查验,查验后必需在发票的反面贴上SGS安全标签要求SGS举行装船前验货,这是喀麦隆政府为保证入口税收取而采纳的一项强制措施,以是入口商品却必需颠末SGS验货外貌上看这批货必需颠末SGS验货无疑,可是按照长期堆集的经验懂患上,如果货物低于$5000,不要求验货咱们这批货只有$3500美圆,不要求验货那末为啥子该客户要在L/C中要求查验呢?这就是咱们做外贸生意中经常遇到的"软条目"啥子叫"软条目","软条目"就是看上去能办到,而现实不克不及办到的条目,如果你不仔细审核信用证,等到货物出运后,才发明这些条目根本办不到,如果此时要求入口商去修改L/C,那末此时的主动权就在入口商手里,入口商往往趁机压价,使出口商遭遇不须要的损掉我方发明该条目后,立即发了一份传真给客户要求取消该条目,客户明知理屈,同意修改L/C 4、出产收到修改件后,我刚刚摆设出产如果客户差别意修改怎么办?以我观点,甘愿抛却该笔生意,也不要冒这个危害5、商检因为汽车零件也归属法定商检商品,该批货还必需颠末中华人民民主国出入境查验检疫局查验,因此在出产的同时须向中华人民民主国出入境查验检疫局申请法定商检并获患上相干的商检凭据6、制单及订舱信用证规定提供贸易发票、海运提单、重量和装箱单这搭注意,发票/装箱单/提单是最基本的装运票据,几乎所有的入口商都要这三种票据有的L/C还规定要产地证、海关发票、运费收据、保单出口泰西、日本的商品还要提供FORM A 制作票据的同时,向船公司预定舱位7、保险因为本合约和熬头个案例一样,以CFR价成交,因此该批货物的投保由入口商办理八、报关票据缮制完毕后,就可以到海关报关出运了报关时提供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报关单/核销单9、海运等海关审核准予通过后,货物就可以上船出运了此刻我讲的二个案例都是接纳海运对某些贵重商品如钻石、黄金等还有些鲜活类商品,像鱼、虾、鲜花等,往往接纳空运有的没有海岸线的国家度还有颠末铁路,公路举行陆路进出口十、议付出运后,船公司会签发B/L,会同发票/装箱纯一起交银行议付这搭简略先容议付的过程:(1)出口商将L/C规定的票据交议付银行(2)议付银行审核票据,如果发明票据与L/C不合适,议付银行要求出口商更改票据(3)如果票据与L/C规定的条目纯粹一致,议付银即将成套票据给付款银行(4)付款银行审核票据,如果发明不懂的题目则拒付货款;如一切符合L/C,则将货款汇到议付银行帐户当出口商收到付款银行汇来的货款后,这笔生意才真正做成案例三前边咱们讲了二个CFR价格成交的例子底下我先容1个以CIF价格成交的合约讲到保险,那末就一定要讲保险费率,每1个国度,每1个地区的保险费率是差别的港、奥、日本只有0.25%,泰国、新加坡只有0.6%,泰西、加拿大只有0.5%,上述这些国度和地区相对来讲比较安全,发生偷窃、战役的可能性很小或几乎没有,而非洲、南美地区的保险费率就比较高,最高的打3.5%,因为这些地区比较动荡,政局不稳,老黎民的糊口程度又不高,盗窃货物的事情经常发生,以是保险公司对这些国度的费率就比较高详细的费率可以查阅《出口货物保险费率表》(由神州人民银行审定)当然,保险费率是可以和保险公司详细口头商量的所谓CIF就是在CFR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之保险费,也就是FOB+FREIGHT+INSURANCE那末咱们为啥子要对出口货物加保险呢?大家都懂患上从出口国到入口国路途窎远,运输途中难免发生意外,货物有特殊情况被损坏,有特殊情况被盗窃,有时受海水剥蚀受潮对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咱们都可以加以保险,因为出口商品中,90%以上是通过海运的,近的国度和地区像日本、Hong Kong航程只需2-3天,新加坡约1个星期,远的国度像西部非洲的尼日利亚、加纳、象牙海岸则需要40天摆布的航程,像南美的智利,秘鲁等国也要40天摆布,从神州启程达到目的港,最近时间内发生的事情其实太多了底下举的例子是2005年7月,毛里求斯客人FAIRWIND与某公司告竣的一笔生意业务,该客户筹办向某公司订购一批脚踏车配件,同时要求该公司报CIF 价格,也就是要求我出口公司办理该批货物的保险CIF=CFR+保险费=CFR+[CIF×(1+投保加成率)]投保加成率一般为10%为啥子为10%呢?这是入口商在祛除各类入口用度,卖掉商品后均等可以获患上者10%的利润为基础设定的万一入口商受到损掉,那末保险公司不仅补偿受损的商品,还要补偿这10%的预期利润通过简略的数学换算计儿算可患上CIF=CFR/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有的业务员嫌这个公式太麻烦,而直接用CIF=CFR ×(1+投保加成率)这二者的计算结果照旧有区分的咱们以保险率为1%,投保加成率为10%为例熬头种的计算结果是CIF=1.011223 ×CFR第二种的计算结果是CIF=1.01×CFR如果CFR价格比较小,偏差还不是很大,如果CFR价格比较大,那末偏差就不克不及纰漏了还有一点是不克不及纰漏的,有的客户要求投保加成率很大达到40%,也就是说客户预计的利润有40%,万一商品受损,那末这40%的预期利润也是要补偿的,当然保险费相应也要多付此时按熬头种的计算结果是CIF=1.014987 ×CFR如果按第二种的计算结果是CIF=1.01 ×CFR二者的偏差就很大了一、报价我举个例子:品名:S275A FRAME LOCK 锁收购价=¥46.20/打,退税13%,用度率以4%为例,其中拼箱费率US$95/立米吨,包装:10打/箱,重量:29.5KGS/箱,尺码:0.076M3/箱FOB=收购价×(1-现实退税率+用度率)/7.98=46.2 ×(1-13/117+4%)/7.98=5.38FREIGHT=95 ×0.076/10=0.72CFR=FOB+FREIGHT=US$6.10/DOZCIF=1.0111223 ×CFR=US$6.17/DOZ二、合约客户接管了我公司的保价,最终签署了合约这份合约与前边2份合约的差别之处是多了1个保险条目:COVERING ALL RISKS AND WAR RISK.相应地客户开来的L/C也多了一条保险条目三、审核L/CL/C中的保险条目是这样写的:COVERING RISK AS PER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 FORM WAREHOUSE TO WARHOUSE WAR AND STRIKES AS PER INSTITUTE CLAUSES UP TO MAURITIUS FOR 40% ABOVE INVOICE VALUE CLAIMS PAYABLE IN MAURITIUS WITH NO EXCESS.咱们前边已提过了,订立合约时,投保加成率以10%为基础也就是按照发票金额的110%投保此刻,客户要求投保加成率为40%,即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40%显然与合约条目不合适如果投保加成率为40%,那末CIF=1.014987CFR每1个脚踏车配件的价格城市有微小的增长此时,你纯粹有理由要求客户修改L/C。

外贸出口注意事项

外贸出口注意事项

外贸出口注意事项1 确定这个合同的收汇方式——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户,通常是在交货期前1个月确认L/C已经收到,收到L/C后需业务员和单证员分别审查信用证,检查是否存在错误,交货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请客人修改L/C。

——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

——如果是远期L/C, D/A等条款收汇方式的客户,需经总经理确认批准。

2 验货,并拿到验货合格的报告。

——在交货期前一周,要通知公司验货员验货(部门跟单员跟进)。

——如果客人要自己或指定验货人员来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一周前,约客户查货并将查货日期告知外贸部。

——如果客人指定由第三方验货公司或公证行等验货的,要在交货期两周前与验货公司联系,预约验货时间,确保在交货期前安排好时间。

确定后将验货时间通知工厂。

完成验货后,要拿到验货合格报告,要是不合格,就要通知工厂改进货品或重新生产等等。

3制做基本文件和单证:在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时,应制作出口合同, 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托运单,核销单, 报关单, 报关委托书, 报验委托书(工厂的外贸人员还需要准备: 商检换证凭单,纸箱检验单) 等文件.4商检:如果是国家法定商检产品,在给工厂下订单时要说明商检要求,并提供出口合同,发票, 装箱单等商检所需资料。

而且要告诉工厂产品的出口口岸,便于工厂办理商检。

应在发货一周之前拿到商检换证凭单/条。

5租船订仓:——如果跟客人签定的合同是FOB CHINA条款,通常客人会指定运输代理公司或船公司。

应尽早与货代联系,告知发货意向,了解将要安排的出口口岸,船期等情况,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至少一周以前,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

应在交货期7天之前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通常在开船5天前可拿到进仓单。

——如果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应尽早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

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到港时间准时,船期时间合适的船公司,并告诉业务员通知客人。

国际贸易信用证风险以及措施

国际贸易信用证风险以及措施

信用证业务示意图[前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中的一种重要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但由于信用证的纯单据交易及其繁杂性的特点,有时就会出现信用证遭拒付的情况。

本文分析了信用证结算方式存在的风险、信用证遭拒付的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防范策略。

[关键词] 信用证;拒付原因;防范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普遍接受的国际结算方式有:信用证、托收、汇付。

信用证以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银行信用以及买卖双方责权对等的特点,牢牢占据国际贸易结算的主导地位。

但是信用证又是三种结算中操作难度最大,技术要求最高的一个,因此,采取信用证结算方式很容易由于单证的问题而被拒付。

近年来,信用证被拒付的案例时有发生,且有上升的趋势,而信用证一旦被拒付,给出口企业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

因此,研究和分析信用证遭拒付的原因,能减少企业由此而带来的损失,也有利于推动我国对外贸易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信用证遭拒付的表现及原因信用证拒付是指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在表面上没有与信用证规定严格相符,开证行拒绝接受单据或者不受理单据,并不履行付款责任的行为。

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信用证被拒付呢?其实,导致信用证遭拒付的原因有很多,但银行拒付信用证的理由只有一个——单证不符,单证不符点多种多样,造成的原因也各不相同。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1.单据中信息与信用证要求不符。

单据货物描述与信用证不符;提交单据类别与信用证要求不符;提交单据份数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

2.各单据之间信息不一致。

各单据描述货物不一致;各单据间的币种不一致;单据间的唛头不一致等。

出现这一类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在制做发票时就出错了,也就是说在填制发票时就出现了发票内容与信用证不一致的情况。

因为发票是制做其他单据的基本依据,源头出现错误,自然其他单据也会出错。

二是没有以信用证为依据来缮制其他单据,而是根据合同来制做单据。

3.信用证过期。

在买卖双方达成协议,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时,在开证行开出的信用证中,都会标明信用证的有效期,在信用证有效期后提交单据是被视为无效的,银行会以此拒付。

也谈信用证在出口贸易中的风险与防范

也谈信用证在出口贸易中的风险与防范

3《商场现代化》年月(下旬刊)总第5期(2)大城市零售市场盈利空间的日益狭小以及农村消费市场潜力的不断增大,也促使和吸引着外资企业要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而且外资企业经过在内地市场上多年的打拼,已对我国零售市场的“水土”有了一定程度的适应,故笔者认为外资企业进军农村市场是早晚的事情,目前仅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已。

内资企业应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威胁,尽快向农村市场发展。

2.内资企业有被兼并、收购的威胁外资零售巨头实力强大,财大气粗,尽管近年来内资企业发展势头强劲,但就目前的整体实力而言,仍难与外资企业相提并论。

下面两表就充分地显示了内外资企业在实力上的巨大差距。

资料来源:根据2006年《财富》全球500强排名整理而得资料来源: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消息整理而得由上面两表可以看出,目前内外资零售企业在资金规模上相差十分悬殊。

因此,即使内资企业先于外资巨头进入农村市场,但我们仍不能排除以后外资企业会通过兼并、收购内资企业的方式进入农村市场的可能性。

因此内资企业不仅要加快自己的发展速度,还要加强相互之间的联合,争取组建一批大型零售企业集团,打造自己的“零售航母”,积极应对外资巨头的挑战。

正如上面SW O T 分析方法所指出的那样,内资零售企业向农村市场的进军既会拥有优势、机遇,又会遭遇劣势、威胁。

内资企业应该充分发挥各种优势,紧抓发展的大好机遇,同时,又要冷静对待每种劣势与威胁,多在企业规模、物流建设、人才储备及资金融通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自己的竞争实力。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国家也会涌现出一批自己的“沃尔玛”。

参考文献:[1]李 飞 王 高:中国零售业发展历程[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2]薛选登:沃尔玛“农村包围城市”战略对中国零售业发展的启示[J ].商场现代化.2006年第4期[3]张艳娜:我国零售业进军农村市场的问题研究[J ].山东省管理干部院学报,2005年第2期[4]吴小艳:开拓农村市场的营销策略[J].理论月刊,2004年第2期[5]邹乐群:连锁商业向县域城镇扩张的营销策略[J].财贸经济,2004年第2期[6]鲍宏礼:我国农村零售商业发展战略研究[J ].中国流通经济,6年第期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

外贸信用证的一些问题解答

外贸信用证的一些问题解答

问: 我们的单子每次都是有不符点的,避免不了。

银行的人告诉我,如果有不符点就看客户了,风险转化成了我们和客户之间的。

客户付款就付款了,不付款我们也没办法。

请问是这样吗?答: 如果有不符点,那么银行就有理由拒付。

因为银行是严格按照文件来承担责任的。

那在有不符点的情况下,要么就修改单据,要么就跟你客户沟通改证,要么就让客户向银行确定认可不符点交单,承诺付款。

确实是风险在于你跟客户了。

02问: 有个问题请教一下。

我有一票货,开了一份信用证,但装了一个小柜和一点散货,小柜和散货走的是两条船,但是同一天船期,这样算分批装运吗?银行交单时,单据如何准备?答: 这算是两批货了,首先需要跟客户沟通你这种方式是否认可,认可的话,找货代配合看能否出具跟信用证相符的单据。

然后向银行议付。

像你这种情况一定要跟客户沟通好。

客户认同才行的。

要不就欺骗客户了。

03问: 请问兑付方式选为BY PAYMENT时,银行可不可以选择any bank? 谢谢!答: 议付行是可以选择任何银行的04问: 有个客户说是国外在国内的采购办,要做信用证,但是金额才三四千美金.能做吗?答: 金额大小都可以的,像孟加拉只能做信用证的,不论多少金额都得做信用证。

只不过金额小,做信用证,买卖双方的费用都高了。

05问: 我有一个斯里兰卡的客人要跟我们做远期信用证120天,之前只操作过即期的,有些担心。

仔细看他的DEAFT,交单资料里面有一条,要在船期后七天内将所有的交单资料COPY先传真给客人,然后得到对方回执。

这个就违背了楼主写的审证的第二条原则。

这个可以接受吗?答: 要在船期后七天内将所有的交单资料COPY先传真给客人,然后得到对方回执。

然后回执也是议付所需要的文件吗?如果是那就不能接受这样的条款。

06问: 最近接到一个土耳其的询盘,对方要求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金额大概24万美金,我们公司一直都是30%T/T 预付,从来没有操作过信用证,而且听说土耳其的海关规定很苛刻,货物到港2月内不提货,就会被低价拍卖,而且原采购方有最优先拍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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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运时间(装运期)。

首先,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运期理应与贸易合同中的规定完全一致。

如果两者不相一致,则应视为进口商(开证申请人)单方面要修改贸易合同,出口商(受益人)可以同意,也有权不予同意。

《UCP500》第42条a款规定:“所有信用证均规定一个到期日及一个付款、承兑交单地点,对议付信用证尚须规定一个议付交单的到期日。

”第43条a款又规定:“除规定一个交单到期日外,凡要求提交运输单据的信用证,尚须规定一个在装运日后按信用证规定必须交单的特定期限。

如未规定该期限,银行将不予接受迟于装运日期后21天提交的单据。

但无论如何,提交单据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所以,信用证上应当列明三个日期,即装运期(或称最迟装运日期)、到期日(亦即议付到期日或交单到期日,通常称为信用证有效期)和最迟交单日期。

因此,要解决好装运时间的问题,就必须把握好装运期、信用证有效期和交单期三者之间的关系。

根据国际惯例,尤其是英美法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买方开立信用证的义务是卖方履行交货义务的前提条件。

买方按时开立信用证是执行合同的必要前提,买方借口不开证,就有不执行合同的意图。

所以出口合同中一般须明确要求确切的开证日期,买方不按期开证,卖方有权提出索赔(当然也有没规定开证时间,但规定装运的一段时间的情况,以下详述)。

信用证应依据合同,规定明确的装运期,如分期装运应明确每月数量。

判断实际装运日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一般是以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为准,过期装运肯定属于重大的单证不符。

信用证中规定装运期时,不应使用“迅速”、“立即”、“尽快”之类的词语,如使用此类词语,银行将不予置理(UCP500第46条a款)。

“如使用‘于或约于’之类的词语限定装运日期,银行将视为在所述日期前后各五天内装运,起讫日期包括在内”(同条C款),亦即前后共ll天。

按惯例,信用证中应规定一个运输单据出单日后必须向信用证中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即“交单期”。

关于最迟交单日期,根据《UCP500》第43条的规定,有两种情况:凡是信用证中列明最迟交单日期的按规定日期办;如信用证中没有列明最迟交单日期的,则最迟不得超过实际装运日期后2l天。

在任何情况下,单据必须不迟于信用证到期日提交。

因此,如果信用证到期日与出运日期相同,该信用证则为不平等信用证。

如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距交货期过近,例如运输单据出单日后2天或3天,则应提前交运货物且应作好全套接结汇单据的准备工作,或要求开证人修改信用证推迟交单期限,以保证能在交付货物后如期向银行交单。

根据上述条款,一切信用证均需规定一个有效期,且有效期必须是从装运期起算,以作为交单付款、承兑或议付的最后到期日。

若有的来证中只规定了到期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日期,不符合《UCP500》第43条“所有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到期日及一个付款承兑、交单地点,规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将视为提交单据的到期日”的要求,其有效性存在重大疑问,必须要求对方改证。

至于有效期的长短,应考虑到货物装船完毕取得正式提单的时间,出具一整套单据凭证的时间,议付行审单议付的时间,以便卖方在此期间办理制单、结汇等手续。

按惯例,信用证最后有效期一般应晚于最后装运期15天到30天。

在我国的出口业务中,一般都在合同中要求对方来证规定“议付有效期至装运期后第15天”。

作为卖方与信用证的受益人,就必须将合同装运期与信用证的有效期结合一起考虑。

信用证的有效期何时截止,卖方要从最迟的交货日去考虑。

信用证的受益人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向银行要求议付、承兑或付款。

卖方交货并取得货运单据后,要留有充裕的时间制单及到银行办理交单议付手续。

卖方在交单时仍要把交单时间与装运日结合起来,即不能晚于装运日2l天。

有时来证规定最后交货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一天,或未规定交货期限,则称为“双到期”。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做到在这一天之前的一周或更早的时间里装运,可以接受,否则应要求对方改证,以免发货后做单改单的时间太过短促,影响议付;又或者在信用证到期日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留出时间制备单据向银行交单办理议付。

如果买卖合同没有规定开立信用证的时间,但规定了装运货物的一段时间,根据英美国家的惯例,买方应当在装运期开始的第一天以前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开出信用证,最晚应在装运期开始的第一天提供。

如果买卖合同规定的是装运的具体日期,而不是一段时间,买方应当在该日期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开出信用证。

对卖方而言,买方开立信用证的时间是指信用证开到的时间,即卖方收到信用证或收到经授权的开立信用证的书面通知的时间,而不是指申请开立的时间。

也就是说,买方对银行在传递信用证过程中的延误负责。

另外,《UCP500》第44条c款还规定,如信用证到期日或最迟交单期的最后一天适逢接受单据的银行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而中止营业,则规定的到期日或交单期的最后一天将顺延至该银行开业的第一个营业日,但此项规定还适用于最迟装运日期。

《UCP500》第17条中又规定,除非经特别授权,银行因发生不可抗力而致营业中断期间的信用证,将不再对其负责。

由上可见,“三期”问题是紧密相连,环环相扣的。

装运期不仅是解决装运问题的一个关键,也是解决许多有关信用证问题的关键。

因此把握好装运期、交单期与有效期这三期的关系,对于买卖双方都很有好处:首先是装运期直接影响卖方安排生产的时间。

由于买方开立信用证仅仅是卖方发货的必要条件而非备货的必要条件,如果卖方想在收到信用证之后才安排生产,可以采取将装运期的起算时间与信用证到达时间挂钩的策略。

双方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方将信用证开到的时间(不是开立的时间),同时将装运期与信用证开到的时间挂钩,如将装运期约定为:信用证到达出口商后XX天内装船,等等。

如此约定后,即使信用证晚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而卖方又想继续完成该交易,由于装运期与信用证挂钩,则信用证晚到,装货期也就相应顺延了。

反之亦然,买方开立了信用证也不能保证卖方按时发货装船,若买方希望卖方能事先备好货物,收到信用证后能迅速发货,他在申请开证的时候,可以要求开证行先向卖方发出一个开证的预先通知书,其中列明信用证的部分主要条款;受益人收到这样的通知书时,可以先着手备货,但不能发货,必须等收到信用证时,才能发货、交单和收款3。

二是信用证有效期是买方解除合同进行索赔的关键点:l、首先要以信用证的有效期届满,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无法取得货款的时间作为声明合同无效,要求赔偿的时间上的分界点。

2、对方根本违反合同是我方宣告合同无效,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前提。

对方在信用证有效期满之前多次告知我方未能装船,要求变更船期;同时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已准备好合同规定的货源,导致信用证有效期已过,合同的履行已成为不可能,该责任应由对方承担。

以上三个方面,仅仅是笔者在研究一个实际案例中发掘出来的几个比较有意思的问题。

事实上,信用证问题很复杂,不是一篇短文就能解决的。

笔者希望以己之“砖”引大家之“玉”,共同继续探讨信用证的话题。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是国际商会为了减少因各国对信用证有关当事人的权利、责任、付款的定义和术语的解释不同而引起争端、调和各有关当事人的矛盾而拟订的惯例。

此惯例1930年拟订,经过多次的修订,1993年再次进行修订称为《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UCP500》)。

该惯例现已被世界各国银行普遍采用。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与我国进行货物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大最重要的一项国际公约,该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拟订的,旨在发展国际贸易与制定国际货物销售的统一规则。

其内容主要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订立的规则、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

该公约在法院和仲裁机构处理国际经济合同纠纷时引用得最为广泛。

3、在执行这类合同时,一般包括备货、催证、审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以及可能出现的索赔。

我国的出口合同多以CFRT和CIF条件成交。

4、在客户要求远期付款的情形下,如果要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可以选择做保理(factor-ing)。

在做保理时,出口商在出口后即将全部单据无追索权地卖给保理商,由保理商负责向进口商索要货款。

出口商在出口后即可获得款项。

即使进口商今后因无力付款,或无理拒付,也不影响出口商的收汇。

5、申请人填写的开证申请书,一般是按银行提供的标准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1)买方对银行的开证指示,如申请人、受益人、信用证的期限、银行凭以付款的单据,等等。

这些内容将出现在以后开立的信用证中,构成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2)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银行的抵押权利、手续费以及银行的免责事由等。

6、根据各国法律及国际公约规定,买方应按补充空缺原则(gap-filling rules)确定适当条款开立信用证。

主要考虑:(1)各方当事人的意图;(2)合同的性质与目的;(3)诚实信用和公平交易原则;(4)合理性。

具体说,如买卖合同没有规定信用证的种类,但由于可撤消信用证不能构成一个有效的保障(a good security),所以应当推定买卖双方同意买方必须开立不可撤消信用证。

这与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下简称UCP500)第6条的思想是相符的。

7、在这种情形下,为了保障卖方的合法利益,《UCP500》第11条c 款专门规定:“唯有准备开立有效信用证…一一的开证行,才可以对不可撤销信用证…一一发出预先通知书,除非开证行在其预先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发出预先通知书的开证行应不可撤销地保证不延误地开出一一信用证,且条款不能与预先通知书相矛盾。

”上述规定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开证行如果反出了关于开证的预先通知书,就必须不延误地开出信用证;第二,信用证的内容不能与预先通知书的内容相矛盾,但《UCP500》中并未说明如果开证行竟然违反了这两项规定之一时又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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