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稽核(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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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标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 2001年【发布部门】国家财政部财金[2001]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现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是指政府出资(含政府与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

第三条设立担保机构需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办理注册。

担保机构经注册后方可开展业务。

第四条担保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

鼓励担保机构采取公司形式。

目前难以采用公司形式的担保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逐步规范,在条件成熟时改组为公司。

第五条担保机构应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照规定程序对担保项目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担保机构有权不接受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为具体项目提供担保的指令。

第六条担保机构应为受托运作的担保基金设立专门帐户。

并将担保基金业务与担保机构自身业务分开管理、核算。

第七条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

第八条担保机构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担保机构担保责任余额一般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5倍,最高不得超过10倍。

第九条担保机构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对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以及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担保和资金运用业务。

担保公司审计要点

担保公司审计要点

担保公司审计要点1.内部控制审计:审计师需要评估担保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财务报告、合规制度和内部审计等方面。

审计师需要检查担保公司是否有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评估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例如,审计师需要检查公司贷款审批流程及合规制度,以确保公司不会过度冒险。

2.贷款审计:审计师需要检查担保公司的贷款审批流程,确保其合规性和透明度。

审计师会检查公司的贷款申请文件、审批程序、授信决策等,并评估贷款的风险。

此外,审计师还需要评估担保公司的贷后管理制度,例如贷款回收情况、坏账准备金的计提等。

3.担保风险评估:审计师需要评估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包括担保资产的品种和风险水平。

审计师需要检查担保公司的担保合同、担保人资格、担保物评估等,并评估这些担保资产的价值和风险。

此外,审计师还需要评估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措施,例如担保公司的资本充足率、风险缓冲区的设置等。

4.财务报告审计:审计师需要对担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以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计师需要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记录、报表编制过程等,并评估这些财务报告是否符合相关准则和法规要求。

此外,审计师还需要评估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核算方法等。

5.合规审计:审计师需要评估担保公司的合规制度,包括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贪污等方面的合规要求。

审计师需要审核公司的合规制度和操作流程,并评估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此外,审计师还需要检查公司的合规风险和合规控制措施。

6.IT系统审计:审计师需要评估担保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包括贷款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等。

审计师需要检查公司的系统安全、数据完整性、系统准确性等,并评估其对公司运营和信息安全的影响。

总之,担保公司审计需要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贷款审计、担保风险评估、财务报告、合规制度和信息技术系统等方面。

审计师需要综合评估这些要点,以确保担保公司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担保公司审计可以帮助相关方了解公司的风险状况、财务状况和合规情况,从而更好地管理和监督担保公司的运营。

中小企业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财务审计管理制度中小企业财务审计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中小企业的财务审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透明度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和流程。

该制度对中小企业的财务审计进行规范,使其合规化、科学化、可持续发展,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企业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一、制度的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中小企业的财务审计活动,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审计结果的报告和跟踪等。

二、制度的基本原则1.透明原则:财务报表和审计过程必须公开透明,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独立性原则:审计机构应独立进行审计工作,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约束。

3.审计工作原则:审计工作应遵循审计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要求进行。

4.审计结果原则:审计结果应客观、准确,提供企业管理层和有关方面作出决策的依据。

三、制度的内容1.财务报表编制制度:明确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和要求,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审计工作组织制度:规定审计工作的组织、计划、执行和监督程序,明确审计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3.审计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内部控制制度:规定中小企业的内部控制要求,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

5.审计报告制度:明确审计结果的报告形式、内容和时间要求,提供客观、准确的审计意见。

6.审计结果跟踪制度:规定对审计结果的跟踪和监督程序,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改进。

四、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并修订制度:企业需制定并不断修订财务审计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

2.宣传与培训:将制度宣传给企业相关人员,并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落实制度。

3.贯彻执行:落实制度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财务审计活动按照制度进行,杜绝违规行为。

4.监督检查:定期对财务审计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5.修订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和改进意见,及时修订和完善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与风险防范

担保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与风险防范

担保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与风险防范——确保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为了保障担保公司的业务可持续发展,内外部审计与风险防范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内外部审计有助于识别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及时采取对应措施,确保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担保公司的内外部审计程序以及风险防范措施。

一、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担保公司自我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提升运营效率和风险抵御能力。

1.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担保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规模制定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各业务环节有明确的责任界定、业务流程规范和风险防控措施。

关键环节包括贷款审批、风险管理、资金运作、财务核算等,通过规范操作和内部流程管控,降低操作风险和人员失误的概率。

2.内部审计流程内部审计应该是持续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确定审计范围和目标:根据公司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审计的范围和对象,明确审计的目标和要求。

(2)制定审计计划:制定审计的具体计划,明确审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安排审计人员和资源,并与被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3)实施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计划进行实地调查、交叉核查、数据分析等工作,全面了解被审计部门的运作情况和问题。

(4)整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和问题整理审计报告,向公司高层汇报审计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解决方案。

(5)跟踪审计问题:审计报告出具后,跟踪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二、外部审计外部审计是担保公司接受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的审计,通过对财务报表、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的检查,为公司的各类利益相关者提供可信的信息和保障。

1.选择审计机构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和专业技术的审计机构是外部审计的首要任务。

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担保公司审计的需求,并符合相关法规和准则。

2.审计程序外部审计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1)计划阶段:审计机构与担保公司沟通,确认审计目标和范围,制定审计计划。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已经2010年7月23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融资性担保机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融资性担保业务风险,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三条本指引是监管部门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评价的依据。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遵循本指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是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的动态机制和过程。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经营目标和效率的充分实现。

(三)确保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有案可查。

(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事项。

(三)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融资性担保企业的审计方法

融资性担保企业的审计方法

融资性担保企业的审计方法融资性担保企业是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困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国有融资性担保企业更是肩负着扶持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协助解决其资金需求的重任。

本文结合目前国内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发展现状及业务特征,探讨如何开展融资性担保企业审计工作。

在充分掌握《融资性担保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行业性法规以及监管要求后,先从宏观层面开展审计和分析,包括融资性担保企业经营范围是否合法合规,有无从事明确禁止的业务种类,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严格、落实,业务操作流程是否规范等。

财务数据的审计和分析分析企业财务数据,主要审计以下几点:一是关注资金来源及去向是否合法合规,进一步从财务角度核实企业是否存在从事非法集资或发放贷款等违规或超许可经营范围的事项。

二是关注财务指标是否健康,包括是否按《融资性担保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按时、按比例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以及一般风险金、代偿总额、代偿率等情况。

特别要注意的是,目前在政策层面除了强制要求担保企业必须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收入的50%计提)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按不低于当年年末再保余额的1%计提,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之外,对一般风险金的计提标准尤其是已经产生的累积代偿后果(包括逾期两年及以上的未收回代偿资金)的风险化解与坏账处理等环节,并未提出明确的强制要求和标准。

在笔者遇到的有关融资性担保企业的审计项目中,存在同样的情况,企业一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应收代偿款,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未得到有效化解与核销;另一方面企业虽然按照《融资性担保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计提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但是由于此两项准备金的计提口径为在保余额或未到期担保责任,与已经实际产生并累积的存量代偿款之间并无直接关系或线性依赖,因而能否有效覆盖存量风险存在很大疑问。

笔者在审计中也发现,仅凭前述的担保赔偿金和未到期准备金在很多时候无法覆盖担保企业实际产生的经营风险,尤其是在担保行业整体不景气或企业的风险管控水平不高从而导致代偿率偏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融资担保专项审计方案

融资担保专项审计方案

一、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加强对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提高融资担保业务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融资担保机构合规经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特制定本融资担保专项审计方案。

二、审计目的1. 检查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情况,确保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2. 评估融资担保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3. 审查融资担保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防范潜在风险。

4. 分析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状况,确保其稳健经营。

三、审计范围1. 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执行情况。

2. 融资担保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3. 融资担保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4. 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状况。

5. 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

四、审计内容1. 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融资担保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如融资担保业务规范、风险控制要求等。

2. 内部控制制度:审查融资担保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风险控制、业务流程、信息管理等。

3. 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检查融资担保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重点关注担保项目的合规性、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等。

4. 财务状况:分析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报表,关注资产质量、负债水平、盈利能力等指标。

5. 风险管理情况:评估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应对措施。

五、审计方法1. 审计人员通过查阅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文件、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表、业务合同等资料,了解其经营状况。

2. 审计人员对融资担保业务进行现场调查,了解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

3. 审计人员对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关注其资产质量、负债水平、盈利能力等指标。

4. 审计人员对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六、审计报告1.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结果,编写审计报告,包括审计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整改建议等。

2. 审计报告报送相关部门,为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3. 审计报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中小企业融资与贷款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与贷款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融资与贷款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与贷款管理,提高融资效率,保障企业和贷款人的利益,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中小企业融资和贷款活动。

3.公司经营部门、财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二、融资与贷款申请1.中小企业应提前向公司经营部门递交融资和贷款申请。

2.申请料子应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报表、项目计划及风险评估等。

3.公司经营部门应对申请进行审核,评估融资和贷款的可行性。

4.审核结果应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明确是否通过。

三、融资与贷款审批1.通过初步审核的融资和贷款申请,公司经营部门将其转交给财务部门进行资金评估。

2.财务部门应对融资和贷款申请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并确保公司的资金充裕。

3.财务部门应对申请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融资和贷款的归还本领。

4.完成评估后,财务部门向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提交融资和贷款申请报告。

5.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融资和贷款审批看法。

6.贷款额度超出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的,需报批至公司高层决策机构。

四、融资与贷款合同1.经公司审批通过的融资和贷款申请,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与申请企业签订融资和贷款合同。

2.融资和贷款合同应明确借款主体、借款金额、利率及费用、归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合同签署后,双方应每份保存一份正式合同,并在文件存档系统中备案。

五、融资与贷款使用1.借款人必需依照合同商定的用途使用融资和贷款资金。

2.借款人应确保融资和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使用。

3.借款人应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供应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六、融资与贷款归还1.借款人应定时、按量归还融资和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可依据实际经营情况向财务部门提出调整归还计划的申请。

3.未经公司财务部门同意,借款人不得随便延期归还或提前归还贷款。

4.财务部门应定期跟踪借款人归还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逾期归还等问题。

七、融资与贷款监督与风险管理1.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融资和贷款监督与风险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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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稽核(审
计)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机构审核制度,严格控制担保、投资业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担保及投资项目
三、机构审核执行组织
公司担保、投资项目审核由风险部具体执行。

四、参与人员
1、由风控部指定专人审核
2、必要时请业务部经理参加。

五、审核时效
公司贷款担保业务,业务部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报告。

业务部出具部门意见报风控部,进行机构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机构审核意见。

六、审核内容
1、合规性审查
主要审查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的法人主体资格、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的能力,是否符合担保的基本条件,审查担保报批手续、文件、项目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审查担保金额、期限、费率、反担保措施是否合规。

2、法律风险审查
主要审查借款人贷款用途的合法性、反担保措施的合法性、对特定风险所采取的法律防范手段的有效性等。

3、反担保措施的审查
主要审查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抵、质押措施的可操作性,审查抵押(出质)人对抵(质)押资产是否享有处分权,抵(质)押资产是否具有其他影响反担保债权实现的他项权利,能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抵(质)押物能否快速变现等。

4、风险可控性审查
主要审查借款人借款项目的第一、第二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可靠、合法、有效。

反担保措施的设立是否能够充分触动借款人的利益而激发借款人的还款积极性,第三方反担保人是否具有充足的保证反担保能力。

复算借款人的信用评价指标,对客户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担保项目潜在的风险作评价。

七、审核结论及处理
1、审批项目:经机构审核符合项目担保要求,风控部填写《机构审核报告》,连同《担保申请书》、《担保业务报批表》、《项目调查报告》及企业相关资料报公司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

2、存疑项目:风控部存在疑议的项目,应填写《机构审核
报告》,将评审意见退还业务部进行补充调查,业务部补充调查后可将调查结果书面上报风控部重新审核,不能补充调查意见的,视为否决项目。

3、否决项目:经机构审核认为不符合项目担保要求,风控部应在《机构审核报告》上填写机构审核否决意见,经部门经理签署后,连同项目资料返还业务部门。

对风控部评审否决的项目,担保业务部存在异议的,可上报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上报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

4、暂缓项目:经机构审核不完全符合项目担保要求的,如有关项目资料不齐全、反担保措施不充分等,风控部在《机构审核报告》出具暂缓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签署后,连同项目资料返还业务部门重新进行初审。

八、附则
1、本制度根据执行情况可做修改和调整。

2、本制度解释权归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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