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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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

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中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中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效益,保障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小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中小工程项目是指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水利设施等。

第四条中小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二)科学管理,提高效益;(三)安全文明,保障质量;(四)廉洁自律,预防腐败。

第二章立项与审批第五条中小工程项目立项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由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立项申请。

第六条项目业主单位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背景、必要性、建设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等内容。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应包括项目市场分析、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

第九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项目业主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实施。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第十条中小工程项目设计应遵循国家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项目业主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阶段。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十五条项目业主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四章验收与交付第十六条中小工程项目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

第十七条项目业主单位应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八条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交付协议。

第十九条工程交付后,项目业主单位应加强对工程的使用和维护。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行为和程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工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任务顺利完成,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和效益,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大修、安全隐患治理、天然气用户工程项目。

第二节工程项目物资管理第三条工程项目所需设备、仪表、材料等物资采购及管理,应严格按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办法》执行。

一、对甲供物资采购的管理: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设备、材料表及技术要求编制用料申请计划(招投标工程由建设单位编制用料申请计划),经建设单位审查后报工程技术部统一采购。

二、对乙供物资采购的管理:施工单位根据公司《乙供物资指定产品目录》采购,现场监理人员(无监理的为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以下同)应对其是否为指定品牌或生产厂家及出厂合格证进行逐项验收,严禁使用未经公司认可的材料。

第四条监造及验收管理:一、对关键的、重要的设备和材料,应进行监造,监造费用纳入监理合同。

凡进行监造的物资,必须经监造人员签认后才能出厂。

出厂前由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验收;二、压力等级≥1.6Mpa的阀门必须进行试压复验(由施工单位负责);三、所有设备材料入库前应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入库验收。

采购物资到库时资料齐全:即物资材料两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三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劳动部门监检证),机电设备三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安装操作说明书),管件两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

到现场后,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复验。

第五条物资领用和结算管理一.设备材料的领用:由施工单位填报用料申请并经建设单位复核签认后方可领料。

二.各施工单位领用管材前,必须到工程技术部办理领料手续。

三.工程技术部应及时办理领用物资的结算,工程完工交接后7个工作日内,工程技术部应办理完项目物资结算。

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资金管理。

(二)专款专用原则:工程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三)预算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要求。

(四)效益优先原则: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二、资金预算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工程项目立项时,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三)资金预算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项目建设期、运行期资金需求。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四)资金筹措方式。

三、资金支付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

(二)公司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预算和合同要求。

(三)审核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七条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一)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分阶段支付。

(二)质保金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

(三)其他费用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四、资金监督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

(二)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三)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部门:(一)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支付审核和监督管理。

单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单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项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单项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单项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三)科学合理,注重实效;(四)质量第一,安全至上。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四条单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统一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法人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二)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三)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履行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四)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结算;(五)负责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章项目前期工作第六条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应明确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工期、投资估算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背景、市场分析、建设方案、经济效益、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第九条初步设计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工程量、投资估算等内容。

第四章招标投标第十条单项工程项目应依法进行招标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十一条招标投标工作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区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第十五条项目法人应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战略,更好地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明确公司与项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在公司的领导协调下参与投标,原则上谁中标谁组织施工。

第三条公司对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风险抵押承包制、全承包的管理模式。

项目经理与分公司签订相应的经济责任书,并以此作为公司对项目经理的考核依据。

第四条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项目定岗定员、单机车核算、设备管理、合同管理等按公司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的组建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组建项目经理部设以下部门:经理、总工、综合办(行政事务管理、专职安全)、工程科、财务科(含合同管理)、机材科、质检科(含试验室)。

项目经理部人员编制一般控制在18人以内,如因特殊情况需增设部门(人员)须报分公司批准。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基本条件和产生办法(一)基本条件1、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其资格等级和职称等级符合相关规定要求;2、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内负责管理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情况发生,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3、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具有将企业文化带入项目的能力,有一定的亲和力。

(二)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由人力资源部和分公司推荐任命,也可通过竞聘等方式产生。

第八条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产生(一)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的产生办法与项目经理相同。

(二)财务负责人由分公司推荐,公司确定。

第九条项目其他人员由项目班子提出建议,分公司决定;公司员工也可自荐进入项目。

第三章分公司和项目的责任和权利第十条分公司的责任和权利(一)根据公司决定委派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组织、安排与项目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责任书收取项目应缴费用。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

二、项目管理组织2.1 项目管理机构公司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组成。

2.2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包括项目策划、组织实施、进度控制、质量保证、成本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管理、沟通协调等。

2.3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制定、技术指导、技术评审和技术验收等工作。

2.4 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包括项目预算、资金筹集、资金使用、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

三、项目策划3.1 项目策划的内容项目策划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目标设定、项目资源配置、项目风险评估、项目进度计划、项目预算等。

3.2 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调研、经济评估等,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3.3 项目目标设定项目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和安全目标等。

3.4 项目资源配置项目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项目资源配置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求和资源的可用性。

3.5 项目风险评估项目风险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

项目风险评估应充分考虑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3.6 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应明确项目的各个阶段和时间节点,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7 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的需求和资源配置,制定合理的预算,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

四、项目实施4.1 项目实施的内容项目实施包括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项目验收等。

4.2 项目招投标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合适的项目承包商。

4.3 项目施工项目施工应严格按照项目技术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4.4 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项目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内部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防范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种舞弊行为,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及流程。

二、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基建工程项目、大修理项目、五自工程项目等。

三、职责1. 总经理:负责批准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立项、概预算、招标中标单位及合同、重大设计变更、支付大金额的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年度工程项目预算及预算调整项目。

2. 总工办:负责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组织项目实施等。

3. 工程部:负责基建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的归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等。

4.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协作支持。

四、流程1. 项目立项(1)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总工办组织编写。

(2)总经理审批项目建议书。

(3)总工办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总经理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 项目实施(1)工程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物资供应。

(2)总工办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3)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协作支持。

3. 项目验收(1)工程部组织项目验收。

(2)总工办负责验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总经理审批项目验收报告。

4. 项目结算(1)工程部组织项目结算。

(2)总工办负责结算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总经理审批项目结算报告。

五、五自工程项目管理1. 五自工程项目是指自揽工程、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我经营、自我发展。

2. 五自合作方须进行准入审批,集团所属各单位不得自行确定五自合作方。

3. 五自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前,分公司报集团市场经营中心审核,填写相关审批表格。

4. 集团总经理批准五自工程项目。

六、供水管网工程项目管理1. 适用公司投资建设的改、扩、新建工程项目、维修、抢修工程项目及由用户全额或部分出资的小型安装工程项目、一户一表工程项目。

2.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投资建设的改、扩、新建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国债项目的归口及实施管理;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含设计结算)预、结算的初审工作;负责公司户表改造、小型安装工程估算抽查审核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选定及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签署;负责组织本部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竣工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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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中标后,公司领导、市场开发部及经营科与业主进行合同谈判,签定合同。
3.3中标后,组建的项目部项目经理由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公司总经理聘任,项目经理负责组建项目部。
3.4公司经营科根据合同文件、工程特性与项目经理协商拟定《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是公司根据施工合同和经营要求与项目经理协商,就项目管理目标和项目经理的责、权、利等达成协议的文件。公司总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部应承担的责任目标和各项管理任务。
1总则
1.1为了提高我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公司立足金阳市政工程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在建和新建工程项目管理。
1.3本办法是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明确企业各管理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与评价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基本依据。
(4)按照公司的规定使用公司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
(5)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合同》、指挥项目管理,进行工作部署、检查与调整。
(6)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理的身份处理、协调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5项目经理部
5.1项目投资较大、施工较复杂、施工项目较多的工程项目由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
6.5.2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进度计划中的资源需求计划统一调配资源,以保证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现有资源不能保证项目资源需求时,项目经理部可以向社会租赁或招聘。
6.5.3项目经理部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及时跟踪计划的实施,进度计划受到影响时,积极采取处理措施。
(2)在计划图上记录实际进度,作好施工日志:每项施工过程的起止时间、完成工程量、资源投入、施工过程发生的各种情况及处理情况。
5.8项目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应结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如企业已有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管理,则可以直接引用。
5.9项目部内部管理制度应由项目部统一审定后再颁布实施。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经理部成员学习企业和项目经理部和各项管理制度,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和效果,并根据反馈信息进行改进。
5.10项目经理部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与监督。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目标的实现。
1.4我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1.5公司决策层、项目管理层、劳务作业层三层分离,公司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
1.6项目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后,双方按项目需求计划从事劳务作业活动。项目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应签定劳动合同。
1.7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加强计划管理,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的流动,为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2.3项目实施阶段
2.3.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项目管理从开工至交工验收进行指导。
2.3.2目标控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对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目标进行控制,以实现项目的各项约束条件。
2.3.3生产要素管理。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对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与动态管理,为项目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5.5项目经理部组建完成后,项目经理部负责向公司工程科技部报送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项目领导及项目部门负责人员名单。
5.6部门负责人负责编制本部门的相关管理办法。
5.7项目经理部的基本制度应包括以下制度:
(1)项目部职能部门的部门职责与岗位职责。
(2)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
(3)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4项目完工阶段
2.4.1项目部应加强交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做好竣工结算,清理各类债权债务,移交资料和工程,进行经济分析,作出项目管理总结报告,报送公司相关的职能部门。
2.4.2项目部解散后,公司经营部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做好回访保修工作中的管理,直至保修期满为止。
3项目管理程序
3.1公司在作出投标决策后,市场开发部负责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6.4.6项目经理部须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及日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科技部;工程科技部将上报文件进行分析、整理后在公司内部予以共享,并根据资料分析结果及现场施工情况对全公司在建工程施工实行动态管理。
6.4.7《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报送。
6.5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6.5.1项目经理部按编制的各类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实施。
1.8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1.9项目经理部应保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公司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宏观调控。
2项目管理内容
1.1项目管理的内容是指自投标开始至回访保修为止全过程的管理内容。
2.2投标阶段
2.2.1编制投标文件。由公司自行投标的工程,在作出投标决策后,由市场开发部组织相关人员考察现场,根据招标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编标与投标。
3.8公司组织考核委员会,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兑现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的奖惩承诺。
3.9项目部解体后,公司经营科应根据合同文件要求,做好回访保修工作中的管理,直至保修期满为止。
4项目经理责任制
4.1项目经理
4.1.1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内容,对项目自开工准备至交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的管理。
4.1.5公司应加强对项目经理进行选拔、培养与继续教育工作,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素质:
(1)具有中专以上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专业学历;
(2)具有可以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工程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3)有组织领导才能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身体健康,事业心强;
(4)具备资质管理规定的工程实践经历、经验和业绩。
(4)项目部生产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5)项目部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6)项目部设备管理办法。
(7)项目部物资及设备配件管理办法。
(8)项目部资金管理办法。
(9)项目部财务管理办法。
(10)项目部合同管理办法。
(11)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2)项目部信息管理办法。
(13)项目部工程分包及劳务管理办法。
5.11项目经理部以项目为中心,实行项目决策层、项目管理层、项目作业层三层分离。项目经理部按市场机制的要求对项目作业层与分包队伍实施合同管理,加强控制与协调。
5.12项目经理部在项目交工、审计完成后予以解体。项目经理部人员回公司,重新竞争上岗。
6进度控制
6.1进度控制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交工日期为最终目标。
3.5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管理工作,创造项目早日开工的各项条件。
3.6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应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各项目目标控制、各项管理和组织协调。
3.7项目部应加强交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做好竣工结算,清理各类债权债务,移交资料和工程,进行经济分析,作出项目管理总结报告,竣工资料移交公司归档保存。
(11)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12)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4.3.2项目经理应具有以下权限
(1)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2)决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形式,选择、聘任有关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根据其任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3)在公司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工程需要和计划安排,对资金投入和使用作出计划和决策,对项目经理部的计酬方式、分配办法,在公司相关规定条件下作出决策。
6.4.3《施工组织设计》报请公司科技部审查,总工程师审准,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6.4.4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按分项工程编制施工进度月计划,再将施工进度月计划按分项工程或单元工程分解为施工进度周计划、日计划。
6.4.5各类施工进度计划均应发放至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及项目进度计划控制体系成员。
(7)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降低成本,控制成本目标。
(8)负责落实安全措施,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确保公司质量体系在本项目能保证持续有效运行。
(9)接受企业的检查与监督,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及资料,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
(10)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资料的整理,提交竣工资料,配合业主搞好竣工验收,搞好竣工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2)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全面履行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及项目经理与企业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执行合同条款,处理合同纠纷。
(3)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组织编制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6)在被授权的范围内与公司、业主、设计、监理工程师及其他协作单位的进行沟通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种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2进度控制总目标应进行层层分解。目标分解可按单项工程分解为交工分目标,按承包的专业或按施工阶段分解为完工分目标,按月、周、天计划分解为时间目标。
6.3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进度控制体系,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计划人员、工程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都是该体系的成员,都有应承担进度控制目标,对进长控制负责。
4.1.2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和《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才能在项目经理岗位上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4.1.3项目经理应自觉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直接领导,接受企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监督。
4.1.4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中如无重大过错,企业不得随意撤换,如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严重亏损或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工作需要及时予以撤换。
(3)及时统计各分项工程完成的工程量及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并对统计结果进行,为进度控制提供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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