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在互联网时代的保护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已经面临巨大的挑战。
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迫切需要适应这个新环境,并采取有效措施来确保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一、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面临知识传播的无国界性和信息复制的便利性,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异常困难。
以下是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1. 数字化媒体的盗版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使得数字化媒体的盗版问题日益严重。
音乐、电影、图书等数字化作品可以很容易地在互联网上被非法复制和传播,给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了巨大损失。
2. 网络侵权行为的增加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侵权行为层出不穷。
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如网络盗图、抄袭、盗版软件的发布等给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3. 知识产权维权难度大互联网的匿名性和信息量大使得知识产权的维权变得异常困难。
许多违法行为在互联网上发生后很难追溯到侵权者,给知识产权所有者的维权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二、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跨国维权难度大在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可以跨越国界进行,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不同国家之间存在差异。
这给跨国知识产权维权带来了巨大困难。
2. 技术手段不断更新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新的侵权手段不断涌现,旧有的保护手段已经无法满足对抗新的侵权行为的需求。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与技术发展同步更新。
3. 公众意识不足在互联网时代,公众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普遍较低,侵权行为普遍存在。
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导致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三、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为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互联网时代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1. 加强跨国合作知识产权保护需要跨越国界,各国之间需要加强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协调机制。
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问题

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问题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问题日益突出。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一、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创造性劳动的结果,对于创新、发展和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互联网上,信息的流动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1. 盗版和盗用:互联网上的盗版问题普遍存在,这包括电影、音乐、软件等作品的非法复制和传播。
同时,大量网络内容被他人盗用,侵犯了原作者的知识产权。
2. 网络侵权行为:互联网上存在大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如网络诈骗、假冒注册商标、侵犯专利权等。
3. 信息泄露:互联网的开放性导致了信息的泄露风险增加,企业的商业机密和个人的隐私可能会受到侵权行为的威胁。
三、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1. 匿名性和跨国特性:互联网的匿名性使得侵权者可以隐藏身份,难以被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互联网的跨国特性使得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和执行机构,增加了保护的难度。
2. 技术手段的滞后性:知识产权保护往往滞后于技术的发展,一些新兴的侵权行为难以被有效打击。
3. 用户教育的不足:部分用户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侵权行为的危害缺乏认识,容易成为侵权行为的参与者。
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解决方案1. 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各国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提高对互联网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 技术手段的应用:利用技术手段对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进行监测和打击,如数字水印技术、网络爬虫等。
3. 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各国应加强合作,分享信息和经验,形成合力打击跨国互联网侵权行为。
4. 用户教育和意识提升:加强对用户的知识产权保护教育,提高用户的法律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结语: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在当今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网络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和开展商业活动的重要平台。
然而,网络环境的开放性、虚拟性和无边界性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对于个人的创新成果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此,研究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日益猖獗。
一方面,网络的便捷性使得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侵权作品可以在瞬间传遍全球,这大大增加了侵权的范围和影响力。
例如,未经授权的音乐、电影、软件等数字作品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严重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网络的匿名性使得侵权者更容易隐藏自己的身份,逃避法律的制裁。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漏洞,大肆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给知识产权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诸多困境。
首先,法律制度的滞后性是一个突出问题。
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大多是在传统环境下制定的,对于网络环境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往往难以适用。
例如,对于网络上的临时复制、深度链接等行为,法律的界定尚不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
其次,技术手段的发展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挑战。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侵权手段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传统的保护技术难以有效应对。
此外,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存在着监管难度大、执法成本高、国际协调困难等问题。
为了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策略。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
立法部门应加快对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明确各类侵权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填补法律空白。
例如,针对网络临时复制、深度链接等问题,应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的依据。
同时,应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加强技术创新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
研发先进的加密技术、数字水印技术、版权管理系统等,可以有效地防止知识产权的非法传播和使用。
互联网时代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解决方案

互联网时代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解决方案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在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的传播速度非常快,难以控制,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难题。
本文将探讨互联网时代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互联网时代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1.复制和盗版互联网时代下,各种数字内容易于被复制和盗版,包括音乐、电影、软件、图书等。
这些盗版行为危害了知识产权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2.侵犯商业机密在互联网时代下,商业机密成为了很多公司的核心资产。
但是,商业机密的保护不易,因为它们通常保存在电脑系统中,容易被黑客入侵和窃取。
一旦商业机密被泄露,将会对公司的竞争优势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
3.侵权行为互联网提高了信息分享和交流的便利程度,但是这也导致了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加剧。
一些未经授权的网站经营者通过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获得了不正当的利益。
二、互联网时代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解决方案1.完善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需要完善各国家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应当根据互联网时代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来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以更好的满足社会的需求。
2.技术保护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的途径。
各项技术保护措施的出现,包括数字水印、加密和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数字内容的盗版和非法复制。
3.加强监管要保护知识产权,就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应当严格监管互联网上的盗版行为、侵权行为,对于发现的侵权行为,政府应该及时采取行动,打击侵权行为。
4.扶持原创在互联网时代下,与其在盗版上浪费大量精力,不如在原创上多下功夫。
政府要加强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对于高质量的原创内容要及时予以奖励。
5.聚焦教育知识产权保护与教育息息相关,必须通过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保护、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培养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形成一个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文化环境。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高中作文5篇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高中作文5篇篇一《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我们可以轻松地获取各种知识和文化成果,但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互联网的发展为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通过网络,我们可以在瞬间获取全球各地的信息、音乐、电影、文学作品等。
各种创新的理念和技术也能够迅速传播,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然而,正是这种便捷性也使得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变得更加容易和普遍。
在互联网上,盗版音乐、电影、软件等随处可见。
一些人认为,在网络上下载这些盗版资源是一种“免费的午餐”,可以节省开支。
但他们却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创作者的权益。
创作者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来创作这些作品,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回报。
如果大家都去使用盗版资源,创作者的积极性将受到极大的打击,最终将影响到整个文化和科技产业的发展。
此外,互联网上的抄袭现象也屡见不鲜。
一些人在撰写论文、博客、小说等作品时,直接抄袭他人的成果,甚至不加以任何修改。
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也违背了学术道德和创作伦理。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一旦抄袭行为被发现,将会对抄袭者的声誉造成极大的损害。
那么,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应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呢?首先,政府应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
制定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
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侵权者望而却步。
其次,互联网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加强对平台上内容的审核和管理,及时删除侵权内容,对侵权用户进行处罚。
同时,积极推广正版资源,为用户提供合法、便捷的获取渠道。
再者,创作者自身也应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在创作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创作手稿、时间戳等,以便在发生侵权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
最后,作为普通网民,我们也应该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观念。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信息的传播变得前所未有的迅捷和广泛。
然而,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也为知识产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将探讨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概念,包括了专利、商标、版权等多个层面。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保护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够鼓励创新和知识的产生,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
因此,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公平竞争、激励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
二、互联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1.侵权行为的泛滥互联网的匿名性和传播速度为侵犯知识产权者提供了便利。
盗版、侵犯版权和仿冒等违法行为在网络环境下变得更加猖獗。
知识产权持有者往往难以开展有效的打击行动,维权难度加大。
2.信息监管的困难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分散性导致了信息监管的困难。
信息的海量和快速传播使得发现和处置侵权行为更加困难,相关机构和个人缺乏有效的手段来控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三、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法律法规,明确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和权益,增加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建立快速有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加快司法审判和仲裁程序,提高维权效率。
2.加强维权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
增强企业和个人的维权意识,通过合法手段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的合力。
3.技术手段的应用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通过技术手段来预防和打击侵权行为。
例如,数字水印、版权保护技术等可以帮助减少盗版和侵权现象,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
四、解决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对策1. 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制定共同的规范和标准,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浅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其在促进创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及保护创作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问题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版权保护变得日益复杂。
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给创作者和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处理也面临诸多困难,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保护力度、执法手段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还面临以下问题:1. 知识产权意识不足: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程度有待提高,侵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社会默许。
2. 法律滞后:随着新技术的涌现,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某些方面已经显得滞后,无法有效应对新的侵权形式。
3. 执法力度不足: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在有些地区和领域仍然不够,导致侵权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制止。
对策建议:针对上述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对策: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2. 完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适应新技术和新形势的发展。
3.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率。
4. 促进国际合作: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形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共识。
5. 利用技术手段: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区块链、大数据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国际合作以及利用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措施,有望逐步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这为知识的共享和创新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但同时也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对于个人、企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创新和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因此,深入研究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具有十分紧迫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使得知识的传播变得极为便捷。
人们只需轻点鼠标,就可以在网络上获取大量的信息、作品和技术。
然而,这种便捷性也为侵权行为提供了温床。
未经授权的复制、传播和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作品屡见不鲜。
比如,网络上大量存在的盗版音乐、电影、软件,以及未经许可转载的文章、图片等。
这些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
在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首先,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和难以追踪。
侵权者可以通过匿名的方式在网络上传播侵权作品,使得权利人难以确定侵权主体。
其次,侵权的范围更广、速度更快。
一件作品一旦在网络上发布,可能在短时间内被大量复制和传播,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
此外,互联网的跨国性使得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再受地域限制,增加了维权的难度。
造成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方面,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相对淡薄。
很多人在网络上获取和使用信息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
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而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往往相对滞后,导致一些新型的侵权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规制。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手段也存在不足。
虽然目前有一些数字版权管理技术,但这些技术往往容易被破解,难以从根本上杜绝侵权行为。
为了加强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让人们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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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卷第3期新乡教育学院学报2007年9月 V ol.20,N o.3JOURNA L OF XINXIANG E DUCATION COLLEGE Sept,2007 浅析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Ξ张利江1,孙开元2(1.新乡医学院管理学院,河南新乡453003;2.平原大学法律系,河南新乡453003)摘 要:文章简述了网络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同时用调查数据阐述了目前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最后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提出了如何完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关键词:网络环境;知识产权;保护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Ο3325(2007)03Ο0008Ο02作者简介:张利江(1980Ο),女,河南新乡人,新乡医学院管理系教师,上海理工大学2006级研究生。
研究方向:信息管理。
一、知识产权与网络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我国《民法》中的定义为: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而网络知识产权为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和商标权人在互联网上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知识产权的权力。
网络知识产权的主体为文本文件、图片、图表、网页、软件及商标的作者、法人或组织。
网络知识产权的客体即使用上述数据进行活动的公民、法人或组织。
网络知识产权也是知识产权体系中的一部分,但由于网络本身的一些性质又使它和一般的知识产权有所不同。
在传统环境下,知识产权一般具有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点。
但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由于网络的共享性,知识产权的无形财产性质更加明显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所保护的是权利人对精神形态、信息形态的智力成果的相关权益。
在传统条件下,智力成果一般要和物质载体相结合,在知识产权保护中,这些载体的具体形态起着客观的作用。
但是在网络环境下,智力成果大多表现为数字化信号,使得原本知识产权的无形性特点变得更加明显,因此给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与保护带来了更加复杂的问题,同时为实现信息一对多的共享模式提供了存在的前提。
(二)网络知识产权的地域性趋向淡薄由于各国立法实体的具体国情不同,知识产权的立法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特点,保护内容和侧重点往往有很大的差别。
但网络的出现和迅速发展给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带来了实质性的冲击。
各国在网络上的无界性,使得在知识产权的共享上有了可能实现的平台。
因此,网络发展的全球化,要求高度重视跨国知识产权的侵权的认定和保护。
(三)网络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共享性的关系成为核心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独占、垄断和排他的权利,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都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意味着权利人排斥非权利人对其智力成果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
在网络环境下,许多人对网络信息的专有性观念淡薄,因此,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处理好专有性与共享性的关系,特别是保证专有性不被削弱,又有利于充分的共享,这是一个核心问题。
(四)网络知识产权的时间性趋于减少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这种权利仅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受法律的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失,即使作为知识产权客体的智力成果仍能发挥效用,但该知识产品却因进入“公有领域”而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共同所有和使用。
网络知识产权的时间性趋于减少,这更要求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二、网络知识产权研究的紧迫性网络的发展速度让人惊叹,但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触目惊心。
从全球来看,美国商业软件联盟(BS A)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2004年全球个人计算机上使用的软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盗版,盗版软件给全球软件产业带来的损失比2003年增加了40亿美元。
另有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亚太地区的软件盗版率为53%,损失总额为75亿美元;东欧的盗版率为71%,损失218Ξ 收稿日期:2006Ο12Ο24亿美元;而西欧的盗版率为36%,损失96亿美元;北美市场的盗版率为23%,损失72亿美元;拉美国家的盗版率为63%,损失13亿美元;而中东与非洲国家的盗版率为56%,损失为10亿美元左右。
按照国家划分来看,中国与越南的盗版最为猖獗,高达93%,仅中国就给微软带来38亿2300万美元损失,其后是乌克兰(盗版率91%)、印尼(88%)、俄罗斯(87%)与津巴布韦(87%)。
盗版率最低的是美国(22%)、新西兰(23%)、丹麦(26%)、奥地利(27%)、瑞典(27%)等国家。
不过从盗版金额来看,美国是重灾区,盗版损失高达65亿美元,其后是中国(38亿美元)、法国(23亿美元)、德国(19亿美元)、日本(16亿美元)与英国(16亿美元)。
有关人士指出,各区域盗版情况的差异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本地市场规模、盗版软件规模、版权保护力度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文化差异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新兴市场也成为盗版的重灾区,如中国、印度、俄罗斯等国。
因此,如果这些信息产业飞速发展的国家不控制盗版率,全球的软件盗版率还会继续上升。
从我国来看,自1987年北京计算机科学研究所建成中国第一个电子邮件节点以来,互联网在中国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1994年ChinaNet、ChinaG B、Casne及CERN四大互联网的开通运行,更是大大加快了互联网在我国前进的步伐。
据估计,中国的网民数量已非常可观并以高速度增长。
同时中国的网络服务商也由1995年的四五家迅速发展到现在的一百多家,而准备注册的则达三四百家之多。
网络的高速发展在给中国经济带来新的增长契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也给中国的法律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2002年我国有关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就有110件左右,而且近几年又有持续增长的趋势,而在我国现行知识产权法里有关网络知识产权的规定还是十分匮乏的。
因此,对网上知识产权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已呈现出相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尽快完善网络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十分紧迫的课题,笔者认为应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
(一)加快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引起了众多发达国家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关注,各自都在积极地寻找对策,同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网络的发源地美国早在1995年即提出了全国性信息基础设施报告,并于1998年10月颁布了《千禧年著作权法案》;1996年9月欧盟执委会也颁布了《信息社会著作权及相关权绿皮书(增补)》;最值得瞩目的是联合国下设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20日通过了由近一百六十个国家的专家制定的主要涉及作者在计算机网络上权利的《WIPO版权条约》和《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除此之外,日本、加拿大等国家也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
我国有关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的立法问题已被列入国家立法计划之中,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
国家把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法制轨道,对于广大互联网工作者来说是一件欢欣鼓舞的事情。
可以预见,国家对互联网知识产权的积极态度,必将推动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2004年11月初,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组织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行政保护办法草案》听证会,邀请各界人士对这部我国第一个著作权网络保护办法展开讨论。
该办法将准确界定发生互联网侵权现象时,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简称ISP)所承担的行政责任。
2005年4月30日,《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由国家版权局与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并于5月30日正式实施。
作为我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内容著作权保护法规,此法的制定实施对互联网产业乃至整个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可以说填补了网上著作权保护的空白,全面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促进信息服务产业链和谐发展。
(二)加强我国公民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只是一个手段,毕竟,法律仅是一种外在约束,而起到根本警示作用还要靠道德。
因此,除了诉诸法律以威慑和制裁违法者外,更要设法提高网络传媒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
我们一方面要靠法律手段来惩治网上抄袭现象,另一方面还要倡导和鼓励互联网商家和广大网民自觉维护网上基本秩序。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希望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出台可以提高我国公民在版权方面的法律意识。
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我国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规则意识都相对落后。
如果互联网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出台,在对这些侵权行为起到一定遏制作用的同时,也能大大提高我国公民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从而让知识产权得到更好的保护,那我们就会从立法的过程中受益匪浅。
此外,在强调法治、德治的同时,还要积极采取技术措施,加强技术监督的力度。
譬如,通过用户权限的设置和IP 地址设置等来区分、控制访问。
通过数据加密和数字签名技术,防止网络信息的失密和篡改等。
另外目前还有一些网站已经开始使用我国自主开发的版权技术解决方案,引导人们合法地使用版权、共享信息资源。
总之,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由于网络具有信息的删改性,可以让网页和信息内容在瞬间“蒸发”掉,信息发布的时间也能够进行随意修改,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如何取证的确是一个难题。
不过相信随着对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确立,种种棘手的问题也将有一个很好的解答。
无论怎样,我们都由衷地希望,当今众多的网络侵权问题将会得到一个很好的解决,使“尊重知识产权”的口号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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