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煤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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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煤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浅析

近一段时时间以来,全国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不断,一般事故频发,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及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和高度重视。我县作为一个产煤大县,目前共有煤矿117对,其中设计能力30万/年以下的煤矿占78.75%,去年总产量为1420万吨。立足于本县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为目的,解决我县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特作以下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安全监管体制具有一定的弊端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采取的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模式。在目前的煤矿安全监管体制下,除负责履行国家监察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外,省、市、县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对煤矿安全管理负有职责。制定此政策的初衷是“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可以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共同抓好安全生产。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就成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乃至于意见分歧到无法统一的地步。

职能划分上,管理煤矿安全的不管生产,管理煤矿生产的不管安全,相互脱节,谁都管,但是谁都管不好。国家监察无限的权利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地方监管有限的权利却承担了无限的责任,只有责任的下放而没有权利的下放,这极大地伤害了地方工作的积极性。

2、人才匮乏

据查,目前我县小煤矿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安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技术人才十分缺乏。从工人层面讲,小煤矿工人绝大多数来源于农民,具有很大的流动性、松散性,素质不高。

3、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

资源量小、基础差,决定了小煤矿安全投入不足。受以前乡镇村村办企业政策的影响,我县小煤矿数量十分庞大。小煤矿可采煤数量太少,如果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规定投入办矿,矿主将没有多少利润可言。所以一个资源量小的煤矿从办矿初期就决定了它很可能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小煤矿。

小煤矿投融资渠道小,负担重,投入主要靠自身积累。另一方面,由于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利润风险高,银行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考虑,小煤矿提供贷款困难。目前,小煤矿的投入主要靠自身积累和民间资金的拆借,其投入成本非常高。另外,除了向国家上缴正常的税费外,工商、卫生、环保、工会等职能部门均在向小煤矿提供“服务”、收取费用,这进一步加重了小煤矿的负担。

二、对策和建议

1、理顺体制,建立煤矿安全监管联动互动机制

制度的问题是根本性的问题,只有制度问题解决了,才能够实现小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步入小煤矿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特别是在技术人员已十分匮乏的情况下,监管力量分布在国家监察、地方安监和行业主管几个部门,无法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更无法使监管形成合力。所以,我们建议在市县一级,整合煤矿安全

监督管理资源,调整工作职能,由一个部门负责煤矿的安全管理,消除部门工作不协调,互相推诿扯皮的内耗因素。

2、依靠科技,加强煤矿安全科研及专业人才的培训、培养

推进科技兴矿,将先进的科技转化为先进的生产力。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充分利用和发挥省科研机构和省现有的煤矿安全专家的作用,依托科研机构和煤炭大中型企业的优势设立煤矿瓦斯防治研究所、科研中心,面向安全生产一线,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重大难题。建立技术服务体系,为全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和联网、采煤方法和支护方法改革等工作服务。

培训方面,建议制定措施完善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体系,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分地区、分专业培训的模式,改善培训方法,在全县增强培训力量,对全县煤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实行分层次、分类型,不分区域的强制化培训。对全员培训,建议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由财政拨出专项资金,用于矿工的培训。

专业人才的培养及保护方面,国家应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对煤炭企业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分配和使用机制,为培养、选拔、使用各类安全专业人才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平台。如可以参照师范类院校前几年的作法,对报考涉煤专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学生在入学、就业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及资金鼓励。同时,要建立人才激励保护机制,以良好的环境、优厚的待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3、整合资源,提高煤矿办矿规模,走集团化道路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小煤矿资源量小是导致安全投入不足的基础

性原因,只有整合现有的小煤矿资源,提高办矿规模,安全投入才会有保障。建议坚决关闭非法开采、对矿区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和对国有大矿安全生产影响严重的小煤矿。对矿产资源储量不能满足9万吨/年开采规模的小煤矿进行资源整合,鼓励有技术实力、资金实力的煤矿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走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的道路。对一些资源储量不大,对规模化开发影响不大的小矿,责令其在划定的区域内限期开采闭坑。这里特别要说的是,目前许多小矿的联合均涉及到矿与矿之间区域采矿权的重新审批问题,按国土资源部门现有的政策,必须重新评估,然后进行招标、拍卖、挂牌,手续繁琐,时间冗长。建议我国土资源部门出台相应措施,简便手续、减少时耗,如可采取让几家小煤矿先联合进行生产,再补办矿与矿之间区域采矿权手续的作法,以加快小煤矿规模化调整的步伐。

4、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小煤矿安全生产投入

小煤矿在我县煤矿中占的数量多、产值大,特别是在电煤紧张的情况下,小煤矿的产煤及时缓解了国民经济中各行各业用电紧张的状况,对社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然而在做出贡献的同时,国家对小煤矿没有一分钱的投入,各类商业银行均不向小煤矿贷款,小煤矿安全投入严重不足、事故不断。

应积极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等形式,鼓励小煤矿增加投入,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并经过相关部门评比,政府将安全生产条件好,信誉高的小煤矿推荐给银行发放贷款,使它们做大做强,良性发展,促进更多小煤矿改善条件、安全生产。同时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应出台

相关措施,要求市、县各级对应单位禁止向小煤矿乱收费,切实减轻小煤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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