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监理工程师执业标准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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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

说明

1、表中的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未列入本表中的其他专业工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应的工程类别中划分等级。

3、房屋建筑工程包括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附建人防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第一篇建筑设计 条文宣贯、专题报告、答疑 一、“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 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实施难点 5、“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 二、主要条文宣贯: 1、第1章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6条强条) 2、第2章室内环境(采光、隔声、空气质量的三部标准的部分强条) 3、第3章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剧场建筑设计 规范》的部分强条) 4、第4章专项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的 有关强条) 三、专题报告: 1、“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 2、建筑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的关系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其他设计规范的关系 4、如何执行建筑设计强条中有关室内环境的量化指标 5、关于建筑日照计算与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控制 6、栏杆的防护高度与“可踏面”的有关问题 7、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建筑的设计 8、建筑设计如何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电梯” 四、典型问题答案: 1、建筑设计的“安全疏散”与建筑防火的“逃生”有何不同? 2、如何确定建筑的形式和建筑的层数? 3、如何计算走廊、通道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

4、如何处理建筑设备相关标准改版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按文件形式分为: 建设标准(《派出所建设标准》等,控制投资,较少对外) 技术规范、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工程技术标准中的大部分) 产品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等,产品的选用、安装) 管理办法、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度高、数量少) 按等级分为: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G(协会标准CECS) 地方标准(北京DBJ) 企业标准QB (ISO国际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应用转化到各个等级中)按执行强度分为: 强制性标准(有一定比例的强制性条文) 推荐性标准 (编号带/T,推荐性不等于“宜”) 在建工行业还有:标准图集 通用图集 技术措施 实施导则 (作为“准”标准文件,各个等级都有。如“国标图”和“地方通用图”) (建筑设计的《设计手册》、《设计资料集》、《设计指南》不在标准体系中)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这是国务院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出的重大决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明确提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是,据当时的统计(截止1998年),我国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国家+行业+

工程类别划分

(二)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工程(1)跨度30M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9000平地方M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10T/H以上或蒸发量3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30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上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12000平方M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上的烟囱;高度60M以上或容积100立方M以上的水塔;容积4000立方M以上的池类。 二类工程(1)跨度30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6000平方M以上的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 6.5T/H以上或蒸发量20T/H以上的锅炉房。(3)层数16层以上的多层建筑。 (4)跨度30M以内的钢网架、悬索、薄壳屋盖建筑。 (5)建筑面积8000平方M以上的公共建筑,20000个座位以内的体育场。 (6)高度100M以内的烟囱;高度60M以内或容积100立方M以内的水塔;容积3000立方M以上的池类。 三类工程(1)跨度24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M以上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上或蒸发量10T/H以上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上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M以上的公共建筑。 (5)高度50M以内的烟囱;高度40M以内或容积50立方M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M以上的池类。 (6)栈桥、砼贮仓、料斗。 四类工程(1)跨度18M以内的单层工业厂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M以内多层工业厂房。 (2)单炉蒸发量4T/H以内或蒸发量10T/H以内的锅炉房。 (3)层数8层以内多层建筑。 (4)建筑面积5000平方M以内的公共建筑。 (5)高度30M以内的烟囱;高度25M以内的水塔;容积1500立方M以内的池类。 (6)运动场、砼挡土墙、围墙、保坎、砖、石挡土墙。 注: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两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多跨厂房或仓库按主 跨划分。 2.层数:指建筑分层数。地下室、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2.2M以内的技术层,不计层数。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汇总)

第四章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建筑工程 钢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30 >16000 >18 >10000 ≤18 ≤10000 其他结构 单层 跨度 建筑面积 m m 2 >24 >10000 >18 >6000 ≤18 ≤6000 双层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50 >10000 >30 >6000 ≤30 ≤6000 民民用建筑工程 公用建筑 砖混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 — 30<檐高<50 6000<面积<10000 ≤30 ≤6000 其它 结构 檐高 建筑面积 m m 2 >60 >12000 >30 >8000 ≤30 ≤8000 居住建筑 砖混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 — 8<层数<12 8000<面积<12000 ≤8 ≤8000 其它 结构 层数 建筑面积 层 m 2 >18 >12000 >8 >8000 ≤8 ≤8000 构筑物工程 烟囱 混凝土结构高度 砖结构高度 m m >100 >60 >60 >40 ≤60 ≤40 水塔 高度 容积 m m 3 >60 >100 >40 >60 ≤40 ≤60 筒仓 高度 容积(单体) m m 3 >35 >2500 >20 >1500 ≤20 ≤1500 贮池 容积(单体) m 3 >3000 >1500 ≤1500 单独土石方工程 单独挖、填土石方 m 3 >15000 >10000 5000<体积≤10000 桩基础 工程 桩长 m >30 >12 ≤12 工程名称 工程类别 I II III 工业与民用建筑 四星级宾馆以上 三星级宾馆 二星级宾馆以下 单独外墙装饰 幕墙高度5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上 幕墙高度30m 以下 (含30m )

监理工程师职业准则

监理工程师职业准则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自觉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 改革开放服务。 2、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条例、 规定及办法等。 3、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所承担的责任,不准 敷衍推托,不准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正当利益。 4、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精益求精、作风上吃苦耐劳。 5、从业清廉,克己奉公,不准以职谋私,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 监理有影响的宴请。除收取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酬金外,个人不得接受与监理项目有关的任何奖金、津贴、回扣等费用。 6、不允许从事与所监理项目的设计、施工业务以及材料、设备 供应等业务有关的直接或间接的中介活动。 7、严守国家的、工程的机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所监理项 目的商务机密。 8、坚持“公正、公平”的立场,在处理业主与第三方的争议时, 必须依据法规及合同条款,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和提供服务。 9、坚持科学的态度,处理任何问题都应从实际出发,以事实和 数据为依据,使问题正确解决。 10、坚持公平竞争,以优质服务树立信誉;不准抬高自己,贬低 他人,进行不正当竞争。

武汉宏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人员十不准 1、不准收受施工单位的任何馈赠或向施工单位索要经济赞助; 2、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吃饭或娱乐性招待; 3、不准到施工单位报销发票、收据; 4、不准介绍施工队伍到所监理的工地施工; 5、不准在施工单位兼职或领取任何报酬; 6、不准介绍人员到所监理的施工单位工作; 7、不准介绍、推荐任何建筑材料、设备给监理的施工单位; 8、不准做任何损害业主利益和声誉的事情; 9、不准玩忽职守或借故拖延、推诿属于职权范围的工作事项; l 0、不准参加“黄、赌、毒”活动。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费率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确定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分列并分若干类别。1、类别划分 (1)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车间、实验车间、仓库、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2)装饰工程:指建筑物主体结构完成后,在主体结构表面进行抹灰、镶贴、铺挂面层等,以达到建筑设计效果的装饰工程。 (3)民用建筑工程:指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物。一般包括:住宅及各类公用建筑工程。 科研单位独立的实验室、化验室按民用建筑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4)构筑物工程:指工业与民用建筑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构筑物,或独立具有其功能的构筑物。一般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5)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混凝土桩及其他桩基。 (6)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等基础土石方以外的,且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的挖、填、运等。 2、使用说明 (1)工程类别的确定,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与建筑物配套使用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等,按其相应建筑物的类别确定工程类别。其他附属项目,如围墙、院内挡土墙、庭院道路、室外管沟架、按建筑工程Ⅲ类标准确定类别。 (3)建筑物、构筑物高度,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起,至屋面檐口高度。高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塔楼等不计算高度。建筑物的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的跨度,按设计图示尺寸标注的轴线跨度计算。 (4)非工业建筑的钢结构工程,参照工业建筑工程的钢结构工程确定工程类别。 (5)居住建筑的附墙轻型框架结构,按砖混结构的工程类别套用;但设计层数大于18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2000m2时,按居住建筑其他结构的Ⅰ类工程套用。 (6)工业建筑的设备基础,单体砼体积大于1000m3,按构筑物Ⅰ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大于600m3,按构筑物Ⅱ类工程计算;单体砼体积小于600m3,大于50m3按构筑物Ⅲ类工程计算;小于50m3的设备基础,按相应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 (7)同一建筑物结构形式不同时,按建筑面积大的结构形式确定工程类别。 (8)新建建筑工程中的装饰工程,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工程类别: ①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10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 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为Ⅱ类工程。 ③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合计在5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装饰计费价格计算:按第九章计算出全部装饰工程量(包括外墙装饰),套用价目表中相应项目的计费价格,合计后除以被装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⑤单独外墙装饰,每平方米外墙装饰面积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上的,为Ⅰ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50元以下,20元以上的,为Ⅱ类工程;装饰计费价格在20元以下的,为Ⅲ类工程。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准则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准则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准则 2017监理工程师备考正当时,你的目标确定了吗?不如就备考监理工程师吧!监理工程师是做什么的,有什么职业准则,很多备考的同学存在着这样的疑惑。优路教育来帮大家解疑释惑,助大家更好的备考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基本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职业准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见下表) 分类指标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民用 建筑 公用建筑(单层)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8m >24m >3000m2 >15m >18m >1500m2 >12m >12m ≤1500m2 ≤12m ≤12m 公用建筑(多层) 建筑面积 高度 >10000m2 >30m >6000m2 >24m >3000m2 >18m ≤3000m2 ≤18m 住宅及其她建筑 建筑面积 层数 >12000m2 >12层 >8000m2 >8层 >4000m2 >4层 ≤4000m2 ≤4层 工业建 筑 单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跨度 >5000m2 >15m >33m >3000m2 >12m >24m >1500m2 >9m >18m ≤1500m2 ≤9m ≤18m 多层厂房 建筑面积 高度 >6000m2 >24m >4000m2 >18m >2000m2 >12m ≤2000m2 ≤12m 单炉蒸发量 总蒸发量 >30T/h —— >10T/h >20T/h >6、5T/h >12T/h ≤6、5T/h ≤12T/h 人防级别——>3级≤3级—— 构筑物 砼烟囱高度>100m >60m ≤60m—— 砖烟囱高度——>50m ≤50m—— 水塔高度——>40m ≤40m—— 贮仓高度——>20m ≤20m——贮水、贮油池单体容量>5000m3 >1000m3 ≤1000m3——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与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就是指按国家与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四类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二)建筑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同一施工单位同时施工的由不同结构或用途拼接组成的单位工程,可以按最大跨度、最高高度和合并后的建筑面积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施工单位依伸缩缝或沉降缝为界划分后分别组织施工的单位工程,应按各自所承担的局部工程分别确定工程类别。 2、同一类别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的,同时满足两个指标的才能确定为本类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指标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3、分类指标中的建筑面积”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的方法计算的建(构)筑物的面积。 (1)单层厂房、单层公共建筑室内的局部多层,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可累加计算建筑面积。

(2)单层或高层建筑物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层数。 (3)符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标准层50%时,应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小于50%时,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有两层及两层以 上不足50%的地下室,当累加面积大于 50%时,可以计算一层。 (4)多层或高层建筑屋顶有多层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时,可以累加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累加面积达到标准层面积的50%时,折合为一层。 4、分类指标中的高度”是指建(构)筑物的自身高度。建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滴水处的距离计算;有女儿墙的建筑物,按设计室外 地坪至建筑物屋面板上表面的距离计算。构筑物的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身顶端的距离(不包括避雷针、扶梯高度)计算。 5、分类指标中的跨度”是指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一中)之间的距离。有多跨的建(构)筑物,按其中主要承重结构最大单跨 距离计算。 6、工业建筑”是指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工业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民用建筑”是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进行社会活动 的非生产性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是指:办公、教学、试验楼,博物、展览、文体、纪念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办公、写字、商场、餐饮、娱乐 等一体化综合楼。 7、室外零星工程和不能划分类别的其他工程均按四类标准执行。 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不分工程类别,均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取费基数计取各项费用。 9、仿古工程按建筑工程三类取费标准执行。 10、市政工程中的石砌雨水管沟工程,按建筑工程取费标准执行。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大于 2 X 1.6米( 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三类工程; 当管沟断面和管沟长度分别小于2X 1.6米(3.2平方米)、1000米时,划分为四类工程。 二、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及说明 (一)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说明 1、锅炉蒸发量”是指蒸汽锅炉的蒸发量。热水锅炉应换算成蒸发量后再按划分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2、室外热力管网”是指工业厂(矿)区、住宅小区、开发区、新建行政企事业单位庭院内敷设的向多个建筑工程供暖、供汽的热力管道工程。只有一条 管沟、向一座建(构)筑物供热的管道称为热力管线工程”。同沟敷设的其他管道随热力管网或热力管线确定工程类别。 3、单独敷设的室外给水管道、燃气、蒸汽管道和室外金属、塑料排水管道,不论管径大小,一律划分为三类工程标准。 4、容器、设备制作”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或加工厂按设计图纸加工制作的非标准设备,不包括生产厂家制作的设备。 (二)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 m >24 >18 >12 ≤12 檐高 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 >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 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 >24 >15 >7 ≤7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 >20 >13 >5 ≤5 面积㎡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 和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基础科目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2.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二、工程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模式 1.工程建设程序 2.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总承包 三、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四、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工程监理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准则 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3.监理工程师执业和继续教育 4.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方法 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和策略 3.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计取方法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六、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实施程序和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七、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八、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3.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九、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主要文件资料 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职责和要求 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2.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4.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 5.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集成化管理 十一、国际工程咨询与组织实施模式 1.国际工程咨询 2.国际工程组织实施模式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

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 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第二节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寸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鳩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 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 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勺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独立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3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结构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锯齿形屋架厂房,按二类工程取费。锅炉房, 单机蒸发量大于等于20t或总蒸发量大于等于50t时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单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冷库工程执行一类 工程取费。造型相似的普通别墅群执行四类工程取费,造型独特的单个别墅执行三类工程取 费。 11、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附属的建筑工程类别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要遵守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办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理工作; 6、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7、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8、不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 9、不收受被子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10、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11、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 12、不得出借、转让、出卖、涂改、伪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13、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 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5、监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外单位就餐时,应主动交纳伙食费。 6、监理人员不准授意承包人邀请下卡拉OK歌舞厅。 7、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8、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9、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 10、监理人员应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每个监理工作人员必须遵纪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第六讲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一、大纲要求及主要内容 (一)、大纲要求: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二)、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2、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3、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4、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5、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6、建设工程质量保修 7、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8、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 9、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二、内容讲解: 1Z 掌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Z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 (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

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为主要手段。 例题: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 )监督管理。 A.建设单位 B.建立单位 C.工商行政 D.政府 答案:D。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 )为主要内容。 A.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B.主体结构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D.环境质量 答案:C。 例题: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以( )为主要手段。 A.行政审批 B.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C.竣工验收 D.质量考核与抽查 答案:B。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 >24 >18 >12 ≤12 檐高m >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 檐高m >36 >24 >12 ≤12 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 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I级II级III 级IV级 构筑物烟囱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高度m >40 >30 ≤30砖水塔 筒仓高度m >30 >20 ≤20砖水塔 贮池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单位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mm >700 ≤700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准则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准则 2017监理工程师备考正当时,你的目标确定了吗?不如就备考监理工程师吧!监理工程师是做什么的,有什么职业准则,很多备考的同学存在着这样的疑惑。优路教育来帮大家解疑释惑,助大家更好的备考2017年监理工程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基本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职业准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1、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 (2)、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4-86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 (5)、架空索道工程技术规范GBJ127-89 (6)、立式圆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66-92 (8)、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 (9)、GBJ235-82 已作废 (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1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12)、GBJ243-82 已作废 2、安装工程质量标准 (1)、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 (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93 (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5)、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7)、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 (9)、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容器工程TJ306-77 (10)、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92 (11)、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4)、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

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土石方工程 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 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 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

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 物,设有人行道与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道 路。 (三)桥涵工程 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道 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 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 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 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 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 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020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20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基础科目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的程度,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2.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 3.建设工程监理相关制度 二、工程建设程序及组织实施模式 1.工程建设程序 2.全过程工程咨询 3.工程总承包 三、建设工程监理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主要内容 四、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 1.工程监理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活动准则 2.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 3.监理工程师执业和继续教育 4.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五、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方式、程序和评标方法 2.建设工程监理投标工作内容和策略 3.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计取方法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六、建设工程监理组织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方式、实施程序和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及其人员职责 七、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主要内容和报审 八、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和主要方式 1.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2.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方式 3.建设工程监理信息化 九、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1.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及主要文件资料 2.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职责和要求 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知识体系 2.建设工程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阶段服务内容 4.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一体化 5.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集成化管理 十一、国际工程咨询与组织实施模式 1.国际工程咨询 2.国际工程组织实施模式 基础科目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考试目的 测查考生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的程度,以及解决合同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制度 1.合同管理任务和方法 2.合同管理相关法律基础 3.合同担保 4.工程保险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1.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特征及方式 2.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 3.工程勘察设计开标和评标 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及工程总承包招标 1.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 2.工程施工投标人资格审查 3.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4.工程总承包招标 四、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 1.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特点及报价方式 2.材料采购招标 3.设备采购招标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和履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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