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面临的问题
2024年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改增”难点及应对方案

2024年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营改增”难点及应对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在中国的发展越来越重要。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和推动行业发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在2024年迎来了一项重要的改革——“营改增”,即将增值税替代营业税。
这项改革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带来了一些难点,但同时也提供了一些应对方案。
首先,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营改增”难点之一是税负增加。
相比于营业税,增值税的税率较高,可能导致企业的税负增加。
为了应对这一难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来减轻税负。
例如,通过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系统,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和流程,减少人力资源服务的成本,并提高服务质量。
其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营改增”难点之二是税收征收难度增加。
由于增值税涉及到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增加过程,征收难度相对较大。
为了应对这一难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以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纳税管理体系。
例如,加强财务核算和管理,准确披露纳税信息,保持良好的税务合规性,以减少税务风险。
另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营改增”难点之三是行业结构调整期间可能出现的产能过剩和竞争加剧。
随着税负的增加和税收征收的难度增加,一些小型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能难以承受压力,导致产能过剩的现象。
为了应对这一难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以加强与客户的合作,提高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性,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增加竞争优势。
总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在2024年面临着“营改增”的改革,这给行业带来了一些难点。
然而,通过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纳税管理体系以及加强与客户的合作和竞争优势,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可以有效应对这些难点,并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浅议“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营改增”实施以来,改革虽然有很多的成果,达到了一定的预期目标,但是过程中存在问题也是难免的。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使改革不断深入,发现并缓解改革中的矛盾,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
本文提出了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当前存在的立法有待健全、税率的设置有待完善,地方征管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以及完善营改增的相关意见,健全增值税立法体系,采用低税率避免征收的复杂化;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试点范围;完善税收法律的建设,健全增值税立法体系,加强地方征收管理制度,进一步推及深化改革,全面推动的经济发展。
标签:营改增;税制转换;税法体系一、营改增进程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全面深化改革阶段。
”营改增”是”十二五”时期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深化财税改革的一部分,是继增值税转型改革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税制改革,也进入了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力求实现更全面、更深入的改革新阶段。
回顾从2012年上海地区开始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到2013年全国范围内的试点,再到2014年年初,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改革范围,我国的增值税改革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增值税时产生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一个税种,资本主义国家运用增值税的出发点是为其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服务,但这并不妨碍社会主义国家利用其为经济和财政利益服务。
所以要认清增值税的本质,既不能因为其产生于资本主义就加以排斥,也不能因为对其的运用而忽略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增值税本质的认识。
1.部分行業进项税抵扣难,税负加重。
对于某些行业来说,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升。
以交通运输业来说,在”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由原来不含税销售收入按3%纳税变为了按11%为税率的增值税,应税所得由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
一方面,税率的提高使得销项税额提高,进而使企业的税负加重;另一方面,对于交通业来说,所需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有限的并且更新的周期较长,而且许多细类的运输成本还没有纳入到”营改增”的范围中,比如运输企业外地加油时大都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企业不能取得过路费、过桥费、保险费等占运输成本很大比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果不能实现完全的进项抵扣。
论“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论“营改增”实施后建筑施工企业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摘要: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随着“营改增”工作的推行,北京市也相继加入了试点地区范围。
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我国未来税制改革的重要趋势,这对于施工企业的影响和重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本文对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财务工作面临的问题及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简要的阐述。
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企业会计问题措施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出台背景2012年1月1日,上海市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地区开始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8月初,国务院明确将“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8个省市,这是继“增值税转型”后,我国税制改革历史上的又一里程碑,也是我国实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经济增长方式的快速转变,传统服务业不断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出现了分工精细化、产业整合化、业态新型化、服务国际化的四大特征,并且由于产业融合化的发展,不同服务业之间以及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的产业边界变的越来越模糊。
这种划分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和缺陷,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
1、从税制完善性的角度看,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影响其优势的发挥。
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的实质是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部分征税,具有消除重复征税的优点。
这一特点在客观上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做大做强,但是要充分发挥增值税的这种优势,前提之一就是增值税的税基应尽可能广泛,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
然而在现行税制中,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窄,仅限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进口货物,对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而不征收增值税,使得经济运行中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被打断,优势大打折扣。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财务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财务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及对策随着房地产企业“营改增”税制的全面推行,企业的财务管理也面临了新的问题。
在过去,房地产企业主要依赖于土地出让、售房收入等传统业务来维持现金流,税费支出也相对稳定。
但是,营改增后,税费支出将会增加,涉及面更广,其中销售税和服务税的纳税方式和计算方法也有所改变。
以下是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后可能遇到的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
1.税负增加,现金流压力增大营改增前,房地产企业通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只需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比较低。
但是,营改增后,企业需要缴纳更多的增值税,税负将进一步增加,可能导致现金流压力增大。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可以:(1)优化资金管理,加强资金流转监控,精细化经营管理,降低资金运营成本。
(2)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优化银行账户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流动性等措施降低融资成本,缓解现金流紧张状态。
2.税负不均,影响企业竞争力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纳税问题将更加复杂,通常需要依靠专业服务机构支持,纳税效率并不一定相同。
如果企业没有严格管理、及时纠偏,那么就可能面临竞争力受损的风险。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可以:(1)建立起纳税筹划机制,及时分析并有效利用各种纳税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的纳税效率,减轻纳税压力。
(2)与一些专业的税务筹划公司合作,及时获取各种税务筹划信息,并进行纳税方面的咨询和规划,以保证企业纳税的高效性和科学性。
3.整合成本增加,管理效率下降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需要整合税务管理资源,同时加强跨部门沟通和协作,因此,整合成本将会增加,企业管理效率可能下降。
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可以:(1)建立起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规范流程、优化财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措施降低整合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2)配置更多的专业人才,强化财务管理团队的执行力和专业能力,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总之,房地产企业在营改增后需要加强对税务管理的关注和研究,通过建立纳税筹划机制、加强财务管理、优化资金管理等方式应对纳税增加和管理复杂化的问题,从而确保企业顺利度过营改增后的新时期。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财务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及对策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财务管理出现的新问题及对策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
营改增政策的出台是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带来较大影响的一个重要因素。
本文将在对于营改增政策的解读后,探讨房地产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需要对营改增政策进行解读。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在2016年5月1日,我国房地产行业正式实施营改增政策,这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在营改增之前,房地产企业是按照营业税征收的,税率为5%或3%,同时企业还可以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而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方式进行缴税,税率为6%或9%,同时原本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被取消。
房地产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
其一,税负增加。
房地产企业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税负大幅度增加。
增值税率相比于营业税率有所提高,加上取消了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使得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增加。
这对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状况造成了较大的压力。
其二,资金流动问题。
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方式,房地产企业可以在销售房产时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这有利于企业的资金流动。
而营改增后,税收优惠被取消,税负增加,使得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量变得不稳定。
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这对于其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了较大困扰。
其三,会计核算问题。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需要进行增值税的核算和申报。
这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和复杂性。
增值税的核算需要对原材料、人工成本、管理费用等进行明细记录和计算,同时还需要进行增值税申报,这对于企业的会计部门来说是一项相当繁琐的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进行应对。
应该加强财务监控和预测,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在税负增加的情况下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也可以通过积极寻求融资渠道来缓解资金流动问题。
要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明确责任和权限,加强对财务报表的监督和审计。
探析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面临的困境及出路

探析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面临的困境及出路自2016年5月起,中国全面启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金融保险业也被纳入改革范围内。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金融保险业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和困境,同时也需要寻找出路来应对挑战。
一、营改增给金融保险业带来的困境营改增的实施给金融保险行业带来了不少挑战和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税负增加。
营改增将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增值税税率更高,而金融保险业是个高附加值的行业,一般增值税税率为17%,税负相应地增加。
2.税负调整。
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前属于营业税优惠行业,享受3%的税率优惠。
营改增后,也要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减少优惠政策,税负调整不利于金融保险业的发展。
3.税负分担。
金融保险业在产业链中是处于下游的环节,其服务业务的收入,需要和上游企业分摊增值税。
4.费用增加。
营改增的实施需要企业对内部系统、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调整,对于金融保险企业来说,需要投入大量的费用进行这方面的调整。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金融保险业来说是个挑战,但同时也是一个机会。
以下是金融保险业应对营改增的出路:1.合理选取税务筹划方案。
金融保险业可以通过税务筹划的方式来降低税负,例如合理利用抵扣、退税等方式来减轻增值税负担。
2.创新业务模式。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金融保险业可以创新业务模式,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新服务领域,提高附加值和服务水平,以此来扩大业务范围和盈利空间。
3.加强内部运营管理。
营改增实施需要企业对内部系统、会计核算等方面进行调整,因此,金融保险业应加强内部运营管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流程,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管理质量。
4.积极提高技术水平。
金融保险业应积极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加强信息化建设,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更好地适应营改增后的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实施对于金融保险业带来了一定的困境,但同时也为金融保险业提供了机会。
金融保险企业需要积极应对,合理选取税务筹划方案、创新业务模式、加强内部运营管理和提高技术水平,以此来应对营改增的挑战。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营改增改革是我国实行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对于建筑行业而言,营改增模式的实施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营改增模式下建筑行业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制定有效的对策来解决。
问题一:费用核算不规范在营改增模式下,企业需要对自身的所有费用进行核算,而建筑行业中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费用种类繁多,管理起来较为复杂。
如果费用核算不规范,则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税负计算,甚至会因为税负偏高而导致企业亏损。
因此,建筑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体系,确保每项费用的准确计算和核算。
对策一:制定费用核算标准建筑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费用核算标准,明确每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核算流程,确保各项费用的核算规范和准确。
同时,建筑企业还可以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通过建立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来实现费用核算和统计分析,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问题二:发票管理不规范营改增模式下,企业需要对采购和销售发票进行管理,遵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建筑行业中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种类较多,其采购发票的管理和处理可能存在着不规范的情况,比如发票遗失、重复开具等问题,导致企业无法完成发票核销,从而影响企业的进项税额账务处理。
对策二:建立发票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可以建立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和销售发票的管理和处理流程,确保发票按照规定进行开具、验收、存档和报销。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企业可以建立发票管理系统,通过自动化流程控制和数据备份功能来提高发票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问题三:资金运用不合理建筑行业的资金需求较大,但流动性较差,如何合理运用资金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大难题。
在营改增模式下,建筑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有效的资金运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投资,避免滞留资金和资金亏损等问题。
对策三:加强资金管理和预算控制建筑企业应该加强资金管理和预算控制,建立资金流动统计和分析机制,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合理制定资金运用计划和预算,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和风险的最小化。
浅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面临问题

浅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面临问题[摘要]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以来,“营改增”在中国的实践已持续一年有余,其意义和效应已经或正在逐渐显露出来。
从试点运行的整体上看,“营改增”改革成效显著,但改革在进一步深化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突出问题,及时发现梳理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难题,有利于改革的平稳顺利进行并且可以帮助我们科学地把握下一阶段税制改革的走向和路径。
[关键词]营改增;问题;对策分析一、营改增的背景(一)营改增政策背景及内容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改增试点方案。
从2012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改增试点。
截至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
改革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在非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就地缴纳营业税的,允许其在计算增值税时予以抵减;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可以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对于税负增加较多的部分行业,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
(二)改革的必要性我国传统的服务业主要是消费性服务业,这类消费型的产业特点是产业链相对较短,产业间的交叉和融合较少,出现重复征税的矛盾不像制造业那么明显;另一方面是由于一般情况下服务业规模较小,小企业所占比重更高,有些企业的交易具有特殊性,不适合采用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方法。
但随着社会生产分工的进一步细化,生产性的服务业比重上升,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之间的交叉和融合也随之加强,服务业生产和经营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营改增”势在必行。
二、面临的问题分析(一)部分行业税负增加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课题组发布的《2012 年一季度上海服务业重点监测企业问卷调查报告》指出,从行业分类看,认为税负增加企业主要集中在运输仓储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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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面临的问题
“营改增”面临的问题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以来,“营改增”已经在全国12个省市快速推进。
伴随着“营改增”范围的不断扩大,营业税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能否顺利实施关系重大,期间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问题需要面对与克服,我们必须给予认真对待与思考。
实行“营改增”的意义
1.有效解决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制简并。
营业税和增值税对于市场活动的影响不同,税负也不同。
增值税对增值额征收,而营业税则是对营业额全额计征。
这样,就出现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营改增”的实施,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征税。
2.破解了混合销售、兼营造成的征管困境
人们可以把所有的课税对象看作一个光谱,分为两个极端,一个极端是纯货物,而另一个极端是纯劳务。
在货物和劳务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很多种商品和劳务,它们相互包含,即劳务中包含着货物,货物中也包含着劳务。
在中国目前的税制下,货物缴纳增值税,劳务缴纳营业税,但有的时候很难区分一个课税对象是货物还是劳务,这就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困难。
3.减轻税负,提高纳税人积极性
同时,对于增值税而言,抵扣链条相互交错,如果不同行业采取不同的税种,很容易造成税负在不同行业之间出现扭曲,也造成增值税企业不仅得不到增值税就增值部分征税的优势,而且会造成实际税负的增加,严重妨碍一般纳税人的积极性。
因此,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营改增”是当前及未来经济发展趋势过程中一项重要的税制改革,对于加快我国的经济结构转型,规范企业的发展和促进产业升级,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尤其是全面促进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营改增”面临的问题分析
1.“营改增”对地方税的影响
目前中央财政收入中,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而营业税则是地方税中最大的一块。
如果营业税合并到增值税,地方主体税种消失,地方税务局收入会大幅度下滑,会让地方政府失去原本可以既得的营业税大头(可达约75%),一旦这部分转移到了国税中,地方仅有25%
的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这显然是地方政府最不愿看到的。
一旦税务管理体制跟随“营改增”进行改革,也对中央和地方财权重新分配格局提出新的思考,如果两套税务机关合并,那么改革之后是由国家直属管理还是地方分级管理?一个两难的问题横空出现。
若由国家直属管理,则中央容易调控,这从体制上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干预的机会;如果实施地方管理,则地方政府势必会更加调节税收收入的局面,这会对中央宏观调控形成阻力。
2.地区性与行业性试点存在的问题
现行试点以区域加行业划分为主,上海的交通运输业及其他服务业为先。
一方面,“营改增”改革涉及生产、经营的各个链条,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进行试点,会人为割裂增值税抵扣链条,破坏增值税的抵扣效果,影响试点效果。
像物流业这样全国性网络化经营的行业,由于地区性及行业性差异,其许多支出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甚至造成一部分企业税负增加,这既不符合改革的目的,也不能真实反映出税制改革的效果。
另一方面,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不尽相同,按照地区试点,无论税负高低,都会引发地区间的不平衡。
区域性的优惠政策会产生洼地效应,造成资金流向该地区,不仅使大量的服务业需求涌入该地区,还可能导致周边地区企业向试点地区集中。
非试点地区与行业,尤其是周边地区会处于劣势,对于非试点地区意味着不公平。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财税核算难度加大
在实行营业税征收时,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比较简单,营业税基本是按照营业的毛收入征税,不涉及进项扣除,使用普通发票即可满足需求。
改征增值税后除了销项税和进项税的计算之外,还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范使用。
现今有部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正规,在
改征增值税后,对这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同时要求小企业的会计人员要提高相关业务素质。
除此之外,现行的增值税会计处理不能将增值税作为费用核算,会计信息无法充分披露,报表使用人无法确知增值税对本期损益的影响程度。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这一缺陷将表现得更加突出。
扩大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符合国际惯例,是深化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我国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长远来看,“营改增”是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它能够减轻税收负担,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实力。
但是,也应该正视此次税制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如税率设置过高和可抵扣项目范围过窄,可能导致部分企业税务负担加重;集团企业在汇总纳税过程中管理成本较高;新增及存量固定资产抵扣制度尚待完善等问题的存在。
在我国推行“营改增”过程中,应及早对政策进行分析研究,结合行业经营特点,对企业经营战略做出相应调整,充分利用税制改革达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确保平稳过渡。
(作者单位:北京铁路局北京动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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