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末病历(出院病历)检查、评价及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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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病历审核管理制度

终末病历审核管理制度

终末病历审核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终末病历审核工作,提高终末病历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所有科室的终末病历审核工作。

三、审核内容1. 完整性:病历是否包含了患者的相关信息,如主诉、既往病史、体格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

2. 准确性:诊断是否符合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治疗方案是否合理有效。

3. 符合性:病历记录是否符合医疗法规和规范,是否规范填写个人签名和章。

4. 时间性:病历是否及时完成,是否规定时间内审核。

四、审核人员1. 主任医师:负责制定审核标准和指导审核工作。

2. 专家组:由医疗机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重要病例、疑难病例进行审核。

3. 临床医师:负责日常终末病历审核工作。

五、审核流程1. 病历书写完成后,由临床医师初步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2. 初步审核完成后,转交给主任医师进行复核,审查并给予审定意见。

3. 需要专家组审核的病历,由主任医师进行甄选,将病历转交给专家组评审。

4. 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要求的病历,需退回修改,直至符合标准为止。

六、审核标准1. 病历内容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病史、家族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必备内容。

2. 病历书写清晰规范,不得涂改、乱写、遗漏信息。

3. 诊断和治疗方案必须符合临床实际,不得虚假,不符合规范的要进行修改。

4. 个人签名和章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代签或者乱签。

七、审核结果1. 完成审核的病历,标注审核意见并归档。

2. 未通过审核的病历,要及时退回修改,直至符合标准为止。

3. 审核结果需告知相应医务人员,确保错误得到及时纠正。

八、审核总结1. 定期对审核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监测审核质量和效率,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培训医务人员,提高终末病历书写和审核水平,确保医疗质量。

以上为终末病历审核管理制度的内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终末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说明和格式

终末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说明和格式

终末病历质量评分标准说明和格式评分标准说明一、此表用于病历终末质量评分:1、先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如病历中存在单项否决所列项目之一者,为不合格病历,不再进行病历质量评分。

2、选合格病历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对每一书写项目的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最高不得超过本书写项目的总分值。

如:病程记录部分总分值40分,在病程记录部分扣分累计最高应为40分,不得超过该分数。

4、总分值为100分,≥90分为甲级病历;>70分又<90分为乙级病历;<70分为丙级病历(包括三个“单项否决”的不合格病历)。

二、各项说明:单项否决:将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中对病历书写提出明确要求的内容为单项否决的项目,也是病历书写的最基本要求,各级医师必须做到。

单项否决仅作为对一份不合格病历处理的规则之一,仅限于对行业内部的管理。

第一条病案首页医疗信息未填写(空白首页) 系病案首页中大部分是临床医师所填写的内容,应在病人出院前由住院医师准确、完整地填写,出院病历不应有空白首页出现。

第二条传染病漏报住院医师在接收传染病患者后应按规定上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病案首页中详细写。

第三条血型书写错误住院医师应将患者住院期间检查血型的结果准确填写在首页血型一栏中,不得有误。

第四条无入院记录入院记录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指患者入院前作的检查)及初步诊断和书写医师签字等,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住院医师完成。

第五条由实习医师或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书写的入院记录视为缺入院记录。

第六条入院记录未在24小时内完成。

入院记录须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超过此时限医师未完成病历书写应为不合格病历。

第七条无主诉第八条无现病史无体格检查第十条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超过此时限医师未完成记录视为不合格病历。

第十一条患者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患者入院48小时内须有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病历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

病历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

病历质量监控、评价、反馈制度为提高病历质量,医院实行院、科两级病历质量监控,监控的重点为运行病历及手术、输血、危重、死亡病历,并对质量监控中的结果进行评价和反馈。

一、科室病历质量监控(一)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对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四川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及我院《病案管理相关规范》(2017年)等规定的有关要求,加强科室病历质量监控,对运行病历进行检查或抽查;上级医师及科主任查房时应对所查病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科室质控医师对出院病历进行质控评分。

各科确保甲级病历率不低于90%,杜绝丙级病历。

(二)各科将病历质量监控结果记录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记录本”中的专项记录栏中,每季度形成总结材料记录在“科室季度质量考核汇报材料”中交医务科。

二、医院病历质量监控(一)医务科负责病历的院级质控,组织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及院内有关专家对各科病历进行检查。

(二)每月对各科的住院运行病历进行抽查监控,抽查后将存在的问题、缺陷反馈给各科责任人及科室负责人,由科室相关负责人签写整改意见后督促科室人员整改。

每月对各科归档出院病历、急诊科归档急诊病历和(门)急诊留观记录进行抽查,对门诊病历进行现场抽查,将检查中的突出问题向主管医师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督促整改。

(三)对各科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质量简报反馈给各科,由科室相关负责人监督整改。

(四)各科将质量简报在科内及时通报分析,对本科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并严格执行。

(五)将各科的病历质量监控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将监控结果与科室、个人绩效直接挂钩,同时将病历质量评价结果用于对临床医师的技术考核中。

(六)不定期举办“出院病历评展活动”,由医务科、护理部共同组织。

三、加强病历书写与管理的培训与考核(一)各临床科室应将病历书写有关要求与规范纳入科内“三基”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在科内进行培训与考核。

护理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办法及评定标准

护理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办法及评定标准

护理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办法及评定标准管理办法一、护理病历书写根据缺陷多少和缺陷程度进行评定。

二、评估终末病历质量时首先采用单项否决的方法进行筛选,如果病历中存在以下所列项目之一者即为V级病历:1、缺护理记录单;2、缺临时医嘱单;3、缺三测单;4、缺长期医嘱执行单;5、缺入院告知书;6、病历质料不真实.三、护理病历共分五级,评分标准:Ⅰ级:(优)0~5个轻度缺陷。

Ⅱ级:(良)1个中度缺陷,或6~9个轻度缺陷。

Ⅲ级:(中)2个中度缺陷,或10~15个轻度缺陷。

Ⅳ级:(低)3个中度缺陷.Ⅴ级:(劣)1个重度缺陷,或1个单项否决。

质控科护理病历专职质控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所查病历的缺陷问题要及时反馈到病室,并定期如实上报护理部.评定标准一、入院告知书缺陷(一)中度:缺被告知人签名。

(二)轻度:缺告知人签名。

二、病室交班缺陷(不纳入护理病历书写质量评级)(一)中度:1、出院、转出、死亡、入院、转入、手术、分娩、病重缺交班记录;2、发热、请假、外出检查、手术未归、明日手术、病情有特殊变化或专科的特殊要求无记录。

(二)轻度:1、本班病室动态填写不正确;2、其他项目漏填,如:缺签名等。

三、三测单缺陷(一)中度:1、三测单上的各项记录内容与护理记录单同一时间段的记录不一致,如:1.1出入量记录不一致;1.2大、小便记录与护理记录不一致;1。

3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有脉搏短绌记录,三测单上无记录;1.4辅助呼吸时,未用“A"表示。

2、有药物过敏史未用红笔在三测单的底栏依次填写过敏药物名称;3、三测单相应时间栏内填写“外出”“拒绝”,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原因;4、体温和脉搏重叠时标志错误;5、新入院、手术、高热病人常规体温观察记录;6、缺三测一次。

(二)轻度:1、楣栏、日期、病期、页码未用蓝笔、阿拉伯数字填写,填写错误或遗漏。

遇新年份或月份未按要求填写;2、入、出院、专科、分娩、死亡等未用汉字在40℃以上用红笔顶格填写具体的小时和分钟;3、病期或术后病期错填、漏填一处;4、三测标准未连线一处;5、大小便记录漏记一处;6、漏填24小时出入水量或尿量一处;7、漏填每周一次体重;8、三测的点、圆、叉和线粗细不均匀,太大、太小或有涂改不美观。

终末病历评价单项否决

终末病历评价单项否决

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
一、病历评价总分100分,甲级病历>90分,乙级病历76—90分,丙级病历(含单项否决)≤75分
二、单项否决项目
1、涂改、伪造病历内容或拷贝导致的严重错误
2、病历内容有矛盾或与护理记录内容不一致
3、首页主要信息未填写
4、缺患方签名的知情同意书(含死亡通知书、委托他人代签的无委托书及
他人的身份证明)
5、无入院记录或入院记录未在24小时内完成或非执业医师书写
6、缺首次病程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7、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8、疑难或危重病例一周无科主任或主(副主)任查房记录
9、无输血病程记录
10、无有创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或未在操作结束后24小时内完成
11、无会诊意见或未在发出申请后48小时内完成
12、抢救记录、抢救医嘱未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13、无死亡抢救记录(放弃抢救除外)
14、放弃抢救无患者法定代理人签署意见并签名的医疗文书
15、无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6、交班与接班、转出与转入记录内容雷同
17、缺病重护理记录单
18、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择期中等以上)的手术无术前讨论
19、无手术记录或未在24小时内完成或无手术者签字
20、无麻醉记录
21、缺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22、缺手术清点记录
23、缺出院(死亡)记录或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4、无抢救记录或放弃抢救无患方签署的医疗文书
25、缺对诊断治疗有重要价值的辅助检查报告单。

出院病历管理制度

出院病历管理制度

出院病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出院病历管理工作,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出院病历的管理工作,包括医院内部各科室、门诊以及急诊科的出院病历。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由医务部门负责,并报院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二章出院病历的归档管理第四条出院病历的归档管理按照病历归档标准进行,归档标准包括病历封面、首页、病程记录、检查报告、治疗处方、出院小结等内容。

第五条出院病历的归档由医务科负责,每份出院病历都必须按照病历类别进行分类,分门别类存放,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出院病历的归档管理要求医务科每日对出院病历进行盘点,确保没有遗漏,有遗漏的需要及时补齐。

第七条出院病历的查阅须经过医务科主管或指定的负责人批准,查阅时必须填写查阅记录表。

第八条出院病历在归档管理完毕后,必须进行封存,并在封存处加盖相关章印,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三章出院病历的申领管理第九条出院病历的申领须填写《病历申领单》,并且经过患者或患者家属的亲笔签名确认。

第十条出院病历的申领要求根据病历的需要进行分类,按需申领,避免过多病历的申领而导致遗失。

第十一条出院病历的申领须经过医务科主管或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审批的前提是患者或患者家属的亲笔签名确认。

第四章出院病历的处置管理第十二条出院病历处置包括病历的销毁、整编等工作,如果病历中存在错误信息需要及时予以更正。

第十三条出院病历的销毁必须经过医务科主管或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销毁时必须有目击人员,并填写《病历销毁记录表》。

第十四条出院病历的整编必须经过医务科主管或指定的负责人审批,如有涉密信息需要及时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整编。

第五章出院病历的电子化管理第十五条出院病历的电子化管理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电子病历的真实性和保密性。

第十六条出院病历的电子化管理必须有专门的系统支持,保证病历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管理制度Ⅰ 目的通过加强医院病历管理,持续提升病历质量,保证病历资料及时、客观、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Ⅰ 范围全院各临床、医技及相关职能科室。

Ⅰ 制度一、病历管理制度指为准确反映医疗活动全过程,实现医疗服务行为可追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医疗文书的书写、质控、保存、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

二、病历质控体系(一)一级病历质控由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负责本科室病历质量的督导检查与持续改进。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在患者出院3个工作日内(死亡病历时限设定为5个工作日内)对病历作出科前的终末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病历,同时完成出院病历的质量评价,并定期分析质量缺陷和提出改进措施。

(二)二级病历质控由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办、病案管理科等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急)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三)三级病历质控由病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其办公室负责具体病历管理工作,定期审议、制定并组织实施病历质量管理的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和质量持续改进方案落实情况;负责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督导和评价,提出病历质量持续改进方案;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三、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一)负责对住院病历进行检查。

(二)按医院的病案质量评分要求对所检病历进行评分。

(三)每月向医务科提交书面科室病历质量管理报告。

四、权限管理(一)电子病历系统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医务人员应用身份标识登录病历系统完成各项记录等操作后要及时退出系统,以防他人误用。

(二)操作人员对本人身份标识的使用负责,要妥善保管身份标识设备。

(三)医务人员个人对病历系统中以本人姓名生成的病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不定期更改个人使用密码。

(四)病历系统设置审查、修改的权限和时限。

终末病历评价标准

终末病历评价标准

终末病历评价标准一、终末病历评价标准1、病案首页(10)◆首页信息未填写(乙级,-12分);◆传染病漏报(乙级,-12分);◆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名(-3);◆缺主治医师签名(-2);◆缺住院医师签名(-2);◆门(急)诊诊断未填写(-1)或填写有缺陷(-0.5);◆入院诊断未填写(-2)或填写有缺陷(-0.5);◆出院诊断未填写(-2)或填写有缺陷(-0.5/项);◆出院情况栏未填写或填写有缺陷(0.5/项);◆院内感染栏未填写(-2);◆手术操作名称栏未填写(-2);◆有病理报告,病理诊断未填写(-1)或填写有缺陷(-0.5);◆药物过敏栏空白或填写错误(-2);◆除单列项目以外的某项空白或填写错误(-0.2/项)。

2、入院记录(20)◆缺入院记录(实习医师代写视为缺如)(丙级,-32分);◆未在患者入院后24h内完成入院记录(-5);◆未按规定书写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1);◆一般项目填写不全(-0.2/项);◆缺主诉(-3);◆主诉描述有缺陷(-1);◆缺现病史(-5);◆主诉与现病史不符(-2);◆现病史发病诱因描述不清(-1);◆主要疾病发展变化过程描述不清(-2);◆缺与本次入院有关的阴性症状记录(-2);◆发病后诊治情况记述不清(-1);◆症状描述不全(-1);◆缺既往史(-2);◆既往史有缺陷(-1);◆缺个人史(-2);◆个人史有缺陷(-1);◆缺月经婚育史(-1);◆缺家族史(-2);◆家族史有缺陷(-1);◆缺体格检查(-5);◆体格检查遗漏主要阳性体征(-3);◆体格检查缺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1);◆体格检查顺序颠倒(-1);◆体格检查记录有缺陷(-1);◆表格病历体格检查记录有漏项(-0.2/项);◆需写专科情况的病历缺专科情况(-3);◆专科情况记录有缺陷(-0.5/项);◆辅助检查缺项(无标题或内容)(-2);◆辅助检查抄写有缺陷(-0.5/项);◆缺初步诊断(-3);◆初步诊断书写有缺陷(-1);◆缺住院医师签名(-3);3、病程记录(40)◆缺首次病程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中缺拟诊讨论(诊断依据或鉴别诊断)与诊疗计划(乙级,-12);◆缺由主治医师及以上的上级医师签名确认诊疗方案(乙级,-12 );◆病程记录部分:未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5);◆首次病程记录缺某一部分(-2/部分);◆首次病程记录某一部分书写有缺陷(-1/部分);◆未按规定书写日常病程记录名(-1/次);◆病程记录中的重要病情变化未记录(-2/次);◆病程记录中重要的治疗措施未记录(-2/次);◆病程记录中对病情变化缺分析及相应处理意见(-2/次);◆病程记录中未反映更改重要医嘱的理由(-2/次);◆缺对检查结果异常的分析及相应处理意见(-2/次);◆病程记录中未反映特殊检查(治疗)的情况(-2/次);◆有抢救医嘱缺抢救记录(-2/次);◆未在6小时内补抢救记录(-2/次);◆抢救记录内容有缺陷:指病情变化、抢救措施、参加抢救人员姓名职称(-1/部分);◆死亡病历缺死亡前的抢救记录(乙级,-12);◆缺交(接)班记录(-3/次);◆交(接)班记录有缺陷(-1/处);◆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接班记录(2次/分);◆缺转出(入)记录(-3/次);◆转出(入)记录有缺陷(-1/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出(入)记录(-2/次);◆缺阶段小结(-3/次);◆阶段小结有缺陷(-2);◆缺会诊记录单(-2/次);◆会诊记录有缺陷(-1/处);◆病程记录未反映会诊意见及执行情况(-1);◆缺特殊检查(治疗)操作记录(-5);◆特殊检查(治疗)操作记录有缺陷(-2);◆缺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1);◆缺死亡讨论记录(-3);◆死亡讨论记录有缺陷(-1);◆上级查房:缺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5);◆首次查房未在48h内完成(-2);◆首次查房记录有缺陷(每次)(-1);◆危重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乙级,-12);◆住院一周以上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5);◆疑难病例缺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3);◆日常查房记录未按规定时限完成书写(-2/次);◆缺出院前上级医师同意出院记录(-2);◆缺术前麻醉师查看病人的记录(-2);◆缺麻醉记录单(-5);◆麻醉记录有缺陷(-1/项);◆缺手术记录(乙级,-12);◆手术记录内容有明显缺陷(-2/处);◆手术记录未在24h内完成(-5);◆缺术后当天病程记录(-3);◆术后病程记录有缺陷(-1);◆缺术后连续3天病程记录(每缺一天)(-1);◆缺术后3天内上级医师查看病人的记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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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病历(出院病历)检查、评价及反馈制度
一、出院病历检查组定期(每月1次)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出院病历进行全面检查。

二、出院病历检查从病历架上随机抽取。

三、出院病历检查应严格按照运行病历质量评价标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所在科室及本人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上报。

四、对多次犯规者,除批评教育外应与所在科室及当事人的奖金挂钩。

五、对运行病历完成比较好的科室及个人应提出表扬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1.有病案工作制度、流程和人员岗位职责。

2.工作人员知晓本岗位职责和履职要求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病案管理人员均接受规范培训并有记录。

1.有为患者及时调取病案具体时间规定保证患者就诊时对所需病案的可及性。

2.保证病案的完整性、连续性。

3. 对病历书写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与缺陷提出整改措施。

1.有3年病案存放的发展空间。

2.对未归的病案有催还的记录对病案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有明确的规定。

3.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在3个工作日之内回归病案科达≥90%。

4.病案科对病历未能及时回归的科室进行追踪、分析、改进管理。

5.病案管理有序去向明确保持病案的可获得性。

1.保护病案及信息安全性有措施有应急预案。

2.有防止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使用的相关制度。

3.有回避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4.病案科工作人员知晓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

5.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6.科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和缺陷及时改进。

1.有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

2.有病历质量监控评价标准。

3.院科两级及时通报病历检查情况反馈至各科室和责任医师对存在问题与缺陷及时改进。

4.医院有专职的质控医师。

5.医院至少每季度对病历质量进行总结、分析、评价。

6.年度住院病案总检查数占总住院病案数≥70%病历甲级率≥90%无丙级病历。

1.对填写“住院病历首页”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住院病历首页”各项信息的正确率≥98%。

3.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有评价记录其存在问题与缺陷。

1.有病案服务管理制度有明确的服务规范与程序。

2.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提供病案服务履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申请核查与病案信息核查。

3.有回避与保护患者隐私的规范与措施。

4.有完整的病案服务登记信息。

1.对禁止使用“模版拷贝复制病历记录”有明确的规定。

2.病历记录
均以签名后的纸版记录为准。

3.打印病历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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