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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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我国为了控制人口数量,促进人口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它于2001年12月29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上经过审议通过,并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下面我们将分步骤来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的内容。

第一步: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保护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尊严和民族尊严。

2.坚持计划生育,加强生育政策宣传,推广科学落实生育计划,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3.发展适宜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第二步:个人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包括:1.夫妻共同决定生育的权利和义务。

2.未婚青年有自愿结婚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但应遵守计划生育规定。

3.独生子女有接受优质教育、医疗保健等权利,也须遵守计划生育规定。

第三步:计划生育措施为了实现有效的计划生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多项措施:1.实行严格的生育计划,限制夫妻生育的数量。

未婚青年应在结婚后尽快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

2.开展晚婚晚育政策,鼓励适度晚婚晚育,提高生活水平。

3.建立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推广生殖健康知识和技能,提供生育咨询和服务,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宣传。

第四步:惩罚措施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和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个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给予罚款、限制人身自由等处罚。

单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除了以上处罚,还可能被撤销许可证、关闭或取缔。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我国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它规范了个人和家庭的计划生育,维护了国家的人口平衡和发展。

我们应当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从各自做起,为我国人口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是我国于2002年12月29日颁布实施的一项法律,该法作为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基础,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政策措施、家庭计划生育服务等。

以下是对该法的详细解读。

第一步:该法的立法背景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长期以来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早在1953年就提出了“节育合理安排生育”的口号。

随着我国人口的急剧增长,计划生育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在2002年颁布实施。

第二步:该法规定的基本原则该法规定了三点基本原则:(1)计划生育是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国策(2)国家要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开展普及控制生育知识,提供计划生育服务的工作(3)社会各方面要支持和配合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计划生育家庭、晚婚、晚育和小家庭制度第三步:该法规定的政策措施(1)实行夫妻双方共同计划生育制度,不得进行超生(2)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鼓励实施一孩制,一定要控制超生(3)在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操作、技术服务、避孕药具等服务(4)对于独生子女家庭,鼓励实行二孩制,并提供相关优惠政策第四步:该法规定的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该法规定了社会各方面、家庭、单位等各方面要承担的责任:(1)家庭应当树立计划生育观念,互相协调,计划生育(2)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及时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3)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为群众提供周到、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4)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五步:该法的意义和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计划生育的政策方向和基本原则,为我国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增长速度,缓解了我国人口资源压力,稳定了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正)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原则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所谓流动人口,是指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人口。

我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突出的表现之一是流动人口现象的出现和流动人口数量的增加。

由于因户口变动而引起的永久性迁移一直在政府部门的有效调控下平稳发展,而流动人口却随着城市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快速增长,其增长的速度之快、数量之巨大,远远超过了政府部门的预料。

例如,80年代初期,全国每年平均流动人口数量约二千万,而90年代中期每年平均流动人口数量已超过一个亿。

流动人口的迅速增加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流动人口的大量增加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但同时也冲击着现在以户籍管理为基础的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我国目前的户籍管理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而建立起来的,该条例自颁布至今已实施了四十多年。

可以说,现存的户籍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将有限的财力、物力资源向城市倾斜,以扶持国家工业化建设。

客观地讲,严格控制城镇人口增长的“二元结构”户籍制度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的,对于保证计划经济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原有户籍制度的弊端开始日益突出,如地区间劳动力不能合理流动、城乡人力与物质资源配置失调等。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部门在80年代中期和90年代初期先后出台了一些相应的管理条例,以便解决现有户籍制度所带来的种种问题。

不过,从根本上讲,旧的户籍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管理方式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因而远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与现行经济体制改革不协调,甚至在某些方面已经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因而迫切需要对实施了近五十年的户籍制度进行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41号发布日期: 2015.12.27实施日期: 2016.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1229]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15)[2015122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修正)[20151227]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1. 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1979年颁布的一部法律,目的是限制城市家庭的子女人数,以增长,进而改善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这项法律在当时的特殊背景下颁布,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遭遇了一些争议和挑战。

2.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实施对我国人口结构的影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实施,对我国的人口结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通过增长,我国的人口总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避免了过快的人口增长对资源和环境带来的压力;另因为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导致了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这对社会养老、医疗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

3. 人口政策对家庭和社会的影响人口政策的实施,不仅对我国的人口结构产生了影响,也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计划生育政策下,许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导致了一些问题,比如独生子女成为家庭的“焦点”、老龄化导致的人口负担等等。

社会上也产生了一些不公平现象,比如超生罚款、性莂比例失衡等问题。

4. 增长的必要性和挑战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实施,我国成功地控制了人口增长,但也带来了一些挑战。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人口政策也需要不断地与时俱进,寻找新的解决办法。

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人口政策也需要顺应时代的潮流,寻求更加合理的方式。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虽然在当时为我国的人口问题带来了一定的控制,但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

为了适应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我们需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和调整,以找到更加合理的人口政策,解决人口老龄化、人口过少等新的问题。

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对我国的人口结构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成功和失败,也看到了希望和挑战。

只有不断地改革和创新,我们才能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解决当今和未来的人口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为我国的重要法律之一,对我国的人口政策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21年计划生育法

2021年计划生育法摘要:一、计划生育法修订背景二、计划生育法修订内容1.实施三孩生育政策2.取消社会抚养费3.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4.支持优生优育5.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三、计划生育法修订的意义正文:2021 年,我国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了修改。

这是继2016 年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我国再次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修订旨在适应新时代人口发展需求,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首先,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法明确了实施三孩生育政策。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这一政策有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增加劳动力供给,提高家庭生育意愿。

其次,计划生育法修订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

此前,对于超生家庭,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

取消这一措施有助于减轻家庭负担,提高生育意愿。

第三,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法着力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国家通过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为家庭提供全方位的政策保障,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

第四,修订后的计划生育法支持优生优育。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最后,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法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

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这一举措有助于消除女性在职场中的后顾之忧,提高生育意愿。

总的来说,2021 年计划生育法的修订有助于促进人口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高家庭生育意愿,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

计划生育条例全文解读计划生育条例是大家格外关注的一部条例,下面心搜集了关于xx计划生育条例的全文解读,欢迎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这意味着备受民众关注的全面二孩政策离正式实施又近了一步。

xx届五中全会公报10月29日宣布,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实施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即将宣告终结。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此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需要全国人大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然后各地再依法组织实施。

他强调,全国人大修法通过之日,就是这个政策生效之时。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xx年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这条规定与全面二孩政策内容相悖。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此前曾表示,修订的内容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以及相关条文,同时,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

完成修法后,全国各地将统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而不是像单独二孩政策出台时由各省自行修订地方条例后分头实施。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并对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调整完善。

此前国家卫计委曾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对于自愿生育一孩的,将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按照修法程序,《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由国家卫计委组织草拟。

根据王培安的介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法工作从今年3月份就开始了。

国家卫计委组织了7个小组的专家团队进行全面二孩政策的研究和分析,其中一个小组就是修法小组。

卫计委完成的修法草案先递交国务院法制办,然后交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

最后一关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法正式完成。

宪法解读人口与计划生育

宪法解读人口与计划生育在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为了人口的合理控制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转变,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关系日益复杂化。

本文将从宪法角度出发,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法律政策进行解读。

一、宪法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高法律文件,它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起着基础性和框架性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国家保护母婴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计划生育。

这一条款体现了国家对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强调了对母婴权益的保护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推动。

宪法的规定为后续的立法和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依据为了贯彻宪法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明确和规范计划生育工作。

其中最重要的是《计划生育法》。

该法明确了计划生育的目标、原则和政策措施,规定了违反计划生育的罚则和法律责任。

此外,还有一些相关法律,如《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随着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也在不断地演变。

最明显的变化是近年来政府逐步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全面二孩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人口问题的关注,另一方面也顺应了社会变化和人们对生育权益的需求。

这一变化说明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正在与时俱进,既充分尊重人们的生育意愿,又保障了国家的人口发展。

四、宪法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权益的保护宪法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权益的保护起着基本和综合性的作用。

首先,宪法明确保护母婴的合法权益,这与计划生育政策的目标是一致的。

其次,宪法保障婚姻自由和家庭权益,为人们正当性的生育提供了法律支持。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鼓励和支持,为政府推行计划生育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宪法与法律的统一性和适应性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各项法律法规都需要与宪法保持一致。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主旨:本条是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和帮助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本条第一款里规定的独生子女的父母一般是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对于终身未生育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本人以为应视为独生子女父母,享受本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夫妻双方提出申请,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该光荣证既是证明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并按规定享受有关独生子女待遇的凭证,又是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一项精神奖励。

本条第二款规定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和照顾。

各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待主要体现在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奖励和照顾上,主要有: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的地方也称奖励金,有些地方从另一角度规定为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是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发放的额外的补贴。

我国除台湾以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证之日起,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16周岁或者14周岁。

各地规定每月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数额不等,大多数地方规定在5元至15元之间;江苏、福建两个省规定为5元以下;山西、海南两个省规定在20元以上30元以下;北京、天津6个地方在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发放独生子女费,但未规定具体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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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解读
∙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以()为主。

o A.自觉
o B.节育措施
o C.强制措施
o D.避孕
正确答案:D用户选择:
∙2、(单选题)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

o A.帮助
o B.捐助
o C.资助
o D.扶助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3、(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

o A.非意愿妊娠
o B.人口增长
o C.妊娠
o D.生育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4、(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o A.节育手术
o B.基本项目
o C.有关项目
o D.终止妊娠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5、(多选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

o A.提起民事诉讼
o B.申请行政复议
o C.提起行政诉讼
o D.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BC用户选择:
∙6、(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妇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o A.哺乳
o B.生育
o C.怀孕
o D.经期
正确答案:ABC用户选择:
∙7、(多选题)国家建立、健全()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o A.基本养老保险
o B.生育保险
o C.基本医疗保险
o D.社会福利
正确答案:ABCD用户选择:
∙8、(多选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的避孕措施。

o A.简便
o B.适宜
o C.有效
o D.安全
正确答案:BCD用户选择:
∙9、(多选题)国家建立()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o A.孕产期保健
o B.生育保健
o C.妇女保健
o D.婚前保健
正确答案:AD用户选择:
∙10、(判断题)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调节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错用户选择:
∙11、(判断题)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
∙12、(判断题)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
∙13、(判断题)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
∙14、(判断题)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
∙15、(判断题)国务院编制人口控制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错用户选择:
∙16、(判断题)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
∙17、(判断题)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
∙18、(判断题)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
∙19、(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

o A.对
o B.错
正确答案:对用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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