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合集下载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一、引言城市规划制图是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制图可以直览城市的发展蓝图,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为确保城市规划制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读性,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制图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图、详细规划图、分区规划图等。

三、制图要求1. 标准纸张制图应使用A1(594mm×841mm)或A0(841mm×1189mm)标准纸张,以确保图纸的清晰度和可读性。

2. 图幅设置制图时应根据规划范围和内容合理设置图幅,保证图纸的整体布局美观,同时确保图件的比例尺不失真。

3. 比例尺制图应根据规划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比例尺,一般情况下,总体规划图的比例尺应为1:5000或1:10000,详细规划图的比例尺应为1:2000或1:5000。

4. 图例制图中应包含详细的图例,图例应准确、清晰地标明各种地物、设施和用途的符号及其解释,以便读者能够准确理解图件的含义。

制图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一般应选择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坐标系,确保各图件之间的位置关系准确。

6. 符号标注制图中的符号应准确、规范,并与相关的规划标准相一致。

符号的大小、粗细、颜色等应具有良好的辨识度和可读性。

7. 文字说明制图中的文字说明应简明扼要、准确清晰,使用统一的字体和字号。

文字与图件之间的距离应适当,以保证文字的可读性。

8. 图件排列多幅图件在同一图纸上排列时,应根据图件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安排,避免图件之间的重叠和混淆。

9. 图件命名制图时应为每个图件赋予唯一的名称,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图件名称应简洁明了,能够准确反映图件的内容和用途。

四、质量控制1. 审核制图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核,确保图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图件的各项要求进行逐一检查。

2. 校对审核完成后,应由专业的校对人员对图件进行校对,确保图件中的文字、符号、图例等没有错误和遗漏。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标题:城市规划制图标准引言概述: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是城市规划工作中的重要指导文件,其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一、地图尺度的选择1.1 尺度的定义与意义:地图尺度是指地图上距离与实际距离之间的比例关系,对城市规划制图具有重要作用。

1.2 尺度的选择原则:根据城市规划的具体要求和图件的用途,选择适当的尺度,确保地图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1.3 尺度的标注要求:在地图上清晰标注尺度比例,以便使用者准确判断距离和比例关系。

二、地图要素的表达2.1 基本要素的表达:城市规划地图应包括道路、建筑物、绿地等基本要素,要准确表达其位置、形状和大小。

2.2 专业要素的表达: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表达专业要素如交通设施、水系、地形等,确保地图的完整性和专业性。

2.3 要素符号的规范:统一规定各种要素的符号表示方法,确保地图的一致性和易读性。

三、图件布局与设计3.1 图件布局原则:根据地图的用途和内容,合理布局各要素,使地图整体呈现清晰、有序的视觉效果。

3.2 图件比例的控制:控制图件的宽高比例,使地图的比例不失真,保持图件的美观与可读性。

3.3 图件标注与图例设计:清晰标注地名、要素名称和图例,使使用者能够快速理解地图内容和符号意义。

四、地图制作的技术要求4.1 数据准备与处理:使用准确的地理数据,对数据进行合理处理和筛选,确保地图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制图软件的选择与使用:选择适合城市规划制图的专业软件,并掌握其使用方法,以提高地图制作效率和质量。

4.3 输出与质量控制:选择合适的输出设备和纸张,控制地图的打印质量和色彩准确性,确保地图的可视性和持久性。

五、标准的更新与应用5.1 标准的修订与更新:随着城市规划理念和技术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制图标准需要定期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新的需求和要求。

5.2 标准的应用与推广:加强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宣传与推广,提高城市规划从业人员的标准意识和制图水平,促进城市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建筑法规-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建筑法规-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中小类用地表示
点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演示发布的良 好效果,请言简意赅的阐述您的观点。点击此处添加正文,文 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演示发布的良好效果,请言简意赅的 阐述您的观点。
3.1.3 彩色用地图例
、单色用地图例
规划要素图例
城市规划的规划要素图 01 2规划要素图例
例应用于各类城市规划 图中表示城市现状、规
划要素与规划内容。
02 城市规划图中规划要素 图例的选用宜符合表的 规定。规划要素图例与 符号为单色图例。
、城市规划要素图例
行政区界图例
地形图例
市政道路图例
市政给排水图例
市政电图例
市政燃气图例
点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演示发布的良 好效果,请言简意赅的阐述您的观点。点击此处添加正文,文 字是您思想的提炼,为了演示发布的良好效果,请言简意赅的 阐述您的观点。
用地图例
1
城市规划图中,单色用地图例的选用和绘制应符合 表的规定。单色用地图例按用地类别分为十类,对 应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 准》GBJ 137中的十大类。中类、小类用地图例应 按本标准条规定执行。
2
总体规划图中需要表示到中类、小类用地时,可在 相应的大类图式中加绘圆圈,并在圆圈内加注用地 类别代号(图)。
第10讲:城市规划制图 标准 BRAND PLANING
2010年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CONTENTS
01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02
standard for drawing in urban planning
03
CJJ/T 97-2003
04 2003版
05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一、引言城市规划制图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份,通过制图可以直观地展示城市的规划布局、空间结构和发展方向。

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制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本标准,以规范城市规划制图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二、适合范围本标准适合于城市规划制图的各类图件,包括总体规划图、详细规划图、专项规划图等。

三、标准要求1. 图幅和比例(1) 图幅:根据规划范围和内容确定图幅大小,普通采用A0、A1、A2等国际标准图幅。

(2) 比例:根据规划图件的用途和内容确定比例尺,常用的比例尺有1:500、1:1000、1:2000等。

2. 图件命名和编号(1) 图件命名:每一个规划图件应有明确的命名,反映图件的内容和用途。

命名应简明扼要,便于识别和管理。

(2) 图件编号:每一个规划图件应有惟一的编号,编号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编制,便于查找和归档。

3. 图件布局(1) 图件布局应符合规划图件的要求和规范,包括标题、图例、比例尺、北方向、边框等。

(2) 标题应清晰明确,反映图件的内容和所属规划项目。

(3) 图例应包括所有使用的符号、颜色和线型的说明,确保图件的易读性和一致性。

(4) 比例尺应明确标注,确保图件的比例关系准确传达。

(5) 北方向应标注清晰,便于读者判断图件的方向。

(6) 边框应完整齐全,包括图件名称、制图单位、日期等信息。

4. 符号和标注(1) 符号应符合规划图件的要求和规范,反映城市规划的各类要素和特征。

(2) 标注应清晰明确,包括地名、道路名称、用地性质等信息,确保图件的可读性和理解性。

5. 数据来源和准确性(1) 数据来源应明确标注,包括调查、测量、遥感等数据的来源和时间。

(2) 数据的准确性应得到保证,包括数据的质量控制和验证,确保图件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6. 版权和保密(1) 制图过程中使用的数据和图件应符合相关的版权和保密规定。

(2) 制图过程中产生的图件应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数据和图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一、引言城市规划制图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图可以直观地展示城市的空间布局、用地分配以及各类设施的位置等信息。

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制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相应的标准格式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详细描述城市规划制图的标准格式要求,以便规范城市规划制图的过程和结果。

二、标准格式要求1. 图幅城市规划制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图幅进行,常见的图幅有A0、A1、A2、A3等。

具体选择何种图幅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范围和内容进行合理确定。

2. 图例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清晰明确的图例,用以解释图中各种要素的含义。

图例应包括图例标题、图例符号及其对应的含义。

图例符号的设计应简洁明了,符合规范要求。

3. 坐标系统城市规划制图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以确保不同图幅之间的数据一致性。

常用的坐标系统有经纬度坐标系统和平面坐标系统等,具体选择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

4. 比例尺城市规划制图应标明比例尺,以便读者准确了解图中要素的相对大小和距离。

比例尺的选择应根据图幅和图中要素的尺度进行合理确定。

5. 标题和副标题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清晰明确的标题和副标题,用以描述图中要素的内容和范围。

标题应简洁明了,能够准确概括图的主题;副标题可以进一步补充说明图的具体内容。

6. 图框和边框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规范的图框和边框,用以界定图的范围和边界。

图框应包括图幅编号、图幅比例尺、制图单位、制图日期等基本信息;边框应整齐划一,不得有破损或模糊不清的情况。

7. 图形要素城市规划制图应准确表达各类图形要素,如道路、建筑物、绿地等。

图形要素的表达应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线型、线宽、填充色、文本标注等方面。

8. 文本标注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必要的文本标注,用以解释图中各种要素的含义。

文本标注应清晰可读,字体大小适宜,与图中要素之间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9. 图件编号和图件名称城市规划制图应包含唯一的图件编号和图件名称,以便对图件进行唯一标识和识别。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一、引言城市规划制图是城市规划工作中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通过制图可以直观地展示城市的规划布局、用地分布、交通网络等信息,为城市发展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确保城市规划制图的准确性和可读性,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制图的各个环节,包括规划设计、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

三、制图要求1. 图幅和比例a. 图幅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采用A0、A1等标准图幅。

b. 制图比例应根据图件的内容和用途确定,常用的比例有1:2000、1:5000等。

2. 图件内容a. 城市规划布局图:应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布局、功能区划、重点建设区域等内容。

b. 用地规划图:应包括各类用地分布、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等信息。

c. 交通规划图:应包括道路网络、交通枢纽、公共交通线路等信息。

d. 绿地规划图:应包括绿地分布、绿化率、绿地类型等信息。

e. 建筑规划图:应包括建筑物分布、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信息。

3. 图件符号和标注a. 图件符号应统一规范,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b. 标注应清晰、准确,字体大小适宜,与图件比例协调。

4. 图件颜色和线型a. 图件颜色应明确,符合规划要求,不宜过于复杂。

b. 线型应清晰,线宽适宜,与图件比例协调。

5. 图件边框和标题a. 图件边框应规范,包括图幅尺寸、制图单位、制图日期等信息。

b. 标题应准确、简明,包括图件名称、图幅比例等信息。

6. 制图文件格式a. 制图文件应保存为常见的图形文件格式,如DWG、PDF等。

b. 制图文件应具备可编辑性,方便后续的修改和更新。

四、质量控制1. 制图前应进行数据收集和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制图过程中应进行多次校对和审查,确保图件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3. 制图完成后应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图件符合规范要求。

五、附录1. 城市规划制图常用符号和标注参考标准。

2. 城市规划制图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六、总结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规划制图的要求和规范,对于提高城市规划制图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引言概述: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是指在城市规划过程中所使用的制图标准,它对于城市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结果的准确表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六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正文内容:1. 制图标准的基本原则1.1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2 遵循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1.3 考虑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1.4 保证制图的准确性和可读性2. 地图内容的要求2.1 包括城市的基础设施和交通网络2.2 显示土地利用和建筑规划2.3 标示生态环境和绿地系统2.4 反映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分布3. 地图符号的规范3.1 使用统一的地图符号系统3.2 符号的形状、颜色和大小要一致3.3 符号的含义清晰易懂3.4 避免符号的重叠和混淆4. 比例尺和尺度的选择4.1 根据地图的用途和目的选择合适的比例尺4.2 尺度的选择要考虑地域特点和地图的详细程度4.3 比例尺的标示要清晰可见5. 布局和样式的要求5.1 布局要合理,内容分布均衡5.2 字体和字号要统一,易于辨认5.3 图例和图表的设计要简洁明了5.4 颜色的使用要符合视觉效果和信息传达的要求6. 数据来源和更新的要求6.1 数据来源要可靠,确保信息的准确性6.2 数据的更新要及时,反映城市规划的最新进展6.3 数据的整合和共享要方便,提高工作效率总结: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是城市规划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制图标准的基本原则包括符合法律法规、遵循基本原则、考虑可持续发展和保证准确可读。

地图内容要包括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信息。

地图符号要规范统一,比例尺和尺度要选择合适。

布局和样式要合理,数据来源和更新要可靠及时。

只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制图,才能准确表达城市规划的内容和意图,为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提供有效的支持。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一、引言城市规划制图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图可以清晰地展示城市的发展蓝图和空间布局,为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保证城市规划制图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制图的各个环节,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等。

三、术语和定义1. 城市规划制图:指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将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向以图形形式表达出来的过程。

2.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指规范城市规划制图过程中所需遵循的规则和要求。

四、基本要求1. 准确性:城市规划制图应准确反映城市规划的内容和意图,图件上的信息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2. 一致性:城市规划制图应与相关规范和标准保持一致,统一使用符号、色彩和比例尺等。

3. 可读性:城市规划制图应具备良好的可读性和易懂性,图件上的文字和符号清晰可辨。

4. 完整性:城市规划制图应包括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不得遗漏关键信息。

5. 美观性:城市规划制图应注重美观性,布局合理,色彩搭配协调。

五、制图要求1. 图幅和比例尺:根据规划范围的大小和内容的复杂程度,确定合适的图幅和比例尺,确保图件上的信息清晰可见。

2. 地理坐标系统:采用国家统一的地理坐标系统,确保规划图件与实际地理位置的一致性。

3. 符号和标注:使用规范的符号和标注,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

4. 色彩和线型:使用统一的色彩和线型,注重色彩的搭配和线型的清晰度,使图件更具可读性。

5. 图件布局:合理安排图件的布局,注重主次关系,使信息层次清晰,易于理解。

6. 图件命名:为每个图件设置明确的名称,便于查找和整理。

六、质量控制1. 制图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图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制图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城市规划制图的要求和流程。

3. 制图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制图要求进行操作,遵循标准的制图流程。

4. 制图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确保图件的质量符合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 市 规 划 制 图 标 准 standard for drawing in urban planning CJJ/T 97-2003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3年12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174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规划制图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97-2003,自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3年8月19日

前 言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计标函(1987)第78号文的要求,《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城市规划各种图纸的具体制图要求;3.城市规划的用地图例、规划要素图例。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浙江省建设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省府二号楼;邮政编码:310025) 本标准参加单位:杭州市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章济宏 张晓红 吴为 侯成哲 1 总 则 1.0. 1 为规范城市规划的制图,提高城市规划制图的质量,正确表达城市规划图的信息,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可参照使用。 1.0. 3 本标准未规定的内容,可参照其他专业标准的制图规定执行,也可由制图者在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但不得与本标准中的内容相矛盾。

1.0. 4 城市规划图纸,应完整、准确、清晰、美观。 1.0. 5 城市规划制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2.1 图纸分类和应包括的内容 2.1.1 城市规划图纸可分为现状图、规划图、分析图三类、 2.1.2 城市规划的现状图应是记录规划工作起始的城市状态的图纸,并应包括城市用地现状图与各专项现状图。

2.1.3 城市规划的规划图应是反映规划意图和城市规划各阶段规划状态的图纸。 2.1.4 本《标准》不对分析图的制图做出规定。 2.1.5 城市总体规划图应有图题、图界、指北针、风象玫瑰、比例、比例尺、规划期限、图例、署名、编制日期、图标等。

2.2 图 题 2.2.1 图题应是各类城市规划图的标题。城市规划图纸应书写图题。 2.2.2 有图标的城市规划图,应填写图标内的图名并应书写图题。 2.2.3 图题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主题)、图名(副题)。副题的字号宜小于主题的字号。 2.2.4 图题宜横写,不应遮盖图纸中现状与规划的实质内容。位置应选在图纸的上方正中,图纸的左上侧或右上侧。不应放在图纸内容的中间或图纸内容的下方。

2.3 图 界 2.3.1 图界应是城市规划图的幅面内应涵盖的用地范围。所有城市规划的现状图和规划图,都应涵盖规划用地的全部范围、周邻用地的直接关联范围和该城市规划图按规定应包含的规划内容的范围。

2.3.2 当用一副图完整地标出全部规划图图界内的内容有困难时,可将突至图边外部的内容标明连接符号后,把连接符号以外的内容移至图边以内的适当位置上。移入图边以内部分的内容、方位、比例应与原图保持一致,并不得压占规划或现状的主要内容。

2.3.3 必要时,可绘制一张缩小比例的规划用地关系图,然后再将规划用地的自然分片、行政分片或规划分片按各自相对完整的要求,分别绘制在放大的分片图内。

2.3.4 城市总体规划图的图界,应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全部范围。可做到城市规划区的全部范围。 2.3.5 城市分区规划图、详细规划图的图界,应至少包括规划用地及其以外50m内相邻地块的用地范围。

2.4 指北针与风象玫瑰 2.4.1 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图和现状图,应标绘指北针和风象玫瑰图。城市详细规划图可不标绘风象玫瑰图。

2.4.2 指北针与风象玫瑰图可一起标绘,指北针也可单独标绘。 2.4.3 组合型城市的规划图纸上应标绘城市各组合部分的风象玫瑰图,各组合部分的风象玫瑰图应绘制在其所代表的图幅上,也可在其下方用文字标明该风象玫瑰图的适用地。

2.4.4 指北针的标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有关规定。 2.4.5 风象玫瑰图应以细实线绘制风频玫瑰图,以细虚线绘制污染系数玫瑰图。风频玫瑰图与污染系数玫瑰图应重叠绘制在一起。

2.4.6 指北针与风象玫瑰图组合一起标绘的,如图2.4.6。 2.4.7 指北针与风象玫瑰的位置应在图幅图区内的上方左侧或右侧。 2.5 比例、比例尺 2.5.1 城市规划图上标注的比例应是图纸上单位长度与地形实际单位长度的比例关系。 2.5.2 城市规划图,除与尺度无关的规划图以外,必须在图上标绘出表示图纸上单位长度与地形实际单位长度比例关系的比例与比例尺。

2.5.3 在原图上制作的城市规划图的比例,应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规划图经缩小或放大后使用的,应将比例数调整为图纸缩小或放大后的实际比例数值或加绘形象比例尺。形象比例尺应按图2.5.3所示绘制。

2.5.4 城市规划图使用的比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5.5 城市规划图比例尺的标绘位置可在风象玫瑰图的下方或图例下方。

2.6 规划期限 2.6.1 城市规划图应标注规划期限。 2.6.2 城市规划图上标注的期限应与规划文本中的期限一致。规划期限标注在副题的右侧或下方。 2.6.3 城市规划图的期限应标注规划期起始年份至规划期末年份并应用公元表示。 2.6.4 现状的图纸只标注现状年份,不标准规划期。现状年份应标注在副题的右侧或下方。 2.7 图 例 2.7.1 城市规划图均应标绘有图例。图例由图形(线条或色块)与文字组成,文字是对图形的注释。 2.7.2 城市规划用地图例,单色图例应使用线条、图形和文字;多色图例应用色块、图形和文字。 2.7.3 城市规划图的图例应按本标准第3.1节规定的图例绘制。 2.7.4 绘制城市规划图应使用本标准规定的图例、其他专业标准规定的图例或自行增加的图例,在同一项目中应统一。

2.7.5 城市规划图的图例应绘在图纸的下方或下方的一侧。 2.8 署 名 2.8.1 城市规划图与现状图上必须署城市规划编制单位的正式名称,并可加绘编制单位的徽记。 2.8.2 有图标的城市规划图,在图标内署名;没有图标的城市规划图,在规划图纸的右下方署名。 2.9 编绘日期 2.9.1 城市规划图应注明编绘日期。 2.9.2 编绘日期是指全套成果图完成的日期。复制的城市规划图,应注明原成果图完成的日期。 2.9.3 修改的规划图纸,成为新的成果图的,应注明修改完成的日期。 2.9.4 有图标的城市规划图,在图标内标注编绘日期;没有图标的城市规划图,在规划图纸下方,署名位置的右侧标注编绘日期。

2.10 图 标 2.10.1 城市规划图上可用图标记录规划图编制过程中,规划设计人与规划设计单位技术责任关系和项目索引等内容。

2.10.2 用于张贴、悬挂的现状图、规划图可不设图标;用于装订成册的城市规划图册,在规划图册的目录页的后面应统一设图标或每张图纸分别设置图标。

2.10.3 城市规划图的图标应位于规划图的下方。 2.10.4 图纸内容较宽,一副图纸底部难以放下图标的规划图,宜把图标等内容放到图纸的一侧(图2.10.4a);一副图纸下部能放下图标的规划图,图标应放在图纸的下方(图2.10.4b)。 2.11 文字与说明 2.11.1 城市规划图上的文字、数字、代码,均应笔画清晰、文字规范、字体易认、编排整齐、书写端正。标点符号的运用应准确、清楚。

2.11.2 城市规划图上的文字应使用中文标准简化汉字。涉外的规划项目,可在中文下方加注外文;数字应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代码应使用规定的英文字母、年份应用公元年表示。

2.11.3 文字高度应按表2.11.3中所列数字选用。 表2.11.3 文字高度(mm) 用于蓝图、缩图、底图 3.5、5.0、7.0、10、14、20、25、30、35 用于彩色挂图 7.0、10、14、20、25、30、35、40、45 注:经缩小或放大的城市规划图,文字高度随原图纸缩小或放大,以字迹容易辨认为标准。

2.11.4 城市规划图上的文字字体应易与辨认。中文应使用宋体、仿宋体、楷体、黑体、隶书体等,不得使用篆体和美术字体。外文应使用印刷体、书写体等,不得使用美术体等字体。数字应使用标准体、书写体。

2.11.5 城市规划图上的文字、数字,应用于图题、比例、图标、风象玫瑰(指北针)、图例、署名、规划期限、编制日期、地名、路名、桥名、道路的通达地名、水系(河、江、湖、溪、海)名、名胜地名、主要公共设施名称、规划参数等。

2.12 图幅规格 2.12.1 城市规划图的图幅规格可分规格幅面的规划图河特型幅面的规划图两类。直接使用0号、1号、2号、3号、4号规格幅面绘制的图纸为规格幅面图纸;不直接使用0号、1号、2号、3号、4号规格幅面绘制的规划图为特型幅面图纸。

2.12.2 用于晒制蓝图的规格图幅宜符合表2.12.2的规定河图2.12.2的格式。 表2.12.2 晒制蓝图的规格图幅(mm) 基本幅面 0号 1号 2号 3号 4号 b×l 841×1189 594×841 420×594 297×420 210×297 c 10 5 a 2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