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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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11、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1.依据的标准及规1.1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2005)1.2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外阜项目应执行当地标准)1.3中建一局集团相关规定2.管理要求2.1项目经理部(总包方)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时用电实施统一管理。

项目必须设置临电专业主管部门,专业责任师和足够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以便于全面策划、部署、协调、控制、改进项目的临时用电工作。

2.2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依据建设部JGJ46-2005临电规、市相关标准和局集团有关规定、并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项目安全部门审核后交由公司临时用电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时由监理单位签署认可的意见后方可实施。

2.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总包方相关人员及监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4项目设置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不得兼任电气安装工作或其他无关的工作。

在总包方维修电工中应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电工作为现场电工负责人。

现场电工负责人要对现场的临时供用电设施负直接管理责任、并负责组织现场电工按规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电设施的敷设、并做好消除临电隐患、实施全面改进、搞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2.5各项目均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各分包队伍及各维修电工人员,要求所有用电人员切实执行。

2.6各项目同时应制定电工管理制度、电工值班管理制度、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2.7各项目总包单位均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供用电的条款容。

2.8各项目所购买的电箱、电缆及各类电器开关均必须优选合格的专业厂家,并购买符合标准的定型产品。

所选择的厂家须经安全部门认可。

所购买的电箱、各种开关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厂家标牌。

电缆、漏电器应有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有全国电工认证书)。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和标准,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制定。

2. 所有参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电力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组织管理1. 施工单位应成立临时用电管理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和评估临时用电安全状况。

2. 临时用电管理小组应制定详细的用电计划,包括用电设备的配置、线路的布局以及安全措施等。

3. 对于特殊作业如高空作业、潜水作业等,应制定专项用电方案,并经过专业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设施设备1. 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保证有足够的绝缘和防护措施。

2. 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合格的电缆,合理敷设,避免交叉、缠绕和悬挂过低。

3. 配电箱(柜)应设置在干燥、通风、易于操作和监控的位置,且有防雨、防潮、防腐蚀和防小动物侵扰的措施。

四、操作规程1.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接线,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搭接电源。

2. 电工在进行电气作业前,必须检查绝缘工具是否完好,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3. 严禁带电作业,所有维修和检修工作必须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

4. 使用电动工具和设备时,应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并确保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五、安全监督1. 临时用电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电工应每日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巡查,记录用电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3. 对于违反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应急处理1.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电气火灾消防器材,并对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 制定电气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电气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3. 确保紧急断电装置的有效运作,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电源。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工地临时用电规程

工地临时用电规程

工地临时用电规程一、引言工地临时用电是指在施工期间为了满足施工作业需要而临时设置的电力供应系统。

为了确保工地临时用电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制定本规程。

二、用电设备与线路设置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作业需要,合理选择用电设备和线路。

设备和线路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专业人员设计。

2. 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并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

3. 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保持线路与其他临时设施的相对位置不变。

三、临时用电系统的运行与维护1. 施工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临时用电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负责人应熟悉设备操作和维护知识。

2. 临时用电系统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定期检查的频率应根据施工规模和用电负荷大小确定。

3. 临时用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保障工人的安全。

四、用电安全管理1. 务必严禁侵占、挪用或私拉他人供电线路,确保临时用电系统与其他电力设施的独立运行。

用电系统与其他施工设备应保持一定的距离。

2. 临时用电系统的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用电系统的工作环境安全。

3. 临时用电站点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电流危险。

4. 用电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防止设备老化和故障。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1. 在突发事件(如断电、火灾等)发生时,临时用电系统应有应急预案和人员组织,及时处理事故。

2.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实施能力和效果。

六、临时用电系统的拆除1. 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系统,清理用电设备及线路。

2. 拆除过程应注意安全,避免对其他设施和环境造成影响。

七、违规行为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按照工地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或停工等措施。

2. 对严重违反规程、严重威胁施工安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结论建立科学、规范的临时用电规程,对于确保工地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工地临时用电工作制度

工地临时用电工作制度

工地临时用电工作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确保工地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和经济,遵守国家有关电力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工地临时用电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减排、科学管理的原则。

二、临时用电管理组织1. 工地临时用电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工地临时用电的第一责任人,对临时用电安全负总责。

2. 项目电工负责工地临时用电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对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

3. 项目其他人员应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制度,配合电工做好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三、临时用电设施1. 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和规定,满足工地施工需求。

2. 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性能良好、耐候性强的电缆,电缆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防止电缆损坏和漏电。

3. 临时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应避开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存放区域,防止火灾和事故发生。

四、临时用电使用规定1. 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力知识和操作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2. 使用临时用电设施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用电安全。

3. 工地临时用电设施不得私拉乱接,严禁非专业人员私拉乱接电源线、开关等设备。

4. 工地临时用电设施的负荷应符合规定,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5. 工地临时用电设施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 工地临时用电设施的电源箱、开关箱等设备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物品。

7. 工地临时用电设施的接地、防雷措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确保用电安全。

五、临时用电安全管理1. 定期对工地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加强工地临时用电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加强工地临时用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 加强工地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临时用电工作。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并使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做到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2临时用电方案2.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1.1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

2.1.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项目部组织编制,经工程、安全等部门审核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1.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配电箱与开关箱3.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3.1.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内电器设置应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设置。

3.1.2 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1.3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1.4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设。

3.1.5 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

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

3.1.6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3.1.7 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模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模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细则模版一、综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安全风险较高。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本细则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监理要求进行规范和细化,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用电设备的选购和验收1.用电设备选购(1)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厂家供应的用电设备,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选购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需求,选择功率适宜、型号合理的设备。

(3)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和质量评估,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4)设备应具备过流、过载、漏电等保护功能,并具备有效的隔离和接地措施。

2.设备验收(1)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对设备进行验收,包括检查设备外观、标识、铭牌等是否完好无损。

(2)验收时应检查设备的接地是否可靠,设备的绝缘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3)验收过程中要认真记录设备的型号、数量、检验日期、检验结论等信息,并保存相关验收记录。

三、用电设备的安装和布线1.安装工作(1)临时用电设备应由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并确保安装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2)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选择,远离易燃物、易爆物、易腐蚀物,保证设备的通风散热和维修空间。

(3)设备安装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试运行和检测,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布线工作(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布线要符合相关规范,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2)布线时要确保线路与设备的功率匹配,防止过载和短路等安全问题。

(3)临时用电设备的电缆线路应采用橡套电缆或阻燃电缆,严禁使用普通塑料线等易燃材料。

(4)布线过程中要合理规划线路,确保线路的直线、平整,距离地面高度符合要求。

四、用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1.巡视检查(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应进行定期巡视检查,检查设备的外观、接地、绝缘状况等。

(2)巡视检查记录应详细,包括检查时间、巡视内容、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2.设备保养(1)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洁、紧固件的检查、绝缘材料的检查等。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1.依据的标准及规范1.1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外阜项目应执行当地标准)1.3中建一局集团相关规定2。

管理要求2.1项目经理部(总包方)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时用电实施统一管理。

项目必须设置临电专业主管部门,专业责任师和足够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以便于全面策划、部署、协调、控制、改进项目的临时用电工作.2.2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依据建设部JGJ46-2005临电规范、北京市相关标准和局集团有关规定、并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项目安全部门审核后交由公司临时用电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时由监理单位签署认可的意见后方可实施。

2。

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总包方相关人员及监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2.4项目设置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不得兼任电气安装工作或其他无关的工作。

在总包方维修电工中应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电工作为现场电工负责人。

现场电工负责人要对现场的临时供用电设施负直接管理责任、并负责组织现场电工按规范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电设施的敷设、并做好消除临电隐患、实施全面改进、搞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2。

5各项目均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各分包队伍及各维修电工人员,要求所有用电人员切实执行.2。

6各项目同时应制定电工管理制度、电工值班管理制度、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2。

7各项目总包单位均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供用电的条款内容。

2.8各项目所购买的电箱、电缆及各类电器开关均必须优选合格的专业厂家,并购买符合标准的定型产品.所选择的厂家须经安全部门认可。

所购买的电箱、各种开关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厂家标牌。

电缆、漏电器应有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有全国电工认证书)。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各项工程施工活动安全、稳定进行,防止因电力问题引发事故和损失,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进行。

二、用电设备与线路安装管理1. 临时用电设备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选用正规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由专业工程师进行设计和验收。

2. 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持有相关资质的电力工程师或电工进行,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并进行必要的线路保护措施,确保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可靠。

3. 临时用电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线路敷设应避免与其他工程施工作业交叉,同时要注意排除线路风险,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 临时用电线路的维护保养必须定期进行,保持清洁和良好状态,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设备和线路,并对线路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保证设备和线路的正常运行。

三、用电操作与用电安全管理1. 用电操作必须由持有相关资质的电工进行,严禁未经培训和资质认证的人员进行用电操作,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 用电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标准,正确使用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严禁将电源线和用电设备暴露在雨水中,严禁擅自拆动和调试设备。

3. 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布置和标志,及时发现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异常情况,如发现线路短路、漏电等问题,应立即停止用电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4. 用电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连接是否松动,用电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或报告相关负责人。

5.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管理要做好防火工作,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靠近用电设备和线路,做好防雷和防泄漏电的措施,确保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四、用电计量与能源节约管理1.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装置,用于监测和记录用电量,及时掌握用电情况。

2. 用电计量装置必须经过检定和验收,保证精度和稳定性,严禁私自拆动和调整计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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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实施细则1.依据的标准及规范1.1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外阜项目应执行当地标准)1.3中建一局集团相关规定2.管理要求2.1项目经理部(总包方)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时用电实施统一管理。

项目必须设置临电专业主管部门,专业责任师和足够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以便于全面策划、部署、协调、控制、改进项目的临时用电工作。

2.2各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必须依据建设部JGJ46-2005临电规范、北京市相关标准和局集团有关规定、并根据现场实际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项目安全部门审核后交由公司临时用电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时由监理单位签署认可的意见后方可实施。

2.3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总包方相关人员及监理专业责任工程师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4项目设置的总包方维修电工不得兼任电气安装工作或其他无关的工作。

在总包方维修电工中应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电工作为现场电工负责人。

现场电工负责人要对现场的临时供用电设施负直接管理责任、并负责组织现场电工按规范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对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电设施的敷设、并做好消除临电隐患、实施全面改进、搞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2.5各项目均应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各分包队伍及各维修电工人员,要求所有用电人员切实执行。

2.6各项目同时应制定电工管理制度、电工值班管理制度、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2.7各项目总包单位均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供用电的条款内容。

2.8各项目所购买的电箱、电缆及各类电器开关均必须优选合格的专业厂家,并购买符合标准的定型产品。

所选择的厂家须经安全部门认可。

所购买的电箱、各种开关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厂家标牌。

电缆、漏电器应有国家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或有全国电工认证书)。

凡我公司在北京市的工程项目(包括分包单位)所购买的电箱、电缆、漏电保护器必须在中建一局的定点厂家购买。

总包、分包单位均不得自行制作配电箱,非厂家专业人员均不得擅自拆改和修理漏电保护器。

2.9各项目必须严格要求分包单位所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按我公司要求购买,并按现场的规划和整体配套的要求进行设置。

2.10各分包单位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再进场后使用前必须经安全部门或现场电工负责人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凡分包单位执意使用不合格的电箱、电缆、灯具和电器用品的,安全部门和现场电工负责人均有权停止使用或给予没收处理。

2.11各项目所有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证。

2.12各项目所有电工及用电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由机电部门(或主管责任师)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接受交底人签字。

2.13电工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接拆电线及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并由2人以上电工配合进行.2.14雨季施工前,主管责任师应针对雨季的安全用电问题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15项目的电工值班室内应贴挂“电工值班管理制度”,门口处应有明显的“电工值班室”标识,并标明值班电工的联系方式。

2.16现场各配电箱、开关箱均应贴挂保管、维修责任人的标牌,并标明该电工的联系方式。

2.17各项目应制定临时用电定期安全检查的制度。

项目至少每半个月组织一次针对现场及生活区临时用电管理和临时用电设施安全情况的联合检查。

检查人员包括安全部、机电部相关人员、总分包电工和监理电气工程师。

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做好检、复查记录。

2.18各项目应结合现场情况对新入场的电工人员进行一次专业培训教育,教育内容为:建设部JGJ46-2005临时用电规范、北京市、局相关规定、本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等。

2.19各项目应为总包电工解决绝缘工具、绝缘鞋、工作服、雨靴、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并解决电工遥测所需的测试仪,确保电工人员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作业。

同时,项目应督促分包方为其所辖电工解决以上事宜。

2.20各项目维修电工必须对进场的各类电气设备进行绝缘遥测,对设备的重复接地、防雷接地进行绝缘电阻遥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各配电箱、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对不合格的要立即更换。

总包方应将以上三种测试的记录收集、归档。

(另附供参考的漏电保护器测试记录表格)2.21总包方现场电工负责人每日应做好维修工作记录。

2.22临时用电各种资料所使用的表格应采用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表格形式。

外阜项目应采用当地规定的表格。

3.技术要求3.1各项目临时用电设施的设置和具体的操作必须符合部颁JGJ46-20005临时用电规范和北京市相关规定。

3.2凡施工现场属于独立的配电系统的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项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

在这一系统中,严禁任何设备取消接零保护的方式,而采用接地保护的方式。

3.3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的供电模式。

3.4配电室3.4.1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安全、灰尘少且道路通畅的地方。

3.4.2配电室应能自然通风,并应采取防止雨雪侵入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3.4.3配电室内应干燥、整洁、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配电室内不得住人、不得堆放杂物。

3.4.4配电柜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3.4.5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

3.5配电箱、开关箱3.5.1各配电箱均必须设总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不得做为总开关使用。

3.5.2凡多回路的配电箱,每台漏电保护器的上方必须加设分路离开关。

3.5.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一开关(隔离开关)一漏电。

3.5.4严禁使用无安装板的电箱。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固定在箱内的电器开关或插座,严禁使用家用插座和卷线滚子接插电气设备和灯具。

严禁不用插头而直接将导线头插入插座的做法。

3.5.5各项目所配置的电箱,其内部装设必须符合我局集团的定型图册。

除一级配电柜内的总隔离开关外,其余各电箱内的隔离开关均应采用具有可见断开点的断路器。

3.5.6各配电箱、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分级设置。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5.7分配电箱应设置在用电设备相对集中、且便于操作的地方。

三级开关箱距设备一般不得超过3m。

3.5.8室外配电箱应砌台,并使电箱符合规定的高度。

3.5.9室外配电箱应搭设防雨防砸的护棚,并设金属围栏。

金属围栏应配锁并接保护零线。

配电箱处应悬挂警告标志。

配电箱的围栏应涂红白相间的警告色。

(或按当地的规定涂刷警告色)3.5.10配电箱及围栏周围一米之内不得堆放杂物。

设备的开关箱应统一固定在1.2~1.4米的高度,并保证操作及维修的空间。

3.5.11我公司对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的采购、制做特做以下补充规定:1.本规定是在我公司《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细则》及局集团《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图册》已有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制订的补充规定。

凡总承包公司所属京内及外阜工程项目均必须遵照执行。

2.各项目使用的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必须在经公司认可的定点厂家购买定型产品。

各外阜区域项目购买的临电配电箱应在本区域内统一定型。

其外观、颜色、内部配置均应按用途和规范进行统一。

各区域所选定的定点厂家名单应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3.配电箱制做厂家必须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

所选用的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必须取得国家检测部门证明合格的电工认证书或检测报告。

4.配电箱的制作必须依据JGJ-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并符合中建一局集团《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图册》的要求。

5.一二级配电箱(柜)内必须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

如果漏电保护器属DZ类型的,并同时具有以下两个特点,则可代替分路隔离开关使用:(1)具有可见断开点的透明罩;(2)漏电保护器的几个电极可同时断开。

但是,以上替代的方式还应在本地区住、建委允许的情况下使用。

6.动力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箱,严禁一箱多控(含插座)。

所有三级开关箱严禁光力合一,380V设备和220V设备(包括灯具)不得混用一个开关箱。

开关箱内必须设总隔离开关。

漏电保护器不能当总开关。

7.配电箱、配电柜内必须设置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并应用铜质材料,严禁使用铝材。

工作零线端子板必须与箱体的金属可导电部位绝缘。

保护零线严禁使用单股线。

8.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任何接线和开关严禁带电明露。

禁止使用带电体明露的金属排做为开关之间的连接导体。

9.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及三级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均必须分级设置。

一级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宜定为100~200mA,二级箱内宜定值为50~75mA,三级箱内不得大于30mA。

10.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门处必须用铜编织带与箱门或保护零线端子板进行连接。

11.开关箱内的相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应符合部颁规范中规定的颜色。

12.工作零线端子排和保护零线端子排应有相应的标识。

13.箱门内应画出本电箱的控制简图。

14.箱门应喷涂警示标志。

同时厂家应帮助项目喷涂电箱的编号。

15.轿式配电箱箱体距地的高度不应低于0.8米,固定式开关箱距地的高度不应低于1.2米。

16.手提式流动开关箱的拎手必须采用满足机械强度的绝缘材料制作。

17.手提式流动开关箱内均应设插座,且必须做到一个末级开关只能控制一个插座。

但是,有震动影响的场所使用的设备开关箱内不得采用插头插座接线(如搅拌机)18.中建一局集团2007版《施工临时用电配电箱图册》中C-06开关箱图纸错误,请注意更正。

固定式电气设备的开关箱内配置的开关均应为“一开关一漏电”(即:一个带透明外罩的断路器、一个漏电保护器)。

其设定的额定电流值一般以20A为宜。

19.配电箱中连接导线的规格必须与所接开关的规格相适应。

20.厂家按我局集团配电箱图册制作配电箱时还必须根据我项目的具体要求制作。

21.各项目可根据需要在局集团配电箱图册的基础上减少配置开关的数量,不应盲目照搬我局集团配电箱图册。

3.6接地接零3.6.1各种电气设备、电箱、灯具的金属外壳和碘钨灯的金属支架必须接好保护零线。

3.6.2保护零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线,以便与相线和工作零线明显区分。

工作零线的标准色应为淡蓝色。

3.6.3保护零线必须使用多股铜芯线,严禁使用单股线。

电箱的每个门必须用软铜编织带接好保护零线。

3.6.4每个配电箱、开关箱内均必须设置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应用螺丝和垫片压接牢固。

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必须严格区分,并设在操作方便的位置。

3.6.5保护零线严禁有接头。

3.6.6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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