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设备样品封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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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封样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封样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保证项目所有工程采购和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性能、等各方面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并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且与合同及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建设工程,适用于甲供材料和其它乙方自供需要确认质量的工程材料。

第二条管理原则(1)各种需进场检验材料均需在施工前提前进行材料封样,所封样材料需标牌、标识齐全并有足够的代表性。

(2)工程管理部负责材料样品的入库、标识、保管工作,确保所封样品不被更换和损坏。

(3)确保进场使用材料与所封样品一致。

第三条工作职责(1)工程管理部经理为材料封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参与每项材料第一次进场检验和验收,并进行签字确认。

(2)各专业工程师参与每项产品第一次进场检验和验收,参与日常材料进场的检验和验收,并进行签字确认。

(3)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管理部、施工单位、供应商对进货产品共同检验和试验。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监理合同和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对进场材料(设备)负最终质量验收责任。

第四条材料封样的范围(1)材料封样的范围包括:指定品牌或型号的材料;对外观或质地有严格要求的材料;同类产品多、易混淆的材料。

(2)材料封样清单如下(至少包含如下材料,各项目部可根据需要增加):土建类:钢筋、入户门(含五金件)、塑钢窗和铝合金窗(含型材、五金件、密封胶等)、阳台楼梯庭院栏杆、栏杆扶手、外墙石材、外墙涂料、外墙砖、内墙砖、地砖、屋面砖、屋面瓦、屋面保温材料、防水卷材、涂膜防水材料、外墙保温材料(含聚苯板、玻纤网、聚合物砂浆)等;水暖类:给排水管材、地暖管材、集分水器、管件阀门、卫生洁具、各种保温材料等;电气类:管材、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面板、断路器、分户箱等。

材料的封样量化标准(见附表6)(3)精装修材料的封样范围单独确定。

(4)对于不便于封存的样品,在订货前必须到供货厂家查看提供的样品,同时对样品拍照留存,并适当保留样品的部件。

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样品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的人员,包括建筑师、工程师、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样品指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质检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收集、保存的建筑材料、构件或构造体的样品。

第四条建筑工程样品的封存主要目的是为了保留作为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依据,同时也为了后期对项目的维护和改造提供参考。

第五条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应坚持规范、透明、便捷的原则,确保所留样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六条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实行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对责任明晰的各方加强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应与工程建设、验收、竣工结算等流程相衔接,形成一体化管理。

第八条建筑工程样品的封存地点应符合防潮、防火、防盗、防腐蚀的要求,确保样品的安全性。

第九条建筑工程样品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分类、编号、标识,建立台账和档案,便于查找和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相关单位、个人配合开展。

第二章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确定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方案,并组织专人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样品封存管理方案应包括样品收集、封存地点、管理责任部门、封存时限、管理流程等内容。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质检单位配合完成建筑工程样品的收集和封存工作。

第十四条样品收集应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包括设计前、施工中、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十五条收集的建筑工程样品应进行分类、编号、标识,并建立档案,保留样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样品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点和整理,确保封存地点的秩序和安全。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样品的封存时限应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和材料的特性进行确定,一般不少于工程保修期。

第十八条如需对建筑工程样品进行移动或更改封存地点,应填写相关移交手续,并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工地样品封存管理制度文库

工地样品封存管理制度文库

工地样品封存管理制度文库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工地样品的封存管理工作,保障工地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地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样品的封存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地样品的分类根据工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样品的特点和用途,将工地样品分为以下两类:1. 施工材料样品:如混凝土、水泥、砂石等材料的样品。

2. 结构构件样品:如钢筋、管道等结构构件的样品。

第四章工地样品的封存条件1. 施工材料样品应在符合要求的环境条件下封存,避免受潮、日晒等不利条件。

2. 结构构件样品应按照要求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受损。

第五章工地样品的封存方式1. 施工材料样品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封存,如利用密封袋、密封盒等进行有效封存。

2. 结构构件样品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封存方式,如利用木箱、薄膜等进行有效封存。

第六章工地样品的标识1. 施工材料样品应在封存时标明样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封存日期等必要信息。

2. 结构构件样品应在封存时标明构件的型号、尺寸、生产厂家、封存日期等必要信息。

第七章工地样品的记录1. 工地应建立样品封存台账,对进出样品的情况进行记录和核对。

2. 工地应定期对样品进行盘点,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章工地样品的保管1. 施工材料样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样品的完整和安全。

2. 结构构件样品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如采取防潮、防腐等措施。

第九章工地样品的利用1. 施工材料样品应在需要时进行送检检验,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2. 结构构件样品应在需要时进行相关工艺测试,确保结构构件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章工地样品的报废1. 施工材料样品在封存期限到期后,如没有利用价值,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结构构件样品在封存期限到期后,如没有利用价值,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章工地样品的责任1. 工地负责人应对工地样品的封存管理负有最终责任,并对样品封存过程进行检查和把关。

工程材料、设备样品封存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设备样品封存管理办法

第四卷第二部分附件4-8工程材料、设备样品封存管理办法工程材料、设备样品封存管理办法1总则1.1建立样品封存制度,旨在确保工程使用材料、设备的品质。

对经过各方综合(技术、外观)认定的样品进行封存,直接作为定货与验收的实物标准。

各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1.2材料、设备样品全部封存于样品间。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样品间的管理。

1.3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需封存的材料、设备,在未完成样品封存之前,不得在本工程中使用。

2材料、设备样品的范围2.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定需封存材料、设备样品的具体范围。

2.2需封存的材料、设备样品主要包括:2.2.12.2.22.2.333.13.23.33.3.13.3.23.3.33.3.43.43.4.13.4.1.13.4.1.23.4.1.33.4.23.4.2.13.4.2.244.14.24.3《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帐》有关说明:4.3.1格式由监理单位自定,但至少应包括:样品名称、编号、应用范围、供货方式、封存日期、封存地点、变更记录等。

4.3.2《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帐》应随时更新,每周请监理单位将更新后的《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帐》抄送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未有更新的情况除外)。

4.3.3样品间的分类封存:4.3.3.1按专业分类:建筑、精装、机电三专业。

4.3.3.2按供货方分类:甲供、甲指乙供、乙供材料、设备样品分开存放。

5材料、设备样品的查验5.1样品间的钥匙由监理单位的专职管理员保管,备用钥匙存放在建设单位项目部秘书处。

5.2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各专业负责人享有封存样品的查验权。

任何其他单位、个人欲对材料、设备样品进行查验,须先征得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各专业负责人的同意。

5.3任何单位、个人在查验样品时,不可损毁样品,更不准未经许可调换样品。

监理单位的专职管理员应全过程跟随。

对样品完整情况由监理单位负全责。

6材料、设备样品的变更6.1材料、设备样品在本工程完工之前将一直有效,原则上不允许废止、调换、更改。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工程材料封样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工程材料封样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工程材料封样一、目的为确保工程材料资产的安全、质量和规范管理,制定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以规范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维护、更新、报废和封样等全过程管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合理使用和保护工程材料资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维护、更新、报废和封样等全过程的管理,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

三、基本要求1. 采购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材料(设备)审核、比价、招投标工作,采购具有国家标准质量认证的材料(设备)。

2. 采购材料(设备)必须具有相关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证书、产品质量证书和出厂合格证明,并按照国家要求对材料(设备)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符合要求方可采购。

3. 采购后应及时将材料(设备)入库,并按照要求登记资产信息、制定使用计划和维护计划。

4. 材料(设备)入库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后应及时进行封样,并在材料(设备)存放区域设立警示标识,规定进出管理措施。

5. 使用材料(设备)前应按照制定的使用计划使用,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记录。

6. 日常使用过程中对材料(设备)应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质量、安全。

7. 材料(设备)报废前,应经过严格的管理和审核程序,报废的材料(设备)应进行封样处理,避免被他人使用。

四、操作流程1. 采购流程(1)确认采购需求并按照相关采购程序采购。

(2)从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处要求提供生产资质证书、产品质量证书和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进行评估。

(3)对采购材料(设备)进行质量随机抽样。

(4)采购完成后将材料(设备)入库,并填写资产信息登记册。

(5)针对进入库房的材料(设备),进行随机抽样检查,确保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合格。

(6)交由验收员对材料(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封样处理。

2. 使用及维护流程(1)按照制定的使用计划使用材料(设备)。

(2)日常使用过程中,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如发现松动、破裂等问题及时报修。

工地施工材料封样管理规定

工地施工材料封样管理规定

工地施工材料封样管理规定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样品封样管理办法进场材料、设备样品封样管理办法根据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证本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同时为工程结算审计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以利于现场材料、设备管理。

1、封样范围?适用于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程所使用的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等封样管理作业工作。

2、样品室样品室为经监理、业主认可并由总包方负责建立的场所。

2.1样品室门上应张贴与办公区相统一的标牌。

2.2样品室应防潮、通风确保样品不受到天气、环境的影响而破损、变质。

2.3样品室应配置简洁美观便于存放样品的货架和展示桌。

2.4样品室应有相应的防盗设施并安装专门的监控装置。

2.5样品室由业主方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3、封样程序3.1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或工程设备且用于工程之前至少28天,向监理、业主提交样品并附上必要的说明书、证书、出厂报告性能介绍、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供业主、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确认。

3.2得到批准后,对符合技术标准的材料样品贴上有编号的封样标签作为封样件;签认《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附件一),并将封好样品存放到样品封样库房。

3.3业主对已经办理完封样手续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实行库房存放封样与资料备案,并建立封样管理台帐。

材料样品库房必须按专业分类封样存放、码放整齐,《建筑材料样品封样确认会签单》应与所标识的材料样品实物连接牢固,便于查找。

4、产品验收当建筑材料进场使用前,监理人员应依据已经封样备案的建筑材料样品实物和配件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服务承诺书等文件,对采购进场的建筑材料与封样样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符合性验证验收。

进场建筑材料的符合性验证验收包括: 4.1对进场材料与样品实物及配件的外观品质、规格型号、颜色、配件等进行验收。

材料封样管理办法

材料封样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封样管理办法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强化过程质量管控、确保价品合一,规范所有建设工程主材封样流程,依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流程旨在规范区域(项目)公司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封样流程,明确各项目、各部门管控主体的职责,统一区域公司工程管理体系和管理标准,提高工程产品品质,降低工程的质量投诉。

第二章原则范围第三条所有建设工程的材料设备封样,有设计院提供样版的,严格比照样版执行,统一颜色、规格型号、品牌、材质等重要因素。

让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关键部位的样式、节点细部构造和质量验收标准,使得项目各期、各楼栋工程在外部整体、细部要求、功能观感上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所有建设工程合同范围内约定的甲供品牌、甲控品牌、其他重要材料设备,涉及安全、使用功能及特殊要求的材料、构配件,材料设备采购前,也须进行封样管理。

施工单位应把样品及相关资料报监理和甲方审核。

经审核后进行封样,封样后方可组织采购,否则不予认可,已进场材料须全部退场,同时追责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项目(区域)设计管理部负责对接设计院,提供需封样材料设备实物及影像样版。

第六条项目运营部负责准备专门的材料设备封样(部品)室,建立封样台账,保存已经完成签字的材料设备。

材料设备一般保存封样实物,大型设备或贵重材料,可留存影像资料进行封存。

已封存的材料设备,将作为项目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区域商务管理部负责提供甲供材料设备战采品牌。

同时,对各项目公司已封样的材料设备进场抽查和监督。

第三章流程第八条施工前对于所有甲供、甲控、甲限品牌材料设备,由项目公司运营部制定部品计划清单报送项目(区域)商务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后由项目公司运营部组织商务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设计研发部、营销客服部、项目公司和监理、施工等单位对用于所有建筑材料部品的确认和封样过程。

所有封样部品应由参加人共同签认,并将封样封存于样品库中。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工程材料封样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工程材料封样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工程材料封样一、背景随着工程建设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对工程材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保证工程材料的质量,减少使用期间的损耗,有必要对工程材料进行管理。

本制度主要针对在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材料进行管理,其中包括对工程材料的封存、封样等重要管理措施。

二、目的为了保证工程材料的质量,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损失,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材料的封存、封样、使用、保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从而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各级相关单位及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专业化生产或销售的工程材料。

四、管理措施1、封存对于工程建设中需要使用的工程材料,必须在采购、运输、储存、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相关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在储运过程中,对于敏感材料或易腐蚀、变质等情况的材料,必须采取封存措施。

封存前必须按照规定对材料进行包装,并在包装的外层进行封条。

2、封样为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安全,需要对工程材料进行封样。

封样前必须通知样品目的及样品编号,由监理、建设一方及协调人员共同见证,确认样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制定封样方案并加盖公章。

封样后,应将材料样品编号和简要说明记录在样品登记簿上,并将封样箱密封,据实填写相关封样记录表。

3、使用材料使用前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确定材料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已经封存并封样的材料使用前,必须准备好同一批次、数量、品牌、型号等完全相同的材料,并通知有关方面待验收情况。

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要求进行使用,并将使用记录简要记录,以便于日后的追溯。

4、保管工程材料的保管必须放在相应的负责人指导下,并形成明确的保管制度。

要严格按照材料的品种、数量进行分类、标号、盘点、检查。

特别是对于易变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的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并在使用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标示和使用准备工作。

五、制度流程图1 工程材料封样制度流程图六、责任制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选择材料,并落实材料的采购、验收等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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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二部分
附件4-8
工程材料、设备样品封存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设备样品封存管理办法
1总则
1.1建立样品封存制度,旨在确保工程使用材料、设备的品质。

对经过各方综合(技术、
外观)认定的样品进行封存,直接作为定货与验收的实物标准。

各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1.2材料、设备样品全部封存于样品间。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样品间的
管理。

1.3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定需封存的材料、设备,在未完成样品封存之前,不得在
本工程中使用。

2材料、设备样品的范围
2.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定需封存材料、设备样品的具体范围。

2.2需封存的材料、设备样品主要包括:
2.2.1对外观或质地有严格要求的材料、设备;
2.2.2品质及档次较高的材料、设备;
2.2.3同类产品多、易混淆的材料、设备。

3材料、设备样品的认定
3.1材料、设备样品经各方综合(技术、外观)认定后,完成《样品认定会签单》。

3.2《样品认定会签单》格式见附表FY-2材料、设备样品认定会签单。

3.3说明
3.3.1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全面统筹。

3.3.2各单位/部门负责样品的技术认定;建设单位设计部/建筑师还应负责样品的外观认
定。

3.3.3无外观要求的一般材料、设备样品,可不需建筑师会签;乙供材料、设备样品,则
不需建设单位采购部会签。

3.3.4机电材料、设备样品还需经栢诚会签。

3.4程序
3.4.1甲供、甲指乙供材料、设备样品:
3.4.1.1建设单位采购部联系材料、设备中标单位提供样品,粘附《样品认定会签单》,统
筹(建设单位建筑师、设计部、项目部、采购部)完成建设单位内部会签后,交建设单位项目部
3.4.1.2建设单位项目部统筹栢诚会签后(仅限机电专业),交监理单位。

3.4.1.3监理单位统筹监理、施工单位完成会签。

3.4.2乙供材料、设备样品:
3.4.2.1施工单位联系材料、设备中标单位提供样品,粘附《样品认定会签单》,交监理单
位。

完成监理、施工单位会签后,交建设单位项目部。

3.4.2.2建设单位项目部统筹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栢诚(仅限机电专业)完成会签后,返监
理单位。

4材料、设备样品的封存
4.1承包单位在现场提供50~60m2样品间。

4.2样品认定会签完成后,监理单位做《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帐》记录,并将此样品分
类封存于样品间。

4.3《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帐》有关说明:
4.3.1格式由监理单位自定,但至少应包括:样品名称、编号、应用范围、供货方式、封
存日期、封存地点、变更记录等。

4.3.2《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帐》应随时更新,每周请监理单位将更新后的《材料、设
备样品封存台帐》抄送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未有更新的情况除外)。

4.3.3样品间的分类封存:
4.3.3.1按专业分类:建筑、精装、机电三专业。

4.3.3.2按供货方分类:甲供、甲指乙供、乙供材料、设备样品分开存放。

5材料、设备样品的查验
5.1样品间的钥匙由监理单位的专职管理员保管,备用钥匙存放在建设单位项目部秘书
处。

5.2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各专业负责人享有封存样品的查验权。

任何其他单位、
个人欲对材料、设备样品进行查验,须先征得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各专业负责人的同意。

5.3任何单位、个人在查验样品时,不可损毁样品,更不准未经许可调换样品。

监理单
位的专职管理员应全过程跟随。

对样品完整情况由监理单位负全责。

6材料、设备样品的变更
6.1材料、设备样品在本工程完工之前将一直有效,原则上不允许废止、调换、更改。

6.2在特殊情况下,各方均认定必须对原材料、设备样品进行变更时,按以下方式处
理:在原《样品认定会签单》上会签的各方,将变更意见写入《材料、设备样品封存台帐》“变更记录”栏,并再次会签。

而后方可实施原材料、设备样品的变更。

7工程结束后由监理单位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样板返还工作,经核查无误后办理清退手续。

8附表FY-1材料、设备样品封样名细表(仅供参考,可能调整)
9附表FY-2材料、设备样品认定会签单
材料、设备封样明细表附表FY-1
注:
a.由建设单位总建筑师确定外观
b.由建设单位设计部专业工程师确定外观
c.由施工方自行确定外观,无须甲方确定
样品认定会签单附表F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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