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正式版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正式版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正式版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

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

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

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要保障各种通讯线路通畅,根据火场情况充分利用各种通讯工具,确保信息上通下达。平时对注意对器材保养维修,确保控制室与现场、指挥员与各小组、?1 19 " 指挥中心通信联络畅通。

在火灾中可能有人员受伤的情况,应立即由有关领导组织安全救护队在较短的时间内,携带救护用品赶至火灾现场,并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及时做出救护方案。救护人员应选择身体素质好、反应灵敏、处置问题果断、火场经验及救护经验相对丰富的人员。

??? 救护队队员要听从救护队队长的指挥进行救护工作,在熟悉现场情况人员的带领下进入现场,救护人员可携带担架进入现场进行人员救护工作。在救护距离较长的情况下,采取接力救援,在不同的位置上布置救援人员。对结构较复杂的火灾现场及救援路线,救护人员在进入后要做好标记,以防返回时误入歧途,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将受伤严重的人员尽快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

在防护救护中要注意:做好进入现场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可能做好自我保护工作。按预先制定的抢救方案进行物资抢救工作。听从指挥员及消防监控的调度。抢救队员如感到气短、胸部肠胃疼痛、呕吐

或头痛时应立即停止抢救并及时离开现场进行检查。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通信通讯系统专项应急预案

通信通讯系统专项 应急预案

通信通讯系统专项应急预案1.调度电话故障应急预案 2.程控电话故障应急预案 3. 传输光缆线路故障应急预案 4.光端传输设备(SDH)故障应急预案5.程控交换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6.通信通讯电源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调度电话故障应急预案 1 事件分级 调度电话故障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严重、缺陷、一般三种: 1.1 严重故障评价标准 a.由于调度电话故障,造成电力事故延长、范围扩大。 b.由于调度电话故障,引起电力系统事故。 c.违反通规、通纪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价值为6000 元以上。 1.2 缺陷故障评价标准 a.设备、元器件本身缺陷。 b.维护不良、设备失修、调整不当。 c.误操作或违反操作规程。 d.大风、雨雪、洪水、冰雹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 e.其它方面因素的影响。 1.3 一般故障评价标准 a.多路通信设备1 条话路(或64kbit/s)或单路设备连续停运时间超过4h。 b.多路通信设备一次群(或基群)连续故障时间超过30min,二次群(或超群)连续故障时间 超过15min,三次群(或主群)或信道机(含光端机、多路载波线

群调制设备)连续故障时间超过10min。 c.交换机故障全停15min,调度总机故障全停10min。 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指挥:主任 成员:副主任、部门专责、班长、技术员 2.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1、根据部门应急指挥指令,安排专责人员开展恢复工作。 2、负责部门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对上级联系沟通的各项准备工作。 3应急响应 当确认故障发生时,部门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班组根据部门要求调动参与应急处理的各相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理”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应急处理 (1)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赴故障现场,核实故障发生的地点、程度等信息,同时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2)检修人员确保通讯随时畅通,所有员工不允许关闭手机,特别在处理故障过程中需要保障联络畅通。

通信联络系统设计方案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技术方案 一、为满足本矿高效率协调等一级调度模式要求,计划建设生产调度通信网的有线通信系统,实现录音、强拆、强插、全呼、组呼、直通、一键直拨等调度功能,该项目要求总调度室可直接通过调度台控制其系统内的所有内部用户,使得总调能和各地点之间进行实现通话、强插、录音等。本次系统项目主要应注意总调(调度中心)与各地点通信设备的对接问题,以及设备间互相通话及在紧急状态下强插各生产岗位电话发布紧急命令。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T 17626.3-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3:1995) GB/T 17626.4-199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4:1995) GB/T 17626.5-1999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idt IEC 61000-4-5:1995) MT 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 210-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MT 211-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质量检测规则 M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 401 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MT/T 722-1998 煤矿监控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T 899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三、术语和定义

通讯联络干礼制度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作人员第一条:为完善本矿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 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通信联络系统应配备负责人1人、通信联络总机房值班员2 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岗位责 任制,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四条: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并包 含系统的故障应急检修内容,明确故障处置程序、故障处置负责人和具体处置人员。 第五条:六大系统办公室负责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建立系统设备、仪器的检查、检修等台账。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

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井下设置通信终端的的位置必须设置电话号码排版,以便及时查询。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一)、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当发生故 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三)、井下固定电话应有与矿调度室或安全指挥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四)、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五)、调度交换机应能召开多方会议。 第十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 第十一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第十二条:通信联络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 第十三条: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采区水仓、水泵房、皮带输送机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矿井的最高点,应安设电话。掘进工作面距窝头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

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调度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庞庞塔煤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2) 第三章使用、维护与管理 (5) 第四章附则 (7)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通信演练。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 2

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短信功能、支持脱网呼叫功能。 (十二)井下广播系统应具有紧急广播功能,宜具有组播和选播功能。 第十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 3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设备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我矿突发时间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的需要,确保我矿通信的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①矿区重大通信事故 ②矿生产、生活区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③矿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应急保障任务 三、工作原则 在矿党委、行政的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应急组织机构:成立矿通信联络系统保障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地点设在矿监控室 组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监控主任 成员:监控室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 ①监控室负责全矿井上、下通信联络系统线路及设施的日常维护、检修、保养工作,保障通信联络系统的畅通运行。

②负责全矿内部通信联络系统线路及设备、设施的安装敷设与拆卸工作 ③负责矿备用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与保养工作 ④负责与接入的通信运营商的联络与沟通工作 五、预防和预警 矿通信保障应急办公室要从制度、技术实现、业务管理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①预防机制 日常工作中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通信联络系统网络的安全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监管,做好线路与设备的维修保养,定期进行线路检测,及时排除通信设备、设施的故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②预警监测 监控室要与矿各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为通信联络系统故障的反馈搭建“绿色通道”,加强日常维护,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③预警行动 当监控室获得通信联络系统预警信息后,应立即通知通信联络系统保障应急组,由通信联络系统保障应急组部署通信联络系统保障应急工作的应急措施,并通知通信维修小组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通信维修小组在获得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

通讯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

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短信功能、支

通信联络应急处置预案

XXX通讯联络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和减少通讯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通讯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通讯阻断,保证通讯网络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适用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矿井全部或局部通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全部或局部生产、造成重大事故时。 应急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通讯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提高通讯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2)统一指挥。在调度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应急指挥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小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通讯恢复等应急工作。 3)保证重点。在通讯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生产信息畅通和安全运行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通讯恢复中,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做到快速、有序。 危险源辨识基本情况 1)调度通讯交换设备供电故障、备用电瓶放电到临界。2)调度通讯交换设备控制部分出现故障。

3)局部重要岗点不通。 4)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 成立通讯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指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机电副矿长 指挥部成员:机电主任、调度主任 (二)下设三个工作组: 1)指挥组 组长:机电副矿长 成员:调度室、调度中心成员、机电车间 职责:负责安排落实通讯事故预防日常工作;及时了解通讯线路、网络运行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掌握应急处理和通讯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应急抢险组 组长:机电主任成员:机电车间、调度中心 职责:负责通讯硬件设施和各种通讯线路抢修工作;在通讯保障期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运行,通讯线路巡检,防止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通讯联络系统

调度通讯系统技术方案 5.1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为满足山西汾西矿业集团生产规模庞大和跨矿/局调度、高效率协调等一级调度模式要求,计划建设生产调度通信网的有线通信系统,实现录音、强拆、强插、全呼、组呼、直通、一键直拨等调度功能,该项目要求集团总调度室可直接通过调度台控制其系统内的所有内部用户,并且能一键直呼及强插集团下属各煤矿调度用户,使得总调能和下属各煤矿之间进行实现通话、强插、录音等。本次系统项目主要应注意总调(调度中心)与各煤矿通信设备的对接问题,以及设备间互相通话及在紧急状态下强插下属各矿生产岗位电话发布紧急命令;这需要各矿调度机给集团公司总调提供具有调度功能的高级用户,来实现集团总调能一键直呼下属主要分机、强插下属各矿调度用户等功能;本次项目考虑总调与各煤矿之间通信设备采用七号信令2M连接;我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建设与2001年,其所有功能已经满足不了集团公司对调度通信系统的要求。无法实现集团调度对我矿主要调度电话一键直呼及强插矿调度用户。为此建议更换能满足全集团公司调度通信功能的调度通信交换机。 5.2技术标准 1)《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及附件》(YDN065-1997); 2)《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GF002-9002.1); 3)《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954-1998); 4)《电话自动交换网多频记发器信号方式》(GB3377-82); 5)《电话自动交换网用户信号方式》(GB3378-82); 6)《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直流信号方式》(GB3379-82); 7)《电话自动交换网铃流和信号音》(GB3380-82); 8)《电话自动交换网局间中继数字型线路信号方式》(GB3971.2-83); 9)《程控数字用户自动电话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4381-93);

通讯联络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通讯联络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保障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防止和减少通讯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有序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通信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通信阻断,防止因长时间井上下通信中断给安全生产带来安全隐患,从而保障井上下通信及信息网络畅通,确实保证各类信息得到快速及时传递;在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有效的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故障范围扩大,使事故及时得到处理,现结合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信联络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通信联络系统因各种原因引发的软件、硬件设备故障,引发我矿通讯及网络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生产、行政通讯,造成系统局部或全部瘫痪。

4、通讯联络系统责任和作用 切实保障我矿通信联络工作的正常可靠运行,保障井上下通信畅通,进一步提高我矿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水平,保障矿工生命安全,促进我矿安全生产。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事故类型 1、按照范围分为 局部系统故障:指矿井内部通信联络系统中局部地点线路或终端设备发生故障时造成小面积通信中断,影响正常通信。 范围系统故障:指矿井通信联络系统中调度交换机或主通信线路发生故障造成整个矿井与有限公司之间通信中断,影响正常通信。 2、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设备损失两个状态等级。 (二)、危险程度分析 通信系统突发事件将会直接影响生产调度指挥的稳定运行,严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通讯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首位,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坚守通讯故障,切实加强通讯联络系统的作用,提高通讯、网络的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设计与安装 第一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二条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三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调度室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短信功能、支持脱网呼叫功能。 (十二)井下广播系统应具有紧急广播功能,宜具有组播和选播功能。 第四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通信线路入井处必须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第五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4h。 第六条通信联络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 第七条调度交换机必须安设耦合器等预防杂散电流入井的装置。 第八条调度交换机与井下基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km。 第九条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矿井的最高点,应安设电话。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机、风两巷端头5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最新版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国家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特大通信事故; (2)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工作原则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国家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信息产业部设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国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XX 省(XX市)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重大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XX省(XX市)通信管理局设立电信XX省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XX省(XX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XX省(XX市)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总XX省级公司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各基础电信运营XX省级公司受XX省(XX市)通信管理局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总部的双重领导。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各级电信主管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机制 各级电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3.2预警监测 各级电信主管部门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电信行业内通信网上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各级电信主管部门要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各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部门要对电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预防预警行动 信息产业部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通知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国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前言 为规范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eqv IEC 60079-0:1998)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eqv IEC 60079-1:1990)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eqv IEC 60079-7:1990)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eqv IEC 60079-11:1999) 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1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的长沙地区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畅通。 1.2 编制依据 依据《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湖南移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一天内通信保障点在三个以上(含三个) ; (2)当通信保障主力队员都在或者一半以上都在长沙周边的市县或者离市区较远的地区进行通信保障时,而长沙市区又有新的通信保障点需要派技术员去保障; 以及一些事先未发现的情况,在通信保障队员发现但是自己无法解决的情况下 1.4 工作原则 在湖南长沙移动、广东怡创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事业部(以下简称怡创通信)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

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湖南长沙移动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湖南长沙移动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整个长沙地区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湖南长沙移动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怡创通信通信保障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以及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 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湖南长沙移动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指令,怡创通信保障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长沙地区移动通信的应急管理机构,进行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三个等级: Ⅰ级:突发事件造成长沙地区三个以上(包含三个)通信点信号故障影响,及湖南长沙移动有关部门同时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怡创通信保障应急小组组长报本公司高层领导申请,由领导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 Ⅱ级:突发事件造成长沙市周边的某个县某个点的信号故障,所有的通信保障队员都在此地,长沙市区又出现新的信号故障点,由怡创通信保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汇编(管理制度)

天河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通信联络系统 规 章 制 度

二0一二年度

目录 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 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2)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2) 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 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 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5) 七、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5) 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6) 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6) 十、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7)

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完整版)调度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调度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一、调度通讯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二、调度通讯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调度通讯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四、调度通讯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五、调度通讯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六、调度通讯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七、调度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八、调度通讯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九、调度通讯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十、调度通讯系统报警、求救通讯讯息上报制度 十^一、调度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调度通讯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董事长(董事长未到场时,值班 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机电副总、总工、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成员:调度室主任、监控中心主任、安全科长,各采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通讯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总),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53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政府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通信突发事故的危害,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平战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 市政府设立*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通信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市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市通信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经委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市经委、市电信分公司、市移动分公司、市联通分公司、市长线局、市网通分公司、中国铁通*分公司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 指挥部下设六个应急保障组:市电信分公司应急保障组、市移动分公司应急保障组、市联通分公司应急保障组、市长线局应急保障组、市网通分公司应急保障组和中国铁通*分公司应急保障组。

市通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经济运行处),负责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日常联络和处理。 2.2组织体系及职责分解 市通信应急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市内各级通信保障机构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受市通信应急指挥部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总部的双重领导。 市通信应急指挥部所属市电信分公司应急保障组负责电信有线通讯和信息网络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市移动分公司应急保障组负责移动网络无线通讯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市联通分公司应急保障组负责联通网路的无线通讯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1) 通信联络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 (7)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8)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0)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2) 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13)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保障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保障井上下通信畅通,确实保证各类信息得到快速及时传递。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有效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处置,防止因长时间井上下通信中断给安全生产带来安全隐患,使通信联络系统出现意外损坏时能及时得到处置,防止故障范围扩大,使事故及时得到处置,现结合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信联络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 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信联络系统因各种原因引发的软件、硬件设备故障,造成系统局部或全部瘫痪。 二、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局部系统故障 指通信联络系统中局部地点线路或终端设备发生故障时造成小面积通信中断,影响正常通信。

2、全面系统故障 指通信联络系统中调度交换机或主通信线路发生故障造成整个矿井大面积通信中断,影响正常通信。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通信故障,切实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长的统一领导和安全生产调度室的组织协调下,各科室及监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通信联络系统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故障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处理,本矿人员无法处理时要及时汇报公司信息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副总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成员:调度主任、监控室主任、安监科长、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值班调度员 矿长:负责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硬件设施的配套、设计,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对故障处理排除下发各种命令安全副矿长:负责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期间涉及队组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通信联络系统维护人员安全操作监督、人员撤离工

调度通讯中断应急预案

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处理方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而迅速地处理浪都电厂各级电站通信中断事故,避免或降低因全厂通信中断造成生产调度信息中断,从而引起网、厂设备失控对电网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和减轻因全厂生产调度通信中断对我厂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国国家电力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生产事故重点要求》、《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电力系统载波通信管理规程》、《电力系统光纤通信管理规程》、《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电力系统交换网运行管理规程》、《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浪都电厂各级电站生产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的处置。 2 概况 浪都电厂各级电站生产调度通信分为系统调度通信、厂内调度通信两大部分。系统调度通信主要指与电网的调度通信,其设备主要涵盖了传输信道设备,即光传输设备、载波设备。就其设备在网络中的接入方式和设备本身性能而言。光传输设备以环的形式接入主干光纤网,具有自愈保护功能。载波通信作为一个辅助调度通信方式存在于生产调度系统中;厂内生产调度系统主要指调度交换设备,包括调度交换机和行政交换机。调度交换机在生产调度通信系统中既将传输设备中继的接入系统又担负厂内生产调度通信功能。行政交换机在管理通信的同时担负生产调度通信功能。对于调度自动化有关数据信息采用光传输通道和载波通道组成主、备工作方式进行传输。 3 处置方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总工

通信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前言 为规范全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管辖范围内的煤矿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 0079-0:1998)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 0079-1:1990) 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 0079-7:1990)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 EC 60079-11:1999) 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3.2 有线通信系统 设备与设备之间完全以有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 3.3 无线通信系统 设备与设备之间完全或部分以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 3.4 广播系统 以无线或有线的传输方式实现公共广播、背景音乐等。 3.5 基站 移动通信系统中,连接固定部分与无线部分,并通过空中的无线传输与移动设备相连的装置。 4 技术要求 4.1 有线通信系统组成 系统一般由地面调度交换机、不间断电源、本质安全型电话机、安全耦合器、线缆、接线盒、避雷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4.2 无线通信系统组成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科进行申请。信息科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2、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3、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信息科组织机电科自动化室技术人员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4、各使用部门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需新增电话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科提出书面申请。批准的申请交自动化室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装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 5、任何部门不得未经信息科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6、使用部门的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不得更改设备设备参数。 7、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部门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电话机和通讯分线盒、缆线。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部门领导给予2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部门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 8、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到信息科更换。通讯设备统一由机电自动化室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材料费中扣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