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科科室工作制度
门诊心理科的服务与工作制度

门诊心理科的服务与工作制度1. 服务概述门诊心理科是一个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的部门,旨在帮助患者处理和应对心理问题和困扰。
本文将介绍门诊心理科的服务内容和工作制度。
2. 服务内容2.1 心理咨询门诊心理科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患者可以预约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面对面或在线咨询。
心理咨询的目的是帮助患者了解和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提供情绪支持和建议。
2.2 心理评估门诊心理科进行心理评估,通过使用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和技术,评估患者的心理状况和问题的严重程度。
评估结果有助于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和建议。
2.3 心理治疗门诊心理科提供各种心理治疗方法,如认知行为疗法、儿童游戏疗法、家庭系统疗法等。
治疗的目标是帮助患者改变不健康的思维和行为模式,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2.4 应急干预门诊心理科还提供应急干预服务,包括对危机事件的紧急响应和处理。
在紧急情况下,患者可以随时寻求门诊心理科的帮助和支持。
3. 工作制度3.1 预约与接待患者可以通过电话或在线平台预约心理服务。
门诊心理科设立接待处,接待患者并安排咨询师的时间表。
预约和接待工作由专业的接待人员负责。
3.2 保密与隐私门诊心理科严格遵守保密和隐私原则。
所有患者的心理信息都将被妥善保管,不会被泄露或分享给任何第三方,除非经过患者的明确授权或法律要求。
3.3 团队合作门诊心理科的工作依靠团队合作。
心理咨询师、心理评估师和心理治疗师之间密切协作,共同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心理服务。
3.4 持续学习与专业发展门诊心理科鼓励员工进行持续学习和专业发展。
员工应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课程,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供更好的服务质量。
3.5 质量控制与评估门诊心理科进行定期的质量控制和评估,以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内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4. 结论门诊心理科提供多样化的心理服务,包括咨询、评估、治疗和应急干预。
工作制度方面,门诊心理科注重预约与接待、保密与隐私、团队合作、持续学习与专业发展,以及质量控制与评估。
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职责

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职责
一、工作制度
1. 工作时间安排
- 心理科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 心理咨询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2. 预约流程
- 患者须通过电话或在线平台提前预约,预约时提供基本个人信息和主要症状。
- 心理科在收到预约信息后,将安排合适的时间给予心理咨询服务。
3. 心理评估流程
- 患者在接受心理咨询前,需进行心理评估,以确定问题的性
质和严重程度。
- 心理评估由经验丰富的心理医生进行,包括面谈和适当的心
理测试。
二、职责
1. 心理咨询师
- 负责为患者提供个人心理咨询服务。
- 倾听患者的困扰和问题,并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和建议。
- 配合医生制定个性化的心理疗程计划。
2. 心理评估师
- 负责进行心理评估,确定患者的心理问题。
- 使用合适的心理测量工具,如问卷调查和心理测试。
- 根据评估结果,提供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建议给医生和咨询师。
3. 医生
- 负责对患者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患者的身体和心理问题。
- 根据心理评估结果,制定综合治疗方案。
- 协助心理咨询师和心理评估师提供针对性的治疗。
4. 心理科管理员
- 负责管理心理科日常事务,包括预约安排和档案管理。
- 维护患者信息的机密性,确保数据安全。
- 协调心理科的工作流程,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以上为医院心理科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请全体工作人员遵守并履行相应职责,以确保良好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门诊心理科工作制度

门诊心理科工作制度1. 引言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门诊心理科的工作流程和行为准则,以提升门诊心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门诊心理科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心理咨询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遵守本制度是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 工作流程2.1 预约与接待- 门诊心理科接待人员应负责接听来电预约和面对面预约等工作,及时记录患者信息,并为其安排合适的时间。
- 医生和心理咨询师应按照预约时间准时接待患者,并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
2.2 心理评估和诊断- 医生和心理咨询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进行心理评估,并制定相应的诊断意见。
- 心理评估和诊断应基于科学、客观、严谨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2.3 心理治疗和干预- 根据诊断结果,医生和心理咨询师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心理治疗方案或干预措施。
- 心理治疗和干预过程中,应注重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机密,并确保治疗效果的跟踪和评估。
2.4 病历记录与信息管理- 医生和心理咨询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历信息,包括评估结果、诊断意见、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等。
- 所有患者信息均应严格保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保存。
3. 行为准则3.1 尊重和保护患者权益- 医生和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 在心理服务过程中,应关注患者的感受和需求,并积极提供支持和帮助。
3.2 专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医生和心理咨询师应遵守医疗伦理准则和专业操守,保持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与职业无关的其他活动。
3.3 互助合作和团队精神- 所有门诊心理科工作人员应相互合作,共同进步,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 在工作中应互相协助,分享经验和知识,促进团队的发展和提升。
4. 管理与监督4.1 门诊心理科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工作符合制度要求和标准。
4.2 如有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将根据相应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及时纠正和改进。
临床心理科各项规章制度

临床心理科各项规章制度一、临床心理科的基本原则:1. 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2. 遵守医德医风,保持专业的医疗行为;3. 技术先进,保证医疗质量;4. 与患者建立信任关系,进行全面有效的沟通;5. 持续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二、临床心理科的工作流程规定:1. 患者接待:患者前来就诊时需填写相关资料,建立病历档案;2. 评估与诊断:进行心理评估,明确患者的病情与需求;3. 制定治疗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4. 实施治疗:进行心理干预、心理治疗等治疗工作;5. 跟踪与评估:定期跟踪患者治疗效果,评估疗效。
三、临床心理科的医疗准则:1. 保持专业精神,不搞虚假宣传;2. 严格遵循治疗标准,不滥用药物;3. 保护患者隐私,不泄露患者个人信息;4. 责任到人,不擅离岗位;5. 追求真理,不偏见对待患者。
四、临床心理科的纪律规定:1. 严格遵守科室规章制度,不违反规定;2. 遵循医院管理规定,不违反管理权限;3. 遵循专业道德规范,不做违背医德的行为;4. 遵循法律法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5. 保持团结协作,不搞内耗。
五、临床心理科的责任与义务:1. 对医院、患者、社会承担责任,保障医疗质量;2. 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治疗效果;3. 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声誉;4. 关爱患者,尊重患者;5. 效率高效,工作认真负责。
总之,在临床心理科工作中需要遵守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行为合法规范,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质量。
只有严格遵守规定,才能更好地开展医疗工作,服务患者,促进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
心理咨询科工作制度

心理咨询科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保障心理咨询科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心理咨询服务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心理咨询科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心理咨询师、护士、行政人员等。
二、工作流程2.1 咨询预约2.1.1 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现场等方式预约心理咨询。
2.1.2 预约成功后,心理咨询师在约定的时间前至少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准备工作。
2.2 咨询过程2.2.1 心理咨询师与患者进行一对一咨询,确保咨询过程的隐私性。
2.2.2 心理咨询师应遵循客观、中立的原则,耐心倾听患者的陈述,不得对患者进行指责、贬低或误导。
2.2.3 心理咨询师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咨询方案,并在咨询过程中根据患者的需求和反馈进行调整。
2.2.4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应保持与患者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心理状态,确保患者的安全。
2.3 咨询结束2.3.1 心理咨询师应在患者离开前,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提醒和指导,确保患者在咨询后的生活中能够自我调节,避免出现心理问题。
2.3.2 心理咨询师应对患者的咨询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心理咨询师职业素养3.1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持有相关证书。
3.2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患者,关心患者,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利用患者的信息进行不正当用途。
3.3 心理咨询师应不断学习新的心理咨询理论和技能,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培训与考核4.1 医院应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心理咨询师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2 医院应对心理咨询师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业务能力,对考核不合格的心理咨询师应进行停职培训,直至合格。
五、保密制度5.1 心理咨询师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
5.2 心理咨询师应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与其他心理咨询师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交流,以提高咨询效果。
六、应急预案6.1 对于可能出现心理危机的患者,心理咨询师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
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

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医院心理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心理科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医院患者的心理健康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将介绍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工作时间制度2. 心理科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时间。
3. 加班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申请原因需合理,一般情况下,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
二、工作考勤制度1. 心理科人员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签到和签退,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签退时间为下午5点。
2. 心理科人员需按时到达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需向主管部门做出解释并补交应扣工资。
三、工作任务分配制度1. 工作任务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心理科人员需按照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2. 心理科人员需根据患者的需求和临床病情,制定个性化的心理治疗方案。
3. 心理科人员需与其他科室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协调患者的治疗进程。
四、保密制度1. 心理科人员需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治疗内容保密,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
2. 心理科人员需在患者咨询时保持严格的保密意识,不得私自录音、拍照或传播患者咨询内容。
五、培训制度1. 心理科人员需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研讨会。
2. 主管部门会根据心理科人员的工作表现和需求,安排相关的培训计划。
3. 心理科人员应主动学习新的心理治疗技术和方法,以提供更好的服务。
六、纪律要求1. 心理科人员需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医院相关纪律规定。
2. 心理科人员需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出现脾气暴躁、对患者不耐烦等不良行为。
3. 心理科人员需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秩序,定期清理工作区域。
七、评估和奖惩制度1. 主管部门会定期对心理科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
2. 根据评估结果,对工作出色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合格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改进。
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四篇)

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一、工作时间1.心理科医生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14:00至18:00,中午12:00至14:00为午休时间。
2.心理科医生需要按照医院排班制度进行轮班工作,包括早班、中班和晚班。
3.在需要的情况下,心理科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需求进行加班或夜班工作。
二、工作职责1.心理科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心理评估和咨询,提供相关的心理治疗和辅导。
2.心理科医生需要记录和整理患者的病历和治疗记录,并及时更新患者的情况。
3.心理科医生需要参与医院内的多学科会诊,与其他科室的医生联合制定治疗方案。
4.心理科医生需要参与医院举办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培训。
三、患者隐私保护1.心理科医生需要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治疗过程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2.心理科医生在进行心理评估和咨询时,需要与患者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四、工作纪律1.心理科医生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并且不得迟到、早退或请假。
2.心理科医生需要遵守医院的工作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纪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3.心理科医生需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工作态度,与患者和其他医护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五、培训和学术交流1.心理科医生需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2.心理科医生需要参与相关的科研工作和学术讲座,不断更新和了解最新的心理学研究进展。
六、工作安全1.心理科医生需要遵守医院的安全规定,注意个人和患者的安全。
2.心理科医生需要合理使用医疗设备和工具,保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七、工作态度1.心理科医生需要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的需求和感受,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
2.心理科医生需要与患者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提供温暖的治疗环境和安全的治疗空间。
3.心理科医生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心理素质,对患者进行负责任的治疗和指导。
以上是医院心理科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能够更好地保障医院心理科医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服务。
心理诊疗科工作制度

心理诊疗科工作制度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尊重和关心来访者或患者,以高度的责任心、同情心、严肃认真地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及时发现认知、情绪、行为等变化。
2. 谨言慎行,维护来访者的基本权益,不歧视任何求助者。
让求助者了解咨询的性质、特点、局限性、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与求助者达成共识,必要时书面协议。
不谋私利,不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
3. 医护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同时应努力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完善和提高心理素质和业务水平。
4. 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下开展临床工作,加强与其他科室之间的业务联系,形成一个关爱心灵、医患和谐的医疗环境。
5. 以健康人群或存在心理问题、心理紊乱、心理疾病的人群,心身疾病患者和早期及恢复期的精神病人为服务对象,对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者应及时转诊。
6. 对疑难问题或不适的对象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转介或转诊。
7. 注意安全防范,对有严重自杀、自残、外逃、伤人、毁物等行为的来访者应注意早期发现早期预防,并及早告知其监护人或相关人员。
8. 始终遵守保密原则,及时向来访者说明保密原则及其使用的限度,不议论来访者咨询的相关信息。
在估计有意外发生时应尽力防止意外情况发生但应泄密最少,采用案例他用时应知情同意,减少辨认信息。
9. 严格保存咨询者相关信息,门诊病历由专人管理,不得公开及外借。
10. 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11. 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做好预约诊疗工作,保持诊区环境整洁。
做好来访者的就诊指导和心理卫生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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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科科室工作制度(一)科室入院评估、住院说明、诊疗规范、疗效评估和病历书写等相关制度、工作规范和流程一、入院初步评估1.不论病患的来源为何,临床心理科医师都要先评估病患的精神和身体状态,进行诊断式会谈。
讯息的来源除了与病患访谈之外,也参考其他讯息来源做为佐证,例如其他医护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亲戚、同事、警消人员、急救技术员、以及各式的临床心理科量表或问卷。
进行身体检查可以发现或排除身体疾病的诊断,例如甲状腺机能失调或者脑部肿瘤等,也可以发现自我伤害、家庭暴力、儿童虐待等行为的征兆。
2.和所有药物一样,精神药物也可能造成病患中毒,高危险的药物常需规则进行治疗药物监控。
例如血球计数、血中锂浓度等。
有些药物在使用之前,需要先进行血液生化检查,建立身体代谢功能的基准线,这样可以较容易避免药物中毒或不良反应。
3.心理疾病患包含住院病患及门诊病患。
心理疾病患常需周期性地回诊,并与医师或治疗师会谈,以更新对病患状态的评估、提供心理治疗或者调整药物。
4.临床心理科住院病患是指被收住在医疗院所的心理疾病患者。
如病人病情严重,缺乏相应的自知力,需要强制住院时,应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
强制住院的标准通常依照社会能接受的标准,在维护个人自主权及保障人身安全间取折衷。
依照现行的精神卫生法规定,必须由临床心理科专科医师评估,仅有罹患特定精神疾病的人,发病时有自残或攻击他人的危险时,才能强制鉴定或强制住院。
5.住院期间,医师和病患讨论,评估、监控、一同决定药物与心理治疗方式、并且由医疗团队来照顾。
医疗团队由多重专业组成,可以包括医师、专科护士、心理咨询师、治疗师。
如果评估病患有伤害自己或者他人的风险时,建议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
二、住院说明1、大部分精神障碍至今病因不明,经过住院治疗,多数患者病情好转;然而,也有部分患者,虽经积极治疗,但症状仍难以控制或无法完全控制;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症状加重的现象。
2、医师将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在药物治疗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药物副反应,监护人或有自知力的患者可向主管医生询问该患者的具体治疗方案和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
3、住院期间的患者生活料理须自理。
要求家属24小时陪护。
4、心理疾病患者因受到精神症状的影响,有突发的消极自杀、冲动伤人等危险时,出于安全考虑,医师可根据病情需要建议转诊至专科医院治疗。
5、住院患者需外出看病者或转诊(院),其监护人应当陪同和承担外出看病或转诊(院)可能出现的风险。
6、心理疾病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并未转移,患者若伤害他人,损坏公私财物,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陪护或转院建议时,监护人应配合做好患者的陪护或转院。
8、监护人主动要求出院,但医师评估认为不具备出院条件的,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患者出院后的一切责任。
9、探视者不得将伤害性物品,如:利器、绳带、火种等带入病室。
擅自带入而导致意外情况发生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监护人在探视时若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师或护士反映,以便及时采取对应的治疗措施。
11、心理疾病患者住院期间,可能出现擅自离院情况。
医院应负责立即寻找并通知监护人,监护人应参与寻找,发现后立即通知医院并协助将其送回。
自愿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期间,擅自离院的,视作自动出院,但应承担已发生的医疗费。
12、监护人应按规定及时交纳住院费用。
如欠费超过1000元,即终止治疗,监护人应当承担不良后果。
13、医院视本次陪送心理疾病人入院者为承担其医疗看护责任的受委托监护人,并由其负责患者住院期间的相关事务;若有变更或委托他人,应向医院出具书面意见,并携受委托人来院办理相关手续。
三、心理疾病临床处理规范化流程心理疾病临床处理规范化流程框架:5大步10小步第一大步诊断步骤第1小步:精神检查目的:建立医患关系确定目前临床相、验证病史中的症状收集诊断与鉴别诊断必需的其它信息达到目的的方法:正确的步骤,灵活有效的应用临床沟通技巧精神检查的三段式步骤开始1·开始前准备:⑴明确阶段任务:建立信任,发现症状线索,决定谈话方式,处理患者情绪;⑵心理准备与环境准备:三个“不要”原则:不陷入争辩、不轻易打断、不做道德价值观评判;⑶主要运用观察和倾听技巧。
观察—从看见患者开始,内容:表情、态度、动作、步态、姿势、衣着、说话方式与反应方式、一般状态与意识、理解与判断所观察到的信息的临床意义。
接触与反应方式倾听—从听见患者说话开始,用心倾听,有反应的倾听。
2·开始:见面、入题、破题、深入1、任务:澄清症状,明确临床相,重点应用倾听、提问、澄清、反馈、引导、非言语交流等技巧,澄清症状的基本要求。
2、忌:浅尝辄止,想当然,教条生硬。
结束阶段明确结束交谈阶段的目标结束阶段主要应用总结、控制与引导技术结束会谈的推荐方法第2小步:补充询问病史了解病人既往情况,了解病人病情发生、发展情况,争取与病人家属就患者病情达成共识第3小步:躯体及神经系统检查第4小步:物理检查与临床心理测验常见生化检查类型和方法,结构性脑影像学,心理测验第5小步:诊断分析横向诊断过程纵向诊断过程诊断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诊断思维与流程常见精神障碍诊断和分类系统第二大步(第6小步):规范化治疗方案心理治疗、物理治疗、药物治疗、工娱治疗等第三大步:风险评估第7小步:预后估计第8小步:与患者和家属沟通第四大步(第9小步):病历书写步骤一般资料主诉(代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第五大步(第10小步):持续治疗与追踪四、心理疾病患者疗效评估五大指针1.治疗前后对比。
我们可以从病人在治疗前后的行为以及感知觉的变化进行观察,倘若他们的仪表、起居、生活、言语、表情较病前明显改善,异常的意志、行为以及感知觉消失,对事物的理解、判断能力恢复正常,则病情基本恢复。
2.情感反应适当。
心理疾病患者常常会出现情感反应不适当,与周围环境和内心体验不相协调,诸如情感淡漠、喜怒无常、丧失责任心等,在判断治疗效果时,要注意观察病人对诚恳的言语和帮助有无相应的情感反应,对自己的亲人是否有亲切感和责任感。
3.能力影响情况。
心理疾病患者往往存在社交能力、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受损,甚至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和他人的生活、安全。
在判断病情恢复情况和治疗效果时,要注意观察患者的社交能力、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包括个人生活自理能力是否恢复)。
4.心理测验评估。
在治疗过程中,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心理测验手段对治疗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得出比较客观的评估。
5.自知力是否完整。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发现很多心理疾病患者在发病期间纵然言语行为明显异常,甚至出现一些怪异行为,但是病人自己却往往不承认自己有病,从而拒绝医治。
其原因是,病人对自身的心理状态和性格在病前病后的改变,缺乏正确的认识能力,即缺乏自知力。
自知力恢复是否完整,是判断疾病病情和康复程度的重要标志。
判断自知力是否完整有三条标准:承认自己有心理疾病;对发病经过能正确地叙述,对自己的精神症状能分析认识;配合医生服从治疗。
当一个原患有心理疾病的人突然拒绝服药,并否认现在或过去有病时,应高度警惕,这可能是旧病复发。
五、临床心理科病历书写要求参阅一般病历内容与要求,但应注意下述几项:1.一般项目应记录病史供给者姓名、与患者的关系、对病史了解程度及估计病史资料的可靠程度等。
2.主诉可根据转院病历摘要介绍内容,结合护送人员介绍的病情,简明扼要地描述其就医的主要症状表现及病期。
3.现病史要注意查明与发病有关因素、发病的具体日期,起病的急缓、临床症状表现及病情演变情况等。
按照症状发生先后,依次描述。
症状波动时,注意了解患者当时的处境。
入院前接受过哪些治疗及疗效如何。
与现病史密切相关的以往精神疾病病史,应在现病史中描述。
对再次入院患者,应记录其末次出院日期,出院后工作、学习和服药维持治疗情况,以及了解与再发有关的因素等。
4.既往史注意既往患过何种疾病,如各系统疾病、传染病及头部外伤等。
有无精神异常史,如有,则扼要记录其主要症状表现及治疗经过。
5.个人史尽可能包括胎儿时期及围产期情况,自出生至当前,患者的生活、学习及工作经历详细情况。
了解病前性格特征及兴趣爱好等。
6.家族史注意近亲两系三代中有无心理、精神疾病或性格异常患者。
了解家庭生活情况,家族成员间的关系,以及家庭环境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等。
体格检查:按一般病历书写要求进行。
一般体检如无阳性体征,记录从简。
精神检查1.一般表现包括意识状态(清醒、朦胧、混浊、谵妄、昏睡、昏迷),服饰(平常、整洁、不洁、奇异),接触(合作、多礼、谦逊、倔强、粗暴、骄横、恐惧、退缩、孤僻、拘泥),注意力(集中、散漫、增强、随境转移、迟钝)。
2.情感注意观察面部表情及其对外界事情的反应,如喜悦、欣快、迟钝、淡漠、忧郁、惊恐、焦虑、急躁、易怒及病理性激情等。
注意上述情感反应与当时的客观环境及内心体验是否协调。
注意观察了解有无悲观、消极、沮丧、绝望情绪的流露。
3.精神运动观察及检查有无下述异常表现。
(1)运动抑制卧床不起、孤僻退缩、动作迟钝、呆立不动、缄默不语、木僵等。
(2)运动兴奋独自徘徊、坐卧不宁、到处奔跑、兴奋激动、毁物伤人、自伤行为、戏谑动作、好管闲事等。
(3)奇异动作和紧张综合征蜡样屈曲、违拗、模仿动作、刻板动作、被动服从、乔装等。
4.知觉检查有无错觉、幻觉及对时间、空间和形象方面的感知综合障碍等。
可采用直接询问方式,或通过观察患者的表情和行为表现而间接获悉。
注意当时的意识状态是否清晰,症状持续或间断出现,以及患者对症状的反应等。
5.言语及思维内容(1)言语的表达注意患者说话时音调高低,语流速度及言语内容等。
检查有无言语增多、减少或中断;回答是否切题,前后连贯性如何,中心内容是否明确;有无病理性赘述、意念飘忽、音联意联、重复言语、模仿言语及创造新词等。
应按患者原话,如实记录。
(2)思维内容①妄想:通过接触交谈,了解有无被害、关系、夸大、罪恶、疑病、嫉妒、释义及被控制(影响)等妄想。
检查时要善于启发诱导,使其愿意尽情倾吐。
对其妄想内容不要轻易地进行解释或否定,以免引起反感;更不能滥施同情,使患者对此更为坚信不移。
妄想的具体内容,要按患者叙述的原话记录下来。
②强迫性症状群:注意有无强迫观念、强迫情感及强迫行为等等表现。
6.智力应根据患者的文化程度、生活经历、工作性质及当地风俗习惯等情况进行检查,争取患者合作,检查结果才比较真实可靠。
(1)记忆力分近记忆及远记忆两种。
通过对近日发生的事情及以往生活经历的回忆,分别了解之。
(2)计算力可采用心算或笔算方式测验之。
(3)分析及综合能力包括判断事物的正确性、鉴别能力、成语解释及对一般事物的理解(4)一般常识包括对时事、史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专业有关方面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