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招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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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暂行规定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暂行规定
第32条招标小组成员、参与评标的人员接受投标人财物或其他好处的,除应退还收受的财物外,处以罚款2000-5000元,严重者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全额赔偿;
第33条没有合理理由未参与公司招标活动或对投标资料审核不严造成决策失误的,除以责任人500-2000元的罚款,严重者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全额赔偿;
第3条公司成立招标小组,全面负责招标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招标小组的产生及职责
第4条招标小组由常设成员和临时成员组成,全面负责各项招标工作。
(1)常设成员(6人):总经理、监事长、工程副总、技术副总、采购部经理、成本部经理。招标小组组长由总经理兼任,副组长由工程副总兼任。
(2)临时人员(3人):对应项目的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相关专业工程师、相关专业设计工程师。
(5)进行合同谈判;
(6)其他与招标有关的工作;
第7条在工期或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或工程现场条件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招投标的,由招标小组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第三章招标准备
第8条所有的招标工作均由采购部作为招标申请部门。招标前,采购部负责召集招标小组全体成员召开招标计划会。在招标计划会上,项目部提供需要采购的材料设备名称及有关要求或相关工程质量技术要求、技术方案;技术部提供通过会审的图纸。招标计划会必须明确分项工程的甲供、甲控材料的范围,并对邀请投标单位的资质提出要求,明确招标时间。
第12条招标计划会后,由采购部视情况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要选择行业内熟知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必须是国家正规媒体)或其它形式,发出招标信息(招标信息中必须明确投标单位的资格标准)。如以招标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则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材料招投标技术管理规定

材料招投标技术管理规定

材料招投标技术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企业原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的稳定性,保证生产质量和生产进度的顺利进行,保证材料按规定要求施工,特别建立本制度。

1、原材料控制(1)、供应商资质审查企业质量管理、采购部门应组织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水平、营业情况等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被纳入企业的供应商列表,视为合格供应商。

对于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企业应向供应商说明审核结果,并原则上不再与该供应商合作。

(2)、供应商定期评估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及时性、材料质量、服务质量等。

根据评估结果,对绩效不佳的供应商实施惩罚措施,对绩效优秀的供应商实行优惠政策,以此激励供应商优化经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2、材料稳定优选(1)、材料选择原则企业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在选择材料时,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价格合理、质量稳定、供货及时的可靠供应商所供应的材料。

(2)、材料样品审批企业采购部门在确认原材料选择方案后,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应的样品,并对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化验分析。

审核通过的材料样品方可用于实际生产中使用。

3、材料储存及生产(1)、物料接收物料接收是材料供应的第一环节,应对物料进行校验和审批,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并送至仓库储存。

(2)、物料储存存储原材料前,应确定材料的特性及需要满足什么储存条件。

对不同材料,在仓库储存的要求也不同,应特别注意防潮、防晒、防虫等。

储存时间的长短、储存温度、湿度等均对储存效果有影响,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安排。

(3)、物料使用在使用材料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标准、工艺流程等进行使用。

当检验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不良材料不被使用并及时排除或返修。

(4)、成品检测生产后安排次数量进行抽样,由检测人员进行性能检测,秉承未检测合格绝不出库原则。

工程材料招采制度及流程

工程材料招采制度及流程

工程材料招采制度及流程一、招采制度的目的工程材料招采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材料采购过程的透明化、规范化,通过合理的竞争机制选择性价比高的供应商,从而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

二、招采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所有潜在的供应商都应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标,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性限制。

2. 公正原则:评标过程应客观公正,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

3. 公开原则:招标信息、中标结果等关键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4. 诚实信用原则:所有参与招采的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有欺诈行为。

三、招采流程1. 需求分析: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提出材料需求计划,包括材料种类、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

2. 市场调研:采购部门负责对市场上的材料供应商进行调研,收集供应商信息,评估供应商资质。

3.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需求分析和市场调研结果,采购部门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技术要求、商务条款等。

4.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公司官网、行业平台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5. 投标与开标: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采购部门组织开标会议,记录投标情况。

6. 评标与定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7.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 材料验收:材料到场后,项目部负责验收,确保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9. 结算支付:根据合同约定和材料验收结果,采购部门完成结算工作,并支付供应商货款。

四、监督与管理1. 建立招采监督小组,对整个招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采活动的合规性。

2.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评价,形成供应商名录,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3. 对于违反招采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严重者可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招采活动。

总结:。

工程材料招标采购制度

工程材料招标采购制度

工程材料招标采购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招标采购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以达到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和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

2. 设立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答疑、评标等工作。

3. 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和条件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2. 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或销售资质,并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招标程序1.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指南、合同条款等。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官方网站、行业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3. 投标报名: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4. 答疑和修改:对投标单位的疑问进行解答,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5. 开标和评标: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 中标公示:公布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评标标准和方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价格、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分。

2. 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度,所有评分结果应当公开并接受监督。

六、合同管理1.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何变更都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2. 对于违约行为,应依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确保各方权益不受侵害。

七、监督和责任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经招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可适当调整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定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

招投标管理规定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

招投标管理规定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投标管理是指在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过程中,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招投标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工程设备和材料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采购效果符合要求,同时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首先,招投标管理规定了招标的基本流程。

招标流程包括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评标和中标等环节。

招标公告发布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招标范围和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以便供应商了解并参与竞标。

投标文件编制是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报价、经验介绍等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是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确保公开透明。

评标是指采购单位根据一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从中选出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

中标是指采购单位通过评标过程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其次,招投标管理规定了投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和财务标书。

技术标书是供应商提交的关于产品技术特性和质量要求等方面的信息,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参数、售后服务等内容。

商务标书是供应商提交的关于价格、交付期、支付方式等商务条件的信息。

财务标书是供应商提交的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纳税情况等财务信息。

招投标管理规定了这些标书的要求和格式,以保证公平竞争和有效评标。

此外,招投标管理规定了评标的原则和方法。

评标原则主要包括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竞争和科学合理等。

评标方法一般包括资格预审和综合评标两个阶段。

资格预审是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排除不合格的供应商,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综合评标是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技术方案、价格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

最后,招投标管理规定了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要求。

中标后,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根据中标结果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

合同应明确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监理委托等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监理委托等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有效控制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

2、在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下,选择满足公司工期、质量、成本要求的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合作单位,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

3、明确公司各部门在招标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运作质量。

4、做到招标文件等资料妥善保管。

1、工程类:土建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景观工程、配套工程等项目的承包商确定。

2、材料类:各种甲供及甲限材料、设备供应商确定。

3、其它类:规划设计、勘察、监理、检测及工程咨询等合作单位的确定。

注:专业垄断项目除外。

根据招标项目规模、特点、市场情况等可采取各分部份项招标或者分不同阶段招标或者一并一次招标等不同招标方案,如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装饰工程带案招标等等。

招标方式根据确定的招标方案及合同估价额度,原则规定如下:1、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及工程咨询合同估价30 万元以上,工程承包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估价在50 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公开邀请招标方式。

2 、合同估价低于上述数额的可采用议标方式。

招标工作组织机构及各部门管理职能(一)、招投标工作组织机构房地产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1、组长:房地产公司总经理2、副组长:房地产公司主管副总3、成员:(1)工程部(项目部):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工程师(2)预算部: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预算员(3)材料部: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材料员(4)规划设计部: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技术主管(二)、各部门管理职能1、工程部(项目部):(1) 依据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项目招标计划;(2) 提供招标项目基本资料,具体包括:·投标单位情况: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质量体系认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检验报告、售后承诺、业绩等。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开、竣工日期、质量标准、技术要求、验收标准等。

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为规范公司材料采购行为,加强对材料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材料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招标采购原则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正常招标活动。

二、材料范畴本制度所称的材料包括一切用于建筑工地的主要施工材料、零星材料、周转材料等。

三、招投标组织材料招标采购工作,由材料处组织实施。

材料处负责起草、制定和发放、收集投标文件,组织考察供应商和开标评审,起草和签订合同,依据采购合同的规定,完成日常采购等工作。

财务处、预算处、督查处、土建公司、办公室作为材料招标采购的协助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参与供应商的洽谈、开标评审、供应商考察、材料采购合同会签等事务,确保材料采购做到程序公开、价格透明。

四、招投标流程1、采购需求的提出:由公司预算处根据公司在建项目施工进度,提出各项目所需用到的各类材料的清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预算数量等,同时将材料预算清单发给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土建公司、办公室或房产公司.2、材料处负责根据预算处提供的材料预算清单或者在没有预算处提供的材料预算清单的情况下参照其他在建工程的材料使用需求,明确所需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关技术参数后,提前开展所有材料的招投标活动,确保材料能够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由材料处采购人员负责编写《招标简章》(附件一),明确所需招标采购材料的相关信息,然后将招标简章报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等处室的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审批.3、招标简章经审批后,由采购员负责向各供应商进行发布,并督促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向材料处递交报价单,报价单必须用书面形式,必须列明产品信息和供应商信息,产品信息包括:材料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单价(是否含税)等信息,供应商信息具体如下:(1)如果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经营户的,必须在报价单列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地址、授权业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2)如果供应商是个人的,必须在报价单上列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签字并盖章,同时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在收集供应商报价单的同时须收集供应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材料处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同时将上述资料复印件给财务处备案。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各开发项目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工作,提高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项目在执行材料设备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标工作。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工程管理的副总经理担任。

组员由公司财务总监、项目主管、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等组成。

第五条如招标小组成员不能参加招标工作的,由组长或总经理另行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配套工程、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项目发包由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自行组织招标,公司项目主管代表公司招标小组参加。

第七条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配套工程、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项目发包由公司招标小组按照本办法组织招标。

第八条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下的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服务咨询等项目的招标工作,由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自行招标。

定标后将有关材料送公司项目主管。

第九条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服务咨询等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招标小组按照本办法组织招标。

第十条由项目部组织、公司项目主管参加的招标,其责任由项目部承担;由公司招标小组组织的招标,其责任由招标小组承担。

第十一条招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或委托制定发包、采购计划;二、收集承包商信息、确定备选承包方;三、拟订、审批招标文件;四、备选承包商投标报价。

第十二条公司项目部各自按照年、季、月度分别编报发包、采购计划,送至公司项目主管汇总后,上报公司招标小组。

第十三条年度发包、采购计划应当于上年12月1日之前报送至公司项目主管,公司招标小组在30天之内提出审核意见。

一、季度发包、采购计划应于3、6、9、12月的15日之前报送至公司项目主管,公司招标小组在15日之内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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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管理规定1.招标原则1.1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1.2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1.3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4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1.5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1.6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2.职责分工:2.1合约技术部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及维护合格承包商名录,编制项目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标、接标、开标,评审技术标,控制招标工作进度,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会务。

编制招标文件的经济部分,参与接标、开标,负责评审经济标,负责谈判。

2.2项目部主要职能:提出详细的招标要求,如承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和技术要求。

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主要是会审工作),并督查招标工作的进展。

按照授权额度,负责组织小型工程、材料招投标工作。

3.适用范围:3.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的招标。

其中金额大于等于3万元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3.2金额大于3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a、政府垄断工程;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

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

3.3小于3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

3.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工程、成本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3.5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工程、成本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4.招标前期准备:4.1标段划分:应综合工程的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结合承建商的实力以及招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合理划分标段。

避免标段过小导致合作方不能发挥规模效益,而提高报价;也要防止标段划分过大导致不能按时竣工或者降低工程质量4.2招标方式的选择:4.2.1.各类施工工程招标应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标方式。

4.2.2在编制“项目开发计划”时,应给工程量清单招标安排合理的时间。

因工期紧急而无法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可以采用模拟工程量清单(包干单价)的招标方式。

4.2.3除示范区外,主体工程不允许采用费率招标;特殊情况下不得不采用时,需经公司第一负责人签字。

4.3下述工程项目应采用两阶段招标法:招标项目的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差异程度大且难以量化,如幕墙、门窗、精装修;投标产品存在较大差异,比较的重点是性价比而不单纯是价格,如智能化、机电产品。

两阶段招标法即先进行方案招标(可要求投标方初步报价),统一技术标准或设备型号后再进行第二阶段招标。

4.4项目部根据工程的要求提出总承包、分包、环境等各项需招标工程的进场时间要求、技术要求、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情况协同合约技术部部对计划进行调整4.5合约技术部根据项目部提出的进场时间要求,结合招标方式,汇总编制所有工程项目的招标计划。

公司的招标计划应尽可能考虑多项目集中招标的可能性4.6招标文件由合约技术部组织成本、项目及法律人员共同起草。

对于使用频率较高的某类招标文件,合约技术部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标准招标文件”或“示范招标文件”。

4.7施工招标文件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正文包括: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造价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投标押金、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特别约定等;附件包括:技术标编制要求、经济标编制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甲控材料表(含甲供、三方供货、限价)、施工图、拟签的合同文本。

4.8公司在开展施工类项目招标时,应已对拟招标项目的市场价格、主流供应商等有清晰的了解。

各类招标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当地预算定额和通行的取费标准、市场行情编制评标参考价,应力求准确、全面,不得漏项。

4.9经批准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费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一段时间内,双方根据施工图预算和中标费率核对工程造价,确认合同总价,并就确定后的总价签署补充协议。

4.10投标单位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招标工作的质量。

招标单位应深入了解市场,包括能承接该招标工程的队伍数量、市场价格、供求现状,以及拟选入围单位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资信状况、历史工程,结合我方的工程管理水平、招标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入围投标单位。

4.11各项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必须有3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多标段同时发标时,一个标段不得少于3家投标单位,同一单位不应参加2个以上的标段投标,总体中标率不得高于50%。

4.12合约技术部组织招标相关部门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填写《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审查合格后准予投标。

4.13优先选择具有良好合作记录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合作记录评价包括:工程质量、现场管理、经济结算、历次投标记录等;在公司投标记录中,经常投出最高价或接近最高价的队伍,一般情况下,不再选择其入围投标;反之,经常投出最低价或次低价的队伍,应优先选择其作为入围投标单位。

4.14入围承包商应符合以下要求: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满足相应投标工程的需求;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与公司无诉讼,无舞弊、贿赂、串标等行为。

4.15合约技术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承包商资格进行评审,评审依据包括履约情况、合作情况、技术能力、经济能力变化状况以及售后服务等,对不合适的承包商应取消下次投标资格。

5.发标与答疑:5.1招标文件的发放由合约技术部招标负责人直接发放给投标单位。

为保证投标单位履行其投标承诺,招标公司应收取一定的投标保证金。

5.2招标答疑会由合约技术部组织,成本、项目参加;应注意把招标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报价要求、及招标中的非常规做法向所有的投标方进行交底,避免理解差异,使投标在回标分析时更具可比性。

5.3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整理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发给所有投标单位,包括投标期间招标方认为需要回答的投标方的其它疑问。

5.4如有必要组织现场踏勘的,由项目部负责现场组织、回答施工单位现场提出的疑问,并将书面记录统一发送至合约技术部。

6.开标:6.1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合约技术部,不按时回标视为废标,接标人应予以记录。

6.2开标时合约技术部两人以上现场拆封,并由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在投标文件的主要经济条款页签字确认。

7.评标:7.1经济标评比和技术标评比由招标公司组织的专家负责分析,分别在定标会上提供各自的分析报告并解释。

7.2经济标评比和技术标评比应在统一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

7.3技术要求高,或对配合、维修服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工程,应采用两阶段评标法,先评技术标,技术标评比结果确定后再评经济标。

普通工程的技术标和经济标可同时评比。

7.4在两阶段评标法中,如果技术标的评比结果对经济标评比产生影响,从而不能按照经济标评比顺序选择投标队伍的,应先行作出说明并经公司领导确认。

7.5经济标评比中,应以总价对比为基础,同时比较主要项目单价和工程量调整情况,防止投标单位运用不平衡报价抬高后续变更成本。

8.谈判:8.1如发现投标人技术或经济标书内容表述不清、理解存在歧义,对评标结果会产生明显影响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标书予以澄清,并用书面形式列明澄清内容送招标人作为评定标的补充依据。

8.2投标单位对标书的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构成实质性修改,否则应不予接受。

8.3评定标过程中,如投标价皆高于招标前预期,但差距较小,仍属合理报价范围,不宜全部废除重新招标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与报价较低的投标单位就中标条件进行商务谈判。

8.4招标实施过程中应维护招标的严肃性和招标人的威信。

若意向中标人的合作条件符合市场行情,应避免再就中标条件进行反复谈判。

8.5谈判由成本部负责,但与承包商的约谈应有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参与,并就约谈结果填写《工程约谈记录》。

9.定标:9.1定标时首先废除最高报价标,定标按如下方法执行:A、最低价投标单位中标;B、按最低价另择技术实力与配合情况良好的投标方中标;C、选择技术实力与配合情况良好的单位在不超过最低价3%的范围内中标。

9.2A类适用范围:技术要求一般的工程,或技术要求较高但所有投标方的技术实力和配合态度相当。

只要最低投标价不是明显低于成本,则应由其中标。

9.3B类适用范围:①技术要求较高;②投标方的技术实力和配合情况相差较大;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时,可选择综合评比最高的单位进行谈判,要求对方调整报价到最低标或最低标以下。

9.4C类实用范围:①技术要求较高;②技术实力与配合态度相差极为悬殊;综合评比最高的单位不同意调整至最低标价,或者招标方认为不宜再行谈判,可以在不超过最低价3%的范围内选择综合评比最高的单位中标。

9.5某项招标可能采用B、C类定标方法,工程(项目)部应在技术标评比阶段向公司说明;在评定标审批文件中应写出专题说明,纳入招标存档资料.9.6对于C类定标方法,中介服务(如监理和造价咨询)、样板房装修中标单位的定标价,可不限于3%,适当上浮.9.7技术实力指:投标方资质、技术实力、工期及质量承诺;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水平;近期及在建工程质量及获奖情况。

配合情况指:施工和保修期配合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进度款申报的合理程度,预结算核对的配合情况等.9.8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合同条件的细节问题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修改。

在最终确认后的3日内,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9.9上述过程中与投标方的所有谈判均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填写《工程约谈记录》.9.10下列情况不应确定中标单位,应作为废标,须重新招标:9.10.1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9.10.2投标单位向负责招标成员行贿,废除该标后不足三家;9.10.3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废除该标后不足三家;9.10.4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如各标价皆高出预期,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10.其他规定:10.1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合同签定时间之内,工程部会同成本部负责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最后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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