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版)
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机场作为航空运输的重要枢纽,其运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机场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旅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严格遵守科学合理的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机场设施与设备管理1、跑道和滑行道跑道和滑行道的设计、建设和维护必须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和国家相关标准。
定期进行道面检查,及时发现和修复裂缝、坑洼、异物等问题,确保道面平整度和摩擦力符合安全要求。
配备完善的助航灯光系统,包括跑道边灯、中线灯、进近灯等,保证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飞行员能够清晰地识别跑道和滑行道。
2、航站楼航站楼的建筑结构要坚固,能够承受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的影响。
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等必须齐全且处于良好状态。
加强对航站楼内电梯、扶梯、自动步道等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3、停机坪停机坪的地面要平整,排水系统良好,防止积水影响飞机起降和停放。
设立明确的停机位标识和引导系统,方便飞机准确停放。
4、通信导航设备通信设备包括甚高频电台、卫星通信系统等,要保证通信的清晰、稳定和不间断。
导航设备如ILS(仪表着陆系统)、VOR(全向信标)等要定期校准和检测,确保精度和可靠性。
二、人员管理1、飞行员和机组人员飞行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飞行执照,并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熟悉所飞航线和机场的特点,了解各种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机组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在飞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2、地勤人员包括机务维修人员、行李装卸人员、安检人员等,都要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机务维修人员要按照维修手册和工作单进行飞机的维护和检修,确保飞机处于适航状态。
3、管理人员机场管理人员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机场运行的各个环节。
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计划和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机场运行的安全、有序。
三、航班运行管理1、航班计划合理安排航班起降时间,避免航班过于密集造成拥堵。
管理机坪秩序管理制度

管理机坪秩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场飞行安全,提高空中和地面运行效率,确保旅客和货物的安全和便捷运输,提升机场的整体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机场机坪区域内的地面作业单位和相关任务执行人员。
第三条机坪秩序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循有序、快速、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机坪秩序管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遵循民航行业有关法规和标准,尊重飞行员和机组人员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意见,保障空中和地面的联动协调。
第五条机坪秩序管理应当重视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机坪秩序管理措施,确保规章制度的切实可行。
第六条机场机坪秩序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机坪秩序管理岗位职责等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由机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民航局审批后公布施行。
第七条机场机坪秩序管理岗位职责应当合理明确,确保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履行职责到位。
第二章机坪管理第八条机坪秩序管理应当与飞行运行保障协调一致,确保机坪秩序管理与飞行作业安全有机结合。
第九条机坪各个区域应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域,按照飞机台数、航空公司、航班类型等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坪区域进行规划设计,确保各功能区域合理布局、设施完善。
第十一条机坪飞行区域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飞行作业标准程序、标志标识等。
第十二条机坪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坪秩序管理值班制度,保障机坪秩序管理工作全天候的进行。
第十三条机坪值班人员应当熟悉机坪作业流程、航班动态,做好机坪秩序管理预案及处置准备,确保机坪秩序管理的有效性和紧急情况的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机坪秩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监控设备,确保机坪秩序管理的顺畅进行。
第十五条机坪秩序管理部门应当不断加强自身职责科学化、规范化的建设,提升机坪秩序管理水平。
第三章机坪秩序管理第十六条机坪秩序管理应当依据机坪飞行作业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机坪作业程序和规章制度。
航空公司站坪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空公司站坪管理,确保航班安全、高效运行,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航空公司所有站坪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服务保障单位。
第三条站坪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航班正常、旅客满意。
第二章站坪作业管理第四条站坪作业人员应熟悉站坪作业流程,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五条站坪作业人员应按照航班时刻表,提前到达指定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第六条站坪作业人员应按照航班保障计划,协同各方完成下列工作:1. 航班信息核对;2. 航班飞机引导;3. 航班加油、加水;4. 航班旅客登机、离机;5. 航班货物装卸;6. 航班飞机清洁;7. 航班其他保障工作。
第七条站坪作业人员应确保航班飞机在站坪内的安全停放,防止飞机滑出、碰撞等事故发生。
第八条站坪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航班起飞、降落前的各项检查工作,确保飞机安全。
第三章站坪安全管理第九条站坪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条站坪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站坪作业人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站坪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站坪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站坪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
第十四条站坪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滑鞋等。
第四章站坪服务质量管理第十五条站坪服务质量管理应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站坪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站坪作业人员应热情、周到地为旅客提供服务,解答旅客疑问。
第十八条站坪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完成旅客行李托运、领取等工作。
第十九条站坪作业人员应保持站坪环境整洁,为旅客提供舒适的候机环境。
第五章站坪设施设备管理第二十条站坪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站坪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
运输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运输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为了促进运输机场安全运行,保障旅客和货物的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确保航班正常运行,我们制定了以下的运输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一、机场安全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一)机场应设立安全运行管理机构,负责机场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二)机场应制定和完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健全安全运行管理体系。
(三)机场应进行严格的安全运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机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机场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安全隐患。
二、机场场内交通管理(一)机场应划定交通分区,设置合理的道路标识和交通指示牌,确保车辆和行人的有序通行。
(二)机场内各区域应设立交通岗,维护交通秩序,及时疏导拥堵,确保紧急救援车辆通行顺畅。
(三)机场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演练,提升员工和机场用户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航站楼安全管理(一)机场应加强对进出航站楼人员和行李的安全检查,确保旅客和行李的安全。
(二)机场应设置适当数量和位置的安全监控摄像头,全程监控航站楼的安全状况。
(三)机场应制定应急预案,加强航站楼内部的火灾防控力度,确保旅客的人身安全。
四、跑道和停机坪安全管理(一)机场应定期开展跑道和停机坪的维护工作,确保跑道和停机坪的平整和无碍。
(二)机场应设置合理的标志和导航设备,辅助驾驶员和机务人员进行航道导航和停机坪停放。
(三)机场应组织驾驶员和机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对跑道和停机坪操作的熟练度,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五、航空货运安全管理(一)机场应建立完善的货物入库和出库流程,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机场应加强对货物的安全检查,禁止携带违禁品和危险品。
(三)机场应建立货物追踪系统,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确保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一)机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应急处理流程,及时准确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机场应定期开展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意识。
机场运行资源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机场运行安全、高效,规范机场运行资源的管理和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民用机场及其运行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机场运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机场设施设备:跑道、滑行道、停机坪、候机楼、安检设施、登机桥、消防设施、导航设施等。
(二)航空器:各类民用航空器,包括飞机、直升机、无人机等。
(三)航空器维修、维护和勤务保障设备:飞机维修设施、机务工具、勤务车辆等。
(四)人员:机场运行管理、航空器操作、维修、维护、勤务保障等相关人员。
(五)信息资源:机场运行信息、航空器信息、旅客信息、货物信息等。
第四条机场运行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确保机场运行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二)高效利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机场运行效率。
(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提高资源管理水平。
第二章资源规划与配置第五条机场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机场发展规划,编制机场运行资源规划。
第六条机场运行资源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机场设施设备的建设、改造和更新计划。
(二)航空器的引进、更新和淘汰计划。
(三)人员培训、引进和培养计划。
(四)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计划。
第七条机场运行单位应当根据机场运行资源规划,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机场运行安全、高效。
第八条机场运行单位应当定期对机场运行资源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资源配置方案。
第三章资源管理第九条机场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机场运行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机场运行单位应当对机场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机场运行单位应当对航空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航空器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机场运行单位应当对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评价,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机坪运行管理

航空地面事故案例
时间:2005年1月4日 地点:乌鲁木齐机场机坪 经过:海航DORINER328/B-3986飞机执行
乌鲁木齐-敦煌-兰州-西安 • 航班,从乌鲁木齐机场52号停机坪滑出过
程中,右机翼与地面停场 • 的本公司另一飞机右机翼刮碰。飞机翼尖
有凹坑和裂纹,需更换部 • 件,被刮碰飞机更换翼尖灯罩。
机坪运行管理概要
• 机坪设置 • 机坪标志和标线 • 机坪固定设施 • 客桥的运行 • 航空器推出程序 • 机坪管理与机位管理 • 机坪清洁
• 航空器装卸监控 • 机坪泛光照明 • 机坪交通管理 • 航空器地面事故处理 • 不停航施工监控 • 航空器引导 • 航空器加油
机坪运行安全管理概要
• 机场无论大小,通常由飞行区和航站区两个部分组成。 • 飞行区通常包括跑道、滑行道、机坪(或机库)和机场净
标志标线
• ACI推荐颜色: • 黄色:滑行道中线,停机位引入标线。 • 白色:机坪上用来为车辆行驶或停泊指引的标线。 • 红色:在ATC指挥区域内代表禁止车辆进入该区
域。 • 红色:代表“危险”,表明当航空器在移动时,
绝对禁止穿越。 • 蓝色:用于组合机位滑行道中线。 • 橙色:用于组合机位滑行道中线。 • 绿色:在冬季运行中,用于指引地面服务(除
航空地面事故案例
时间:2001年4月10日7时32分 地点:首都机场机坪 经过:国航CA1215航班/2554号飞机在首都机场 • 232机位推出后,在M3口右转弯由南向北滑行时, • 尾流将停在231机位的CA1609航班,2948号飞机 • 向西南方向吹偏30度,前起落架距停机线2.4米, • 机头翘起与廊桥相撞,廊桥左侧顶棚被划破约 • 15CM,该机前舱门受损,无法关闭,廊桥可正 • 常使用,航班取消,无人员受伤(当时风向280 • 度,风速每秒9米)
机坪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航空器安全起降和地面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航空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机坪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器起降、加油、装卸货物、维修、清洁、巡逻等各项地面保障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机坪工作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监督和实施,其组成人员如下:1.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 副组长:由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
3. 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五条机坪工作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机坪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2. 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 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4. 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5. 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第六条机坪工作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1. 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2. 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3. 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4. 负责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
5. 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民航安全规章。
2. 机坪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3. 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流程。
4.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第八条在职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民航安全规章的更新。
2. 机坪工作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
3.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
4. 事故案例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应建立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定期开展机坪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1. 航空器起降区域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场运行安全,提高机场服务质量,合理规范机场运行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民用机场及其相关单位的运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航班起降、行李运输、维护保养等环节。
第三条机场运行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防范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保障乘客、员工和机场设施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机场安全责任第四条机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机场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和完善机场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监督检查机场运行行为的合规性。
第六条机场相关单位应根据机场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行为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运行控制第七条机场应按照国家航空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航班起降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航班时刻表,确保航班正常运行。
第八条机场应配备专业的航空交通管制人员,负责航班的引导、协调和指挥,确保航班起降的安全与顺利。
第九条机场应定期维护机场跑道、停机坪等设施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并建立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条机场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对旅客、行李、货物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禁品和危险品的携带和运输。
第十一条机场安全检查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程序,确保检查效果,并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机场应配备先进的安全检查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判断,同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使用培训。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三条机场应建立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应急处理程序,安排专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
第十四条机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具备应对恶劣天气、飞行器故障等突发情况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乘客和航班安全。
第十五条机场应与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形成机场应急处理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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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版)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运行管理规定(2012)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目的及依据 (1)1.2用语含义 (1)1.3适用范围 (1)1.4实施原则 (1)1.5规定的管理 (2)1.6施行日期 (2)1.7解释权 (2)第二章机坪运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3)2.1概述 (3)2.2航空器活动区管理委员会 (3)2.3运行监控指挥中心 (5)2.4飞行区管理部 (5)2.5公安局 (6)2.6安检护卫部 (6)2.7航站区管理部 (6)2.7能源保障部 (6)第三章机位使用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7)3.1基础设施、设备概况 (7)3.2停机细则 (8)3.3推出规则 (11)3.4机坪设备、设施的管理 (12)3.5旅客廊桥的运行管理 (15)3.6机坪泛光照明设备的运行管理 (18)3.7各类井盖的管理 (18)3.8机坪设备、设施的违章处理 (20)第四章航空器保障作业管理 (21)4.1航空器保障作业管理规定 (21)4.2航空器的入位引导 (26)4.3航空器保障作业期间安全锥筒的摆放管理 (28) 4.4航空器的拖曳管理 (29)4.5航空器离位监护的管理 (32)4.6航空器的试车管理 (33)4.7航空器的清洗管理 (35)4.8航空器的除/防冰管理 (36)第五章机坪交通管理 (37)5.1机坪内车辆的管理 (37)5.2驾驶证管理 (39)5.3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飞行区交通规则 (40)5.4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细则 (45)第六章机坪施工管理 (47)6.1机坪施工管理 (47)6.2动火管理 (52)第七章机坪环境管理 (54)7.1机坪卫生保洁 (54)7.2机坪卫生要求 (55)7.3机坪污染处理 (57)第八章机坪消防安全管理 (58)8.1机坪设备/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58)8.2保障作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58)8.3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58)8.4人员和车辆的消防安全管理 (59)第九章人员安全防护 (61)9.1旅客的安全防护 (61)9.2机坪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 (62)9.3航空器发动机的危险及应对措施 (62)第十章机坪突发事件处置 (64)10.1机坪特殊天气处置 (64)10.2作业期间通讯联络中断处置 (65)10.3车辆?设备故障处置 (65)10.4航空器地面不安全事件处置 (66)10.5机坪关闭、开放程序 (67)第十一章机坪作业违章处罚细则 (69)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及依据为了保障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安全、正常运行,避免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以下简称“昌北机场”)航空地面运行保障不安全事件的发生,使之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机坪运行秩序,从而达到使机坪技术状况持续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的要求、地面勤务工作能保证安全正常进行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则》、民航空发[2003]第96号文《民航航班正常统计办法》和《民用机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191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用语含义本规定所称机坪是指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飞行区内供航空器上下旅客、装卸货物和邮件、加油、停放、维修和其他勤务保障使用的特定的场地。
1.3 适用范围本规定主要适用于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所属机坪以及进入该机坪的所有航空器、车辆、设备及人员等。
1.4 实施原则机坪运行管理遵循“安全、有序、优质、高效”的原则。
1.5 规定的管理1.5.1 规定的制定、执行与修订1.5.1.1 规定的制定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飞行区管理部依据集团公司赋予本部门的职责,遵照国家、地区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编写完成本规定。
1.5.1.2 规定的执行飞行区管理部全面负责规定内容的贯彻执行。
1.5.1.3 规定的维护与修订飞行区管理部负责对《规定》进行动态维护,及时修订与运行不符的内容并保持修订记录以确保《规定》信息准确、时刻反映运行实际。
1.5.2 规定的公布《规定》经批准后,由集团公司及时向使用机坪的单位和人员公布,飞行区管理部组织具体实施。
当机坪运行条件改变时,飞行区管理部应及时修改《规定》,并予以公布。
1.6 施行日期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1.7 解释权本规定的解释权由航空器活动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机坪运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2.1 概述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是南昌昌北国际机场的管理机构。
飞行区管理部受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委托全面负责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飞行区的运行管理与资源规划工作并接受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民航江西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管理。
2.2 航空器活动区管理委员会2.2.1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航空器活动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下属专业委员会之一,接受南昌机场安全管理委员会和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南昌昌北国际机场飞行区内各保障作业单位提供一个交流与沟通的平台。
2.2.2 管委会在严格遵守中国民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推进飞行区规范化管理,保障运作安全,提高运作效率,并向各保障作业单位提供卓越的管理服务。
2.2.3 管委会的组成管委会由下述单位主管安全与运行的领导组成:江西省机场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运行监控指挥中心;飞行区管理部;航站区管理部;公共区管理部;地面服务公司;安检护卫部;公安局;信息技术部;能源保障部;空港服务公司;贵宾服务公司;民航江西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空管江西分局;东航江西分公司;厦航南昌分公司;中航油江西分公司;武警机场守卫中队;国际航空公司南昌营业部;南方航空公司南昌营业部;大新华航空公司南昌营业部;深圳航空公司南昌营业部;吉祥航空公司南昌营业部;2.2.4管委会工作职责航空器活动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飞行区管理部。
2.2.4.1飞行区各项管理规定的宣贯;2.2.4.2讨论和制订飞行区内相关保障作业程序及标准;2.2.4.3收集有关飞行区运作及安全的建议、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2.2.4.4对飞行区航空保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分析并予以解决;2.2.4.5飞行区运行与安全的年度总结及表彰。
2.2.5管委会的例会制度管委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年前三季度分别召开管委会联系人会议,第四季度召开管委会成员会议,总结管委会季度工作,确定管委会下一阶段的工作和主要任务。
2.3运行监控指挥中心2.3.1 负责对机坪的生产运行进行统一监控、指挥、协调,确保机坪运行安全、高效、正常。
2.3.2 对机坪的各项保障资源实施合理调配和有效管理,提高机场机场资源的利用效率。
2.3.3 收集、汇总、发布与机坪运行有关的各类信息,提高机坪运行效率。
2.3.4 负责监督、检查专机或重大航空运输任务在机坪的各项保障工作的落实与完成情况。
2.3.5 当机场区域发生突发事件时,按应急救援手册的要求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2.4飞行区管理部2.4.1 负责机坪的道面维护、标志喷涂以及围界、灯光设施的维护;2.4.2 负责机坪上不停航施工的受理、审批、协调和监管,并向民航主管部门报批,且承担机坪不停航施工的具体管理;2.4.3 负责机坪内的环境卫生和废弃物容器、污染物清除的日常管理和监督;2.4.4 负责监督检查机坪运行保障情况并对违反《机坪运行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2.5公安局2.5.1 负责所在机场专机地面安全警卫工作;2.5.2 负责对机坪内的治安、消防等进行执法检查并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民航局规章的单位、人员实施处罚;2.5.3 负责进入机坪车辆、驾驶员的管理2.5.4 负责对停场过夜航空器及停场专机实施警卫。
2.6安检护卫部2.6.1 负责隔离控制区道口的安全管理;2.6.2 负责对经、停机场航空器的监护工作;2.6.3 负责对航空器的清舱检查;2.7航站区管理部负责南昌昌北机场机坪内旅客廊桥系统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2.7能源保障部负责机坪泛光照明、工频供电,供水设施的管理操作和检查维修。
第三章机位使用及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3.1 基础设施、设备概况3.1.1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面积49.42万m2平方米,1号站坪道面为水泥,强度为70/R/B/W/T 、2号站坪道面为水泥,强度为7 8/R/B/W/T 、3号站坪道面为水泥,强度为80/R/B/W/T。
有51个停机位(其中C类停机位31个、D类停机位17个、E类停机位3个)和一个E类隔离机位和一个E类除冰机位。
24个廊桥,3个E类机位, T1楼西侧近机位由南向北依次编号为101、102、103、104、105、106、107、108和远机位由北向南依次为109、110、111、112、113、114、115,其中101至108为滑进推出机位,109至115为自滑机位,104、105、106、107、108、110、111、112、113为C 类,101、102、103、114、115为D类机位,机位109为E类机位;T2 楼西侧远机位均为自滑机位,由南向北依次为501、502、503、504、505、506、507、508、509、510、511、512、513、514、515、516,其中,501、502、505、506、507、509、510、511、512、513为C类机位,503、504、508、514、515、516为D类机位;沿T2航站楼A指廊从西侧南端开始顺时针至C指廊,机位编号依次为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全部为滑进推出机位,其中201、203、204、206、207、208、209、214、217、218、219、220为C类机位,202、205、212、213、215、216为D类机位,210、211为E类机位;隔离机位和除冰机位编号为601、602, 601为滑进推出E类机位,602为自滑机位。
3.1.2 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坪配置32个机坪高杆灯,照明功率均为15KW,T1机坪靠近航站楼位置的六个机坪高杆灯,由南向北依次编号为1、2、3、4、5、6 号,T2机坪靠近航站楼位置有20个高杆灯,按机位号编号如下201、202……220,T2机坪远机位从航站楼侧南面编号1号、3号、5号,跑道侧编号2号、4号、6号。
3.1.3 机坪51个停机位,每个机位均配置足够的灭火瓶。
3.2 停机细则为规范航空器准确入位停放,依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06),明确南昌昌北国际机场机位航空器停止线适用机型,特制定本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