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检修管理办法1.1(试行)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机组健康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有效控制生产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修管理要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要以消除重大隐患和缺陷为重点,恢复设备性能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为目标,在现行定期检修的基础上,运用有效的在线、离线检测手段,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综合检修模式。
第三条设备状态是检修策划的基本依据,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设备,加强设备状态分析,根据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第四条检修管理主要包括检修计划、检修准备及进度、安全和质量控制,检修总结及评价,检修外包项目管理,检修费用的核定管理与考核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区域、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
1.3第二章职责及权限第六条安监部是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管理办法;(二)负责对区域、产业公司A/B级检修计划的审批和年度检修费用的审核;(三)负责对区域、产业公司检修项目、质量、费用的统计分析、检查与考核管理;(四)负责对区域、产业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的监督与指导;第七条预算部负责根据归口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综合平衡后,将检修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与综合计划;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后评价工作。
第八条区域、产业公司职责:(一)负责执行集团公司的电力检修管理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所属发电企业检修规划、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设备检修目标的制定;(三)负责根据集团公司的审核意见,审批所属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工期及检修费用;(四)负责所属发电企业检修与质量的监督管理;(五)负责所属发电企业设备检修与质量的统计分析,总结、修后评价,考核与上报;第九条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管理者,是设备检修的执行者,对检修管理负直接责任。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延长设备寿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十二条检修等级
检修等级是以发电设备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制定,集团公司将机组检修分为大修、小修两个等级。
(一)大修是指对发电主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辅机及辅助设备检修可以结合状态监测在一个大修周期间隔内滚动安排;
(二)小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地对发电设备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小修可进行少量设备零部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大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第三章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
第十一条检修方式
(一)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
1.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及需用备件、材料等的检修方式;
(建筑工程设计)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B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B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2015年6月北京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B版)编制单位:华电技术经济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前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A版)》(以下简称“导则(A 版)”)自2005年7月颁布后已执行十余年。
近年来随着国家火电项目产业政策的变化,新的《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660-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陆续印发,电力行业新技术、新设备不断发展,集团公司的火电工程建设目标也转变为建设“安全优质、高效环保、指标先进、竞争力强”的电厂,2015年又提出了更高的“三同领先”要求,为积极响应这些变化和要求,更好的指导火电项目开展初步设计及优化工作,在总结导则(A版)实施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集团公司于2013年3月启动对导则(A版)进行修编。
2013年10月完成导则修编的征求意见稿,2013年11月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及二级机构进行了内部评审,2014年2月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进行了全面的评审,至2015年5月全面完成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工程设计导则(B版)》(以下简称“导则(B版)”)的修编工作。
本导则共分21章。
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厂址选择,总体规划,机组选型,主厂房区域布置,运煤系统,锅炉设备及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脱硫系统,烟气脱硝系统,汽轮机设备及系统,水处理系统,信息系统,仪表与控制,电气设备及系统,水工设施及系统,辅助及附属设施,建筑与结构,采暖通风,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
本导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归口管理,由华电技术经济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华电技术经济研究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目录1总则-1-2厂址选择-3-2.1基本规定-3-2.2厂址自然条件-4-2.3建厂资源条件-7-2.4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政策-10-2.5发电厂选址其他要求-11-3总体规划-12-3.1基本规定-12-3.2厂区外部规划-13-3.3厂区规划及总平面布置-13-4机组选型-16-4.1机组参数-16-4.2机组选型-18-4.3主机容量匹配-20-5主厂房区域布置-21-5.1基本规定-21-5.2汽机房及除氧间布置-21-5.3煤仓间布置-22-5.4锅炉布置-23-5.5集中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布置-23-5.6烟气脱硫设施布置-24-5.7烟气脱硝设施布置-24-5.8维护检修-25-6运煤系统-26-6.1基本规定-26-6.2卸煤设施-26-6.3贮煤场及其设备-28-6.4带式输送机系统-30-6.5筛碎设备-31-6.6混煤设施-32-6.7循环流化床锅炉运煤系统-32-6.8运煤系统辅助设施-32-6.9入厂煤入炉煤计量及采制化设施-33- 7锅炉设备及系统-38-7.1锅炉设备-38-7.2煤粉制备-39-7.3烟风系统-42-7.4点火、助燃油系统及锅炉辅助系统-43-7.5启动锅炉-44-7.6循环流化床锅炉系统-44-7.7进口配套产品和阀门-44-8除灰渣系统-46-8.1基本规定-46-8.2除渣系统-46-8.3除灰系统-48-8.4干灰分选系统-49-8.5石子煤处理系统-50-8.6循环流化床锅炉除灰渣系统-50-8.7厂外干灰渣输送系统-50-8.8除灰渣系统辅助检修设施和防护设施-51-8.9除尘设备-51-9烟气脱硫系统-54-9.1基本规定-54-9.2吸收剂制备系统-55-9.3二氧化硫吸收系统-57-9.4烟气系统-58-9.5脱硫副产品处置系统-59-9.6脱硫系统设备进口范围-60-10烟气脱硝系统-61-10.1基本规定-61-10.2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SCR)工艺-62-10.3选择性非催化还原烟气脱硝(SNCR)工艺-66- 11汽轮机设备及系统-67-11.1汽轮机设备-67-11.2主蒸汽、再热及旁路系统-67-11.3给水及除氧系统-68-11.4凝结水系统-71-11.5辅机冷却水系统-71-11.6供热式机组的辅助系统和设备-72-11.7进口配套产品和阀门-72-12水处理系统-74-12.1基本规定-74-12.2锅炉补给水处理-75-12.3汽轮机组凝结水精处理-81-12.4热力系统的化学加药-82-12.5热力系统的水汽取样及监测-83-12.6冷却水处理-83-12.7热网补给水及生产回水处理-84-12.8制氢和供氢-85-12.9废水处理及回用-86-13信息系统-88-13.1基本规定-88-13.2信息系统总体规划-88-13.3厂级监控信息系统-89-13.4管理信息系统-89-13.5视频监视系统-91-13.6视频会议系统-91-13.7门禁管理系统-92-13.8培训仿真机-92-13.9信息安全-92-14仪表与控制-94-14.1基本规定-94-14.2自动化水平-94-14.3控制方式-95-14.4集中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95-14.5检测与仪表-96-14.6报警-97-14.7机组保护-97-14.8开关量控制-98-14.9模拟量控制-99-14.10机组控制系统-99-14.11辅助车间控制系统-102-14.12仪表与控制系统选型-103-14.13控制电源和气源-103-14.14仪表与控制系统进口范围-104- 15电气设备及系统-105-15.1发电机与主变压器-105-15.2电气主接线-106-15.3主要电气设备选择-108-15.4厂用电系统-110-15.5电气设备布置-113-15.6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115-15.7励磁系统-116-15.8电气监控及继电保护系统-116-15.9照明系统-117-16水工设施及系统-119-16.1水务管理-119-16.2供水系统-121-16.3取排水建筑物-122-16.4空冷系统-124-16.5湿式冷却塔-126-16.6给水和废水排放-126-16.7贮灰场-127-16.8水工专业试验-128-17辅助及附属设施-130-17.1基本规定-130-17.2辅助生产系统-130-17.3辅助建筑-131-17.4附属建筑-132-17.5辅助及附属建筑物建筑装修标准-134-18建筑与结构-136-18.1基本规定-136-18.2建筑设计-137-18.3主厂房结构-139-18.4地基与基础-140-18.5直接空冷构筑物-141-18.6烟囱及烟道结构-142-18.7运煤建(构)筑物-142-18.8主厂房及集中控制室建筑装修标准-143-19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46-19.1基本规定-146-19.2主厂房采暖、通风-146-19.3主厂房空气调节系统-147-19.4制冷站-148-19.5采暖加热站-149-19.6厂区管道-149-19.7运煤系统采暖通风除尘-149-19.8厂外取水和灰场建(构)筑物采暖通风空调-150-19.9脱硫、脱硝建筑通风空调除尘-150-20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152-20.1基本规定-152-20.2大气污染防治-152-20.3废水利用及排放-153-20.4厂区噪声污染防治-154-20.5灰渣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154-20.6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154-20.7水土保持-155-20.8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156-21消防、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157-21.1消防-157-21.2劳动安全-157-21.3职业卫生-158-1总则1.0.1本导则适用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公司投资新建或扩建的国内燃煤火力发电工程,由集团公司投资建设、采用中国设计标准的境外燃煤火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的通知所属企业:为规范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检修质量,控制检修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 2014年6月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确保检修安全,提高检修质量,控制检修费用,遵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检修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执行GB/T19001质量管理标准,推行标准化作业,实行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制度,以实现机组检修后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工作的发展方向,各企业要逐步完善设备监测点,在定期检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状态检修设备的比重,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第四条设备检修实行计划管理,定额控制,项目招标,以节约生产成本。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华北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华北公司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制定的相关检修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二)负责监督指导所属企业落实集团公司批准的检修计划,达到质量管理目标和要求;(三)负责汇编所属企业的检修滚动规划、负责对所属企业的检修项目计划和检修工期计划汇总与审核;(四)负责机组检修开工日期的确定;(五)负责所属企业A级修前工作的检查和修后质量的评估,检查和评估结果应向集团公司提供书面报告;(六)监督、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做好检修管理工作,达到检修目标;(七)负责组织检修总结工作,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七条企业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华北公司制定的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等有关规定;(二)负责组织设备检修项目与质量管理目标和要求的实现;(三)负责编制3-5年设备检修滚动规划,制定检修计划;(四)负责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机组设备检修;(五)负责检修外包工程施工队伍的管理;(六)负责检修项目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过程控制;(七)负责做好检修总结工作。
火电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1

火电机组检修 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一)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检修管理概论 • 第三章 检修准备管理 • 第四章 检修项目、检修计划管理 • 第五章 检修质量控制 • 第六章 检修工艺管理 • 第七章 检修监理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二)
• 第八章 检修工期控制 • 第九章 检修费用管理 • 第十章 检修作业文件包管理 • 第十一章 检修外包项目管理 • 第十二章 检修现场管理 • 第十三章 检修竣工、总结与资料整理归档 • 第十四章 检修综合评价 • 第十五章 机组大小Check)--检查,总结执行计划的结果,注意
效果,找出问题;
•
4、A(Action)--行动改进,对总结检查的结果进行
处理,成功的经验加以肯定并适当推广、标准化;失败的
教训加以总结,以免重现,未解决的问题放到下一个
PDCA循环。
【P(计划)】:
• GB/T 19001:工作计划、策划(职责、目 标、人、机、料、法、环、测、5W1H);
第一章 总则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838-
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燃煤机组检修管理办法
(A版)》
• 1.1 检修全过程管理的概念 • 1.2 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意义 • 1.3 相关术语定义
两个关键词——
全过程
规范化
1.1 检修全过程管理的概念
• 设备检修应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 • 发电机组检修应在定期检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状态
检修的比例,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状态检修、 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为一体的优化检修模式。
华电检修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检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企业检修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设备检修管理水平,提高设备检修管理的符合性、化。
障发生前得到处理的检修方式。
设备状态监测是状态检修的基础,对监测信息的收集和科学有效的管理与应用是实现状态检修的保证。
水电企业实施设备状态检修,要在确保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结合机组实际情况,根据对设备状态信息的系统分析、诊断,科学合理地制定检修计划并实施,以提高设备安全性、可用性、经济性,进一步提高水电企业运行、检修的管理水平。
集团公司鼓励水电企业积极开展状态检修的实践。
第四条检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配件的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对竞争充分的项目(物资)应尽可能进行集团公司或二级机构打捆招标,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检修成本。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集团公司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检修工作目标及要求,制定相关的检修管理办法和(水、(四)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与生产有关的房屋、道路、电缆沟、排水沟、护坡等。
第八条水电企业检修分类(一)根据集团公司水电企业设备检修的经验和设备状况,机组定期检修分为A、B、C三级检修。
1、A级检修:指机组设备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和使用后各项指标和性能有所下降,为保持、恢复或提高机组性能和效率而对水轮发电机组进行全面、彻底的解体检查和修理。
A级检修项目由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组成,主要内容是:(1)设备技术规范规定的项目;(2)全面解体、检查、清扫、测量、调整和修理;(3)设备定期检测、试验、校验和鉴定;23检查、试验、消缺、修理和清扫等。
其主要内容是:(1)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2)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3)设备定期试验、校验;(4)机组辅助设备的检修。
(二)水电企业其它设备和设施的检修按系统分类或按建筑物、设施的名称列单项工程。
火电机组设备检修管理职责及办法

火电机组设备检修管理职责及办法火电机组设备检修是指对火电设备进行定期、计划性的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火电机组设备检修管理是通过规范、科学地组织和实施检修活动,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降低故障率和维修成本。
一、火电机组设备检修管理职责:1.设备检修计划编制: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包括设备检修的时间、内容、工序和所需材料等。
2.设备检修组织实施: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检修,安排工作任务和分工,确保检修任务按计划完成。
3.设备检修现场管理:对检修现场进行管理,包括检修区域的划分、工具材料的摆放和清理、安全措施的落实等。
4.设备检修记录和统计:记录检修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如设备的运行状况、维修结果和所使用的零部件等,并进行统计分析,为下一次的检修提供参考和依据。
5.设备检修质量控制:监督检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检修结构的安全、可靠和合规性,防止因检修不当导致事故发生。
6.设备检修经验总结和分享:总结检修经验和教训,分享给其他类似设备的检修人员,提高整个团队的检修能力。
二、火电机组设备检修管理办法:1.建立完善的检修计划制度:制定检修计划,并做到计划有序、有规划、有层次,根据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合理安排检修时间和周期。
2.加强设备检修人员培训:提高检修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加强对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的培训和学习,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知识。
3.严格执行设备停运和运行规程:临时停运的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停运,并制定清晰的停运标志和安全警示,以避免因误操作造成事故。
4.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调试、更换易损件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5.加强设备故障分析和排查:及时分析设备故障的原因和产生的根源点,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排查和修复,以避免故障再次发生。
6.落实设备检修安全措施:在设备检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并做好设备的封锁和解锁工作。
公司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公司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火力发电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自有资源提供内部专业化服务,有效控制生产成本,依据《燃煤火力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838-2017)》,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火电企业。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火电部是所属火电企业设备检修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二)负责所属火电企业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三)审批所属火电企业发电设备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级别、项目、费用。
负责检修重大非标准项目、年度检修、等级检修人工费用计划的审查和监督执行;(四)依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招标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检修施工队伍、监理队伍以及检修物资等相关招标工作;(五)指导所属火电企业对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项目监理队伍的管理与评价;(六)负责协调、指导公司火力发电设备检修维护业务平台(以下简称检修维护平台)建设和业务管理。
协调所属火电企业、检修单位及监理队伍之间的有关问题;(七)对所属火电企业设备检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第四条所属火电企业是发电设备及生产建(构)筑物检修维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火力发电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单位相关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按照集团公司“三制一化”的检修管理要求,开展设备检修工作;(二)负责本单位设备及生产建(构)筑物的检修维护实施和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及生产建(构)筑物的完整牢固;(三)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年度机组检修计划、检修工程项目计划。
负责检修特殊项目、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调研、论证及技术方案的编审工作;(四)负责权限范围内检修、维护工程项目的审核和批准。
(五)依据权限确定设备检修、维护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并负责合同的执行、管理及评价;(六)依据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招标管理规定,负责设备检修所需物资、设备、备件的采购、验收及管理;(七)负责检修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费用等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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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延长设备寿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修管理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定期检修为基础,以检修的安全和质量为保障,以精密点检为手段,逐步增大实施状态检修设备的比重,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优化检修模式。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管理的发展方向,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逐渐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仪器、仪表和分析方法,加强设备状态分析,根据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
集团公司鼓励各发电企业积极开展状态检修的研究和实践,并使状态检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持续推进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检修管理基础。
以提高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能为核心,深入排查设备故障因素,分析设备性能劣化倾向,研究探索机组检修在管控手段、技术支撑、评价考核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推进机组检修精细化管理。
第五条机组检修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严格费用科目管理,检修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提倡修旧利废,坚决避免大拆大换。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子公司、分公司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以及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全资、控股公司及委托管理的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简称“火电企业”),供热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的检修管理工作;(三)负责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检修等级组合规划的审核;(四)负责重大及以上检修特殊项目的审批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五)负责二级单位年度检修费用计划的审批和决算的审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财务与风险管理部职责:(一)负责综合平衡各项费用,并将年度检修费用计划纳入集团公司预算;(二)负责年度检修费用的财务监督管理;(三)负责指导相关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争取等。
第九条二级单位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单位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火电企业的检修管理工作;(三)负责所属火电企业检修项目及费用的计划分解;(四)负责所属火电企业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年度检修工期计划的审批;(五)负责所属火电企业检修项目实施及检修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火电企业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要求,分解制定本企业内部有关管理细则;(二)负责按时上报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年度检修计划;(三)负责按照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检修具体实施工作,对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进行有效控制。
第三章检修方式和检修等级第十一条检修方式(一)发电设备的检修方式分为定期检修、状态检修、改进性检修和故障检修四类。
1. 定期检修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的预防性检修,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的统计规律,事先确定检修等级、检修间隔、检修项目及需用备件、材料等的检修方式;2. 状态检修是指根据状态监测和诊断技术提供的设备状态信息,评估设备的状况及其零部件寿命,在故障发生或零部件寿命终结前进行检修的方式;3. 改进性检修是指对设备先天性缺陷、频发故障或运行效率低下等,按照当前设备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消除设备缺陷,以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可用率,并结合机组检修过程实施的检修方式;4. 故障检修是指设备在发生故障或其它失效时进行的非计划检修。
(二)火电企业以点检定修为基础,建立“日常点检,定期体检,精密诊断跟踪”的设备管理模式,优化检修项目、计划,推动优化检修的实施。
以精密诊断为基础,建立“火电企业——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三级远程诊断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设备状态分析准确性。
第十二条检修等级检修等级是以发电设备检修规模和停用时间为原则制定,集团公司将机组检修分为大修、小修两个等级。
(一)大修是指对发电主设备进行全面的解体检查和修理,以保持、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辅机及辅助设备检修可以结合状态监测在一个大修周期间隔内滚动安排;(二)小修是指根据设备的磨损、老化规律,有重点地对发电设备进行检查、评估、修理、清扫。
小修可进行少量设备零部件的更换、设备的消缺、调整、预防性试验等作业以及实施部分大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第十三条根据机组运行可靠性情况,如需在机组小修过程中安排工作量大、实施周期长的重大检修特殊或技改项目,从而导致机组检修时间(日数)增加,可安排扩大性小修(简称“扩小”),工期应依据该重大检修特殊或技改项目来定(原则上应少于大修工期)。
扩大性小修中应针对某些设备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解体检查和修理,同时可根据设备状态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实施部分大修项目或定期滚动检修项目。
扩大性小修必须在年度检修组合规划及检修计划申报时特别注明,并经上级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检修间隔和停用时间第十四条检修间隔机组检修间隔是指从该机组上次检修复役后正式交付电网调度时开始,至下一次检修开始时所经历的时间。
根据火电企业机组设备检修的经验和设备状况,各等级机组配备循环流化床锅炉或采取低压缸高背压双转子互换供热的机组,每年可根据设备及供热等实际情况再安排一次计划性小修;燃气机组检修间隔按照制造厂家要求实施。
第十五条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行后按照下述规定安排检修计划。
(一)新投产机组第一次大修(即检查性大修)时间可根据制造厂要求、合同规定及机组投产后运行情况、实际运行小时数确定,若制造厂无明确规定,原则上要安排在投产后一年左右进行(应在设备质保金支付前进行);(二)若机组投产后一年内实际运行时间不足4380小时,可适当推迟安排检查性大修:1. 累计运行小时数达6000小时左右时,宜安排检查性大修;2. 累计运行小时数达到4380小时且投产后满两年,宜安排检查性大修;3. 累计运行小时数满6000小时且投产后满两年,应立即安排机组进行检查性大修。
(三)新投产机组要按时开展检查性大修,原则上不推迟,如确需推迟要进行安全性及经济性论证,并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停用时间机组大、小修的停用时间是指机组从系统解列(或调度同意检修开工)到检修完毕正式交付电网调度的总时间。
实施精细化检修的机组,检修时间可在上表的基础上适当延长。
母管制锅炉和供热汽轮发电机组的检修停用时间,可根据其锅炉铭牌出力所对应的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容量按上表执行。
对相应等级检修中实施重、特大技术改造项目的机组,可适当放宽机组停用时间的限制,但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七条对主设备技术状况不良或存在重大设备安全隐患的机组,为确保机组的安全,以及由于其它原因确需提前大修时,经过技术论证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火电企业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变更机组检修等级或检修工期时,必须提前取得二级单位同意并报集团公司备案,若因此引起检修费用调整,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机组在计划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重大缺陷需要变更检修天数、变更检修级别时,应在计划检修工期过半之前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十九条根据设备状态,鼓励利用机组停备机会进行设备的检查、消缺,适当延长检修间隔、缩短检修时间。
检修项目可根据设备的状况、状态监测的分析结果进行合理增减。
经过设备诊断,在设备状态允许的情况下,经上级公司批准,可以取消计划内的定期小修。
第五章检修项目和检修计划第二十条检修计划包括定期滚动检修计划、年度检修计划,检修项目包括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
第二十一条检修标准项目(一)大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1. 制造厂要求的项目;2. 主、辅机设备全面解体、清扫、测量、调整和修理的项目;3. 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的项目;4. 按规定需要定期更换零部件的项目;5. 各项技术监督规定的检查项目;6. 消除设备和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隐患的项目;7. 设备防磨、防爆、防腐检查项目;8. 执行年度安措、反措需安排的项目;9. 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需要整改的项目;10. 节能评价(或节能剖析)需要整改的项目;(二)小修标准项目的主要内容:1. 消除设备和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隐患的项目;2. 根据滚动检修计划确定的辅机设备解体、清扫、测量、调整和修理的项目;3. 定期监测、试验、校验和鉴定的项目;4. 防磨防爆以及部分技术监督检查项目;5. 执行年度安措、反措需安排的项目;6. 安全性评价、隐患排查治理需要整改的项目;7. 节能评价(或节能剖析)需要整改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检修特殊项目检修特殊项目是指在标准项目以外,为消除设备先天性缺陷或频发故障,对设备的局部结构或零部件进行更新或改进,恢复设备性能和使用寿命的检修项目;或部分落实反事故措施及节能措施需进行的项目。
检修单项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为一般特殊项目,检修单项费用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为重大特殊项目。
第二十三条实施精密点检的火电企业,检修前要开展设备总体检,对设备修前状态进行评估诊断,根据评估结果安排有针对性的检修项目,并对标准项目内容进行合理优化。
第二十四条定期滚动检修计划的编制(一)火电企业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按照检修等级和检修间隔要求,编制“机组检修等级组合规划表”,格式见附件1;(二)火电企业应结合“检修等级组合规划表”,编制“机组(设备)定期滚动检修计划表”,格式见附件2。
定期滚动检修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对各机组在一个大修间隔内需要进行的重大特殊项目进行预安排;2. 充分考虑节能、环保设施的运行周期,对节能、环保设施检修项目进行预安排;3. 对包括生产建筑物(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煤场、灰坝等)和生产附属设施(道路、护坡及与生产相关的生活设施等)在内的公用设备和系统进行滚动检修,并制定相应的定期滚动检修台帐。
原则上在一个大修间隔内所有公用系统的标准项目都必须进行;4. 对供热系统设备属于机组相关的,随机组检修编制定期滚动检修计划;属于热网系统的,按管理权限分别编制定期滚动检修计划。
第二十五条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一)火电企业应根据主、辅设备的检修间隔、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健康状况,并与电网调度部门沟通协调,结合机组检修等级组合规划和定期滚动检修计划安排,合理编制年度检修计划。
年度检修计划包括检修工期计划、检修项目计划;(二)单元制机组以机组为独立单元列入年度检修计划,母管制机组以锅炉、汽轮发电机组为独立单元列入年度检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