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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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

证明婴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重要凭证,是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

依法统一制发《出生医学证明》,对于规范出生人口登记,依法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有关内容,为户口登记机关确认公民身份及出生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我院规定如下: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出生医学证明》要设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并将名单报至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人员更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备。

上述人员不得使用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

并严格执行规定,落实相关人员责任,接受各级管理机构的督导检查。

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管理和签发人员要签署《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一旦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要终身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治安或刑事处罚。

二、进一步规范签发管理(一)首次签发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证。

首次签发一般应在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完成。

1.在周口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应由我院出具。

申领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已依法进行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者,提供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超过12个月申领出生证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三方亲子鉴定证明;新生儿出生时无法提供其父母依法取得的《结婚证》,或非婚生育的,而出生证上需要填写父亲信息者,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及父子亲子鉴定证明;(4)新生儿父亲申请办理出生证,但母亲信息无法核实的,需提供父子亲子鉴定证明;(5)原分娩机构签发资质被取消的,需提供原分娩机构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住院分娩证明,否则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6)非新生儿父母申请办理出生证的,应提交新生儿母亲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全市医学证明专项管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28页】

全市医学证明专项管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28页】

3 落实制度,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工作成效 所抽查单位绝大部分能较好地落实《出生医学
证明》的领取、入库、首次签发、换证、补证 等规定。各签发机构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类 管理台帐基本健全,建立《出生医学证明》出 入库登记本、首次签发、换证、补证登记本和 废证登记本等等,并基本能按要求填写登记。
如《出生医学证明》出入库登记, 能将证件的起止编码与数量登记入 册,并由接收人和验收人双签字, 做到帐物相符。《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登记本能反映领证人、签发人、 盖章人。《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登 记本能按要求登记并进行逐级上报 废证。
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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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Medical proof of birth
为了全面了解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维护其法律效力,我局制订下发《贵港市卫生局关 于开展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贵卫妇幼〔2014〕11 号),要求全市各级助产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和县市区卫生局督查工作。2014 年6月4日至11日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市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专 项抽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法律意识淡薄、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和质控有待加强
1 少部分单位法律意识淡薄
对《出生医学证 明》法律效力及其 重要性认识不足, 管理措施落实不 力,存在一定管理 漏洞和隐患。
出生证存根父亲姓名与接产登记本上父亲姓名有错误
贵港市中医医院发现3例,港北区人民医 院发现2例, 港北区大圩卫生院发现3例;
出生证存根和接产登记本上出生日期不符 贵港市中医医院1例, 港北区大圩卫生 院1例, 覃塘区石卡卫生院1例
3 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管与质控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06.04.06•【字号】陕卫妇发[2006]123号•【施行日期】2006.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陕西省卫生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陕卫妇发〔2006〕123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公安局,厅直厅管医疗单位: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铜川市“高考移民”问题进行了全省通报,认为铜川“高考移民”问题,是一起多部门、多单位、多人员参与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事件,其中涉及到铜川市21家医疗机构,并认定铜川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医学出生证明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管理漏洞。

铜川“高考移民”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及公信力,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为了维护高考和社会秩序,严肃政纪,省政府决定对铜川“高考移民”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诫勉谈话20人,批评教育16人,经济处罚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人。

为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依法行政,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一、《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律文件,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律赋予卫生、公安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市、县、区卫生、公安部门要予以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发放的监督和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公安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规定。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订购、发放、管理与监督,可委托同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出生医学证明》订购与发放等具体事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督查情况报告三篇

《出生医学证明》督查情况报告三篇

《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报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卫健委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于XXXX年XX月XX日-XX日对XX市区,XX县、XX县的XX家助产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市共有XX家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医疗保健机构,此次主要对XX市区X家助产机构,同心县X家助产机构,红寺堡区X家助产机构进行了督导检查,其中共检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X家,《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XX家,无签发机构X家;各县(市、区)自查自纠XXX%,全市督导检查率XX%O督导检查主要采取访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人员、实地查看《出生医学证明》保管、申领、签发、换发、补发等档案的收集及留存、章证管理地点、是否设置前置签发条件、签发流程及向群众告知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重点将各医疗机构分娩记录与当年度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了核实,查看有无出具虚假证明的情况。

二、检查结果(一)总体情况督导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及时率达XX%以上,废证发生率小于X%,章证分别由专人保管,空白证件保存完善,签发资料保存完整。

未发现倒卖、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a (二)存在的问题个别机构:一是系统数据与纸质报表不一致;二是产妇分娩信息卡填写不规范;三是授权委托书填写不规范;四是首次签发登记本填写不规范;五是办理出生证设置了前置条件;六是换发留底资料不规范。

三、整改措施(一)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检查与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认识。

(二)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和知晓《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性和严肃性的认识,杜绝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将产妇分娩信息卡的录入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由不同工作人员完成,杜绝虚假证件的发生。

(四)规范换发、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工作流程,在方便群众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基础上,确保换发及补发证件的真实性,特别是已经做了亲子鉴定但出生日期无法确定的情况,做好出生日期的调查与核实,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关于国家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检查整改情况

关于国家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检查整改情况

xxx人民医院
关于国家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检查整改情况
的报告
县卫计局: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启用和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 号)、《四川省卫生计生局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85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 号)文件精神,我院规范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相关工作。

2017年3月13日-15日,接受了贵局相关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专项督察,现将督察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如下:
1、关于首次签发管理方面跳号问题;医院再次要求出生证办理人员严格按顺序签发,不跳号,除国家要求的申领材料外,不设签发的前置条件,规范使用首次签发登记表,项目填写齐全,签发本院出生的婴儿的出生证时,如为非母亲领证的要求具备授权委托书,同时按规定只为1996 年1 月1 日(边远地区3 月1 日)后出生的新生儿签发证书。

2、关于部分出院证明未加盖公章,换证后留底的副页和存根未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问题;医院采取加强出生证明办理须知宣传,要求家长出示加盖公章的出院证。

同时,
要求办证人员一定要在留底的副页和存根上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并建议职能部门定期抽查落实情况。

3、档案管理方面;2016年8月起,我院已经按签发时间和证件编码归档,以往档案也开始陆续整理。

综上所述,是我院对督导检查的整改措施,希望主管部门对我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做出进一步的监督与指导,同时我院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进行持续的自查、整改、评价,保证该项工作高质量的完成。

2017年3月30日。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共7篇)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共7篇)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共7篇)第1篇: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出生医学证明工作总结我院实行专人专机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差不多三年了,非常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的打印和管理工作。

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的出、入登记制度,报废登记制度,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

由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和加盖专用章应分别设在办公室和财务室两个科室,严格使用手续,严禁伪制和滥用印章。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按法定式样由签发单位刻制,印模式样已抄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工作统一由县保健院负责。

定期召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和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小组会议,总结每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提出不足和建议,督促落实和完善。

所以今年因打印证件时操作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导致项目不准确或错误的问题减少了。

20XX年度,我卫生院的接生活产人数是1121人,实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1200个,已发放《出生医学证明》1031个,其中有历年出生20XX年发放的115本,今年出生今年发放的916本;作废《出生医学证明》有3本;还剩余空白《出生医学证明》312本。

我院今年度的发证率是81.7%。

因今年医改,各项工作比较多,且现在打证和发证都是我一个人负责,所以今年不能及时按时打印,给我们妇产科和办公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明年希望有新的人员来拉接手打证和发证工作,这样打印和发放工作才能逐渐恢复正常。

XX镇卫生院 20XX年X月X日根据国卫妇幼发关于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和规范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为了做好今年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工作,我院于2021年1月20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州卫生局举办的出生医学证明软件管理培训班,会后按要求及时安装软件并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并根据会议精神和卫生部妇社司、中国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印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以及自治区《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汇编的要求规范了出入库登记、签发登记、废证登记、存根交接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情况报告10篇

《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情况报告为进一步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11月15日,XX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辖区X 家助产机构开展了《出生医学证明》专项检查。

督导组通过实地检查、翻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对4家助产机构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情况,相关文件的执行等情况以及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的存储、发放、签发、归档、废证管理、印章管理、人员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严把“人生第一证”。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助产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我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专项督导报告为进一步加强XX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杜绝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XX区卫生健康局、XX区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即刻组成排查小组,于2023年11月09日对辖区内三家助产机构进行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排查工作。

排查小组围绕文件管理及制度、人员管理、空白证管理、废证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首次签发、换发管理等内容,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资料、核实问询等方式进行全面督查。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指导意见、当场出具《整改意见书》。

同时,就如何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提出要求:1、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提高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科学部署,规范操作、完善资料。

3、抓好废证管理这一高风险点,严格规范操作及存档。

4、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培训I,对真正需要培训的人员、环节和内容进行专项学习,考核后上岗。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增强了签发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辖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更加合法规范、有序进行。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情况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落实市卫健委相关工作要求,区卫生健康委于11月XX日、XX日组织对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委托管理机构及签发机构开展专项督查。

关于对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通报

尊敬的读者:在我国,出生医学证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文件,它记录着一个新生儿的出生情况、健康状况,是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明。

然而,近年来却频频出现了一些单位或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这不仅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医疗行业的规范和诚信度。

对此,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一份关于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通报,对涉及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和处理。

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份通报中所涉及的具体情况。

根据通报内容可知,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主要集中在一些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他们为了不法利益,违规操作,以假乱真,给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发放虚假证明,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些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核实相关信息,导致假证滥发;二是为谋取私利,故意造假虚假证明。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行业的诚信原则,也触犯了法律法规,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了这些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也提出了相关处罚和整改措施。

对涉及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处理,包括责令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要求各地医疗机构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杜绝类似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还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医疗诚信。

对于这一主题,我个人认为,医疗行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它关乎公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社会诚信的一个重要体现。

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不仅伤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整个医疗行业的形象和信誉。

对于这类违规行为,应该坚决予以打击和严惩,绝不容忍丝毫疏漏。

只有通过严惩违规者、规范医疗行业,才能真正保障公民的权益,也才能提高医疗行业的整体形象和信誉度。

关于近期关于违规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通报,这是一次及时而严肃的处理行动,对于整个医疗行业来说,也是一次及其重要的警示和警醒,各医疗机构和管理部门应引以为戒,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2023年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

2023年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2023年出生医学证明自查报告120××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公安部有关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启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现将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新版《出生医学证明》启用情况按照省卫计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县区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了省举办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启用新证工作进行了部署。

同时,加强与市公安部门的沟通工作,对县区公安户籍管理人员进行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题业务培训,保证工作的协同性,发挥户政部门监督作用。

各地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于20××年1月1日起顺利启用新证,完成了对旧证的清理登记、回收和集中销毁工作,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信息上传省网的接口。

二、20××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质量控制情况20××年,经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主要质量指标有所改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率较高。

省通报显示,全省平均废证率为0.7%,我市在13个省辖市中排名第二。

根据妇幼保健综合管理平台数据统计,废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开发区33.3%、原海州区1.2%、灌云县1.1%、连云区1.1%、原新浦区1.0%、赣榆区0.6%、灌南县0.5%、东海县0.4%。

全市共有接产发证机构94家,其中43家废证率达到或超过1%,超标率为45.7%。

从统计数据分析来看,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管理较好,民营医疗机构管理较薄弱。

2.《出生医学证明》换证率较高。

省通报显示,我市换证率全省最高,为全省平均换证率0.6%两倍以上。

换证率由高到低排序为:原海州区4.9%、原新浦区2.2%、东海县1.7%、灌云县1.0%、连云区0.9%、灌南县0.9%、赣榆区0.8%。

《出生医学证明》通知解读

效果: 100倍放大镜观察:图案中有三处“CSYXZM”字样 组成的微缩字。
3/12/2020
3/12/2020
微缩放大图
3/12/2020
历版出生证:第一版(1996年1月1日启用)
3/12/2020
历版出生证:第二版(2000年1月启用)
3/12/2020
特别提醒:第一、二版有维文版
3/12/2020
全息洗铝定位烫目视效果
3/12/2020

“中国妇幼卫生标志”中的亲子图 案
“出生医学证明”文字
3/12/2020
微缩文字防伪技术
特征:正页上方标题“出生医学证明”中文字样下的 横划线印制有微缩文字。
鉴别方法:10倍放大镜下观察。 效果:微缩文字“CSYXZM”清晰。
3/12/2020
3/12/2020
1.满版黑白 水印防伪技

防伪技术
5.微缩文字 防伪技术
6.满版彩虹 印刷防伪技

3/12/2020

4.全息洗 铝定位烫 印技术
2.光学水 印防伪技

3.光变油 墨防伪技

黑白水印防伪技术
特征:专用黑白水印纸印刷,水印图案为“中国妇幼 卫生标志”
鉴别方法:阳光下观察 效果:黑白水印
思考:A B C 三者间何种方式开展工作?
3/12/2020
真伪鉴定流程演练
真伪鉴定工作中: 1、A B C 三者间何种方式联系? 2、待鉴定的证件如何流转?
证件传递?来函,来人,快递? 证件信息Biblioteka 递?电话,传真,邮件,QQ, 微信?
3/12/2020
真伪鉴定流程演练
流程:
发现者是谁? 谁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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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督导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按照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妇〔2015〕8号)要求,2015年8月5日-8月30日各医疗保健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行了自查、县(区)卫生计生委进行了督查,9月15日-17日我委组织市妇幼保健院人员,对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行了随机抽查。

现将检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主要在市区内进行,以管理较薄弱的民营医疗助产机构为检查重点,抽查的各级助产机构共9家。

检查方法主要是通过查原始分娩记录、签发登记簿、签发表、签发流程及资料的归档等。

(一)各单位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制度。

签发机构能够熟悉《出
生医学证明》签发和管理政策,按照签发权限进行签发。

大部分单位签发流程合规。

(二)《出生医学证明》空白证和专用章管理较规范,能做到证、章分开,专人管理,专柜加锁。

能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无丢失《出生医学证明》情况发生。

(三)大部分单位首次签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必备的材料齐全。

能够使用专用系统签发,做到免费发放,产生废证能及时上报。

能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二、存在问题
(一)康桥医院存在存档身份证复印不规范;首次签发表接生医院盖章不规范;换发废证概念不清;存档材料存放不规范。

(二)高新区山香医院废证率较高,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上领证人、接生者、签发人未签名。

(三)蚌医二附院废证与换发概念不清;首次签发登记本签发人与盖章人签字不规范。

(四)华康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存档材料中父母身份证复印不规范;妇产科分娩登记本登记未按照时间顺序登记,有漏登现象。

(五)商业医院出生证专用章不规范;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接生者填写分娩信息与新生儿母亲填写信息系同一人笔迹;一份首次签发表未填写新生儿姓名。

(六)新华医院办理流程未上墙公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未与首次签发表统一归档存放;首次签发表有涂改、有圆珠笔填写现象。

(七)海天医院制度流程未上墙公示;首次签发表未盖章;换发材料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医疗保健机构的检查监督,尤其要加强对签发机构具体签发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各助产机构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同时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一是必须完善出生证台帐,将签发资料分类归档,记录证件流向,定期核查盘点取数、发放数、废证数和库存数,做到底清账明;二是加强废证管理,严格控制废证率,保留废证原件,统一上交管理部门;三是必须在明显位置公示办证流程和要求,告知家长及时为新生儿申领出生证;四是要明确告知群众,办证时不需附加任何前置条件和费用。

(三)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证件保管,设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即门锁、柜锁,铁门、铁栏窗和保险柜,同时要防水、防火、防潮和防盗。

发现《出生医学证明》证件丢失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向公安机关报
案,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为废证,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证件办。

对《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的发放必须按号码顺序配发和使用,不得跳号。

(四)本次抽查的助产机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有关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通报情况进行督查。

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督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依法处理。

201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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