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美的法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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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美的基本法则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
五、重心 任何物体的重心位置都和视觉的安定感有着密切的关系。 画面的中心点往往就是视觉的重心点,但是画面的图象轮廓 的变化、图形的聚散、色彩明暗的分布都可以对视觉重心产 生影响。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
结语: 在平面设计中,合理运用这五个要素,或者说处理好这五方 面的关系,即为一个成功的设计作品。希望初学者细心揣摩 体会。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
四、节奏与韵律 节奏是指音乐中节拍的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 节奏的反复连续形成韵律。 节奏是富于理性的,而韵律则更富于感性。 韵律的构成形式为渐变的韵律、起伏的韵律、旋转的韵律、等差 的韵律、等比的韵律和自由的韵律。 把原本属于听觉领域的概念名词引入到平面设计中,作为平面设 计中形式美的一种法则。因为艺术是相通的,对美的要求也是相 通的。听觉领域的美的法则,同样适用于平面设计。如果处理、 运用得宜,则会使原来平面的要素一下子变得生动起来,焕发出 夺人的光彩。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
王秉科 摘编整理
形式美的基本法则
一、变化与统一 在构成中强调突出各自特点丰富多样,即为变化。在变化中有主 次之分,使局部服从整体,即为统一。形体是千变万化的,大小、 高低、明暗、粗细、刚柔、曲直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就要要求有 统一,既有变化,又要统一,使矛盾转化,对立统一。 图形的构成,如果只有变化,没有统一,就会松散、软弱、混乱。 反之,只有统一而无变化,则出现呆板而无生气,使人感觉单调、 沉闷、贫乏、生硬。变化与统一在构成中,互相依存、互相促进, 比例是指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之间的数量关系。 在生活中,人们普通应用“黄金比例”这一概念来指导设计。 巧妙、合理的处理各个对象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设计者考虑较 多的要素。 当然,比例也应该建立在准确之上,即各个部分的比例关系要 符合实际情况,也要符合科学要求。不合比例肯定不好看,失 去准确的比例同样也是错误的。例如在画人体的时候,四肢之 间的比例就相当重要。

形式美的原理与法则

形式美的原理与法则

形式美的原理与法则形式美是指物体、艺术作品或设计的形式所具有的吸引力和和谐感。

它是一种美学概念,借助一定的原理和法则来解释人们对其中一种形式的美的感知和反应。

下面将介绍几个与形式美相关的原理和法则。

一、黄金比例黄金比例是指将整体分为两个部分,较大部分与较小部分之比等于整体与较大部分之比。

这个比例大约为1:1.618、它是最能引起人们审美共鸣的比例,被广泛应用于艺术作品和设计中。

黄金比例的运用,不仅可以使作品的形式显得和谐、美感强烈,更能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

二、对称与平衡对称是指物体或设计的左右两侧相对称的布局。

人们天生喜欢对称,因为对称体现了一种秩序和和谐感。

平衡是指物体或设计的各个部分在视觉上的平衡感。

均匀地分布色彩、形状和纹理可以达到视觉上的平衡感,使人们感到舒适和满足。

三、节奏与重复节奏是指物体或设计中形状、线条、颜色等元素的排列和变化所形成的一种节奏感。

重复是指其中一种元素在作品中的重复使用。

节奏和重复可以为作品带来一种动感和活力,增强整体的美感。

四、尺度与比例尺度是指物体或设计的大小与整体尺寸的关系。

比例是指物体各部分之间的大小关系。

适当的尺度与比例可以使物体或设计的形式更加自然和谐。

尺度和比例的运用需要根据具体的情景和效果来确定。

五、简约与纯粹简约是指在设计中剔除多余的元素,保留核心和最重要的部分。

纯粹是指作品的形式和结构是简洁而直观的,没有复杂的构图和装饰。

简约和纯粹可以使作品更具有力量和张力,增强整体的美感。

六、对比与变化对比是指作品中形状、颜色、纹理等元素之间的差异。

变化是指作品中元素的变化和转化。

对比和变化可以提供一种有趣的观赏体验,增加作品的复杂性和深度。

七、重点与焦点重点是指作品中的主要元素或焦点。

焦点是指在作品中吸引眼球的位置或元素。

一个作品中可以有多个重点和焦点,它们在空间和位置上的布局可以决定作品的形式美。

合理的重点和焦点的运用可以使作品更加具有吸引力和表现力。

以上是形式美中的一些原理和法则,它们互相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形式美的基础。

形式美八大法则范文

形式美八大法则范文

形式美八大法则范文形式美是指事物的外在形式和结构的美,是以审美的眼光对事物的整体外观进行评价和美化的一种观念。

在各个领域都存在形式美的规律,下面将介绍形式美的八大法则。

1.对称法则:对称是指事物各个部分在其中一中心点或轴线两侧相互呼应、平衡的关系。

对称法则要求事物的各个部分在形状、大小、位置上相对称衡,给人以安定、和谐的感觉。

2.剧烈对比法则:剧烈对比是指在形式美中使用截然不同的事物来制造对比效果,以创造出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剧烈对比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感。

3.曲线法则:曲线是指在平面或空间中呈现弯曲形态的线条。

曲线能够给人一种柔和、流动的感觉,使事物显得更加动感和有生命力。

4.重复法则:重复是指在设计中多次使用相同的元素,或者是以相似的形式或图案来规律地排列。

重复能够给人一种有序、统一的感觉,增强事物的一致性和整体效果。

5.律动法则:律动是指事物形式中的有节奏、有韵律的变化。

律动能够给人一种动感和活力,使事物显得生动有趣。

6.明暗法则:明暗对比是指在设计中使用明亮和暗淡的色调或明暗对比的元素。

明暗对比能够产生强烈的视觉效果,增加事物的立体感和层次感。

7.简约法则:简约是指在设计中去除冗余的元素,追求简单明了、一目了然的效果。

简约能够使事物显得干净利落、整洁大方,给人以舒适和清晰的感觉。

8.平衡法则:平衡是指事物在形态上的均衡和协调。

平衡法则要求事物的各个部分在形状、大小、构造上相对平衡,使整体显得稳定、和谐。

以上是形式美的八大法则,每个法则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应用范围。

在实际设计中,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和风格,灵活运用这些法则,以达到美化和提升事物形式的目的。

形式美不仅存在于艺术品和设计作品中,也存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建筑、服装、家居等。

通过了解和运用这些形式美的法则,我们能够更好地欣赏和创造美的事物,提升生活的品质。

形式美法则概念

形式美法则概念

形式美法则概念形式美法则,也被称为美学原则或美学法则,是指在艺术领域中用来衡量和描述作品美感的基本准则和原则。

它们涵盖了各种艺术形式,如绘画、雕塑、建筑、音乐、文学、电影等。

虽然具体的形式美法则因艺术形式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但一般来说,它们都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概念。

首先,平衡是一个重要的形式美法则。

平衡是指作品中各要素的相对均衡和组织。

它可以是对称的,即左右对称或上下对称;也可以是不对称的,即左右或上下的不均衡但整体仍然平衡。

平衡可以使作品看起来稳定、和谐和有序。

其次,比例是另一个重要的形式美法则。

比例指的是作品中各要素之间的大小和比例关系。

适当的比例可以使作品看起来自然而舒适。

这是因为人类大脑对于比例有一种固有的感知和接受度,例如黄金分割比例被认为是最具吸引力和和谐的比例之一。

第三,节奏是形式美法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节奏是指作品中各要素之间的重复、变化和对比的有序安排。

它可以通过重复相似的形状、颜色、线条或节奏变化来创建。

节奏可以给作品带来动感和生命力,同时也可以使观众的目光在作品中流动。

另外,对比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形式美法则。

对比是指作品中各要素之间的强烈差异,例如颜色对比、形状对比、大小对比等。

对比可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并营造出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它也可以用来表达艺术家的主题和情感,例如黑暗与光明、生与死、秩序与混乱等。

此外,重复和变化也是形式美法则的重要概念。

重复是指在作品中多次使用相似的元素,例如颜色、形状、线条等。

重复可以增强作品的统一感和连贯性。

而变化是指在作品中引入变化的元素,以增加艺术性和创造力。

重复和变化可以相互结合,创造出有趣和富有想象力的艺术效果。

最后,和谐是形式美法则中的一个关键概念。

和谐是指作品中各要素之间的和谐和一致。

和谐可以通过色彩的协调、形状的连贯、线条的流动等来实现。

和谐使作品看起来有内在的平衡和统一。

综上所述,形式美法则是用来描述和衡量艺术作品美感的基本准则和原则。

审美的形式美法则

审美的形式美法则

审美的形式美法则引言:审美是人类对美的感知和评价能力,是一种主观的体验。

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历史时期,审美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然而,无论文化差异如何,审美的形式美法则却是普遍适用的。

形式美法则是指在艺术和设计中,人们对形式、结构、比例、对称、节奏等方面的美感追求和规律性总结。

下面将分别从形式、结构、比例、对称、节奏五个方面来探讨审美的形式美法则。

一、形式形式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的外形、形象和形态。

在审美中,人们追求形式的美感,因为美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愉悦和享受。

形式美的法则主要包括简洁、流畅、优雅和富有变化。

简洁是指在艺术作品或设计中去除繁杂和冗余的元素,使其更加纯粹和精练。

一个简洁的形式能够给人以简单明了的感觉,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和理解。

流畅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中线条和形状的流动性。

一个流畅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柔和和舒适的感觉,使人们感到视觉上的愉悦。

优雅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中的高雅和精致。

一个优雅的形式能够给人以高贵和典雅的感觉,使人们感到一种内在的美。

富有变化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中形式的多样性。

一个富有变化的形式能够给人以新鲜和惊喜的感觉,使人们感到一种创造力和创新的美。

二、结构结构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中元素之间的组织关系。

在审美中,人们追求结构的美感,因为一个良好的结构能够使作品或设计更加有条理和有序。

结构美的法则主要包括平衡、重复、对比和层次。

平衡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中各个元素在空间上的平衡感。

一个平衡的结构能够给人以稳定和和谐的感觉,使人们感到一种整体的美。

重复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中相同或相似元素的重复出现。

一个重复的结构能够给人以统一和连贯的感觉,使人们感到一种规律和秩序的美。

对比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中不同元素之间的对比关系。

一个对比的结构能够给人以冲击和张力的感觉,使人们感到一种矛盾和冲突的美。

层次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中元素之间的前后关系。

一个层次分明的结构能够给人以深度和层次感,使人们感到一种空间的美。

三、比例比例是指艺术作品或设计中各个元素之间的大小关系。

美学原理之形式美的主要法则

美学原理之形式美的主要法则

美学原理之形式美的主要法则形式美的主要法则:单纯齐一;对称均衡;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多样统一。

节奏韵律是指运动过程中有秩序的连续。

构成节奏有两个重要关系:一是时间关系,指运动过程;一是力的关系,指强弱的变化。

把运动中的这种强弱变化有规律的组合起来加以反复便形成节奏。

在自然和生活中都存在着节奏。

普列汉诺夫曾说,对于一切原始民族,节奏具有真正巨大的意义。

原始民族觉察和欣赏节奏的能力是在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在自然中同样存在着节奏,如寒来暑往。

节奏感不仅存在于音乐中,表现为长短音、强弱音的反复,还存在于绘画、建筑、书法等艺术中。

梁思成分析建筑中柱窗的排列所体现的节奏感。

在节奏的基础上赋予一定情调的色彩便形成韵律。

韵律更能给人以情趣,满足人的精神享受。

多样统一是形式美法则的最高级形式,也叫和谐。

从单纯齐一、对称均衡到多样统一,类似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多样统一体现了生活、自然中的对立统一的规律,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多样统一的和谐的整体。

多样统一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性。

中国古代艺术理论中很强调变化,如书法理论中提出,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此不是书。

从艺术美的创造上看,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

从内容出发探索形式。

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所谓“意在笔先”,就是强调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

在书法、绘画、诗歌等艺术创作中,“立意”是一个关键问题。

王羲之说“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先,然后作字”。

郑板桥画竹所谓“墨点不多泪点多”,这样的笔墨才能真正打动人。

形式的审美价值在于显现内容。

高尔基曾说:“要使一部文学著作无愧于艺术品的称号,就必须赋予它以完美的语言形式。

”“我所理解的美,是各种材料——也就是声调、色彩和语言的一种结合体,它赋予艺人的创作——制造品——以一种能影响情感和理智的形式,而这种形式就是一种力量,能唤起人对自己的创造才能感到惊奇、自豪和快乐。

”在艺术创作中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其重要意义在于,灵活地运用这些法则到艺术创作中。

形式美的法则

形式美的法则

连续的韵律
交错的韵律
退晕
六、比例与尺度
毕达哥拉斯学 派—黄金比例
勒· 柯布西耶 把比例与人体尺度结合在 一起,提出一种独特的“模数”体系。假 定人体高度1.83m:举手后指尖距地面 2.26m,肚脐至地面高度1.13m,这三个 基本尺度之间的关系是:肚脐高度是指尖 高度的一半;由指尖到头顶的距离为 432mm,由头顶到肚脐的距离为698mm, 两者之商698÷432=1.615,再由肚脐至地 面距离1130mm除以698得1.618,恰巧, 接近或等于黄金比例。
形式美的法则
所谓形式美法则, 就是人们在创造美的 形式,美的过程中对 美的形式规律的具体 总结和抽象概括
西方古典建筑
西方古典建筑
中国古典建筑
飞 檐
但是,不论是新老 建筑,还是不同区 域的建筑,他们都 遵循着共同的形式 美的法则—多样统 一
多样统一也可以说在统一中求变化, 在变化中求统一,或是寓杂多余整一 之中。既有变化又有秩序,这就是一 切艺术品所共同具备的原则。如果一 件艺术品,缺乏多样性和变化,则必 然过于单调;如果缺乏和谐和秩序, 则必然显得杂乱。所以说一件艺术品 要想达到有机统一以唤起人的美感, 既不能没有变化,又不能没有秩序。
谢谢!
圣彼得大教堂
圣彼得大教堂由于把许多细部 放大到不合常规的地步,失去 了本应有的威严感
凯旋门—通过尺度体现胜利 者的威严
以上这些只能为我们提供一 些规、矩,并不能代替我们创 作。这就像语言中的文法,借 助于它可以使句子通顺不犯错 误,但不能认为只要句子通顺 就自然的具有了艺术表现力。 还需要我们熟练的掌握并灵活 的运用它们 。
一、以简单的 几何形状求统一
几何形体的对称使统一性的特征 十分明显

形式美有哪些法则?

形式美有哪些法则?

形式美有哪些法则?
形式美是指自然、生活、艺术中各种形式因素(色彩、线条、形体、声音) 及其有规律的组合所具有的视觉美感。

美在客观世界中到处可见。

自然界中各类生物的形体动态、生长规律, 以及它们在形体结构、色彩、线条等方面自然和谐的组成, 构成了千姿百态、五彩缤纷的美丽世界。

原始的美, 通过人们的主观感受和富有艺术手法的变化加工, 便创造出了既有形式美又具备实用功能的艺术形象。

具体来讲, 形式美法则主要有简洁分明、对称均衡、调和对比等方面。

首先, 简洁分明。

这是构成中最基本、最和谐的一种表现形式, 有着整一的审美特性。

在整个形态中并没有明显的差异和对立因素, 而是将零碎的、单个的元素逐一串接为一个统一整体, 达到简洁有序、层次分明的理想境界。

这样的形态是产生美的最便捷、最直接的方式, 简洁的背后常常蕴含着丰富的内在信息。

其次, 对称均衡。

对称讲究在均匀、协调、自然、安定等人们惯有的视觉习惯上展现一种整齐、庄重、和谐之美。

均衡并不讲究绝对的对称, 而是在视觉的不对称中追求心理感受的平稳, 保持重心的相对稳定。

这种对称与均衡并不是绝对的, 有时候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因素, 反而能够避免由于过分绝对的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 增加整体的生动性与美感。

再次, 调和对比。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构成要素在质与量方面达到秩序与统一时, 便形成了调和。

调和讲究色彩相近, 如黄与绿、红与橙、蓝与紫等。

对比则相反, 主要通过不同的因素的相互吸引、相互衬托给人一种强烈刺激的美感, 曲直、黑白、大小等都是对比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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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美的法则是什么
形式美法则是什么意思?
形式美的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

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

形式美的法则在美的创造中的意义有:
1、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我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

2、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我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运用形式美的法则应注意:
3、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进行创造时,首先要透彻领会不同形式美的法则的特定表现功能和审美意义,明确欲求的形式效果,之后再根据需要正确选择适用的形式法则,从而构成适合需要的形式美。

4、式美的法则不是凝固不变的,随着美的事物的发展,形式美的法则也在不端发展,因此,在美的创造中,既要遵循形式美的法则,又不能犯教条主义的错误,生搬硬套某一种形式美法则,而要根据内容的不同,灵活运用形式美法则,在形式美中体现创造性特点。

探讨形式美的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那么,它的意义何在呢?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

当你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

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

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

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

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和谐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

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

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我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

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

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称为和谐。

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

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性表现为强烈和显著时,和谐的格局就向对比的格局转化。

对比与统一
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

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视觉形象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黑白、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的。

它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

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现代设计当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效果。

对称
自然界中到处可见对称的形式,如鸟类的羽翼、花木的叶子等。

所以,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

平面构图中的对称可分为点对称和轴对称。

假定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如果两部分的形状完全相等,这个图形就是轴对称的图形,这条直线称为对称轴。

假定针对某一图形,存在一个中心点,以此点为中心通过旋转得到相同的图形,即称为点对称。

点对称又有向心的“求心对称”,离心的“发射对称”,旋转式的“旋转对称”,逆向组合的“逆对称”,以及自圆心逐层扩大的“同心圆对称”等等。

在平面构图中运用对称法则要避免由于过分的绝对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有的时候,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因素,反而能增加构图版面的生动性和美感,避免了单调和呆板
衡器
在衡器上两端承受的重量由一个支点支持,当双方获得力学上的平衡状态时,称为平衡。

在平面构成设计上的平衡并非实际重量×力矩的均等关系,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

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如图。

在实际生活中,平衡是动态的特征,如人体运动、鸟的飞翔、野兽的奔驰、风吹草动、流水激浪等都是平衡的形式,因而平衡的构成具有动态
比例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

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

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

比如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至今为止全世界公认的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

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

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重心
重心在物理学上是指物体内部各部分所受重力的合力的作用点,对一般物体求重心的常用方法是:用线悬挂物体,平衡时,重心一定在悬挂线或悬挂线的延长线上;然后握悬挂线的另一点,平衡后,重心也必定在新悬挂线或新悬挂线的延长线上,前后两线的交点即物体的重心位置。

在平面构图中,任何形体的重心位置都和视觉的安定有紧密的关系。

人的视觉安定与造形的形式美的关系比较复杂,人的视线接触画面,视线常常迅速由左上角到左下角,再通过中心部分至右上角经右下角,然后回到以画面最吸引视线的中心视圈停留下来,这个中心点就是视觉的重心。

但画面轮廓的变化,图形的聚散,色彩或明暗的分布等都可对视觉重心产生影响。

因此,画面重心的处理是平面构图探讨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在平面广告设计中,一幅广告所要表达的主题或重要的内容信息往往不应偏离视觉重心太远。

节奏与韵律
节奏本是指音乐中音响节拍轻重缓急的变化和重复。

节奏这个具有时间感的用语在构成设计上是指以同一视觉要素连续重复时所产生的运动感。

韵律原指音乐(诗歌)的声韵和节奏。

诗歌中音的高低、轻重、长短的组合,匀称的间歇或停顿,一定地位上相同音色的反复及句末、行末利用同韵同调的音相加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和节奏感,就是韵律的运用。

平面构成中单纯的单元组合重复易于单调,由有规则变化的形象或色群间以数比、等比处理排列,使之产生音乐、诗歌的旋律感,称为韵律。

有韵律的构成具有积极的生气,有加强魅力的能量穿针引线
联想与意境
平面构图的画面通过视觉传达而产生联想,达到某种意境。

联想是思维的延伸,它由一种事物延伸到另外一种事物上。

例如图形的色彩:红色使人感到温暖、热情、喜庆等;绿色则使人联想到大自然、生命、春天,从而使人产生平静感、生机感、春意等等。

各种视觉形象及
其要素都会产生不同的联想与意境,由此而产生的图形的象征意义作为一种视觉语义的表达方法被广泛地运用在平面设计构图中。

随着科技文化的发展,对美的形式法则的认识将不断深化。

形式美法则不是僵死的教条,要灵活体会,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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