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历年最低工资标准表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上海最低工资标准20172017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增加到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增加到2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实行“先归并,再调整”,第1-12个月统一在去年最高标准基础上增加140元/月,调整为1660元/月;2017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2万元提高到46万元,并增加个人账户计入标准。
有关就业补助标准、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也相应提高。
详见小布制作的图解↓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从4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190元调整到2300元,增加1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9元调整到20元。
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综合考虑本市GDP、CPI及最低工资上调幅度,2017年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实行“先归并,再调整”,不仅提高待遇,也简化操作,方便失业人员理解政策和计算待遇。
“先归并”,即先将目前按照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分三档设置的不同标准,就高统一归并至最高档。
“再调整”,即在2016年第一档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1520元/月的基础上增加140元/月,调整为1660元/月。
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调整有关就业补助标准随着4月1日起最低工资的提高,本市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作相应调整。
青年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从1752元/月提高到1840元/月,协保人员就业补贴、大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就业岗位补贴从1095元/月提高到1150元/月。
同时,对实行全日制工作的万人就业项目公共服务类队伍(河道保洁、林业养护、社区助老、社区助残)、千百人就业项目和社区“四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收入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80元。
提高医保封顶线增加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从4月1日起,本市将2017医保年度(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42万元提高到46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截止(2017年11月)

一档三档四档北京2017.09.012000上海2017.04.012300广东2015.05.01189513501210深圳2017.06.012130天津2017.07.012050河北2016.07.01165014801380山西2017.10.01170015001400内蒙古2017.08.01176015601460辽宁2016.01.01153012001020吉林2017.10.0117801580148011201030江苏2017.07.0118901520浙江2017.12.01201016601500安徽2015.11.0115201250115013801280江西2018.01.0116801470山东2017.06.0118101470河南2017.10.0117201420湖北2017.11.01175013801250湖南2017.07.011580128011301660地区实行日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档15101590160013201680黑龙江2015.10.01148014501270172018001350福建2017.07.0117001650150015801640157015001430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2017年新调整的以蓝色字体标识)广西2015.01.01140010851000海南2016.05.0114301280重庆2016.01.011500四川2015.07.0115001260贵州2017.07.0116801470云南2015.09.0115701180西藏2015.01.011400陕西2017.05.01168014801380甘肃2017.06.01162015201470青海2017.05.011500宁夏2017.10.0116601480新疆2015.07.01167013901310一档二档四档北京2017.09.0122天津2017.07.0120.8河北2016.07.01171614山西2017.10.0118.517.415.2内蒙古2017.08.0118.617.610.9辽宁2016.01.0115139.5吉林2017.10.01171614黑龙江2015.10.0114.21410.8 10上海2017.04.0120江苏2017.07.011715.51210133014001380157014001580157015601470全国各地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地区实行日期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1516.311.710.81511.513.5浙江2017.12.0118.416.513.6安徽2015.11.0116141214.613.6江西2018.01.0116.815.8山东2017.06.0118.116.4河南2017.10.011614.5湖北2017.11.01181613湖南2017.07.011513.411.6广东2015.05.0118.314.412广西2015.01.0113.511.59.5海南2016.05.0112.611.7重庆2016.01.011514四川2015.07.0115.714.4贵州2017.07.011817云南2015.09.011413西藏2015.01.0113陕西2017.05.0116.815.813.8甘肃2017.06.011716.515.4青海2017.05.0115.2宁夏2017.10.0115.514.5新疆2015.07.0116.714.713.1 2017.07.011817.51613.513.910.511.313.2161214.815.914.714.71314.512.413.31513福建。
2007-2012 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一类地区数据 2012 2011 2010 2009 1260 1160 960 800 北京市 京 北京 1450 1280 1120 960 上海市 沪 上海 1310 1160 920 820 天津市 津 天津 1050 870 680 680 重庆市 渝 重庆 880 880 880 680 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1000 1000 820 650 吉林省 吉 长春 1100 1100 900 700 辽宁省 辽 沈阳 1050 1050 900 680 内蒙古 蒙 呼和浩特 1100 1100 900 750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1160 1160/960 960/670 670 新疆 新 乌鲁木齐 980 760 760 620 甘肃省 甘 兰州 920 920 770 600 青海省 青 西宁 1000 860 760 600 陕西省 陕 西安 1100 900 710 560 宁夏 宁 银川 1080 1080 800 650 河南省 豫 郑州 1240 1100 920 760 山东省 鲁 济南 1125 980 850 720 山西省 晋 太原 1010 1010 720 560 安徽省 皖 合肥 1100 1100 900 700 湖北省 鄂 武汉 1020 1020 850 665 湖南省 湘 长沙 1320 1140 960 850 江苏省 苏 南京 1050 850 850 650 四川省 川 成都 930 930 830 650 贵州省 黔 贵阳 950 830 830 680 云南省 滇 昆明 1000 820 820 670 广西省 桂 南宁 950 950 950 730 西藏 藏 杭州 870 720 720 580 江西省 赣 南昌 1300 1300 1030 860 广东省 粤 广州 1200 1100 900 750 福建省 闽 福州 830 830 830 630 海南省 琼 海口 / / / / 台湾省 台 台北 / / / / 香港 港 香港 / / / / 澳门 澳 澳门 备注:当年内上调两次以上的以最后一次为准 城市 Unit:元) 2008 2007 800 730 960 840 820 740 680 580 680 590 650 650 700 550 680 560 680 520 670 580/480 620 430 600 460 600 540 560 560 650 650 760 610 610 550 560 560 700 580 665 635 850 750 650 450 650 550 680 540 580 580 730 495 960 850 580 580 860 780 750 750 630 580 / / / / / /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一览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一览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9.6元/小时。
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8.0元/小时。
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6元/小时。
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四、重庆市: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8元/小时:适用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7元/小时:适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2元/小时:适用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五、福建省: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7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9元/小时:适用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7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2元/小时:适用厦门市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适用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9元/小时);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2元/小时);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570元/月,适用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闽侯县、连江县、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仙游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第五档:最低工资标准480元/月,适用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霞浦县、周宁县、柘荣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平潭县、建瓯市、建阳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大田县、尤溪县、将乐县、泰宁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4.7元/小时)。
上海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23)

上海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23)以下是上海市历年的最低工资和最低生活费标准数据:1994年:- 最低工资:6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150元/月1995年:- 最低工资:7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180元/月1996年:- 最低工资:8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200元/月1997年:- 最低工资:9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230元/月1998年:- 最低工资:10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250元/月1999年:- 最低工资:11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280元/月2000年:- 最低工资:12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300元/月2001年:- 最低工资:13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330元/月2002年:- 最低工资:14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350元/月2003年:- 最低工资:15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380元/月2004年:- 最低工资:16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400元/月2005年:- 最低工资:17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430元/月2006年:- 最低工资:18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450元/月2007年:- 最低工资:19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480元/月2008年:- 最低工资:21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530元/月2009年:- 最低工资:23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580元/月2010年:- 最低工资:24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610元/月2011年:- 最低工资:26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660元/月2012年:- 最低工资:27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690元/月2013年:- 最低工资:28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710元/月2014年:- 最低工资:293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740元/月2015年:- 最低工资:313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790元/月2016年:- 最低工资:325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820元/月2017年:- 最低工资:2420元/月(自2017年4月1日起新标准,以前标准为225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770元/月2018年:- 最低工资:248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790元/月2019年:- 最低工资:2420元/月(自2019年9月20日起新标准,以前标准为230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770元/月2020年:- 最低工资:248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790元/月2021年:- 最低工资:248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790元/月2022年:- 最低工资:265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840元/月2023年:- 最低工资:2770元/月(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前标准为2650元/月)- 最低生活费标准:880元/月请注意,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可能受到因素如通货膨胀和经济变化等的影响,具体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上海是中国的经济中心之一,也是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对于工资标准的关注度也是相当高的。
那么,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究竟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制定的。
上海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其最低工资标准自然也会相对较高。
据了解,上海市政府于每年的一、七月份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截至目前,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A、B、C三个档次,分别为2480元、2200元、2030元。
其中,A档次适用于浦东新区,B档次适用于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C档次适用于崇明区。
这些不同的档次主要是根据各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进行了区分。
除了最低工资标准外,上海还实行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机制,即每年进行一次调整。
这种机制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水平,使其能够适应物价上涨和生活成本的增加。
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高,这也充分体现了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特点。
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也可以促进消费,推动经济的发展。
同时,这也为上海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吸引人才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总的来说,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相对较高的,这充分体现了上海作为一个经济发达城市的特点。
上海政府对于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权益保障也是非常重视的。
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也会不断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
希望上海的劳动者们能够在这样一个良好的环境下,获得应有的权益和待遇,共同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2016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2016年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2016年,上海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自2008年以来的最大涨幅。
根据
新的标准,上海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90元,而浦东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
月1920元,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奉贤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20元,其他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720元。
这一调整对于上海市的劳动者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随着生活成本的不断上涨,
尤其是房价、教育费用等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摆脱贫困,改善生活条件。
而对于企业来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可以促进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有积极的影响。
然而,也有一些人对这一调整表示担忧。
他们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会增
加企业的成本压力,导致企业裁员或者减少招聘。
同时,一些小微企业可能会因为无法承担这样的成本而面临生存压力。
因此,如何平衡劳动者和企业的利益,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除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政府还应该出台更多的政策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比
如加强劳动监督,严格执行劳动法,建立更加完善的劳动保障体系等等。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总的来说,2016年上海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可以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改善生活条件。
但是,我们也需要认识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能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找到一个既能保障劳动者权益,又能促进企业发展的平衡点。
希望未来的上海,能够实现更加公平、和谐、可持续的发展。
上海市历年平均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2.5元调整为14元。
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12年2011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统计,201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1968元,比上年增长11.1%。
按此计算,2011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31元。
2012年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水平: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280元调整为145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1元调整为12.5元。
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相关社会保险费由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养老金:2815*30%=844.50(单位22%,个人8%)医疗金:2815*14%=394.10(单位12%,个人2%)失业金:2815*2.7%=76.00(单位1.7%,个人1%)工伤生育:2815*1.3%=36.30合计:1351.20元市统计局:2012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92元( 2013年4月11日)据上海市统计局统计,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300元,比上年增长8.3%。
按此计算,2012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92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历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
执行日期 标准 (元/月) 备注 文件依据
1993.06.01 210
沪劳资发(1993)42号 1994.07.01 220 沪劳综发(1994)47号 1995.04.01 270 剔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
险费
(两项按30元剔除)
沪劳综发(1995)22号 1996.04.01 300 沪民救(1996)第16号 1997.04.01 315 沪劳综发(1997)27号 1998.04.01 325 不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沪劳综发(1998)22号 1999.04.01 370 沪劳保综发(1999)37号
1999.07.01 423 不包括应由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沪劳保综发(1999)69号 2000.12.01 445 沪劳保综发(2000)55号 2001.07.01 490 沪劳保综发(2001)45号
2002.07.01 535 沪劳保综发(2002)36号 2003.07.01 570 沪劳保综发(2003)31号
2004.07.01 635 沪劳保综发(2004)30号 2005.07.01 690 沪劳保综发(2005)24号
2006.09.01 750 沪劳保综发(2006)29号 2007.09.01 840 沪劳保综发(2007)31号 2008.04.01 960 沪劳保综发(2008)23号 2010.04.01 1120 沪人社综发(2010)21号 2011.04.01 1280 沪人社综发(2011)24号
2012.04.01 1450 沪人社综发(2012)18号 2013.04.01
1620
不包括:
1、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3、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沪人社综发(2013)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