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正式)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使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并保障员工及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 公司负责制定并执行相关安全政策,提供安全设备和培训2. 部门负责人负责保证物品存储、使用和运输的安全,并落实责任3. 员工有义务遵守相关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积极报告违规行为四、物品分类和标识1. 易燃物品:指那些在常温下能够燃烧的物质,如酒精、汽油等2. 易爆物品:指那些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爆炸的物质,如炸药、氧化剂等3. 有毒物品:指那些能对人体及环境造成伤害的物质,如毒药、气体等4. 所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进行明确的分类和标识,并妥善存储和运输五、存储要求1. 易燃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远离火源和电器设备的特定储存区域,禁止与氧化剂、腐蚀剂等混放2. 易爆物品应存放在防火仓库或防爆设施内,禁止与可燃物品存放在一起3. 有毒物品应存放在封闭严实、标有警示标识的容器内,并放置在特定储存区域,禁止与食品和饮料存放在一起4. 物品的存放数量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限制,并定期检查存储区域的安全状况六、使用要求1. 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保持工作场所通风良好,禁止在有火焰或明火的地方使用2. 使用易爆物品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方法进行操作,并遵循相关的安全程序3. 使用有毒物品时,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七、运输要求1. 运输易燃物品时必须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采取防火、防静电措施2. 运输易爆物品时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和安全程序,并隔离于其他物品3. 运输有毒物品时必须保证容器完好,防止泄漏,严禁与食品、饮料等混放八、事故应急预案1. 部门负责人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人员疏散和控制污染的措施2. 在发生事故时,员工应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给上级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九、培训要求1. 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包括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知识2. 所有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员工必须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3. 培训内容应包括物品的分类、标识、存储、使用和运输等方面的知识十、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口头警告、处罚款、停职和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应的处罚措施2. 严重违规行为将移交给相关执法机构进行处理十一、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本制度的执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2. 全体员工有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举报,公司将保护举报者的安全和隐私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毒品等特殊物品的安全保管和规范领用,保障校园安全和教学研究活动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教学科研部门、教师、学生等。
3. 保管管理3.1 建立保管制度设立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毒品等特殊物品的保管和管理,建立相关的管控和档案记录,确保安全使用。
3.2 安全储存(1)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或其他危险品禁止储存在教室、办公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应储存在专用储物柜内,保险柜应能防火、防盗、防湿、防腐蚀等。
(2)化学品分类存储,不同类别的化学品应存放在不同的柜或者房间中,确保物品存储的正确、合理。
(3)精密仪器、设备应通过定期保养、检查等方式确保工作正常,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3 盘点管理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物品存放、数量、单位、详细名称、储存期限和保管人等数据的精确性和完整性,并形成文件档案备查。
3.4 维修管理对于出现损坏或故障的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毒品等特殊物品,必须采取尽快维修或报修的措施,并在修理完成后进行重新检验,以确保安全使用。
3.5 废弃品管理对于已经过期,已破损或已经无法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毒品等特殊物品,应采取专门规定和相关措施安全处理,严禁任意随意处理或丢弃,以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4. 领用管理4.1 申领程序(1)领用人在对应的申领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物品的种类、数量和用途。
(2)保管人或主管审批后,领用人凭申领单和有效证明领取物品,并在保管人或主管的监督下离开存储场所。
4.2 领用限制(1)领用人必须符合领用标准,包括工作需要的必要物品、个人安全保健用品等。
(2)禁止擅自损坏、篡改和冒领领用物品。
4.3 保管责任保管人是领用物品的责任人,对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负有责任。
领用人在确保安全下合理使用和管理员对领用情况进行监督。
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一)凡化学危险品,必须贮存于危险品库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库、分类、分堆、隔距保管,堆垛不得过高、过密。
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
(二) 剧毒物品,必须贮存于保险柜中并按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领用人必须填写详细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仓库方可发放。
保卫科与仓库要经常了解使用和余量情况,工作结束后余量要及时收回。
(三) 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对可以在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苫垫设施,以确保安全。
(四) 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
仓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
如工作需要,必须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安全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五) 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分装、打包和其它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六) 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
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 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 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
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 化学危险品仓库,必须选择工作认真负责,并具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专职人员担任,以便有效贯彻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十) 对执行本办法有显著成绩者,有关单位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办法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或处罚。
对较大事故者,应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 化学危险品库,应健全防火安全制度。
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十二) 盛化学危险品容器的类别要清楚,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对遗留地上或垫仓板上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4篇)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一、引言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的保管领用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物品的管理和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的保管领用制度。
二、背景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在生产、实验、医疗等领域中广泛使用,但如果管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巨大伤害。
因此,制定相应的保管领用制度十分必要。
三、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领用制度1. 定期检查: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保存状态良好。
检查包括外包装是否完好、密封是否严实、标识是否清晰等。
2. 专人保管:指定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工作,确保物品的安全可靠。
保管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区域划分: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防止物品的交叉污染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存放区域需设置明显的标识,以便识别和警示。
4. 防火设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以应对突发火灾情况。
5. 使用记录:使用人员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前需要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包括物品名称、使用数量、使用时间等。
使用记录可以追溯到具体的使用人员,方便事故发生后的追责和事故原因分析。
四、化学毒品的保管领用制度1. 物品分类:根据不同的毒品性质,将化学毒品进行分类,并根据毒品的危险等级制定相应的保管措施。
2. 保管地点:将化学毒品的保管地点设在安全可靠的区域,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
保管区域需要有相应的安全设施,防止盗窃和非法使用。
3. 登记记录:对于化学毒品的领用和归还需要进行登记记录,包括领用人员、领用数量、领用时间等。
领用记录可以进行追踪和管理,防止非法流失或滥用。
4. 安全培训:领用人员需要进行化学毒品的安全操作培训,熟悉相关的毒品特性和使用方法,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5. 监督检查:定期对化学毒品的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管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024年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2024年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存储、生产、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自身发生燃烧、爆炸,或者具有麻醉、致癌、致突变、致畸形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物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生产、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取得相关资质和许可证件。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监管力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六条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进出库和使用登记制度,对进出的物品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七条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必须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条件进行要求,确保存放场所符合安全要求,避免与其他危险物品混储,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测,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使用人员和使用时间,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避免人为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第九条使用单位必须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对过期和过期即将到期的物品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使用物品的品质和安全。
第十条对于发生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减少和消除危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监督,定期检查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部门对怀疑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检查,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如发现违法事实,将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系统建立重大事故报告机制,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采取行政和经济措施予以惩罚。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范本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单位内易燃易爆物品与化学毒品的安全、稳定、合理使用,防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易燃易爆物品与化学毒品的保管与领用。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以及单位有关易燃易爆物品与化学毒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单位将设立易燃易爆物品与化学毒品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易燃易爆物品与化学毒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采购、保管、使用、领用、交接等工作。
第二章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与领用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与领用必须由特定人员负责,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与技能。
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与存放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与规定。
存放场所必须安全、干燥、通风良好。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有变质、老化等情况,必须及时更新。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领用必须经过管理委员会的批准,领用人员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九条领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毕或者归还,不得滞留在工作场所或私自带离工作场所。
第三章化学毒品的保管与领用第十条特定人员应当负责化学毒品的保管与领用工作,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与技能。
第十一条化学毒品必须存放在专门的标有“化学毒品”字样的柜子内,并保持密封。
第十二条化学毒品存放场所必须设有专门的监控器材,定期检查。
第十三条化学毒品领用必须经过管理委员会的批准,领用人员必须填写领用单,并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第十四条领用的化学毒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毕或者归还,不得滞留在工作场所或者私自带离工作场所。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于颁布后立即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订,并随时公布。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一、背景与目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毒品是一类特殊的不安全物品,其在储存、保管和领用过程中存在肯定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为了确保企业员工和资产的安全,并避开潜在的法律风险,订立此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毒品的保管和领用流程,明确管理和考核标准,促进安全管理和风险掌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员工和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和领用的部门。
三、定义1.易燃易爆物品:指能自燃、能与空气发生猛烈反应或者爆炸的物质。
包含但不限于溶剂、涂料、燃料、气体等。
2.化学毒品:指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化学物质。
包含但不限于有毒化学试剂、麻醉药品、杀虫剂等。
四、保管标准1.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毒品必需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于办公区、楼道或其他非指定区域。
2.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毒品储存场合通风良好,防止积聚可燃气体。
3.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毒品应储存在专用储存柜、仓库或密闭容器中,标明其性质、规格以及有关日期等信息。
4.储存时应依据物品特性分类存放,防止不同种类物品存放在同一容器或柜内。
5.确保储存场合无明火、火源,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储存场合应定期检查,防止渗漏、潮湿等情况发生。
五、领用制度1.员工申请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毒品,需提前填写《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领用申请表》,注明领用原因和估计使用日期。
2.领用申请需经上司批准,并由法务部门进行安全审核。
3.领用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通过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
4.领用人员在领用前必需了解和掌握物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5.领用人员必需依照规定的用途和数量使用物品,不得超出批准数量或用于非法用途。
6.领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毒品必需妥当保管,严禁私自转借、出售或丢失。
六、管理标准1.企业应建立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毒品台账,记录进出库、领用、使用等情况。
2.严格掌控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毒品的存量,定期盘点,做好库存管理。
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品管理使用制度

安全与环境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品管理使用制度一、总则1.化学危险品,系指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2.凡购买、储存、使用、运输和销毁化学危险品时必须遵守本办法。
3.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弄事责任。
二、危险品的采购1.实验室根据任务提出申购危险物品计划,经实验中心主任亲自拟定数量,报主管院长批准,严格按危险物品申购计划采购。
2.实验中心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采购。
3.采购进来的危险物品,不准放置在临时存货地点,要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发生事故。
三、危险物品的保管1.易燃、易爆物品保管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②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存放。
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③在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
④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物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学物品,要存放在阴凉地点。
2.剧毒药品的保管①剧毒药品范围按国家规定办理。
剧毒药品贮存,要设有专柜。
②剧毒药品的保管,应有专人管理。
药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要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
③保管人员在配发剧毒药品时,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
④剧毒药品,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他药品混放。
⑤剧毒药品柜内,应有所存剧毒药品卡片账。
⑥剧毒药品的瓶签要有鲜明、醒目的标志,防止搞混,发生事故。
3.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4.危险物品要加强保管,一旦发现缺损或丢失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同时报校保卫处。
5.有关领导,每学期末检查一次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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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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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8602-59 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保管领用
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防止化学毒品因管理不善而毒害人畜,根据国务院《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原则》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易燃易爆物品是: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铜、苯、乙醇、丁醇、销化钠、赛珞珞、磷、钾、钠、电石、氢气、乙炔、氧气、煤气、氯酸钾、硝酸钾、过氧化钠、硝酸等,化学毒品指:四氯化碳、硫硝酸铵、叠氮化钠、氢氧化钠、氯化钡、冰乙酸、乙酸铅、氢氟酸、销硫铅、二甲亚风、邻苯二胺、氰化钾、甲酸、苯、各类有毒农药-----等。
第二章、运输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的采购必须按公司计划执行。
第四条:装运易燃易爆物品,事前必须严密检查,发现包装容器不牢固,破损或渗漏时,必须重装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后方可启运。
第五条: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运至公司时,不得停留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并必须尽速处理。
第六条: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不得载在同一个车厢或船舱。
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与钢铁器材混合装载。
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应该采取防止阳光照射的隔热措施,遇水燃烧的物品,应该有防水设备。
第七条:搬运易燃易爆物品,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和摩擦。
第八条: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交通工具,要有明显标志,都应该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保持有效。
不得使用明火修理或照明该交通工具。
第九条:化学毒品做到专人采购、押运和专人运
输。
途中丢失,必须立即设法找回。
第三章、保管
第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必须专人保管,有专门仓库贮存,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因素。
所有电器设备和电器照明装置都应该采取隔离封闭防火措施,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凡能产生静电引起燃烧、爆炸的,都应该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的仓库必须符合摬挚夥阑??规则和防盗要求。
第十三条: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的容器、包装的外部应该贴明显警告标志。
注明物品化学性质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
堆放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间距、通道和通风口。
化学毒品应该分类堆放。
以上物品必须严格保管,防止被窃和丢失。
第十五条: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毒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方。
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的,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地方,必要时必须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的容器,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十七条: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的易燃易爆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自爆。
检查情况应做记录。
第十八条:不准在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第十九条:库房内不得住人,工作结束时,应该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第四章、领用
第二十条: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各部门必须根据公司总计划按月订出各自领用计划,报公司综
合部、业务部。
第二十一条:领用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毒品,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量写出报告,按规定审批后方可领用。
第二十二条:易燃易爆物品、化学毒品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手续。
使用时必须作好使用记录,内容包括: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处所、用量、使用过程中有无不良情况发生----等。
记录由车间、部门保存,公司检查时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第二十三条:煤气保管领用制度见《液化石油气管理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违反以上制度,按公司有关规定酌情给予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处罚。
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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