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交印花税范文
公司股权转让税务合同3篇

公司股权转让税务合同3篇篇1公司股权转让税务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是由转让方(下称甲方)和受让方(下称乙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的合同,双方均确认并保证已经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充分阅读和理解,并自愿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股权转让。
第三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的价格、转让的时间、转让的比例以及相关税务事宜等。
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股权转让价格为__(具体金额),乙方应在__日之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如果乙方未按时支付,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保留已支付的款项。
第五条股权转让交割时间为__,甲方应在交割前将公司相关手续、资料、章程等全部移交给乙方,乙方应在正式交割后完成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第二章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第六条本次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均应遵守相关税务规定,如实申报并缴纳相关税费。
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承担相应的税务责任。
第七条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各类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清楚了解并同意此项规定。
第八条如因本次股权转让引发税务纠纷,甲方与乙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签订后如发生重大税务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由法院裁决。
第九条乙方应在收到公司股权变更证书后及时进行相关税务登记,确保公司的税务合规。
第三章其他规定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
若需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以上为公司股权转让税务合同的内容,希望双方遵守合同的规定,顺利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并以此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股权转让印花税情况说明怎么写范文

股权转让印花税情况说明怎么写范文股权转让印花税情况说明范文:股权转让印花税是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文旨在为您提供一份股权转让印花税情况说明的范文,以便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能够更加顺利。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概述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税费。
我国现行的股权转让印花税率为0.05%,即千分之五。
二、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缴纳主体1.转让人:股权转让印花税由转让人按照转让金额的0.05%缴纳。
2.受让人:股权转让印花税由受让人按照转让金额的0.05%缴纳。
三、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算方法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印花税= 转让金额× 0.05%例如,若股权转让金额为100万元,则印花税为:100万元× 0.05% = 5000元。
四、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缴纳流程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转让金额、转让比例等事项。
2.凭证办理:双方持股权转让协议、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缴纳手续。
3.缴纳税费: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分别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4.领取完税凭证:缴纳税费后,税务机关会出具完税凭证,作为双方办理股权转让的依据。
五、注意事项1.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缴纳是股权转让的必要环节,未缴纳印花税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2.股权转让双方应按照实际转让金额缴纳印花税,不得逃税、漏税。
3.办理股权转让印花税手续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身份证明等。
4.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缴纳时间和地点,请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通过以上说明,相信您对股权转让印花税的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时,请务必重视印花税的缴纳,以确保股权转让行为的合法有效。
注意:本范文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遵循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税务合同5篇

公司股权转让税务合同5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事宜达成一致,为了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税务合同协议。
一、股权转让事项1. 股权转让方将其持有的某公司_______% 的股权转让给股权受让方。
2.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某公司_______% 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双方约定采用______方式进行支付。
3. 支付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支付。
三、税务处理1. 双方应依法纳税,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各自的税务义务。
2. 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规定承担。
3. 甲方应提供完整的税务凭证及相关资料,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及税务处理的正确性。
4. 乙方应严格遵守税收法规,按时足额缴纳股权转让相关的税费。
四、声明与保证1. 甲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设置担保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关于股权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3. 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承担税费等。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导致股权转让无法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承担税费,应按照逾期支付的金额及利息支付违约金。
3. 若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无偿股权转让印花税

无偿股权转让印花税无偿股权转让印花税简介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股权转让印花税是一项重要的税务事项。
无偿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免费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行为。
本文将介绍无偿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相关内容。
无偿股权转让的定义无偿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
在无偿转让的情况下,被转让人不需要支付任何对价给转让人。
无偿股权转让印花税的规定根据中国的税法规定,进行无偿股权转让的一方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种交易税,适用于股权转让、房屋买卖、债券等交易活动。
印花税的征收标准根据具体的交易额度来确定,不同地区的征收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对于无偿股权转让的情况,税务部门对印花税的征收方式有以下规定:1. 标的物是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印花税的征收标准是转让价格的0.05%;2. 标的物是其他类型的股权(非有限公司股权),印花税的征收标准是转让价格的0.1%。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征收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征收标准还需参考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
如何申报无偿股权转让印花税在进行无偿股权转让交易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印花税。
以下是申报流程的基本步骤:1. 准备必要的材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身份证明等;2. 前往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3. 向税务部门提供所需材料,并按照征收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印花税金额;4. 缴纳印花税。
在申报印花税时,应特别注意填写准确的信息,避免填写错误导致不必要的纠纷或罚款。
免税情况根据税法规定,对于特定的无偿股权转让情况,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免税情况:1. 无偿股权转让涉及国家政策或国有资产;2. 无偿股权转让涉及慈善事业或公益事业;3. 无偿股权转让涉及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免税政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获得相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
结论无偿股权转让印花税是一项重要的税务事项,对于参与股权转让的各方都具有一定的影响。
在进行无偿股权转让交易时,应了解印花税的征收标准及申报流程,并及时履行申报义务。
股权转让合同怎么交印花税

股权转让合同怎么交印花税股权转让合同怎么交印花税摘要股权转让合同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的合同。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由于涉及到财产转移,需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本文将介绍股权转让合同交印花税的相关事项。
1. 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在各种合同、票据和其他证书上,根据法定规定规定的税率,将应税的大写金额或票面金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征收的一种税收。
2. 股权转让合同交印花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股权转让合同交印花税的税率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一般为1‰。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首先,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即受让方支付的金额。
然后,按照税率1‰计算出印花税。
计算公式为:印花税 = 股权转让价格× 1‰。
最后,根据计算结果,将印花税缴纳给主管税务机关。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特定情况,印花税税率可能会有一定的调整。
在具体操作中,应咨询相关税务机关以确定最新的规定和税率。
3. 股权转让合同交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和申报流程股权转让合同交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合同的出让方,即原股东。
合同的受让方只需支付交易款项,不负有交纳印花税的义务。
纳税人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印花税有关的申报表,并按时足额缴纳印花税。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1. 准备相关材料:股权转让合同正本和副本申报者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2. 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印花税申报提交上述准备的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表格,并缴纳印花税款项3. 纳税申报流程完成:等待税务机关核对材料缴纳印花税款项4. 注意事项在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印花税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交纳印花税时,纳税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申报缴纳:纳税人应按时足额申报和缴纳印花税,以避免产生滞纳金等额外费用。
咨询税务机关:如有疑问,应及时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以获得准确的纳税政策和操作指导。
保存相关凭证:纳税人应妥善保存与股权转让合同和印花税有关的相关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6篇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6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某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转让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转让内容1. 甲方将其持有的某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某公司_____%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1. 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______元整。
该价格是甲方转让目标股权的净价格,不包含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署后___日内将全部股权转让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股权转让登记及手续办理1.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股权变更登记申请。
2. 股权转让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律师费、公证费等)由乙方承担。
四、声明与保证1. 甲方保证其持有的目标股权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纠纷、质押、冻结或其他第三方权利要求。
2. 乙方保证其有充足的资金和能力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五、过渡期安排及违约责任1. 过渡期内,甲乙双方应维护某公司的稳定运营,不得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过渡期时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
2.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公司重组股权无偿划转是否缴纳印花税答疑

公司重组股权无偿划转是否缴纳印花税一、股权无偿划转是否交印花税无偿转让股权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有偿的转让股权,那么需要缴纳印花税。
此时缴纳印花税是按照股权转让的价款为基数乘以万分之五。
在无偿转让的情况下,股权转让的价款是0,那么自然印花税的金额也就是0,也就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纳税申报手续的时候,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公司新的章程,股东股权转让协议书,还有公司的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后,及时办理税务的申报手续。
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纳税申报。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二、无偿划转不产生经济利益吗?划转目的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一般由上一层级公司主导,将资产或股权由一个公司划转至另一个公司。
股权无偿划转,从表面看,没有对价,单纯将被划转股权进行转移,因此也就不存在通常意义上的“收入”或者“所得”,也就没有了征税的基础。
但从实质上看,虽然表面没有对价,但不可否认,这种划转是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做出的,因此,存在潜在的经济利益转移。
从税收角度看,“穿透”无偿划转的表面,对实质上的经济利益征税似乎也是合情合理的。
因此,在《征管法》中,赋予税务局核定权,防止出现由此产生的规避纳税行为,也就顺理成章了。
对于无偿划转行为,税收处理的基本原则按照“视同转让”的方式进行,即使没有对价,仍然要按照公允价值或者市场价值进行征税。
三、无偿划转征税范围印花税法规定,只要书立应税凭证,就要缴纳印花税,这是一个行为税。
股权无偿划转必然涉及从一个公司变更过户到另一个公司,从应税凭证上看,属于产权转移书据。
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关于产权转移书据中的说明中,将转让界定为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予、互换、分割。
转让股权_印花税_应税范围(3篇)

第1篇一、引言股权转让,即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非股东的行为。
股权转让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一种股权交易方式,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也较为复杂,其中印花税便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探讨股权转让印花税的应税范围,以期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参考。
二、股权转让印花税概述股权转让印花税是指根据国家税法规定,对股权转让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费。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范畴,其征收对象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各类合同、凭证等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印花税的征收有利于规范股权转让行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三、股权转让印花税的应税范围1. 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的协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股权转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2)股权转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3)股权转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2. 股权受让协议股权受让协议是指股权受让方与出让方就股权受让事项达成的协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股权受让协议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3. 股权转让登记证明股权转让登记证明是指股权转让双方在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登记证明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4. 股权转让协议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协议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对原有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终止达成的协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的修改、补充或终止协议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5. 股权转让相关合同、凭证股权转让相关合同、凭证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合同、凭证,如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股权转让税费缴纳凭证等。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股权转让相关合同、凭证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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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交印花税按现行印花税政策,你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不能减免。
目前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况: 1.法定凭证免税。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条例第4条)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按现行印花税政策,你公司资金账簿印花税不能减免。
目前减免政策主要有以下这些情况:1.法定凭证免税。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条例第4条)(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2.免税额。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
(条例第3条)3.特定凭证免税。
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88)财税字第255号)(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委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4.特定情形免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印花税:(国税地字〔1988〕25号)(1)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2)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的,按规定贴花;(3)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4)对企业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5)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5.单据免税。
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
所开立的各类单据,不再贴花。
(国税地字〔1988〕25号)6.企业兼并并入资金免税。
对企业兼并的并入资金,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
(国税地字〔1988〕25号)7.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免税。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国税地字〔1988〕25号)8.特殊情形免税。
纳税人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国税地字〔1988〕25号)9.保险合同免税。
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税地字〔1988〕37号)10.书报刊合同免税。
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而书立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国税地字〔1989〕142号)11.外国运输企业免税。
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结算凭证,免征印花税。
(国税发〔1990〕173号)12.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下列特殊货运凭证,免征印花税:(国税发〔1990〕173号)(1)军事物资运输结算凭证;(2)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结算凭证;(3)为新建铁路运输施工所属物料,使用工程临管线专用运费结算凭证。
13.物资调拨单免税。
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调拨商品物资,作为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调拨单,不作为结算凭证,不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14.同业拆借合同免税。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15.借款展期合同免税。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国税发〔1991〕155号)16.拨改贷合同免税。
对财政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
(国税发〔1991〕155号)17.合同、书据免税。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免征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18.国库业务账簿免税。
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免征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19.委托代理合同免税。
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20.日拆性贷款合同免税。
对人民银行向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日拆性贷款(20天以内的贷款)所签订的合同或借据,暂免征印花税。
(国税函〔1993〕705号)21.铁道企业特定凭证免税。
铁道部所属单位的下列凭证,不征收印花税:(财税字〔1997〕182号)(1)铁道部层层下达的基建计划,不贴花;(2)企业内部签订的有关铁路生产经营设施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维修的协议或责任书,不贴花;(3)在铁路内部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的调拨单据,不贴花;(4)由铁道部全额拨付事业费的单位,其营业账簿,不贴花。
22.电话和联网购货免税。
对在供需经济活动中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
(国税函〔1997〕505号)23.股权转让免税。
对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需要免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须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国税发〔1999〕124号)24.买卖基金单位免税。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在2001年底前,暂不征收印花税。
(国税发〔2000〕8号、财税〔2001〕61号)25.棉花购销合同免税。
对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内进行棉花交易所签订的棉花购销合同,在2002年底前,暂免征印花税。
(国税发〔2000〕36号)26.储备粮油业务免税。
在2003年底前,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其直属粮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对其经营中央储备粮(油)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财税〔2001〕13号)27.电信集团免税。
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各省(区、市)电信公司的资金账簿,因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逐层上移的资金,凡在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对各实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对上述公司在重组改制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国税函〔2001〕227号)28.铁道通信公司免税。
对组建的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新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对铁道通信公司在组建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国税函〔2001〕228号)29.国家邮政免税。
对组建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凡属在邮电管理局分营前已贴花资金,免征印花税。
(国税函〔2001〕361号)30.资产公司免税。
对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4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自成立之日起,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1〕10号)(1)对资产公司成立时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2)对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和处置不良资产,免征购销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的印花税。
(3)对涉及资产公司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持有人变更的事项,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的有关规定,免征印花税。
31.中石天然气集团和中石化集团使用“成品油配置计划表”免税。
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及内部各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的各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的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供石油和石油制品所使用的“成品油配置计划表”(或其他名称的表、证、单、书),暂不征收印花税。
(国税函〔2002〕424号)32.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免税。
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财税〔2002〕128号)33.与高校学生签订公寓租赁合同免税。
自2002年10月1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税〔2002〕147号)34.华商中心账簿免税。
在2003年底以前,对华商中心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税〔2002〕163号)35.华商中心购销合同免税。
在2003年底以前,对华商中心从事储备糖、肉具体储备管理业务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税〔2002〕163号)36.储备库资金账簿免税。
在2003年底前,对中国糖业酒类集团公司直属的国家储备糖库和中国食品集团公司直属的国家储备肉库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税〔2002〕163号)37.中外运集团财产划转免税。
对中外运集团重组改制中因财产的无偿划转所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该集团重组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合同,由于成立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将上市公司改为执行主体。
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同时改制前已贴花的合同,可不再征收印花税。
(财税〔2003〕7号)38.证券交易减税。
从2001年11月16日起,股票购买、转让、赠予、继承,按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2‰的税率计算证券交易印花税。
39.资产过户免税。
对中国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财政部核定的资本金数额,接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免征印花税和契税。
(财税〔2003〕21号)40.储备棉免税。
在2005年底前,对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及其直属棉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经营中央储备棉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财税〔2003〕115号)41.青藏铁路建设免税。
对青藏铁路公司的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青藏铁路公司与中标的建设单位所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免征签订合同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
(财税〔2003〕128号)42.被撤销金融机构清偿债务免税。
从《金融撤销条例》生效之日起,对被撤销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包括所属企业)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财税〔2003〕141号)43.社保基金买卖证券印花税先征后返。
从2003年1月1日起,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应缴纳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财税〔2003〕134号)44.香港中银集团重组上市权转移书据免税。
对中国银行在香港中银集团重组前已贴花的资金及重组过程中因资产转移所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财税〔2003〕126号)45.保险公司重组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