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代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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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代理制度

职务代理制度

一、目的1培养本公司职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进程顺利进行。

2将本公司工作流程予以系统化、规则化。

二、适用范围及情形公司所有职员,在请假、调休、处理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必须指定职务代理人,丧假、病假等突发性假期应用应急职务代理人方式。

三、权责单位管理部人事课为本办法之修订单位.四、作业内容职务代理方式1凡本公司职员若申请请假、调休,则在此之前,填写《请假单》,同时必须知会本本人职务代理人,进行相关事项交接后方可开始休假。

2如遇紧急状况不能事先请假,需于请假当日十点前通知人事课或告知部门主管,并电话知会职务代理人相关待办事项。

职务代理之认定1员工请假或调休,必须在填写《请假单》同时由职务代理人填写请假单上职务代理人栏;2凡请假超过5天者,除填写《请假单》同时必须填写《职务代理交接单》职务代理人认定原则1职务代理人指定职员代理和岗位代理两种(详见附表)职员代理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2职员代理为第一代理,岗位代理为第二代理3如第一代理人不在时由第二代理人代理休假员工的工作及相关权限职务代理之沟通休假人休假前必须将相关工作事项与指定职务代理人做好必要的沟通。

职务代理人之职责职务代理人之工作内容及职责与被代理人相同,同时发生在职务代理期间的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职务代理之交接1职务被代理人在经过核准相关假期后,必须在两天内与职务代理人进行工作交接;2请假达到5天者,职务代理人与职务被代理人需详细填写《职务代理交接单》,经过双方确认,并由主管签字后生效,职务被代理人将《职务代理交接单》及《请假单》一并交于人事课以核算考勤。

3职务代理人应严格按照《职务代理交接单》的内容跟进被代理人的工作,并详细记录结果。

如有不清楚的内容,必须及时与被代理人或者其直接主管进行沟通,确保工作顺利进行;4未列入《职务代理交接单》的工作所带来的事故、责任由职务被代理人承担。

职务代理之取消职务被代理人在申请假期之前,必须确定销假时间,假期到期后,应立即进入公司,与职务代理人进行工作交接,按照《职务代理交接单》的内容进行确认,主管签字后,反馈给管理部人事课声明销假,并通知相关部门。

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11

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11

关于人事代‎理人员的暂‎行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完善人事代‎理制度(非事业编制‎)的用人形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才‎机构代理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职能的‎制度。

学校与被聘‎用人员通过‎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不进入学校‎的事业编制‎。

聘用人员与‎人才代理机‎构签订人事‎代理的相关‎协议(以下简称人‎事代理人员‎)。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温‎州大学指定‎的社会人才‎代理机构负‎责。

(三)人事代理内‎容包括:1.管理人事档‎案;2.办理代理人‎员报到和各‎类协议的签‎订;3.办理代理人‎员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手续;4.办理其他与‎人事代理的‎有关工作。

二、实行人事代‎理的岗位和‎人事代理人‎员的范围(一)实行人事代‎理的岗位在学校核定‎编制内非教‎学岗位的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特殊专业需‎要的教学岗‎位经批准也‎可以实行人‎事代理制。

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其他岗位人‎员均按照非‎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范围1.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国外硕士学‎位并经教育‎部认证的新‎进人员;2.经学校研究‎同意的特殊‎专业人员(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由学校安置‎的引进人才‎的配偶,一般按人事‎代理制管理‎(经学校研究‎同意、温州市人事‎局批准进入‎事业编制的‎除外)。

三、人事代理人‎员的招聘(一)各用人单位‎应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数‎内每年与人‎才引进计划‎一起向人事‎处申报下一‎年度的人事‎代理人员招‎聘计划,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审定‎。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招聘程‎序如下:1.学校人事处‎根据核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公开招聘;2.学校面向校‎内外发布招‎聘信息,统一进行公‎开招聘(当应聘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时,方可进行招‎聘);3.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方式‎,按照“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资格条件、业务能力和‎水平、心理健康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4.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批后,由人事处将‎审批结果通‎知用人部门‎并进行公示‎;5.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办理调动或‎毕业生接收‎手续;6.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7.人才代理机‎构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确立人事代‎理关系。

代理人管理手册

代理人管理手册

代理人管理手册职业守则十条要持证上岗,不能无证营销。

要文明服务,不忘保户利益。

要如实告知,不许欺骗误导。

要规范营销,不搞回扣诱保。

要客户自愿,不可强拉硬劝。

要注意保密,不准泄露隐私。

要专职营销,不得兼职代理。

要实事求是,不准作假伪造。

要公平竞争,不应诋毁同行。

要遵纪守法,不准欺诈挪用。

目录第一部分代理人行为管理办法第二部分代理人作业规则第一部分代理人行为管理办法一、代理人假期规定1.产假申请资格: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卡、病假单)交业务行政部备案。

申请期限:产假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注意事项:1)产假期间依比例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期不予顺延。

2)产假期间产生业绩可并入考核业绩。

3)请产假者,人力照计。

4)提供虚假医疗证明者,一经查明,予以解聘。

2.病假申请资格:病假2天(含)以上需出具二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卡、病假单)交业务行政部备案。

申请期限:每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注意事项:1)病假期间按正常情况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期不予顺延。

2)病假期间产生业绩可并入考核业绩。

3)请病假者,人力照计。

3.事假申请资格:书面申请并经首席代理官批准,交业务行政部备案。

申请期限:每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

注意事项:1)事假期间按正常情况进行业绩考核,考核期不予顺延。

2)事假期间产生业绩可并入考核业绩。

3)请事假者,人力照计。

4.婚假:结婚者在开具结婚证日期半年内可请婚假7天。

需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

5.丧假:直系亲属或配偶身故,可请丧假3天。

6.销假1)以上各类请假期满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交“销假申请书”给业务行政部完成销假手续。

2)逾期未办妥销假手续者,公司有权终止与其的代理合同。

3)如有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如期办妥销假手续者,需提交证明文件或书面报告,经营业处经理确认原因并签注同意意见后,交业务行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二、代理人招聘选才办法代理人素质之良莠或能否适任,对维护保户权益及公司发展关系重大,而其关键在于如何招聘选才。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授权及代理人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本公司为使员工能明确了解职务授权及代理办法,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务人员1、总经理、副总经理。

2、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部门经理。

3、一般职员。

第四条职务授权原则:由以上代下或由上级主管指示代理其职权1、总经理:由董事长为之或由副总经理同签核为之。

2、副总经理:由总经理为之或其他副总经理互相为之。

3、部门经理:由副总经理为之。

第五条职务代理原则1、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理级主管,需自行指定职务代理人。

2、一般职员由各理级主管指定其职务代理人。

3、请参照《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

第六条代理人异动1、各单位应定期复核《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之正确性及适当性,如须变更,需填写《职务代理人变更表》,经核决权限送签,再交综合服务部修订。

2、综合服务部修订《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后,需通知各单位。

第七条《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修订:1、发生下列情形时,综合服务部将主动要求相关人员填写《职务代理人变更表》,依核决权限送签,再将异动后《职员类别及职务代理人对照表》通知相关单位。

(1)主管或单位已裁并变更。

(2)因应业务需求扩增单位或职务。

(3)所载单位名称与现制不符。

(4)关键职务人员异动。

(5)其它情形需修订者。

第八条代理程序员工因差、请假假或接受训练等因素不在单位执行职务时,应依相关规定在OA办理申请手续,并知会职务代理人签章确认,做好工作交接。

第九条注意事项1、职务代理人应有处理代理事务之能力。

2、代理职务以不影响原职务为原则。

第十条实施与修改1、本办法由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2、本办法于20XX年X月X日订定。

安徽大学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安徽大学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安徽大学文件校政〔2006〕46号关于印发《安徽大学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安徽大学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05年6月29日学校发布施行的《安徽大学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05〕2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安徽大学二○○六年十月十七日安徽大学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根据《劳动法》、《高等教育法》、《社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事业单位现行人事制度和改革总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用人制度改革,拓宽人才配置渠道,实现人才管理社会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人事代理的界定人事代理主要指学校、受聘人及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与鉴证的一种人员聘用方式。

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关系由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保管,并由其提供相应的管理与服务。

第二条人事代理人员范围校内用人单位在编制内补充硕士以下学位人员,原则上从校内调剂。

个别紧缺专业及特殊工作岗位,经学校批准后可采用人事代理办法对外公开招聘。

我校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具体范围包括5类:A类、新兴学科及特别紧缺专业(如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小语种等)具备普教本科学历的专任教师。

B类、网络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

C类、其他(含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校医院、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服务集团招聘的水、电、气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D类、附属学校的专任教师。

E类、经学校批准安置,符合工作岗位条件要求的高层次人才配偶。

2第三条人事代理人员分类聘用办法A类、B类人员人事代理聘用期限:聘期原则上为1年,期满年度及业绩考核均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可1年一续聘,聘期超过10年或取得本岗位高级职称者,可3年一续聘。

聘用待遇:按事业单位教职工核定和计发工资,比照正式职工标准参加社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5。6未尽事宜均依其它办法办理之,本办法修改发行须经过权责审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中心。
5。7本办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实施,其他版类似文件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终止,皆以本文件为准。
六、相关文件:

七、附件:
7。1【职务代理人名册】
江苏久诺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代理人名册
更新日期 年 月 日
5.5。1中心负责人(含)以下人员如因故出差或休假等,财务最终审批权由其上一级领导代理执行。
5。5。2分管负责人(总经办主任、营销系统副总经理等)职级以上如因故出差或休假等,由总经理作为一级代理人全权代理;若一级代理人因事务繁忙不在公司将由二级代理人代理,二级代理人在支出费用签核时应酌情处理并电话或邮件知会被代理人确认,被代理人回公司作补签作业.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批准
审核
制定
一、目的
1.1使公司被代理人工作有所遵循,工作不受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2。1本公司行政人员、管理人员等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须指定之职务代理人。
三、职责
3.1代理人的权力和义务不等同于被代理人,日常工作代理,有限授权代理.
四、名词定义:

五、作业内容:
5.1代理人分类:
5.4代理人注意事项:
5.4.1代理人在代理期间不允许随意请假或缺席,如因特殊情形必须请假者需电话知会被代理人并由其指定第二代理人负责.
5。4。2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如对某一事务不能确实判断时应报备被代理人之直接主管处理之.
5.4.3代理人在代理期间需遵循被代理人之部门的相应规定.
5.5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公司财务授权审批遵循原则:
5.3.代理人之事务:
5.3.1代理人应了解在代理期间之工作内容,并写好代理பைடு நூலகம்务列表由双方签名确认.

22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22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职务代理人管理办法
编号:22 第 1 页共 1 页
1目的
为做好本公司总经理、经理外出期间的工作代理,确保公司工作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总经理、经理外出时的职务代理。

3职责
3.1总经理或经理:负责因公出差时授权职务代理人。

3.2职务代理人:负责按总经理或经理指示,处理其出差期间的日常工作。

4工作流程
4.1公司总经理因公出差,必要时指定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专人代理,作为其职务代理人;
4.2部门经理因公出差或休假而暂离公司,应指定由其下一级管理人员代理其职务;
4.3职务代理人的工作内容:
4.3.1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负责参加公司的会议和日常事务的处理;
4.3.2职务代理期间,如遇紧急重大事件,应及时联系被代理人,按其口头指示,作出
处理;
4.3.3职务代理期间,代理人所签准的票据、表单等应于签章栏左下方签“代”字,并
为其负全部责任;
4.3.4当被代理人出差或休假归来,代理人代理工作结束,并向被代理人及时报告代理
期间所处理之事项。

4.4指定职务代理人的方法及程序:
4.4.1公司总经理授权职务代理人,应于出差前一天指定人员,并以《内部联络单》形
式通知各部门;
4.4.2部门经理授权职务代理人,应于出差或休假之日前三天指定人选,并以《内部联
络单》形式向总经理提出申请报批,经总经理核准后,通知公司各部门。

5记录格式
名称保管部门保存年限
《内部联络单》发文部门一年
有限公司版本:第A版。

大学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

学院人事代理管理办法为深化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不断完善“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事代理的原则(一)平等自愿的原则。

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二)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事代理的范围(一)学校新聘用来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

(一)经学校研究决定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特殊专业或特殊岗位人员。

(三)以人事代理形式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在三十五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人事代理的程序(一)学校用人单位(部门)在编制限额内向学校提交学年度用人计划,并报学校研究审批。

(二)根据学校确定的用人计划和人员选聘办法,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确定人选,上报学校审批。

(三)拟聘用人员经学校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事代理的项目(一)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管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管理。

(三)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管理。

(四)身份确认、“三龄一历”确定及基本情况鉴定。

(五)档案工资调整。

(六)办理社会保险。

(七)计划生育及户口管理。

(八)对外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政审、证明材料。

(九)办理辞职、调动等相关业务。

(十)人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五、聘用合同的签订与终止(一)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和岗位工作协议。

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经人事代理机构鉴证后,人事代理机构、学校、受聘人员及其档案各存一份。

(二)学校与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署单位人事代理协议。

在聘用合同签订前,人事代理人员须将人事关系、档案和户口委托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办(管)。

(三)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一年一签。

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

(四)聘用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续签聘用合同;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书而通知对方,在终止聘用合同前,聘用人员要填写《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申请表》,经双方签字后,送交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终止聘用手续,并在指定时间内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变更、调转人事代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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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代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主要岗位的工作延续性,构建岗位安全机制,使公司主要岗位员工出差、请假、异动或职位空缺期间各项业务得以顺利开展和推动;
推动公司人才梯队培育和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搭建平台。

第二条职务代理定义:即员工出差、休假、异动或职位空缺期间,由设定的第一代理人或第二代理人临时递补其职务,代行其岗位职责,以确保工作
的延续性。

第三条职务代理人确定的原则和顺序
(一)在设置代理人时,应首先考量代理人员的工作潜能及匹配度,以利于代理人员能充分履行被代理人的工作职能;
(二)主管人员的职务代理人原则上应优先选自部属中职务较高者中选择一人代理或依承办工作内容选择二人(含)以上共同代理。

如基
于实际运作考量,于部属中无法选择合适之代理人时,可采取下
列方式:
1、以其它工作性质较相近部门的同级主管为代理人;
2、若无其它工作性质相近单位时,可以任何其它部门之同级主管
与本部门部属中职务较高或较合适者共同代理;
3、非主管人员之职务代理人以本部门熟悉该工作内容之较合适者担任为原则。

第四条职务代理人设置的程序
(一)各中心、所属公司应按照各岗位的工作人员的<<职务代理人名册>>及各岗位工作流程作业指导书。

每一位员工须设立两位的职务代
理人,第一代理人为当然的职务代理人,若第一代理人无法进行
职务代理时,由第二代理人递补代理。

各岗位工作流程作业指导
书由部门自行备档,于利代理人能熟悉被代理人实际工作作业流
程;
(二)各中心、所属公司在建立<<职务代理人名册>>后,应经直属主管
审核和上一级主管核准后方可生效。

并送存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备
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造册后通告公司各中心、部门,修改时亦
同,以利明确工作范畴及权责;
(三)《职务代理名册》建立后,如有人员职务异动时,各部门应在每月的月底前完成对名册进行修订和确认。

第五条职务代理的原则
(一)职务代理人资格以各中心、所属公司提报的名册为准;
(二)职务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为明确责任,应在签名时加(代)字;
(三)原则上,职务代理人于代理期间,无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合同、协议书的签定,亦无权行使被代理人之人事、财务核决权,有特
别交办或授权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代理人权责
(一)被代理人出差、请假、异动或职位空缺在八个小时(含)以上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代理人权责等同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人在被代理人出差、请假、异动时,代理人应在出差申请单、请假卡、工作交接书上签名确认,同时代理其工作各项事务;
(三)代理期间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之行为;
(四)职务代理人在代理职务期间不得请假、出差、外出,如有特殊状况应另行选择合适代理人(除依核决权限规定外,至少应经上一级主
管同意)方可离开;
(五)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的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之书面或口头报告。

第七条被代理人权责
(一)被代理人在离岗前,应将交办事项向其职务代理人交接清楚。

在代理预期天数在3天(含)以上时,须以书面资料<<职务代理授权
书>>交办相关工作内容。

若3天以内的可视实际状况,比照办理;
(二)被代理人返回就职后,应主动向有其职务代理人查询被代理期间
所交办的各项事务情况;
(三)部门级主管在出差、请假、异动或职位空缺时达三天(含)以上的,应将其代理人及代理时间第一时间用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OA、、
QQ、MSN等)通告各中心、部门。

第八条其他
(一)若代理人代理上一级职位或相关职务一个月(含)以上的,其代理期间的职务津贴将按所代理的职位津贴标准予以核发;
(二)若代理人代理部门内同一职级或低一级相关职务一个月(含)以上的,可视职位的工作内容及重要性可申请100-300元的职务津贴
补助。

补助金额由其部门主管提报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
核发;
(三)职务代理人在代理期间的工作表现和职责履行成效列入当期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四)若代理人未遵守相关的代理规定而贻误事务处理或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其职务津贴将依原职务津贴计发,不再予申请职务津贴
补助;
(五)各中心、所属公司应加强内部岗位职责的界定梳理和明确,修订部门工作手册和作业流程,并通过内部会议、工作协作或内部轮
岗等方式,促进职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工作范畴和事务处理技能
的了解和熟悉,便随时顺利的代理其职务;
(六)在公司内部出现职位空缺或职位轮调时,应优先考虑该职位代理人的晋升或轮岗。

第九条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予以拟定,并根据公司实际发展状况予以修订、完善。

(二)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集团行政管理中心。

(三)附件:《职务代理授权书》、《职务代理人名册》。

(四)本管理办法自集团总裁审批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职务代理授权书
核准:审核:制表:
职务代理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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