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林学院处级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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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级干部公开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副科级干部公开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副科级干部公开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校干部状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现以竞争上岗的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任一批副科级干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坚持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能担重任的干部队伍,推进我院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注重从多岗位培养选拔干部,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拔任用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六)依法依规办事。

三、选拔职位数根据2017年学校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情况和住建厅的批复文件。

本次副科级干部选拔职位数为学校现设置机构中空缺的所有副科级干部职位,共计86个,其中党政管理部门空缺副科级职位43个;教学系部空缺副科级职位33个;教辅部门空缺副科级职位10个。

四、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应符合我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二)基本资格1.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3.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体资格要求具有在下一级岗位三年及以上任职工作经历。

提任教学系部教研室主任等副科级干部,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担任系学工办主任、系团总支书记必须为中共党员,年龄35岁以下为主,特殊原因不超过40岁。

(四)优先考虑条件1.平时踏实肯干无私奉献,关键时刻冲得上,并在学校急难苦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优先。

2.同等条件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优先。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

大学科级干部聘任暂行办法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作风优良、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科级干部队伍,促进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依法办事、有效监督原则;(五)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科级干部是指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适用于聘任学校党群和行政管理部门、教学科研单位、直属单位的科级干部。

团总支书记等选举产生的干部按有关规定执行,聘任为科级干部的团总支书记按照本办法执行。

中财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参照本办法组织遴选、考察,提出科级干部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本单位实施聘任。

三、岗位职数确定学校根据各单位、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确定科级干部岗位职数,具体标准是:内设机构人数在5人以下的,科级干部岗位职数1人;内设机构人数在5人及以上的,科级干部岗位职数不超过2人。

四、聘任基本条件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学校与本单位、部门改调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熟悉有关法规、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局观念,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善于总结,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做好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奋,办事认真,努力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作风朴实,公正廉洁,真抓实干,讲究工作方法。

(四)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业务研究及口头表达能力,能独立撰写本单位的公文、文稿和相关论文;具有组织、协调、指导具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西南林业大学资源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2010年10月修正)

西南林业大学资源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2010年10月修正)

西南林业大学资源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干部的管理,保障学生干部的正当权利,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学生干部队伍,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称学生干部,是指依规定履行公职,纳入团总支学生会编制,受团总支学生会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主席、部长及委员。

第三条学生干部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制度。

制度对学生干部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其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学生干部的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学生干部的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学生干部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七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综合管理工作,各部部长在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第八条学生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西南林业大学资源学院学籍的在读本科学生;(二)拥护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六)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学生干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遵守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资源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和有关管理的规定;(三)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四)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接受同学监督;(五)维护学生会的荣誉和利益;(六)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规定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七)保守学生会的秘密和工作秘密;(八)遵守纪律,公道正派,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九)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制度规定的事由、规定的程序,不被免职、辞退;(三)获得奖励和其他应有待遇;(四)接受培训和教育;(五)对部门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七)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高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试行办法

高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试行办法

高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干部工作创新力度,丰富干部选任方式,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初始提名,是指由本办法规定的提名主体根据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通过一定的民主方式和程序,提出拟提拔任用干部初步人选的初始程序。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集中推荐等形式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竞争性提名、中层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改选提名时,按照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执行。

第三条提名推荐干部除必须遵循《干部任用条例》和《高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原则外,还须坚持扩大民主、公开透明、人岗相适、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提名人选须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和《高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并符合所提名职位的具体任职要求。

第二章提名主体第五条以下组织和个人可以向学校党委提名推荐领导干部初步人选:(一)校领导;(二)党委组织部;(三)中层党组织、中层单位。

第三章提名程序和方式第六条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校党委研究制定提名工作方案,公布初始提名职位,提出有关要求。

第七条校领导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程序:校领导个人以书面署名方式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填写《干部人选初始提名推荐表》。

第八条党委组织部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岗位需求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干部的工作经历、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推荐提名人选,填写《干部人选初始提名推荐表》。

第九条中层党组织、中层单位推荐提名干部人选的程序:应经中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形成决定,填写《干部人选初始提名推荐表》。

第四章提名人选确定第十条资格审核。

党委组织部对提名初步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对提名情况进行汇总。

中层领导干部聘任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领导干部聘任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领导干部聘任考核管理办法文号:组发[2002]1号(2006年8月修订)日期:2002年3月18日为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为加快学院的发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依据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农委人事处及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条件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做出成绩。

(三)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 为政清廉,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谦虚谨慎,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二聘任第三条学院中层干部中的科级干部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由院党委管理,报省农委人事处备案。

学院中层干部中的副处级干部,按省农委党组对副处级干部管理的规则,由省农委人事处和院党委共同进行聘任和日常管理。

学院副处级单位根据需要可设正副科长,所设职数由学院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原则统一安排。

第四条聘任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聘为副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两年以上教学或行政管理工作经历。

中层晋升副校长条件

中层晋升副校长条件

中层晋升副校长条件引言中层晋升副校长一直是许多教育工作者追求的目标之一。

成为副校长不仅是对个人能力和资历的认可,也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然而,要想晋升为副校长,并不仅仅需要工作经验和能力。

本文将从教育背景、管理能力、领导品质等多个方面来探讨中层晋升副校长的条件。

教育背景要求教育背景是成为副校长的基本条件之一。

通常来说,一个合格的副校长需要具备以下教育背景要求:1.硕士以上学历:副校长职位是一个高级管理职位,通常需要有更高层次的学历来胜任。

拥有硕士学位或以上的教育背景能够为副校长提供更深入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学校。

2.教育管理专业背景:副校长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因此教育管理专业的背景是一个优势。

这种背景可以包括教育管理学士学位、教育管理专业的培训等。

3.继续教育:教育行业在不断发展,副校长需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通过参加相关的研讨会、培训课程和进修学习等方式,副校长可以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从而更好地胜任该职位。

管理能力要求成为副校长,不仅需要具备卓越的教育背景,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以下是副校长所需的管理能力要求:1.组织与协调能力:副校长需要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学校的各项工作。

这涉及到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资源、协调各部门之间的配合等。

2.决策能力:副校长需要能够在复杂的情况下做出明智的决策。

这要求副校长具备分析问题、权衡利弊、寻求解决方案的能力,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3.人员管理能力:副校长需要具备良好的人员管理能力,包括招聘、培训、激励和评估员工等方面。

副校长应该能够建立一支高效的团队,并激励他们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4.沟通能力:副校长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促进学校内外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学校的声誉和影响力。

领导品质要求除了教育背景和管理能力,成为副校长还需要具备一系列的领导品质。

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符合把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具有领导和推动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

注重合理使用综合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加强跟踪培养,形成后备队伍。

树立重视基层导向,统筹考虑干部在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学院(系、部、所)交流任职,通过多岗位锻炼提升管理能力。

重视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结果和各种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

基层党委(党总支)、工会、共青团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校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资格第六条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是理想信念坚定,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

二是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办学规律,视野开阔,能够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工作执行力强,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强,心胸开阔,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学院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方案

学院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方案

学院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实施方案背景学院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能力、经验、素质和操守是影响机构运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持学院内设机构的高效率、高竞争力和高适应性,本文提出了一套选拔任用制度。

本制度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并严格执行。

选拔达标标准1.申请人必须是在学院内设机构担任实际工作的人员。

2.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职务设置及职责范围要求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3.申请人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有一定的行业经验和技术能力。

4.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荣誉感和群众观念。

5.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道德修养和社会道德观念。

选拔程序第一阶段:申请与资格初审1.申请人应按照公告要求提供个人基本情况、表彰奖励和工作经历等材料,并经过主管领导同意报名。

2.为了保证选拔的公平性,资格初审将由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来负责执行,该人员应具有足够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且无直接利益关系。

3.资格初审主要是对申请人的个人素质、工作业绩进行初步测评,评审的结果作为后续选拔的重要依据。

第二阶段:资格面试1.在通过资格初审后,所有申请人将参加资格面试。

资格面试主要是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领导才能等方面,评审的结果将作为综合测评的主要依据。

2.资格面试的教务长由学院领导选拔,确保拥有丰富的知识、经验和技能。

同时,资格面试的评分应为全体评委的共同意见,以避免个人主观意见对结果产生过大影响。

第三阶段:测评主题演讲1.通过资格面试后,资格已经变得更加接近实际工作态势。

对于该职位,主题演讲将直接影响选拔的结果。

2.主题演讲的要求是:须注重表达内容的分析性、评价性、规划性等方面,需要对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较为深入的剖析。

3.演讲评审由以学院领导为主的评委小组负责,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全面性。

第四阶段:体检和公示1.选拔候选人将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质量符合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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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学院处级干部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处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悉教育规律和教育管理理论,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工作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做出实绩。

3、有良好的工作方法,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管理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能正确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坚持原则,维护正气;清正廉洁,勤奋敬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修正错误。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善于维护班子的团结,团结同
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基本资格
1、具有五年及其以上工龄。

2、新提拔的教学院系和教学、科研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院系的党务处级领导干部、机关和后勤管理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3、提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有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两年以上的经历;提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有三年以上的正科级任职经历,或有高级职称,或担任讲师三年以上。

4、新提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一般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曾担任过处级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受该年龄限制。

5、身体健康。

6、推荐院系行政领导职位的,应当具有该院系所属学科或专业背景相似的专业技术职务。

7、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或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需要破格提拔的,按照《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办法(试行)》破格提拔。

8、女性年满52岁、男性年满57岁者,不再聘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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