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服务质量,保障分包人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所有使用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
第三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是指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按照订立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派遣的劳动者。
第四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从业,履行相应的登记、备案和管理手续,承诺在合法范围内从事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不得从事限制或者禁止从事的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范本应当参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签订和变更、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第六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用人单位提供的用工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要求的劳务人员。
第七条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劳务分包合同和相关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一)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名字、性别、年龄、号码等身份信息;(二)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工作内容;(三)双方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四)劳务分包合同的期限及终止条件。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劳务分包(劳务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解决。
第九条劳务分包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但应当依据双方商议一致的原则进行,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按照期限履行,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或者履行后确实发生无法履行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商议解决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如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服务企业原因或者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应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规范各单位劳务分包行为,防范工程劳务分包中的安全生产、质量、履约等风险,确保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满足企业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实施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负责监督、考核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负责部门为工程管理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二)负责劳务分包队伍的资格审查,准入备案,定期对合作队伍实施资信等级评定、动态考核,建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数据库;第四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安全、生产、质量等业务科室:负责对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组织、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根据检查情况对合作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业务考评;(二)法务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备案、管理,处理劳务分包合同争议和法律诉讼事务;(三)核算中心:负责劳务分包的资金结算及税务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是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职责:(一)明确本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并报相关科室备案,不得随意改变,相关业务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严禁让分包队伍自行办理;(二)严格落实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管理的基础工作;(三)制定本单位劳务用工计划,对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四)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规定,先签合同后施工,并协助法律事务科处理本单位劳务分包的争议、诉讼事务。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第六条对劳务分包队伍实行准入备案制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通过准入备案后才能在公司承接相应劳务分包任务,非准入劳务分包队伍不得在公司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第七条劳务分包队伍准入评审的主要内容:(一)资格审查:劳务分包队伍主体资格必须合法、有效,具备与劳务分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提高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施工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的宗旨是:依法合规、科学管理、安全施工、优质服务。
第四条施工承包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劳务分包方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
第六条施工承包方应加强与劳务分包方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固定的工作联系人,及时沟通项目进展和问题解决。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七条施工承包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分包方式,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的责任人员。
第八条施工承包方应对劳务分包方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施工承包方应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服务指导,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施工承包方应做好劳务分包方的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分包方工资。
第十一条施工承包方应建立劳务分包方管理档案,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合同、证照等进行备案和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承包方应定期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价,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第十三条施工承包方应与劳务分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负有监督责任,应确保其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承包方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定期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第十六条施工承包方应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施工质量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施工承包方应及时解决劳务分包方施工质量问题,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责任,应确保其施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分包工程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劳务分包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自愿协商、互利互信的原则,保证劳务者的权益。
第二章劳务分包的种类和要求第四条劳务分包按照工种、分包活动等不同种类进行分类。
第五条劳务分包应满足以下要求:1. 分包双方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劳务内容、分包标准、分包价格等;2. 劳务分包应当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要素,保证劳务者的个人权益;3. 劳务分包应当遵守分包工程的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4. 劳务分包应当保证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避免人员流动和不稳定现象;5. 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保证劳务者的合法权益;6. 劳务分包应当妥善管理和保护劳务者的安全与健康,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分包工程应当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书,制定劳务分包计划和管理措施。
第七条劳务分包应当按照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合理配置劳务人员和设备。
第八条分包人应当根据劳务分包合同,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对劳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分包人开展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
第十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分包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劳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四章劳务分包的监督和评价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当对劳务分包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公示劳务分包单位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评价情况。
第十三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自身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十四条劳务分包单位应当加强与分包人的沟通和协调,共同推进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处罚第十五条劳务分包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三篇)

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管理办法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办法是保证施工项目顺利进行,质量优良,安全有保证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从管理流程、合同管理、资质要求、文明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等方面来详细论述。
一、管理流程: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管理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包括评估、选择、签订合同、监督、验收、支付等环节。
首先,施工承包方需要对劳务分包方进行评估,包括资质、信誉、技术实力等方面的考察。
评估合格后,根据工作量和工期确定分包额度,进行谈判达成双方满意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方要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并进行适时的验收和支付。
二、合同管理:施工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的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工程量及价款等,以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合同管理要求合同签订前必须检查劳务分包方的资质、技术能力,了解其过往的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等,确保合作方具备完成施工任务的能力。
在合同签订后,施工承包方要对劳务分包方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合同要求,遵循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确保劳务分包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并做好相关验收、支付和结算工作。
三、资质要求:施工承包方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要求应严格,确保分包方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工作。
施工承包方应要求劳务分包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并对其进行核实。
同时,施工承包方还可以要求劳务分包方提供过往的项目执行情况,以评估其工作能力和信誉。
四、文明施工:施工承包方要求劳务分包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规范,不得破坏环境、污染水源等。
劳务分包方应遵守工地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等相关规定,保持工地的整洁和秩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承包方要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督检查岗位,对劳务分包方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确保施工工地的文明程度。
五、质量安全监督:施工承包方要加强对劳务分包方的质量安全监督。
首先,施工承包方要对劳务分包方的材料、设备、施工方案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规范。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护分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分包单位的资质要求第三章劳务分包的程序第四章劳务分包合同第五章劳务分包的保障措施第六章监管与处罚第七章附则简要注释如下:1. 劳务分包:是指企业把其不属于生产经营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或者项目委托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完成。
2. 分包单位:承接劳务分包的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人。
3. 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通过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4. 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机关通过的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法律。
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 委托代理:当事人之间,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特定事项或者事务具有代理权限。
3. 合同履行保证:即为了确保合同能够正常履行,合同当事人之一或者几方按照约定提供合同担保或者设立合同履行保证金等方式赋予担保。
4. 补偿责任:是指违反法律、合同或者其他约定而产生的伤害赔偿责任。
5.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不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6. 法定代表人: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负责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全部活动的最高行政负责人。
7. 职业技能鉴定:是指经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进行测试、鉴定并颁发鉴定证书的活动。
8.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可能引起人身较重伤害事故,以及造成设备、物品等严重损失,采取安全措施,以保证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023年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

2023年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合作与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定义劳务分包(劳务人员)是指用工单位将部分或全部用工岗位委托给劳务分包方,由劳务分包方负责招聘、管理和发放工资的一种用工方式。
第三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合同1. 劳务分包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2.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务分包方和劳务人员的权责,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
3. 劳务分包方应确保提供给劳务人员的岗位与签订的劳动合同保持一致,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四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招聘与管理1. 劳务分包方应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进行招聘,确保招聘流程公开、公正、透明。
2. 劳务分包方应对招聘的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核,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能力。
3. 劳务分包方应建立完善的工资管理制度,确保劳务人员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 劳务分包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关注其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和问题。
第五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权益保障1. 劳务分包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保护,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
2. 劳务分包方应为劳务人员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3. 劳务分包方应关注劳务人员的培训与发展,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晋升机会。
第六章劳务分包(劳务人员)的合作与纠纷解决1. 劳务分包方与用工单位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保持及时的信息交流和协调。
2. 劳务分包方和劳务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和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七章法律责任1.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劳务分包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劳务分包方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员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公司的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维护公司和劳务分包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
二、劳务分包方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资质合规:劳务分包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施工能力:具备与所承担劳务作业相适应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
(二)准入流程1、收集信息:通过市场调研、推荐等方式收集劳务分包方的信息。
2、资格审查:对劳务分包方的资质、信誉、施工能力等进行审查。
3、实地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劳务分包方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实际情况。
4、综合评估:根据审查和考察结果,对劳务分包方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准入名单。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工期等。
2、劳务作业范围和内容:明确劳务分包方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3、劳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确定劳务费用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4、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5、施工安全责任:划分双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6、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处理方式。
(二)合同签订流程1、拟定合同草案: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要求和双方协商结果拟定合同草案。
2、审核:合同草案经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合理。
3、协商修改:与劳务分包方就审核后的合同草案进行协商,对有争议的条款进行修改。
4、签订:双方达成一致后,正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四、劳务分包方的现场管理(一)人员管理1、劳务分包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2、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技能,持证上岗。
3、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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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七章附则
本公司承揽的其他项目,其劳务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实施。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100%。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员一致。
劳务分包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与公司签订“不拖欠民工工资款承诺书”,注明凡民工工资未全部发放落实,一律不得进行竣工结算。
第六章奖罚
项目部对劳务分包人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并建立资信档案,认真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在年度综合考评、先进评选、招投标时对企业及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并列入“合格企业”名单。
劳务承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除按劳务合同处罚外,在企业综合考评、参加招投标时给予减分、不予参与投标处理。(一)劳务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二)劳务承包人收取工程款未及时发放工资单;(三)劳务发包人未报送或所报送的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虚假的;(四)将劳务工作再次分包的的;(五)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六)技术工人无证上岗,或人员、技术工种配备不足,进行劳务作业施工的;(七)劳务分包企业未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的;(八)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的;(九)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管理混乱,造成农民工上访,情节严重的。(十)由于劳务分包企业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隐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