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森林防火管理规章制度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模版(4篇)

森林防火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森林及其周边地区的火源管理、火灾防控工作,适用于所有涉及森林资源及其防火工作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多措并举、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防火责任,加强火源管理,提升火灾预警能力,加强火灾扑救力量建设,加强火灾事后处置和救援工作,实行全员参与的森林防火体系。
第二章火源管理第四条火源是指能够引发火灾的任何物体、设备、工具和人员行为。
第五条火源管理是指对火源进行管理和监督,控制火源的产生和使用,防止火源引发火灾。
第六条各级森林防火工作机构负责制定火源管理计划,明确火源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措施。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机构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火源管理工作,监督单位和个人的火源使用情况。
第八条火源应在指定地点、时间和范围内使用,不得在禁火区域和禁火期使用。
第九条火源使用单位应按照火源管理计划的要求,制定火源使用方案,并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条火源使用单位应建立火源管理台账,记录火源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火源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第十一条火源使用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使用火源,未经培训和资格认证的人员不得使用火源。
第十二条容易引发火灾的火源,包括但不限于烟花爆竹、焚烧垃圾、焚香、烧纸、野外露天烧烤等,应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
第十三条森林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火源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火源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章火灾预警第十四条火灾预警是指预先发现火灾隐患和火险点,及时报警,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扑救。
第十五条各级森林防火工作机构负责制定火灾预警制度,建立火险点监测和信息收集系统,及时通报火险点信息。
第十六条火险点监测应根据火险等级分为重点监测区、一般监测区和随意观测区,重点监测区应实行24小时监测。
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3篇)

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任务为了加强村级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二、组织机构1. 设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成员为组员。
2. 设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指挥长,专业防火队伍和防火志愿者组成指挥部成员。
三、责任分工1. 村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工作。
2. 专业防火队伍负责森林巡查、森林火险警戒值的监测和预警、火源管控等工作。
3. 防火志愿者负责宣传教育、组织应急演练等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并定期组织防火知识培训。
2. 设立防火示范区,加强森林火险地区的防火隔离带建设和管理。
3. 对森林防火用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4. 对火源进行严格管控,严禁在森林区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五、应急处置1. 发生森林火灾时,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专业防火队伍进行扑火救援。
2. 各村居民积极参与灭火行动,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协助扑灭火灾。
3. 在灭火行动中,确保人员安全,同时妥善保护森林资源。
六、工作评估与奖惩1. 对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2.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和问责。
以上为本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范本(2)(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村森林的防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防火为中心、全面防控、科学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共治。
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村森林防火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全面加强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提高防火意识和能力,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
本制度的实施是为了规范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操作流程,促进森林防火工作的科学化和标准化。
二、责任与机构1. 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主体为村级防火委员会,由村党委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主任,其他相关村干部担任委员。
2. 村级防火委员会负责制定森林防火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防火会议,协调相关单位和个人参与防火工作。
3. 村级防火委员会设立防火办公室,该办公室由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三、防火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村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火知识和技能,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2. 制作宣传资料,如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村级森林防火制度和相关政策法规。
四、防火设施建设1. 在村级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设置防火标志牌,提示禁止野外用火和防火要求。
2. 定期检查和维护村级森林防火设施,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五、防火应急预案1. 制定村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对村级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进行组织和培训,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3. 实施定期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防火应急处置水平。
六、防火巡逻和监控1. 组织村级森林防火巡逻队伍,定期巡逻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扑救。
2. 安装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加大防火巡逻和监控的力度。
七、处罚和奖励1. 对违反村级森林防火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
2. 对积极参与村级森林防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其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八、监督和评估1. 建立村级森林防火绩效考核制度,对村级防火委员会和防火办公室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2. 委托专业机构对村级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改进。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4篇)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是指对森林火灾的预防、监测、扑救和事后处理等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贯彻依法预防、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科学合理、全面协调、依法依规、安全高效。
第五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六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信息发布和交流机制,及时传递火灾情报,提高防火效率。
第二章防火责任第七条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应当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防火责任,划分职责。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履行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制定,落实防火预算。
第九条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森林防火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
第十条养护绿化部门应当切实负责公共绿地和城市森林的防火管理工作,确保防火安全。
第十一条农牧业部门和相关农民组织应当加强农田和牧场的防火管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第十二条旅游部门应当切实履行防火责任,制定旅游区域的防火计划和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制度,加强公众防火意识的培养,推动社会共治。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林区违法使用明火和非法放火。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森林火险等级评估,及时发布火险等级,并采取相应防火措施。
第十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森林消防队伍,配置足够的消防人员和装备,做好扑救工作。
第十九条森林消防队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习和培训,提高扑救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第二十条养护绿化部门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迅速处理。
第四章火灾处置第二十一条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应当迅速组织扑救力量,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森林防火责任制度1. 各级政府机构应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确保防火工作的协调开展;2. 森林管理单位应组建专门的防火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和实施;3. 森林防火责任人应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防火知识和技能,随时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
二、森林火险评估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制度,对森林火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及时发布火险预警;2. 森林火险评估结果应用于制定防火计划和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三、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建立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和预警火险;2. 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应及时传达给相关单位和人员,协助他们做好防火准备工作。
四、森林清理防火道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定期清理防火道,确保通畅和安全;2. 防火道应设立指示牌和标志,方便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撤离。
五、森林巡查检测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加强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2. 巡查检测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火知识和技能;2. 开展防火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七、森林防火处置应急预案制度1. 森林管理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分工和措施,提高对突发火灾的应对能力;2. 应急预案应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防火需要。
八、森林防火奖惩激励制度1. 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和激励;2. 对违反防火规定和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加强防火意识和行为规范。
以上是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介绍,希望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执行,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
感谢您的阅读!。
森林防火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森林防火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对国有林、集体林、个人林、植被覆盖地等各类森林及其周边地区的防火管理工作。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原则上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防火无小事、预防胜于扑救”的理念,全面强化防火措施,积极落实防火责任,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第二章防火责任第四条各级森林防火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防火工作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划分责任区域,统一部署、协同作战。
第五条各级各类森林管理单位应当落实防火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管理,加强宣传,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森林地区的村民、林地承包经营人员、游客等应该加强森林防火意识,主动参与防火工作,共同保护森林资源。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通过立法、行政、经济、宣传等各种手段,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章防火措施第八条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预警系统,加强火灾监测、监测和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第九条严格控制火源,在林区实行“禁火区”、“限火区”、“严禁放火区”、“火源管制区”等管理措施,加强火情监控。
第十条加强林区巡查,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火情,防止火灾蔓延。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扑救力量,提高扑救效率,确保火灾得到及时、有效控制。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林区人员疏散、物资储备、通信保障等保障措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置。
第四章灭火方法第十三条对于所有未经批准的明火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做好灭火工作。
对于疑似火源的情况,应积极主动进行确认,做好扑救准备。
第十四条在林区工作、游玩等活动中,若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扑救,切不可冒险扑救。
第十五条各类火灾扑救单位应当提前准备好所需灭火器材,确保及时、有效扑灭火灾。
村民森林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村民森林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加强我村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森林火灾,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森林防火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全村每家每户应尽的义务,实行村委负责制。
二、看好自家的林、管好自家的人,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在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禁火期内;在全县林区及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在未取得野外用火证的前提下认真执行下列要求:(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二)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烧田坎土坎、焚烧包谷杆、焚烧稻草;(三)严禁在林区内烧木炭;(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五)严禁吸烟、点火取暖、照明、野炊;(六)严禁祭祀活动时烧坟山、烧香、烧纸、点蜡烛和燃放烟花爆竹;(七)严禁未经批准进行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八)严禁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涉火活动;(九)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自觉遵守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须野外用火时及时向村两委提交用火证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民应积极自觉组织参加扑救,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科学扑救。
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报告。
六、监管好自己家老人、小孩、特殊人员(弱智、精神病人等),一旦引发森林火情、火灾自愿承担监护人责任。
七、如有违反以上事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责任书—式二份。
村民委员会、责任人各执一份。
村民委员会(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加手印):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社区护林防火规章制度

农村社区护林防火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社区护林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林火事故发生,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农村社区居民、农场、林场等涉及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和个人,应遵守本规章的规定,积极参与护林防火工作,共同维护林区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条农村社区护林防火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林区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防火宣传教育、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四条当林火事故发生时,各地应急救援力量要迅速出动,全力救援,确保火灾得到迅速控制,最大限度避免生命和财产损失。
第五条各级林业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社区护林防火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护林防火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严惩不贷。
第二章护林防火措施第七条林区内禁止烧荒,禁止随意燃放烟火,禁止乱扔烟蒂等行为,禁止挖矿、采石等可能引发火灾的活动。
第八条林区应设置清除杂草、灌木等易燃物的防火带,定期对这些防火带进行清理和维护,确保安全。
第九条林区应设置各种防火设施,如消防水池、灭火器、灭火枪等,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作业。
第十条林区应建立健全护林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工作,确保及时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林区应开展定期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林火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护林防火责任第十二条每个村庄应设立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护林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每个村庄应建立村级护林防火队伍,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队员熟练掌握灭火技能。
第十四条每位村民都应当具备一定的灭火常识,遇到火情时应及时报警,并尽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第四章护林防火奖惩第十五条对于在护林防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奖励,鼓励更多人参与到护林防火工作中来。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护林防火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由林业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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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管理制度
一、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群防群治、自防自救的森林防火机制。
二、健全健全本村森林防火组织,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制度。
三、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村民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在线路范围内山林路口、山林周边设立防火宣传牌、警示牌等。
四、在清明节、冬至等森林防火重点时期,村护林人员应加强值班与巡查力度,严防森林火灾突发,清除火灾安全隐患。
五、加强火源安全管理。
严禁在林区吸烟、野外用火、燃放鞭炮。
六、任何村民及外来临时人员不得破坏林业,不准乱砍树林等;如在林区进行施工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上级林业部门批准或本村森林防火领导同意。
七、加强森林防火设施建设,及时更新配备必要的森林灭火装备及灭火器具。
灭火工具和消防器材,要具体落实专人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处于备用状态。
八、加强森林防火扑救突击队伍建设,经常组织队员学习业务知识和实地扑救灭火演练,确保队伍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急扑救作用。
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一、全体村民在森林防火期内自觉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各家庭户主应经常向家庭成员宣传森林
防火知识,主动提升森林防火。
二、自觉做到不在林地内吸烟、不在林地周围用火。
三、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四、在进入森林防火期前,要配合乡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活动,向广大村民宣传森林防火知识。
五、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为。
六、村辖区范围内村民及外来人员,一律应服从乡政府防火安全工作管理和乡林业工作站的森林防火要求,主动熟悉、接受森林防火知识、常识宣传。
主动提高防火责任意识,加强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野外火源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对火源管理规定如下:
一、认真执行国家《森林法》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以及金洞乡森林防火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二、森林防火期间,凡入山人员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林区,严禁擅自用火。
三、防火戒严期内,要做到辖区内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成灾就抓,坚持依法治火,依法防火。
在哪个辖区
发现问题,都要追查责任,并按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四、森林防火期间,凡是本村辖区内的村民或外来临时人员,进入山林需动用火源,须向村或乡森林防火主管人员报告,需进行动火作业的要指定防火负责人。
五、防火期内严禁本村辖区村民或外来临时人员上坟、烧纸,严禁动火开荒、野炊、烤火。
森林火灾处置隐患整改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后,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森林防火应急小组成员及村民扑救,并组织有关人员勘查火场,追查肇事者,正确外置。
一、本村辖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山火或火灾隐患应及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发生森林火灾或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后,应成立火灾处理或火灾隐患整改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整改,村森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进行相关督导检查,直到彻底处理。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责任人、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它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应立即拨打预警电话进行整改处理。
四、发现森林火灾,应按森林防火预案组织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火灾扑灭后应留有足够的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五、搞好森林火灾统计和总结,汇总森林火灾隐患情况,及时上报,并对责任者依据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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