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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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表

分包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表

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一)为了科学、全面评价劳务分包商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效果,进一步培育优质资源,公司现对原《劳务分包企业月度考核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商信用等级分级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本办法试行后,原管理规定作废。

(二)劳务分包商的考核分为项目月度考核、经理部/区域公司、公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三)本办法中的质量考核表格主要适用于土建公司劳务分包商考核。

安装、钢结构、基础三个专业公司可结合本专业管理特点,修订、完善质量考核表格。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劳务考核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批、备案。

二、项目月度考核(一)考核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项目书记为副组长的劳务分包考核工作小组。

小组成员由施工员、质监员、安监员、材料员、预算员、劳务员组成。

(二)考核方式:项目经理部相关岗位人员结合自身分管业务对劳务分包当月的履约质量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每月18日开始,20日考核完成。

考核区间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其中实测实量以日常检测结果为依据。

(四)考核内容:分包商管理人员配置、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实名制管理、材料管理、费用履约、配合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详见附表1、1-1)(五)考核职责: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商管理人员配置及工期进度考核;质监员负责质量控制考核;安监员负责安全管理考核;劳务员负责实名制考核;材料员负责材料耗用考核;商务人员负责费用履约考核;项目书记负责文明施工考核;考核组负责配合服务考核。

(六)考核流程:18日项目部考核人员结合本专业量化考核指标对项目在建分包商进行考核。

20日前由项目经理或生产经理组织对各专业系统考核结果进行评审,形成月度最终考核结果。

3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劳务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核结果1.项目部每月将劳务分包月度考核结果在项目生产例会上予以通报。

对劳务分包商一般性违纪、违规、违章行为,要求分包及时进行整改。

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

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

青岛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工程分包行为和劳务分包队伍劳务用工行为,促进劳务分包队伍管理水平和技术素质提高,根据市建管局《关于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一建集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分包程序》要求,结合一建集团实际情况,对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在建工程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建立劳务合作平台,使之成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第二条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合作使用过的劳务分包队伍,或正在在建工程上进行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拟准备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

第三条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时间:对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

一、定期考核评定:为每年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对公司所属各单位使用劳务分包队伍各进行一次考核评定。

二、不定期考核评定:多层工程为:主体完成7日内;小高层工程为:基础和主体完成三层、主体全部完成7日内;高层工程为:基础和主体完成五层、主体全部完成7日内。

厂房工程为:基础和主体完成7日内。

对其进行考核评定,不定期考核由项目部组织考核留存备查。

三、工程竣前验收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最终考核评定。

第四条考核评定程序一、一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牵头,劳务分包管理部门负责以《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组织在建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劳务用工等人对本项目部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考核评定,并填报《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一式两份,上报公司企管办一份。

二、公司企管办收到所属单位上报的《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后,根据公司工程部对工程项目检查情况,由工程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法律处、企管办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考核评定,确定考核评定等级。

由企管办将对其综合考核评定情况填写意见,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留用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

三、同一个劳务分包队伍在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多个劳务分包时,由每个单位进行考核评定后,将《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定表》上报公司企管办,企管办汇总、整理、综合评价平均值,确定等级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保障分包人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所有使用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

第三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是指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按照订立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派遣的劳动者。

第四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从业,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和管理手续,承诺在合法范围内从事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不得从事限制或者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范本应当参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签订和变更、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第六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用工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

第七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劳务分包合同和相关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一)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名字、性别、年龄、号码等身份信息;(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工作内容;(三)双方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四)劳务分包合同的期限及终止条件。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解决。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应当依据双方商议一致的原则进行,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按照期限履行,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后确实发生无法履行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商议解决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如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原因或者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办法是保证施工项目顺利进行,质量优良,安全有保证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从管理流程、合同管理、资质要求、文明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来详细论述。

一、管理流程: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包括评估、选择、签订合同、监督、验收、支付等环节。

首先,施工承包方需要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估,包括资质、信誉、技术实力等方面的考察。

评估合格后,根据工作量和工期确定分包额度,进行谈判达成双方满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方要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并进行适时的验收和支付。

二、合同管理:施工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的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工程量及价款等,以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合同管理要求合同签订前必须检查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技术能力,了解其过往的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等,确保合作方具备完成施工任务的能力。

在合同签订后,施工承包方要对劳务分包方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合同要求,遵循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确保劳务分包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并做好相关验收、支付和结算工作。

三、资质要求: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要求应严格,确保分包方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工作。

施工承包方应要求劳务分包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对其进行核实。

同时,施工承包方还可以要求劳务分包方提供过往的项目执行情况,以评估其工作能力和信誉。

四、文明施工:施工承包方要求劳务分包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规范,不得破坏环境、污染水源等。

劳务分包方应遵守工地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等相关规定,保持工地的整洁和秩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承包方要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督检查岗位,对劳务分包方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施工工地的文明程度。

五、质量安全监督:施工承包方要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质量安全监督。

首先,施工承包方要对劳务分包方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劳务分包管理考核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考核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二、考核内容1.安全生产(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和权限;(3)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劳务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4)是否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和更换;(5)是否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劳务人员管理(1)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2)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3)是否落实劳务工人的工时管理,保障劳动权益;(4)是否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加强劳务工人的考勤管理;(5)是否为劳务工人提供必要的工作保护和生活条件。

3.工程质量(1)是否按照工程要求,落实质量管理体系;(2)是否认真执行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质量;(3)是否按照工程计划,保证施工进度;(4)是否及时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投诉,保护业主利益。

4.合同履约情况(1)是否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务分包服务;(2)是否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工程;(3)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费用;(4)是否按照合同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和材料。

三、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派驻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考核内容进行评估。

2.抽查考核企业可随机抽查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履约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

3.投诉处理企业应及时处理来自业主和劳务工人的投诉,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考核结果与处理1.考核等级划分根据劳务分包单位在考核中的表现,将其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等级。

2.奖惩制度(1)优秀等级的劳务分包单位,可给予奖励,例如提供更多的分包业务、提高分包价格等;(2)不合格等级的劳务分包单位,应进行严厉批评,限制或暂停与其合作的分包业务,并要求其改正不足。

3.考核结果公示企业应将劳务分包单位的考核结果公示,以提高劳务分包单位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

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办法

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办法

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单位管理,推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进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公司施工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揽本公司劳务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确定第三条劳务单位的资质应满足施工项目的要求,并且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按公司规定,向公司提报劳务公司、劳务人员信息资料,申请劳务分包资格。

第四条公司根据规定,对劳务单位的资质、软院素质、施工实力和信誉等进行考核,经审核批准取得分包资格的劳务单位,进行准入备案后,方可参加劳务必选,承接公司的劳务分包。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公司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第三章劳务人员的使用和管理第六条参加本工程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务工手续。

第七条加强劳务分包企业与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对未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第八条建立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记录人员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

第九条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

对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相应施工活动。

第四章合同管理和劳务费支付管理第十条用工单位与外部劳务队伍依法确立劳务合作关系后,由项目成本经理负责和外劳务队伍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任何劳务队伍不得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进场施工。

1.合同形成后,合同价款不能轻易变动,如确因现场施工需要,必须有设计变更或洽商文件来支持价格的合理调整。

2.双方必须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劳动者工资支付。

劳务费兑付不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或按当月结算金额的80%支付,待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建设及使用单位无投诉,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分包队伍管理,提高分包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直属项目部考核评价分包队伍工作及其相关管理业务。

3管理职责3.1项目部职责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项目相关岗位人员对本项目分包队伍在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人员“实名制”身份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分包预结算、合同履约等方面进行考核,由项目经理审查后,提出项目部考核评价意见。

3.2分(子)公司职责分(子)公司劳务管理部门是分包队伍考核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考核评价意见,结合例行检查情况,对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并编制《合格分包队伍名录》为项目提供参考信息。

3.3公司安全生产部职责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分包队伍考核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各分(子)公司、直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考核结果,结合部门联合检查或专项检查掌握的考核情况对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年度《合格分包队伍名录》,为各单位提供分包队伍信息。

4分包队伍考核4.1考核对象公司所属各单位合作使用过的分包队伍和准备选用的分包队伍。

4.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分包队伍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内部管理、施工生产、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质量安全管理、“实名制”身份管理落实、恶意讨薪等情况。

4.3考核期限分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每季度对分包队伍进行文件规定内容的考核;不定期考核为分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封顶验收或分包合同范围内工作完成后,对分包队伍的考核。

4.4考核程序4.4.1项目部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按规定程序对本项目使用的分包队伍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考核评价意见,报分(子)公司劳务管理部门。

4.4.2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劳务管理部门在项目部考核的基础上,组织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设备物资等部门对使用的分包队伍进行考核,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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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考核办法河南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建精品目标,使分包队伍管理上档次,队伍上层次,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分包队伍建设
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思想素质好,在当地无劣迹。

2、分包队伍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好自己的队伍,施工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作服装施工,施工队管理人员必须配戴各类臂章。

3、施工住地宿舍要保持清洁、卫生、内务整齐。

要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

二、工程施工
1、各分包施工队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按图纸施工。

2、各种记录应严格按照国际认证《质量体系标准》填写清楚,字迹工整、数据准确。

3、材料供应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种材料按数量发放。

严格按供应科管理制度执行。

4、工器具领用,严格按供应科工器具管理制度执行。

供应科与分包队共同设立工器具台帐,工器具实行按施工需要配备,工程结束后工器具按帐目上交供应科。

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5、质量管理
根据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分包单位应从工程款中抵扣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开工前公司要对分包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在施工中对没有构成质量事故,但属质量工艺缺陷较严重者,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分包队伍要设专职质检员,并建立质量管理网。

公司派往现场的驻地代表在施工中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不听劝阻、无视质量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6、安全管理
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分包单位应从工程款中扣押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各分包队伍开工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结合工程的特点对全员进行安全考试。

分包队伍要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及国家安全部门颁布的所有安全规定,对无视安全的单位及个人,公司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及罚款,具体管理办法按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执行。

开工前公司要对分包队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各分包队伍要设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并定期召开安全会。

公司派往现场的驻地代表有权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行为提出意见,并对无视安全,违章作业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第一责任者按规定工作管理到位,各类岗位人员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每天要有站班会及班后安全小结。

三、文明施工
1、各分包队伍在进住施工点后,要与所在住点的村民建立起良好的相互关系,言谈举止要注意形象,使用良好的文明用语,尊重当地的民俗,赢得当地政府及村民的信任,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2、要注意文明施工,各分包队伍领导要加强对全员文明施工教育,使之养成良好的施工习惯。

3、不允许随意损坏绿化、庄稼及乱开道路、损坏道路。

4、施工场地要做到物料摆(堆)放整齐有序,不野蛮施工,不乱扔抛物品,要做到工完料净。

5、施工中必须要有围护栏、彩旗及安全警示牌匾等,增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氛围。

6、施工结尾及撤点要与当地百姓及村领导结清所有琐事(包括小卖店中的帐款、房租费、用工费等)。

四、合同管理
1、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实行合同管理,确定管理模式、选定分包队伍后,项目经理部必须和分承包队伍签订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
同。

合同按照公司下发的示范文本参照执行。

合同签订时,分承包队伍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报送生产管理处备案。

2、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与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合同须明确劳务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明确合同期限、劳动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

项目部必须保留分承包队伍劳务合同清单,登记每个劳务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相关资料。

3、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建立劳务工人工资按月结算支付制度,编制工资支付表,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足额以法定货币支付劳务工人工资。

对于与我公司长期合作、信誉好的分承包队伍,项目部可保存分承包方每月支付的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报表复印件,对于其他分承包队伍,由分承包方每月向项目部提供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报表,由项目部直接支付给每位劳务工人。

4、项目部在和分承包队伍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相关内容,凡分承包方拖欠、克扣劳务工人工资的,由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工资,所需款项在分包价款中扣除。

5、项目部与分承包方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纠纷由我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要明确分承包方与劳务工人的劳务合同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与企业无关。

五、考核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分承包队伍的考核管理工作。

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对分承包队伍的信誉、施工能力、技术水平、组织管理状况和履约等情况作出考核评价,由项目经理签署考核意见后报送生产管理处,作为评定其分承包业绩的依据(考核评价表见附件)。

六、奖惩
1、项目经理部是对分承包方的结算及对劳务工人的工资兑付的责任主体,公司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2、项目经理部在结算、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由项目经理承当相应责任,并根据相关责任给予处罚。

项目经理部选用分承包方不合适,对劳务工人工资不能完全兑付,造成不稳定情况发生,公司根据情况给予通报、处罚,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记入项目经理业绩档案。

3、项目经理部根据合同约定对分包队伍进行奖励和处罚。

4、对于不遵守合同约定的分包队伍,公司将根据项目经理部考核意见将其从分包队伍名单中注销,以后不允许参与我公司工程项目施工。

七、其他
1、项目部要积极推进我公司工程项目从现在起五年内实现全部使用有资质分承包队伍的工作目标。

2、在过渡期内,我公司工程项目分承包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

应优先选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分承包队伍。

3、对于施工能力强、信誉好,长期与我公司合作但无资质的分
承包队伍,各工程处和项目部要协助和指导分承包队伍完成注册及资质就位工作。

八、附则
1、本办法由生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附件
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
河南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队伍考核评价表
工程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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