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湖北新课改高考地理教学课程内容与设置

地理 1
理、选修 5 自然 2 海洋地理、 选修 4 城乡 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
地理 2
灾害与防治、 选修 规划、选修 7 地理信息技 生的兴趣,开设若干自选
地理 3
6 环境保护
术应用
模块,供学生选用
( 一) 必修课设置说明
1. “地理 1”、“地理 2”、“地理 3”三个模块是学校必须开设、学生必须
1.初步学会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手段收集地理信息,尝试运用所学的 地理知识和技能对地理信息进行整理、 分析,并把地理信息运用于地理学习过程 中。
2.尝试从学习和生活中发现地理问题,提出探究方案,与他人合作,开展 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3.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手段,表达、交流、反思自己地理学习和探究的体会、 见解和成果。
( 三) 学校地理课程开设方案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 》和我省高中地理教学实际情况,建议高
中地理课程模块开设采取按学期与学段结合安排课程的开课模式。 按学期安排的
课程开设,一个学期完成一个模块, 每周不少于 2 课时。按学段安排的课程开设,
一个学段完成一个模块, 每周不少于 4 课时, 一学期完成二个模块。 按学期安
设的若干自选模块, 供学生选用。 选修Ⅱ课程以学校为基地开发, 各校要因地制
宜、因校制宜,充分利用当地和学校的课程资源,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
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发校本课程,供学生自主选择。
2.目前我省大多数学校开设“选修 7 地理信息技术应用”的师资、设备等
条件尚不具备, 但这一模块是课程标准 “强调信息技术在地理学习中的应用” 的
具体体现。各市、州应选择若干条件较好的学校,以课题研究为引导,以校本课
湖北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

宜昌市教研中心宜昌市2010年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指导意见各县市教研室(中心)、各高中:根据湖北进入高中课程改革第二年的实际情况,结合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课程设置的指导意见和用书目录,针对主要学科的教学特点,特发布该指导意见,以便于各高中学校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及监控教学过程。
各校应开齐开足所有课程,主要学科在参考指导意见的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作出相应微调。
说明:①新课程实施以来,省里对课程设置虽有方向性意见,但不够具体,学校教学安排不易落实,故制定该表供参考;②选修ⅠA、ⅠB理由:《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外国小说欣赏》是湖北省统一选定的选修课程,纳入高考范畴。
《演讲与辩论》必修2第4单元已涉及。
《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与选修ⅠA相照应,现代散文与高考联系紧密;③选修模块宜昌、荆州、黄冈等地已取得一致,保持统一。
①高一年级。
完成四个必修模块的教学任务,按照上学期必修1、必修4,下学期必修5、必修2进行授课,每周安排4课时;安排义务教育与高中衔接内容的教学,并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探究活动。
②高二年级。
高二上学期的上半学段完成必修模块数学3的教学后,文科学生选学选修ⅠA,课程顺序为选修1-2、选修1-1,每周4课时;理科学生选学选修ⅠA,课程顺序为选修2-3、选修2-1、选修2-2,每周4课时。
文、理科同时安排一次完整的数学建模活动。
③高三年级。
高三文、理科学生选学选修ⅠB、选修ⅠC与高三复习,文科选修课程为选修3-1、选修4-5,每周4课时;理科选修课程为选修3-1、选修4-1、高中数学学生选课建议:对于有选修要求的学生,学校应指导他们合理地选择课程。
根据《课标》的建议,学生选课有以下几种组合:有人文社会科学(含体育、艺术)发展倾向的学生,应选择选修ⅠA中的选修1-1、选修1-2两个模块和选修ⅠB中的选修3-1、选修4-5两个专题。
有理工科(含部分经济类)发展倾向的学生,应选择选修ⅠA中的选修2-1、选修2-2、选修2-3三个模块和选修ⅠB中的选修3-1、选修4-1、选修4-4、选修4-5四个专题。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鄂政办发[2009]63号•【施行日期】2009.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将于2009年秋季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湖北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积极推进。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创新制度,提升能力、提供资源、搭建平台,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点上突破。
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础上,通过课题攻关、项目带动和样本实验,力求在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兼顾各方。
充分调动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做到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学校自主、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课程改革的合力。
(整理)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数学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数学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湖北省教育厅颁布的《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实现《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标》)的目标,积极、规范、有效地推进我省高中数学新课程的实施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省高中数学教学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是义务教育后普通高级中学的一门主要课程,它包含了数学中最基本的内容,是培养公民素质的基础课程。
它有助于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生学好高中数学课程,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改革应全面落实基础教育培养目标,培养高中学生健全的人格与基本的数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高中数学教学应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的共同发展创造机会,为学生的不同发展提供选择空间。
教师应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地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优化数学教学过程,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努力提高数学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创新意识,通过学习、培训、校本教研等活动促进专业化成长。
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兼顾过程的评价原则,构建特色鲜明、合理科学的评价体系,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对学生进行评价。
在实施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改革的实验过程中,各实验学校的领导与教师要准确理解高中数学课程的性质和特点,深刻领会高中数学课程的基本理念,脚踏实地,勇于创新,勤于学习,善于总结,积极稳步地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数学新课程实验,全面提高我省数学教学的质量和水平。
二、课程目标与任务1.总体目标使学生在九年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作为未来公民所需要的数学素养,以满足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需要。
2.具体目标(1)获得必要的数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理解基本的数学概念、数学结论的本质,了解概念、结论等产生的背景、应用,体会其中所蕴涵的数学思想和方法,以及它们在后续学习中的作用。
湖北省高中分科所有方案

湖北省高中分科所有方案考试科目的变化改革前:改革前高考采取文理分科,考试科目一共有四科:语文、数学、外语、理综(或是文综);改革后:改革后高考采取“3+3”的考试模式。
什么是“3+3”模式?2021年起,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不分文理科,取消文理综合科目考试。
在湖北“3+3”模式中,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以及考生自主选择的3个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
自主选择的考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行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选择。
而报告中所说的“所有高中生必须参加国家规定的13个课程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其中提到的13各科目,被细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科目,由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和美术)、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影响:文理不分科后,考生每门功课都要一起抓,学习负担会加重。
对于偏科的学生来说,初中学得不好,高中的课程会艰难。
但从长远来说,文理不分科才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负责,便于学生在中学阶段掌握综合的文化素质,让孩子对文理科知识了解的全面度有所提升。
考试时间变化改革前:九科集中在毕业当年六月份一次性考试,考试作为高招毕业和少数高考专业录取的参考;改革后: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考科目,合格性考试在高二、高三期末各组织一次(含补考),为高中毕业的依据;选考科目考试时间为高考结束之后,选三科考试计入高考总成绩。
影响:首先,高校会逐渐重视对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重视,有助于高三学生重视水平考试而不是单纯当做高中毕业考试;其次,改革后,物化生,政史地六科考试排在高考之后,也有助于减轻高三考生的压力;最后,六科选三门考试,有利于学生培养自己的学科兴趣而不是机械简单的应试。
各学科重视程度改革前:现行高考,英语参加统考,只考一次且成绩计入总成绩。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二)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鄂教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续(一)附件4: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加强和改进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的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实施意见。
一、课程性质高中思想政治课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教育,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常识为基本内容,引导学生紧密结合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经历探究学习和社会实践的过程,领悟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切实提高参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终身发展奠定思想政治素质基础。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重要精神,应进一步明确高中思想政治课承担着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观点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思想政治基础的重要任务和职能。
其核心任务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观点的教育。
高中思想政治课与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校政治理论课相互衔接,与时事政策教育相互补充,与高中相关科目的教学和其他德育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
总之,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是集理论教育、社会认识和公民教育于一体的综合课程,从核心价值看,是一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教育的课程;从基本内容看,是一门提高学生认识、参与当代社会生活能力的课程;从培养目标看,是一门培养公民思想政治素质的课程。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课表编排为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10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的组织管理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和“学科课程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完成课表编排工作。
(一)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组成及其主要工作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以下工作:1.审定各学科课程小组上交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方案。
2.确定学校预开设的课程门类和学校实际开设的课程门类。
3.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
4.编排学校课表。
(二)学科课程小组组成及其主要工作学科课程小组由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负责以下工作:1.提出本学科课程设置方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内容及其说明,并报送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2.提出本学科任课教师可承担的课程内容,为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设置课程提供信息。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主要工作1.指导学生依据学校公布的预开设课程和学生学习意愿进行选课。
2.对本班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上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二、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主要内容、形成程序和要求。
(一)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主要内容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应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必修、选修Ⅰ和选修Ⅱ内容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按学年、学期、学段作出系统、科学的安排。
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分为预开设课程和实际开设课程两类,前者是学生选课前由学校提出的课程,后者是学生选课后学校实际开设的课程。
(二)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程序1.学科课程小组负责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开课方案,并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学科课程开课方案包括学分要求、必修模块的开设顺序、选修模块的开设安排以及授课教师安排等。
2.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各学科课程小组上交的开课方案进行汇总和调整,形成并公布下学期供学生选择的预开设课程的清单。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二)课程结构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1.课程设置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选修Ⅱ模块是普通高中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见表1、表2:表1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表2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模块设置安排2.课程设置说明(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
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能够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二)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
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
1.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选修Ⅱ模块是普通高中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见表1、表2:
(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
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 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求选择模块,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科目的模块。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完成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以及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修满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由学生在全省指定的范围内选择。
学生在八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中,至少要获得22学分。
(3)学生必须修习选修Ⅱ课程,至少获得6学分。
二、课程管理
(一)学制与学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每学年分为两学期,每学期分为两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研究性学习应保证270学时;社会实践共3周;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设计为36学时(2学分)。
各学科周课时安排建议如下:
说明:
(1)表3只是学科教学的周课时安排,选修Ⅱ以及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复
习的课时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本校实际统筹安排。
学校应指导并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2)学校应当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时间,其中每学年一周的社会实践宜集中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宜适当分散安排。
(3)学校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的开课顺序、开课方式。
(4)有些学科的部分模块学习可能会出现跨学期现象,学校在教学中要加以关注。
(二)课程修习要求
1.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
学校通过学分反映学生的模块修习过程和状况。
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检测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三、课程实施
1.学校每学年的课程设置必须涉及到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内容。
2.学校要加强薄弱学科和新设置课程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3.学校要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内容,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视学科实际,逐步增设选修课程。
4.学校在高三年级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
5.学校在保证开设好必修模块的同时,应科学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拥有较大的课程选修空间;同时,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以满足学生选修Ⅱ课程的修习。
6.学校应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7.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加强校际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8.学校应加强校园网建设,逐步建立同步培训、同步研究、同步指导的网络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