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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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 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 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 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 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4、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 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5、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 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 6、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 子坝挡水。
7、为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 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 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 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9、岩溶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可采用周边放矿, 形成防渗垫层,减少渗漏和落水洞事故。 10、尾矿滩面及下游坡面上不得有积水坑。 11 、坝外坡面维护工作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或 视具体情况选用以下维护措施: a)坡面修筑人字沟或网状排水沟;b)坡面植草或 灌木类植物;c)采用碎石、废石或山坡土覆盖坝坡。
第七节 库区及周边条件规定
1、尾矿库下游不宜建设居民、生产等设 施。 2、严禁在库区和尾矿坝上进行乱采、滥 挖、非法爆破等。

谢 !
2013年8月28日
12、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检 查记录需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主要检查 内容: a)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内外坡比; b)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c) 尾矿筑坝质量。 13 、当坝坡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 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四节 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
第二节 应急预案
1、企业应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2、应急救援预案种类: a)尾矿坝垮坝;b)洪水漫坝; c)水位超警戒 线;d)洪水设施损毁、排洪设施堵塞; e)坝坡深 层滑动; f)防震抗震;g)其他。 3、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a)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b)应急通讯保障; c)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准备; d)应急 行动; e) 其他。
所谓预案,就是工程失事时如何应对和组织群众向安全地点 转移,减少损失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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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尾矿排放与筑坝
1、尾矿排放与筑坝,包括岸坡清理、尾矿排放、坝 体堆筑、坝面维护和质量检测等环节,必须严格按设计 要求和作业计划及本规程精心施工,并作好记录。 2、尾矿坝滩顶高程必须满足生产、防汛和回水要求。 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3、每一期子坝堆筑前必须进行岸坡处理,将树木、 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 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 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 合格后方可充填筑坝。 4、上游式筑坝法,应于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
7、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 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采 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8、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必须严格按设计 要求及时封堵,并确保施工质量。严禁在排水井井 筒上部封堵。
第五节 渗流控制
1、尾矿库运行期间应加强观测,注意坝体浸润线埋 深及其出逸点的变化情况和分布状态,严格按设计要求 控制。 2、在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如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 应经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 3、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a)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 及排渗井等;b)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 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c)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 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d)适当降低 库内水位,增大沉积滩长;e)坝前均匀放矿。 4、 当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
1、当尾矿库防洪标准低于本规程规定时,应 采取措施,提高尾矿库防洪能力,满足现行标准要 求。 2、控制尾矿库内水位应遵循的原则: a)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 低库内水位;b)在汛期必须满足设计对库内水位控 制的要求;c)当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 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保证在最高洪水位时滩长与 超高都满足设计要求;d)当回水与尾矿库安全对滩 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必须保证坝体安全;e) 水边线应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管理工作。 a、根据每年计划进入尾矿的尾矿量和尾矿库特 性曲线,安排尾矿坝堆筑计划高程和堆坝计划; b、根据库内实际情况、回水要求和设计规定, 通过调洪演算确定应控制的汛前水位和最高洪水位; c、尾矿坝、排洪设施和观测设施等检查维修 计划。 3、严格按照本规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 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做好尾矿库放矿筑坝、 回水排水、防汛、抗震等安全生产管理。 4、做好日常巡检和定期观测,并进行及时、 全面的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处理并 向企业主管领导汇报。做好尾矿库日常巡检和定 期观测是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负责尾 矿库巡检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放矿。应做到: a)粗粒尾矿沉积于坝前,细粒尾矿排至库内, 在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矿泥沉积;b)坝顶及 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 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c)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 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d)放 矿时应由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5、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 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 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6、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 矿时间以及水力旋流器使用台数、移动周期与距离, 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 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a)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 或天然反滤料,其上以堆石料压坡;b)增设排渗设 施,降低浸润线。
第六节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
1、尾矿库原设计抗震标准低于现行标准时,应进行 安全技术论证。需提高尾矿坝抗震稳定性时可采取以下 措施: a)在下游坡坡脚增设土石料压坡;b)对堆积坡进行削 坡、放缓坝坡;c)对坝体进行加密处理;d)降低库内水 位或增设排渗设施,降低坝体浸润线。2、震前应注意 库区岸坡的稳定性,防止滑坡破坏尾矿设施。 3、上游建有尾矿库、排土场或水库等工程设施的尾 矿库,应了解上游所建工程的稳定情况,必要时应采取 防范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4、震后应进行检查,对被破坏的设施及时修复。
尾矿库安全运行管理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安全培训
尾矿库安全运行管理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应急预案 尾矿排放与筑坝 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 渗流控制 尾矿库防震与抗震 库区及周边条件规定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建立健全尾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事 尾矿库作业的尾矿工进行专门的作业培训,并监督 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情 况。 尾矿设施的管理目标是充分发挥尾矿库的工 程功能,为矿山生产服务,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和环 保的安全。企业是生产经营的主体,也是安全生产 责任的主体。所以要做好如下工作: a、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 b、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 c、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安全检查。 2、编制年、季作业计划和详细运行图表,统 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分级、筑坝和排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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