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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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这个过程中,营改增税改政策的实施对建筑行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就此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建筑行业的财务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1. 税负增加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的税负整体上有所增加,这对企业的现金流和财务健康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特别是对于一些盈利能力较弱的中小型建筑企业来说,税负增加可能会导致资金链紧张,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2. 税收管理复杂营改增模式下,企业需要分别对增值税和营业税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收管理更加复杂。

尤其是对于涉及多地项目的大型建筑企业来说,税收管理的复杂性更是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管理成本。

3. 财务成本增加营改增模式下,企业需要对增值税进项、销项进行认真核对和结算,会增加财务成本。

企业还需要进行税务筹划和风险管理,这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

4. 财务风险加大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增加,税务风险也随之增大。

一旦企业的税收管理出现失误,可能面临巨大的罚款和风险。

这对企业的财务稳定性和经营风险构成了挑战。

1. 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培训企业要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宣传,让企业了解和理解营改增政策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培养企业对营改增政策的合规意识。

企业可以通过举办培训和学习班等方式,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营改增政策理解和应对能力。

2. 合理规划税务筹划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和特点,合理规划税务筹划,减少税负压力。

可以适时申请税收优惠政策,合理使用财务工具进行税务规划,以降低税务成本和减少税务风险。

3. 强化财务管理企业要加强对财务管理的强化,完善财务核算和报表,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加强风险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难点及对策

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难点及对策

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难点及对策【摘要】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难点主要集中在税负增加和税收征管难度大两方面。

随着税负增加,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也随之增加,影响了金融业的发展。

而税收征管难度大也给金融机构带来了征税难题,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

为了解决这些难点,可以适当降低税负,减轻金融机构的税收压力,同时加强征管监控机制,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只有通过合理的对策措施,才能推动金融业的持续发展。

金融业推行“营改增”有其难点,但通过适当降低税负和加强征管监控机制,可以有效应对这些困难,促进金融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我国金融业、营改增、难点、税负增加、税收征管难度大、对策、降低税负、加强征管监控机制、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金融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承担着金融中介、金融监管、金融服务等重要职能。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但税收体系却存在着一些不合理和矛盾之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金融业开始逐步推行“营改增”税制,以优化税收结构,降低税负,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税制面临着一些难点和挑战。

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税制可能会导致税负增加,给金融机构带来负面影响。

金融业税收征管难度大,因为金融业涉及的业务范围广泛,涉及的主体复杂,一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分类界定模糊。

为了解决这些难点,我国金融业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如适当降低税负,加强征管监控机制等。

通过对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税制的难点及对策的探讨,可以更好地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提高金融业的竞争力,为实现税收优化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1.2 目的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目的在于优化税收制度,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实施“营改增”,可以减少金融企业的税负压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

此举旨在推动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助力经济增长。

通过改革金融业的税收制度,也可以促进金融业的规范发展,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实现税收和金融业双赢的局面。

“营改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环抵扣 , 税 率档次很少 , 所 以一 般不会成 为影 响纳 税人经 营决
策和资源配置的主要因素 , 从而具有税收 中性 的特征 。增值税
2 0 1 2 年7 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税[ 2 0 1 2 1 7 1
号文件 , 明确将原先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 服务 业改征增值税 , 并且试点范围由上海分批扩大至北京 、 天津 、 江
列微观影响。
产型增值税成功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在国外, 大多数施行增
值税 的国家 , 都对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共 同征收 增值税 。这种 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 围扩大至更 多的商品和服务 , 将 营业税改 税制改革 的步伐 , 推动了税 制体系的进一 步完善 , 是深化 我国 税制改革 的必然选择。 ( 2 ) 逐步 构建长效机制的结构性减税 。上海在 2 0 1 2年实施 “ 营改增” 后, 减税规模达到 2 6 0 亿元 。众多企业在减税 中受益 , 大大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转型和发展 。“ 营改增” 的减税效益在当
税尽管采用低税率 的设计 ,但存在 着明显的重复征税的弊端 。
随着 现代服务产业 的发展 , 服务业 的分工也愈 来愈细化 , 重复 征税 的压 力严重阻碍了交通 、 金融 、 研发、 创意等现代服 务产业 的发展 。 为化解矛盾 , 国家采取了一 系列 的改 良措施 , 如差额征 收营业 税等举措 , 但难 以打通服务业和 制造业之 间的税 收“ 屏 障” 。 特 别在增值税 由生产型转 向消费型后 , 单纯依靠差额征收
营业税 是对我国境 内相关企业 的营业额 征收 的一种流转
税, 它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不动产 征增值税 在全国逐步推进 的做法 , 符合 国际惯例 , 加 快 了我国

营改增下合同能源管理核算存在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下合同能源管理核算存在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下合同能源管理核算存在问题及对策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近日终于公布了。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营改增”下合同能源管理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报酬的业务活动。

由于目前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未对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进行明确规范,实践中,不同的节能服务公司会计处理方法各异。

笔者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公司进行了相关调查,针对节能服务公司会计实务核算模式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目前合同能源管理核算现状合同能源管理主要是依据相关的节能设备以及节能技术或其他相关资产(以下统称为资产)的建设以达到节能的效果,其核算主要是建设形成资产的核算、效益分享期的核算以及资产移交的核算。

目前实务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做法主要有固定资产核算模式、融资租赁核算模式、PPP方式中的BOT模式、分期收款销售模式。

(一)固定资产核算模式采用固定资产核算模式的企业认为,节能服务公司形成的资产是自有资产,只是在效益分享期结束时以零元的价格出售给用能企业。

节能服务公司将整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分为建设期、效益分享期、节能资产的移交期,并对节能资产按固定资产来处理的,效益分享期计提折旧计入成本,节能资产移交时注销资产。

核算的主要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案例一:甲节能服务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与乙用能企业签订一份《节能效益分享型改造合同》,节能服务公司负责外墙体改造、节能设备调试、安装、保养等,所需资金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解决,双方就本项目所产生的节能效益进行分享,效益分享期限为10年。

合同规定改造期两年,第一年甲公司投入各项支出合计4000万元,第二年各项支出6000万元,2014年1月1日办理竣工决算移交使用,根据测算预计效益分享期10年内每年分得收益1060万元,根据地方财政政策改造外墙体按改造进度给予财政补贴,第一年财政补贴2500万元,第二年财政补贴1500万元。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营改增是指我国在2012年开始实施的将营业税替换为增值税的税制改革。

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对建筑行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本文将从建筑行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存在的问题1. 税负增加: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负计算方式不同,增值税是按照建设工程收入和成本之间的差额计算,而营业税是按照建筑行业收入总额计算。

在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税负有可能会增加,增加的税负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

2. 税收申报难度增加:营改增要求企业对每一项建设工程进行明细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具备更高的会计知识和财务技能。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建筑企业来说,可能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务资源来完成这一项工作,导致申报工作的困难度增加。

3. 稽查风险加大:营改增将建筑行业纳入到了增值税征管范围内,税务部门将会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更加细致的审查。

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需要时刻保持对税法的了解,并且高度重视合规性。

如果企业的税务申报存在问题,可能会面临税务部门的罚款和税收追缴风险。

二、对策1. 税负优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调整建筑工程的收支结构,减少税基,降低税负。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分摊建筑工程中的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将一部分工作安排在降低税率的范围内。

2. 完善财务管理体系:企业应当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会计和财务技能,使其能够熟练掌握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并能够熟练运用财务软件进行申报工作。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明确各项申报工作的责任和流程,提高申报的准确性和效率。

3. 加强合规管理: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税法的变化,及时了解政策规定和纳税义务,并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应的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对纳税申报的审核和监控,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企业还可以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最新的政策解读,及时解决问题,降低稽查风险。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营改增是近年来我国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促进税制的简化和优化,有效降低企业负担,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在建筑行业,营改增模式给企业操作带来了不同寻常的变革,但也给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深入剖析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并从法律和管理两个方面提出对策。

1. 税负高企:营业税由销售额计征,而增值税则基于应纳税销售额减去应纳税额计征。

建筑企业若不及时调整管理及结算方案,可能面临税负过大的情况。

2. 资质资格证明管理: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各省市的资质证书和资格证明因地制宜及管理不同,企业需要将其集成整合到自身财务管理中,以避免产生漏洞和风险。

3. 税务筹划误区:营改增试点期间,建筑企业存在理解偏差,提高毛利润和销售额的目的与意义滞后的问题。

对于税务筹划的效果应有清晰的认识,否则将导致过分追求短期利润,却失去长期发展的空间。

对策:1. 加强政策学习及财务管理要求理解:营改增模式的实施,建筑企业在营业税向增值税过渡期间,应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并积极应对税收政策变化,适时增强财务管理人员对局限和优势的认识。

2. 严谨开票,精细核算:建筑企业需要精细开票,规范核算,避免发票清单出错或遗漏,合理计算税负,增加成本支出算入,上升至税收筹划和成本控制水平。

3. 完善内部管控和合规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对于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等人员的信息及资质管理需完善,结合服务范围制定透明、规范、有效的合规制度。

同时,应将政策解读纳入员工岗位职责,定期进行内部培训和考核,保证组织全员达到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力的标准。

4. 优化企业营收结构,提升企业利润水平:营改增彻底转变了税制,建筑行业的企业应该适时调整营收结构,增强品牌影响,精准定位目标用户,并通过合理控制销售费用、人工成本等方案来提高企业利润水平。

结论:营改增模式的实施对于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重大的变革。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指将原来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的一项改革措施,是我国财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自2012年开始,我国陆续在不同范围内推行营改增政策,建筑行业也是其中受益者之一。

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对建筑行业的财务管理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 税负增加,资金压力加大营改增政策的推行,虽然带来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一些建筑企业仍然面临着税负增加的问题。

特别是一些小型建筑企业,因为缺乏相应的资金和技术支持,难以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负增加会导致企业的经营成本增加,资金压力加大,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 税收管理复杂,财务成本增加营改增政策的推行,使得企业在税收管理方面面临更为复杂的情况。

增值税的纳税和申报要求更为严格,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去进行财务管理。

在没有相应的财务管理系统支持的情况下,企业会面临财务成本增加的问题,导致财务管理效率低下,甚至出现错误报税等问题。

3. 税务风险增加,合规风险加重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对企业接受税务审查的概率和频次都有所增加。

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如果不能合规地进行财务管理和税收申报,将面临更大的税务风险。

一些企业由于缺乏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容易出现税务合规风险,从而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4. 资金周转不灵活,影响企业经营营改增政策的推行,使得企业的资金周转面临更多的限制。

由于增值税是按照销售额来计算征收的,而购买原材料和设备等成本往往需要提前支付,企业需要在交纳增值税后才能获得相应的退税,这将导致企业的资金周转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二、对策建议1. 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建筑行业企业应当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做好财务管理的每一个细节。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所有财务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营改增模式是指将原本征收销售税和增值税的双重税收制度转变为只征收增值税的税收制度。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营改增模式的推行带来了一定的变化与挑战,在财务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下面将对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问题一:税负变化带来的影响营改增模式的推行,使得建筑行业的增值税税负有所增加。

增值税税负的增加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对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策一:合理的税务筹划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降低税负。

合理利用增值税附加税和可抵扣项目,合理评价建筑项目的收入和成本,并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等方式,以合理地分摊和分散税负。

对策二:优化财务结构建筑企业可以通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税负。

优化资金结构,减少负债比例;优化资产结构,增加非固定资产的比例等。

这样可以从整体上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财务效益。

问题二:税务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营改增模式的推行带来了税务政策的变化,税务政策的不确定性给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对策一: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建筑企业应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政策的动态,并了解并熟悉自己所在地区的税务政策。

建立及时的信息收集和更新机制,以便能够及时调整和优化企业的财务管理措施。

对策二: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筑企业应与税务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及时了解税务部门的要求和政策解读。

通过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合作,可以更好地理解政策,减少财务管理的风险。

问题三:发票管理的复杂性增加营改增模式下,建筑企业的发票管理变得更加复杂。

建筑企业需要合理申报销售发票,控制发票的使用和归档。

对策一:加强内部控制建筑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和流程。

建立发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对发票进行严格的登记和盘点,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策二:采用电子发票采用电子发票可以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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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本文通过阐述近年来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实施现状,分析了现阶段我国“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效应,并结合实际阐明了“营改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当前环境下快速推进“营改增”的建议和应对措施。 【关键词】 “营改增” 效应 问题 对策建议 一、“营改增”在我国的试点和推广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地方收入(营业税)和中央收入(增值税)的主体税种,分别针对服务业企业和制造业征收。因此,“营改增”改革既具有调整地方、中央政府间财政体制和优化税制等宏观意义,也对具体产业和企业的组织经营产生直接的一系列微观影响。 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相关企业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它的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服务业等。营业税尽管采用低税率的设计,但存在着明显的重复征税的弊端。随着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服务业的分工也愈来愈细化,重复征税的压力严重阻碍了交通、金融、研发、创意等现代服务产业的发展。为化解矛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改良措施,如差额征收营业税等举措,但难以打通服务业和制造业之间的税收“屏障”。特别在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后,单纯依靠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措施不仅难以打破产业间的税负叠加问题,而且导致同一产业的不同分工环节之间的税负分布扭曲,产生了新的不良影响。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由于其能有效地解决传统税种重复征税的问题,迅速被其他国家广泛采用。如今,已有近200个国家和地区政府开征了增值税,并且征税范围大多覆盖了所有的货物销售和提供应税劳务。 2012年7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税[2012]71号文件,明确将原先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征增值税,并且试点范围由上海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税改步伐进一步加快。2013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其原因是,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是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最为成熟的地区,在此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引领第二批沿海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最合适推进的8个省、市进行“营改增”,以不断加快我国提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比重,弱化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和税负扭曲效应,尽快推动我国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二、实施“营改增”的效应 1、宏观层面,实施“营改增”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推动我国税制改革的步伐,加快与国际接轨。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自2000年起逐步推行“费改税”、减少税种、增值税转型和扩围等主要的税制改革措施。我国税制改革一直在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作用中探索前进,改革遵循着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渐进路径。2008年,我国把之前的生产型增值税成功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在国外,大多数施行增值税的国家,都对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共同征收增值税。这种逐步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至更多的商品和服务,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全国逐步推进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加快了我国税制改革的步伐,推动了税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2)逐步构建长效机制的结构性减税。上海在2012年实施“营改增”后,减税规模达到260亿元。众多企业在减税中受益,大大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转型和发展。“营改增”的减税效益在当前阶段和中长期都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然而,“营改增”的真正意义不仅仅在于减税,还在于逐步构建长效机制的结构性减税。我国有必要实施结构性减税,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以应对全球“后金融危机”带来的消极影响,同时在国际竞争中逐步以制度建设助推我国企业的转型升级。 (3)有利于强化税收中性。税收中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制设计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营改增”后使我国增值税扩围,有助于强化税收中性。由于增值税是对增值额进行征税,且环环抵扣,税率档次很少,所以一般不会成为影响纳税人经营决策和资源配置的主要因素,从而具有税收中性的特征。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越宽,税收中性作用发挥就越明显。因此,从税收中性角度看,拓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使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间经济交易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税款抵扣链条衔接顺畅,从而减轻纳税人的额外负担,避免对资源配置产生扭曲效应。另外,近年来我国通过一系列增值税转型措施使得增值税税负水平相对下降后,原本与其保持大致均衡状态的营业税税负水平就相对偏重了,导致的间接后果是阻碍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营改增”可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有强化税收中性的作用。 2、中观层面,“营改增”推动产业发展的效应 (1)现代服务业细化分工,低成本快速扩张。“营改增”改革将促进现代服务产业的分工细化,并形成新的业态。纳入改革的产业在摆脱营业税带来的重复征税等影响后,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经营模式创新的需要,将其中的部分服务环节发展成服务企业,这既缩短了决策链条、提高了管理效率,又对原来的服务业企业形成多元化的扩张和战略性的支撑。另外,由于多层次分工不再受到税负累加的困扰,不断细化的分工背后也形成了新的整合或创新需求,如交通运输和物流产业,一方面化解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税负链条“中断”的矛盾和第四方物流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另一方面,为推进金融与物流一体化的第五方物流等创新业态的发展提供了关键性的空间。这为我国最迫发展的现代服务业扫除了一系列政策“瓶颈”,搭建了产业快速发展和扩张的平台。 (2)加速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和快速发展。制造业也成为“营改增”改革的重要受益者。随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给制造业产出规模的扩张和结构的优化提供了重要空间。一是由于设备采购可以在现代服务企业内部形成增值税的抵扣,从而鼓励现代服务企业实施设备改造和提高资本使用规模与效率,为装备制造等产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二是制造企业接受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后,获得的增值税发票,可以纳入自身的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降低了税费负担;三是制造企业的内部优势环节,在避免重复征税后,发展成独立的现代服务企业的意愿明显增强,推进了主辅分离,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因素;四是推动制造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营销和品牌建设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一体化进程,加速了制造业与服务业之间的融合。 3、微观层面,“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减少重复纳税。从征收环节上解决了之前营业税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性征税问题,实现了当前在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的有力改革,“营改增”后其税制更合理、更科学、更符合国际惯例。 如果我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占有比例较大的第三产业,这样对服务业的发展也会造成不利影响。我国对第三产业中大部分企业的营业额全额征收营业税,并且无法抵扣,这样就使企业为了避免重复纳税而倾向于向小而全、大而全的模式发展,扭曲了企业的专业化发展,不利于企业实现长远目标,而“营改增”措施正好可以对应解决这个问题。 (2)给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国逐步施行“营改增”措施后,增值税中由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确定最终应纳税额的计算制度有利于加强企业直接的相互合作、互利共赢,使企业与其原材料供应商以及相关行业之间的合作大大提高,进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另外,也可以促进企业全方位发展,为企业发展提供税收激励机制。税改后,企业只有促进产品增值,多缴纳增值税,才能获得更多的利润。这样能够促进部分企业向上下游产业领域扩展,减少中间环节利润的流失,增加营业范围,加快企业多元化经营。反之,如果某些企业在此次税改中,找不准方向或者盲目发展,将失去难得的机遇,甚至会被淘汰出局。但随着“营改增”措施的逐步深化,企业各行业内部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当前甚至在一些行业中出现恶意压低成本以排挤竞争对手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各企业如何充分挖掘自身优势和资源,利用政府政策和市场的有效运作,搞好公司治理,在竞争中寻找共赢机会,是“营改增”后企业面临的新的挑战。 三、“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改革方案和政策不够细化,税改运行存在较多瓶颈 由于参与改革试点的多个行业内不同企业在服务链分工中所处位置不同,服务外购与服务增值的形态千差万别,致使部分涉税改革行业的名义税负不减反增。“营改增”以后,看似很多成本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限制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海改革试点的统计数据显示,交通运输行业及其辅助服务行业税负出现上升,主要原因就是税负较高且抵扣不充分。改革前交通运输及其辅助行业均适用3%的营业税税率,“营改增”后分别提高到11%和6%,名义税率提高;同时,由于油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大多不能有效抵扣,且行业设备又多为耐用品,也不能像原材料一样获得进项税抵扣,多种因素综合下来导致税负上升超过了10%以上。另外,某些试点行业具体范围尚需进一步明确,比如信息技术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范围较为宽泛。企业难以判断其提供的服务是否在缴纳增值税的范围之内;商标使用权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同时,在试点方案中,对于商标权转让,也没有明确说明是商标使用权还是商标所有权的转让等等。 2、“洼地效应”影响地方政府积极性,导致区域间政府产业发展的不公平竞争 “营改增”改革试点,易产生“两头紧,中间松”的现象,即国家层面迫切扩容,企业层面急切减轻税费负担,而改革试点地区因为可能会影响地方政府的税收而积极性不高。但是,区域性优惠政策极易引发“洼地效应”,造成地方政府态度的突变。“营改增”涉及生产、经营的各个链条,试点地区一旦出现明显地减负效应,会引发试点和非试点地区的同一行业中的企业无法公平竞争等新的税负不公问题,势必产生试点地区相对周边地区的“洼地效应”,使得市场资源配置向试点地区流动,造成对周边产业的“冲击”。随着试点地区的增多,将会形成更多的“税收洼地”。高顿研究院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上海“营改增”试点以后,对上海周边的省份和城市影响非常明显,很多企业考虑将总部转移到上海,部分现代服务业需求也开始涌入上海。该报告通过测算一家生产型企业在上海和其他地区采购广告服务的成本对比显示,在上海采购的成本要比其他地区低5.66%,使得上海的服务业更加具有优势。 3、部分行业税负上升,地方财政负担增加 从某省某地级市服务业的构成来看,进入试点的行业仍以交通物流及其辅助行业为主,其他服务业占比实际偏小。若按该市2011年纳税实际测算,交通运输行业占比超过85%,且以一般纳税人为主。对比上海2011年“营改增”实施情况,交通运输业实际税负水平提高,企业税收负担加重。为平衡税负,该省要进行配套改革,同步出台补贴政策,若全由地方财政负担,将增加地方财政支出。同时,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新增增值税省集中50%,若“营改增”后该省不同步调整政策,地方则将增加上缴税收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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