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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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附员工保密协议)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附员工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1.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基于签订本协议人员工作的特殊性,本协议所涉及的下列具体内容包括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证券信息、人事薪酬等,因此员工必须予以保密。

2.保密义务2.1.任职期间,非经公司许可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文字、翻印等)将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了解、知晓、掌握的商业秘密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对手、商业伙伴、新闻媒体、关联企业、朋友乃至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等),无论这种提供或泄露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亦不论是故意或过失;2.2.任职期间员工除应对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公司之商业秘密负严格保密之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之必要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包括与所任职工作无必要关联的同一单位或部门的其他人员)自员工或员工负责管理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商业秘密;2.3.任职期间,员工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无论该秘密是否应为其掌握、知晓、了解;2.4.员工在任职期间不得取得或接触按其级别和职权不应当取得或接触的商业秘密,如确属非因自身原因取得或接触而了解、知晓、掌握的与自身级别和职权不相适应的商业秘密的,也应遵守保密制度;2.5.员工任职期间不得以劝说、利诱、威胁、探听等任何方式对非自己任职的部门或同一部门中自己未接触或从事的活动以求知晓、了解、掌握;2.6.任职期间,员工对于所了解、知晓、掌握的关于公司与其现有或潜在的客户、关联企业等之间的关系亦属商业秘密。

公司对上述群体或个体所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员工也应无条件承担;2.7.员工在任职期间编制、使用、持有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来往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原始件、复印件、样本均属于公司所有。

员工须在公司的要求下在任何时候及在任职期满离职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与副本)、原始件、复印件、样本交还公司。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具有以下条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不为该信息的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二)具有实际的、潜在的商业价值;(三)经公司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坚持积极防范、有利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需要知悉原则和分割原则;需要知悉原则是指根据管理、科研、业务工作的需要,若不向员工授权掌握某项商业秘密就无法进行生产、工作或者达成某项交易,应使其知悉该内容;分割原则是指把完整的事项根据经营、管理不同环节分割成若干部分,每个环节只能知悉本部分商业秘密的内容;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第五条公司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第六条公司应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列入各级领导议事日程,纳入公司各部门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第七条公司保密、法律和宣传部门应经常性的加强员工保密教育,普及保密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第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认真履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九条公司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研究决定商业秘密保护重大事项;第十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是公司商业秘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有关保密制度;(二)组织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三)监督指导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及定密、标密工作;(四)负责出国携带资料或新闻宣传的保密审查;(五)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调查处理公司失、泄、窃密事件;第十一条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行领导负责制;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二条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行分工负责制,遵循“谁主管业务,谁负责保密”和“谁涉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领导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密事项的保密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并针对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性保密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及所属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保密员岗位;专兼职保密员岗位职责是:(一)落实国家及公司各项保密规定,制定本部门保密事项的保密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本部门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负责本部门商业秘密的定密、解密的工作;(四)协助调查处理本部门失、泄、窃密事件;第三章范围和密级划分第十四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某一信息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一)影响公司改革和发展的事项;(二)影响公司营销活动的事项;(三)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四)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事项;(五)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六)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七)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八)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九)公司特别指定的其他保密信息;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工艺、配方、数据、程序、设计、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品价格、产销策略、招投标文件、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计划、财务状况、法律事务、重大改革方案等;第十五条公司商业秘密密级按重要程度划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等级;关系到公司生存与发展及重大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AA级,关系到公司发展及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A级,影响公司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级;第十六条公司商业秘密项目的确定和修改应遵循“谁产生秘密,就由谁定密”的原则,依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密源产生部门拟出保密项目,本部门保密员审核、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确认后,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汇总后报公司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将对保密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第四章标识和保密期限第十七条公司商业秘密的标志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应依照公司设计保密项目的内容选定;保密期限应依照公司涉及保密项目的内容选定;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特殊情况可以定为长期;标注密级时应同时标注保密期限;第十八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公文,在发文稿纸上的相应栏目做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第十九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公文、领导讲话、报表、资料等纸介质秘密载体做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第二十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磁介质、光盘介质等秘密载体严格按照存储文件同样的密级进行管理,在适当位置加盖“公司商业秘密保密标记章”,做出标识;第五章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包括建立保密制度、做出保密标识、加盖保密标记、附注保密文字说明或提出口头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订立保密条款等合理措施;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内部保卫工作;未经许可,非本公司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办公及会议场所;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重点涉密区、保密部门及涉密部位的管理;一公司领导办公区为特别保密区,总经理办公室、财务、技术、事务、信息、采购、销售等部门重点涉密部门;二特别保密区、重点涉密部门、重点涉密部位,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或接触;第二十四条公司必须与重点涉密部门、部位和岗位的重点涉密人员,以及所有涉密人员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对上岗、在岗、离岗各环节实行严格监督,发现不适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商业秘密知悉范围,严格按规定的数量制作商业秘密载体,严格按指定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完善商业秘密载体收发、传递、借阅、复制、管理、销毁等管理工作;一收发商业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二传递商业秘密载体,送往外部门的,必须通过机要方式寄送,严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传递;商业秘密载体不得携带和邮寄出境;特殊情况下确需携带时,必须履行保密审查手段,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三借阅AAA级、AA级载体应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四复制商业秘密载体应经密源产生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复制的商业秘密载体应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五销毁商业秘密载体应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将商业秘密载体作为废品或垃圾出售给个体商贩或者废品收购点;六商业秘密载体应当由各部门设置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保存,并由专人管理,阅办后要及时清退、归档;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对计算机和网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计算机应设置用户口令,关键数据和软件应加密;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密码应加强防护;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存储在公用电子邮箱、私人电脑或私人用途的移动硬盘内;未经批准,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带离保密办公区域;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该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措施;四涉密计算机网络应当与公共信息网络实行有效地物理隔离;严禁涉密计算机网络及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连;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对涉密会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会议场所应当具有屏蔽保密效果或保密条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二会前应对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三不得采用电视或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AAA级内容的涉密会议;四涉密会议文件、资料必须加注保密标识,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并做好登记,重要涉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会后收回”字样,会议休会或结束时,会议主办部门及时收回清点、登记;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计划、营销等方面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露货源、库存、价格等信息;第三十条公司应加强项目投资计划、商务谈判、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保密管理;一谈判或合作前签订保密协议或者订立保密条款,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保护措施、保护义务、违约责任等;二参与项目谈判、招投标的人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第三十一条公司在新闻宣传、学术交流等活动中实行保密审查制度;一对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新闻,应由发布人所在部门进行保密初审,然后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保密审查;二对外宣传和举办展览,参加评审会或鉴定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论文、交流材料等,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应由密源产生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外来人员参观考察和交流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合理安排行程路线,重要涉密部门、部门、装备禁止参观或者拍照;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涉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涉外工作保密的有关规定,对确需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应事先签订保密协议,严格界定提供和使用的范围,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在合作研究与开发、专利转让、委托加工等活动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一委托或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时,应订立保密协议、对涉密的具体内容、使用范围、权利归属、商业秘密的披露及保密义务,以及项目完成后商业秘密的管理、使用,违约责任等应做出约定;二转让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时,涉及商业秘密的,应订立保密协议,约定许可使用的地域、时间、内容、使用方式、使用费用及违约责任等;三委托加工产品、提供设备或承销其产品时,涉及商业秘密的,应订立保密协议,对该商业秘密的范围、保护措施、禁止转让、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第三十五条商业秘密的解密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商业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二保密期限未到,原定保密部门或有关部门认为需提前解密的,应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审核,解密时应在原密级旁标明“解密”字样并做好登记;三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定保密部门确定;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国家机关要求披露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应向国家机关说明情况并请求予以保密;第三十七条公司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应该及时通过行政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第三十八条公司对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做出突出贡献的所属部门、员工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三十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泄密隐患或泄密事件的所属部门员工应该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六章员工的保密义务和权利第四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订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条款或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明确保密的范围、内容、责任和义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公司有权拒绝聘用不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人员;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谨慎、妥善保存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一切有关资料、记录、软盘、设备等,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二违反公司有关保密规定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披露或提供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三未经本公司许可,将公司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途;四协助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商业秘密;五非法侵害、利用他人商业秘密;六泄露因执行职务知悉的他人商业秘密;第四十二条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仍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保密期限届满;一原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物品应当全部退还公司并办理移交手续;二不得利用其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三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部门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员工遵守前款规定,造成实际损失并提出补偿请求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期给予适当补偿;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司法、行政、立法等机构要求披露或提供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资料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并配合公司采取适当措施;第四十四条员工发现商业秘密泄露,应及时向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报告,协助相关人员调查并采取积极有效地补救措施;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保密义务解除:(一)商业秘密保密事项期限届满;(二)公司正式公开披露该保密事项;(三)公司违反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约定义务的;第四十六条公司与员工双方因商业秘密保护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二属于其他争议的,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二、保密范围1.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合作伙伴及客户信息等。

2. 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公司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范围。

三、保密义务1. 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外部合作伙伴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也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获取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四、保密措施1. 公司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3.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保密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对于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商业秘密的转移1. 员工在离职前不得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带走相关资料。

2. 公司是否同意离职员工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保密责任1. 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八、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1. 对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如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公司保留对本保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由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并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

十、附则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任何与本保密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均无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商业保密资料得到妥善保密和管理,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关的合作伙伴和服务提供商。

2. 定义- 商业保密资料:指涉及公司商业运营、技术、客户、合同、战略、市场、财务或其他重要商业信息的任何非息。

- 披露:指未经授权向第三方透露商业保密资料。

- 使用:指未经授权利用商业保密资料。

- 员工:指公司内部的雇员和临时工。

- 合作伙伴:指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外部实体或个人。

- 服务提供商:指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或个人。

3. 保密责任- 公司员工应了解和遵守保密政策和规定。

- 合作伙伴和服务提供商应在签署适当的保密协议后才能获得商业保密资料。

4. 保密措施- 所有商业保密资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标记为“商业保密”或类似词语。

- 商业保密资料应妥善存储并限制访问权限。

- 电子商业保密资料应加密并采取适当的网络安全措施。

- 在会议或讨论中使用商业保密资料时,应确保参与者身份合法,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

5. 保密违规处理- 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

- 违反保密规定可能导致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并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6. 培训和宣传- 公司将定期提供保密培训以确保员工了解保密规定和最佳实践。

-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讯和宣传活动提高对商业保密的重视和意识。

7. 附加规定- 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所有。

- 任何对本规定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公司合法授权。

8. 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所有相关保密规定。

以上为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请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遵守。

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公司法律部门或保密办公室。

保密经理签名:日期:。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司商业秘密的定义、保护责任和措施,以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得到充分保护并防止泄露,从而维护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商业利益。

2.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公司拥有并合法持有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营销策略、销售数据、财务信息等,这些信息对于公司商业运作的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3. 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3.1 高度保密性公司员工应认识到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保密性。

员工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无论泄露形式为口头、书面或电子方式。

3.2 限制访问权限仅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阅、复制或传输商业秘密信息。

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并确保商业秘密信息妥善保管。

3.3 合同保密条款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应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并约定违反保密条款的惩罚措施。

员工应理解并遵守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3.4 安全措施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理安全措施,以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

员工应积极配合并正确使用这些安全措施,避免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4.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4.1 教育和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员工应积极参与培训,并将培训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2 保密协议公司将与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保密协议应包括保密期限、保密范围、禁止行为等内容,并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3 访问权限管理公司将建立严格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商业秘密。

访问权限应根据员工职责和需求进行细分,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4.4 技术保护措施公司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网络安全等方式,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员工应正确使用这些技术手段,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4.5 法律保护公司将依法注册和保护商业秘密,确保享有法律保护。

【保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WORD8页)

【保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WORD8页)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0 目的0.1 商业秘密涉及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和科技活动的各个领域,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事关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必须确定保密范围,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保护。

0.2 为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防止集团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部室、各分子公司、各驻外办事处、各项目经理部及全体员工。

2 引用标准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2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

2.3 总公司《商业秘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3.1 术语3.1.1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1.2 密级:集团公司的秘密的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级。

3.1.3 机密:机密是重要的集团公司秘密,泄漏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3.1.4 秘密:秘密是一般的集团公司秘密,泄漏会使集团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4 职责和权限4.1 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保证党和国家商业秘密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

4.2 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员会负责本程序的制定、解释、修改及监督执行。

4.3 集团公司本部其他各部室、各分子公司、各驻外办事处及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5.1 保守商业秘密的原则:必须遵循“该保密的坚决保住、不该保密的坚决放开”,合理确定商业秘密事项,准确界定密级及其密级范围。

5.2 保守商业秘密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应加强保守商业秘密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应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指定党群领导一名副职负责该项工作。

设专职或兼职保密工作人员,领导和具体负责保守商业秘密工作。

同时建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接受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 领导小组)和保密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

5.3 保守商业秘密范围5.3.1 施工生产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应给予保护:a) 尚未实施的决策方案、投资计划和论证数据图表;b) 新产品开发利用资料;c) 尚未实施的重大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d) 施工生产形势综合分析报告和生产发展的预测建议;e) 拔尖技术人才的技术、档案资料。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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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最新)Jinan 888 XXX。

Ltd.XXXIn order to protect the company's trade secrets。

maintain the company'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us levels and types of trade secrets。

these management XXX with the "Compan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Anti-XX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Labor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hapter 1General nsArticle 1XXX SecretsThe company's XXX n that is not known to the public。

can bring economic benefits to the company。

has practicality。

andhas been protected by the company。

including technical n。

business n。

customer trade secrets。

personnel salary n。

etc.Article 2Scope of nXXX Co。

Ltd。

and Jinan Yin Feng Chemical Co。

Ltd.Article 3Confidential nsXXX or master the company's trade secrets and have XXX impact on the company's funds。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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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及所有接触公司保密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保密工作的合法性。

2. 分级管理:根据信息的保密程度,实行不同级别的保密措施。

3. 责任明确:明确各级人员保密责任,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4. 预防为主:加强保密意识教育,预防保密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保密范围第四条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商业秘密:公司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等。

2. 经营信息:公司的财务状况、销售情况、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等。

3. 研发成果:公司的研发计划、技术成果、专利技术等。

4. 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如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内部管理制度等。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五条公司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物理保密:对涉及保密信息的场所、设施进行物理隔离,限制人员出入。

2. 技术保密:采用密码、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保护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3. 制度保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加强保密教育。

4. 人员保密: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签订保密协议。

第四章保密责任第六条公司各级人员应承担以下保密责任:1. 了解保密要求:熟悉本制度及公司保密规定,增强保密意识。

2. 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传播、使用公司保密信息。

3. 报告保密事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或可能泄露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4. 配合调查:配合公司对保密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五章处罚第七条违反本制度,泄露、传播、使用公司保密信息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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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888硅制品有限公司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为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各级各类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商业秘密
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人事薪酬信息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济南银丰硅制品有限公司和济南银丰化工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保密岗位
保密岗位是指从事的工作涉及或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对公司的资金、财产和员工起重大作用或影响的岗位。

公司根据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的性质及其影响,对各保密岗位进行分类,各类保密岗位具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保密岗位的分类及各项要求,由公司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条保密范围
公司保密范围如下:
(1)与本公司发生营销关系的客户名单;
(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情报资料、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书;
(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
(4)公司电脑软件设计和应用程序(包括软件开发、测试手段、应用开发等);
(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
(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部重大事务的记录等;
(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
(8)公司重要场所如质量检测区域、产品生产区域、产品研发区域等。

(9)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保密规则与保密管理
第五条密级确定
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公司产品研发方案、产品推广方案、客户资料、采购资料、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图纸、员工薪资、财务数据等为绝密级;
(2)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等为机密级;
(3)公司现行或规划构思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文件、员工人事资料
等为秘密级。

第六条保密规则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以下规则:
(1) 本公司各类人员都负有不泄露或为私利自己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公司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义务,并承担维护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责任;
(2)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或经营活动中,凡知悉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负保护责任,并承担实施保密措施的义务;
(3)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工作或经营过程中,可能获得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应具有保密责任,并承担不泄露、不打听、不谈论的义务;
(4)上述规定的保密范围的相关资料有密级资料外出时,要妥善保管。

第七条保密管理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公司各级部门对涉及保密范围内的相关资料,应当设专人保管,并建立保密档案及台账;
(2)保密档案及相关资料应当归入具有保密措施的橱柜内,有关开锁密码应定期更换,并专人管理;
(3)电脑储存资料及其他载体应当定期清理和检查,特别是涉及保密范围内的资料和信息,应当及时登记储备,并做好防泄密措施;
(4)员工在离职办理移交手续时,应当将保密范围内的相关资料及载体同时移交,并做好登记手续;
(5)涉及保密范围的软盘、光盘和移动存储器及其他载体,应当归
入档案系统保管,借用人员需经批准,并做好借用登记手续。

第八条保密岗位的管理
公司保密岗位工作应注意遵守以下规定:
(1)保密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应当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
(2)用人部门应会同公司人力资源、保密等有关部门,共同对保密岗位的员工进行审查考核;
(3)审查考核认为员工违反保密要求的,应当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或与员工签订的有关保密协议的约定,视情况作出处理或处罚;
(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员工任职期间不得在同行业或相似行业的其他公司、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内从事任何兼职工作。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公司支付不少于20万元的违约金;
(5)员工在任职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防止泄露秘密信息。

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所有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泄露或者披露任何有关信息;
(6)员工应当依照公司规定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秘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任何公司秘密信息,不得利用秘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7)员工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灭。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对其在任职期间获悉的公司秘密信息仍负有保
密义务,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

第三章保密责任及违约处理
第九条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理
公司秘密信息是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信息是全体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如员工违反保密制度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掌握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员工,违反保密规定擅自向其他无关人员泄露、谈论或利用相关内容的,给公司经济损失的,则按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总和的1倍赔偿,实际赔偿数额不低于200万元;
(2)与公司技术、商业秘密无关的员工,故意打听或窃取相关文件、资料、信息的,公司按照违纪处理;
(3)负有保存、整理公司秘密信息资料的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带离相关资料出公司的,若造成公司损失的,则按损失的实际金额的2倍赔偿;员工将秘密信息资料作交易而获取个人利益的,则按利益的3倍赔偿,实际赔偿数额不低于300万元,公司并将按违纪处理;
(4)员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者情节严重的,实际赔偿数额不低于300万元,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本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视其情节給予警告、扣发薪酬、解除劳动合同、罚款以及责令赔偿等处罚,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章附则
第十条解释权与修订权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经理办公室还将视情况
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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