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
《巴西进口管理规定》

《巴西进口管理规定》巴西政府为简化进口管理程序,在清理过去历年多项规定的基础上,简化汇总了一个新的进口管理规定。
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主管对外贸易副部长伊万.拉马略(Ivan Ramalho)12月1日签署了第17号政令。
并于12月2日在政府联邦公报发表,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新的《进口管理规定》有3个附件(附件A-C)和1个附表以及需要向有关部门(9个)预先申报审批的商品清单。
有关《进口管理规定》翻译整理如下。
巴西进口管理规定(2003年12月1日第17号政令)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副部长(外贸国务秘书)行使2003年3月21日第4632号法令附件1第15条规定赋予的权利。
考虑到1992年9月25日第660号法令条款和根据1994年9月30日第1355号法令有关办理进口许可的程序,合并汇总进口业务管理规定,决定:第一章进口商登记第一条在外贸国务秘书处(A Sacretaria de Comercio Exterior-SECEX)进出口商登记处(O Registro de Exportacao e Importacao-REI)登记注册是自动的。
在巴西外贸网(O Sistema Integrado de Comercio Exterior-SISCOMEX)的任何终端机进行第一笔进口业务时既自动登记。
1、已经在进出口商登记处注册登记的进口商,将保存其注册登记,不需附加补充登记。
2、自然人只能进口非贸易性质的货物,由于其不具备从事贸易的资格。
第二条由于下述原因受到行政管理决定处罚,在进出口商登记处的注册登记可以被否决、终止或取消:1、违反税务、外汇和外贸规定或;2、滥用经济权利。
第二章授权委托和资格许可第三条在巴西外贸网开展进口业务,可以由预先获得资格准许,并通过其自己帐户的进口商自行进行。
也可以根据联邦税务局(A Secretaria da Receita Federal-SRF)制订的条款规定,由进口商授权委托其代理进行。
巴西外贸网(SISCOMEX)简要介绍

巴西外贸网(SISCOMEX)简要介绍
根据巴西政府1992年9月25日第660号令,巴西外贸网是巴西唯一从事对外贸易统一管理的网络系统。
自1993年起,巴西外贸网正式开通,开始对出口业务网络化管理。
1995年开始进口业务网络化管理试运行。
1997年1月1日一套快捷、高效、安全的巴西外贸业务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全部完成。
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巴西财政部税务总局、巴西中央银行等外贸管理部门通过“巴西外贸网”对进口业务实施从审批进口许可到缴纳关税的一体化分步管理。
所有巴西进出口操作必须通过巴西外贸网进行。
“巴西外贸网”除了链接外贸管理部门外,还链接进口商、报关行、运输商、仓储商及金融机构。
巴西外贸网的使用客户是进出口商、报关行、运输行、仓储商及金融机构等。
在以下地点可进入“巴西外贸网”进行操作:有外贸业务的巴西银行办事处、有外汇业务的其他银行、外汇兑换处、报关行、税务总局纳税点及其他在外贸网上注册的单位。
因报关行报关业务熟练,95%以上的巴西进出口商习惯于让报关行代为办理。
客户首次入网必须凭法人营业执照和进出口企业登记证明,拟从事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到外贸局机构进行进出口企业登记(Registro de Importação e Exportação),到税务总局纳税点办理申报登记手续,领取入网密码, 然后到联邦软件程序服务机构(SERPRO-Serviço Federal de Processamento de Dados)购领程序软件,由DATABRAS公司负责安装。
巴西的大国外交战略

巴西的“大国外交”战略吴志华【作者简介】吴志华,曾任《人民日报》常驻巴西记者、首席记者,现任人民日报国际部高级编辑。
(北京100733)【关键词】巴西/外交政策/大国外交/南美/发展中国家【参考文献】[1]Luiz Felipe Lampreia, " Diplomacia Brasileira: Palavras Contextos e Razes" , Prefácio, Lacerda Ed, Rio de Janeiro do Brasil,1999.[2]Amado Luiz Cervo & Clodoaldo Bueno, A Politica Externa Brasileira:1822-1985, Editora tica S.A.So Paulo, 1986.[3]Raquel Landim, " Brasil Faz Concesses Agrícolas aos Andinos" ,Valor Econmico, 2004-01-08.[4]Serguei Lavrov, " Em Via de uma Parceria Prática" , Jornal do Brasil, 2004-11-22.[5]Denise Chrispim Marim, " Países Acumulam Atritos Políticos e Comerciais" , O Estado de So Paulo, 2004-01-10.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应对冷战结束后出现的国际战略新格局,巴西对外交政策进行了调整。
巴西在继续稳定与美国和欧洲国家传统关系的基础上,更加积极地发展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同拉美邻国和发展中大国的关系,以便在推动世界格局向多极化发展、促进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进程中,体现和发挥巴西作为一个地区大国的政治作用和影响力,在新的国际战略格局中为巴西争取有利的国际地位,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
一带一路与巴西合作

一带一路与巴西合作近年来,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逐步实施,中国与巴西的合作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拓展。
作为南美洲最大的经济体和人口大国,巴西在区域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双方的合作潜力巨大,不仅对两国经济和民众福祉带来重要影响,也对地区和全球经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一、双边贸易合作的潜力与现状巴西是世界重要的农产品和矿产品出口国,而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和矿产品消费国,两国在农产品、矿产品等方面具有互补性。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巴双边贸易额达到750亿美元,其中中国对巴西进口额占巴西对外出口总额的22%左右,中国已成为巴西第一大贸易伙伴。
但是,从贸易结构来看,中国主要进口的是巴西的农产品和矿产品,而巴西进口的是中国的工业制成品,双方贸易存在一定的不平衡。
为了进一步拓展贸易合作,双方可以借鉴“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模式,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两国的通关和审批等领域的合作,促进贸易畅通。
此外,可以加强双方企业之间的合作,鼓励巴西企业参与中国的工程建设和投资项目,提升双边贸易的多样性和互利性。
二、基础设施建设的合作机会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巴西发展的重要领域。
巴西拥有广阔的国土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高速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设施建设亟需改善。
而中国具有世界一流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和经验,双方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有很大的合作潜力。
目前,中国企业已经在巴西参与了多个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如巴西圣保罗地铁项目、大众农场项目等。
此外,中国企业还可以积极参与巴西的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如巴西政府提出的“增长与投资计划”等。
通过双方的合作,可以推动巴西基础设施建设的升级和现代化,提升巴西的交通运输和物流水平,为双方贸易的便利化和提质增效提供支持。
三、人文交流与教育合作的重要性除了经济领域,人文交流和教育合作也是中巴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巴西作为南美洲最大的国家,拥有丰富的人文资源和文化底蕴,中巴两国在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第八讲2:巴西的外资政策

4.转让股权不征税 转让股权不征税
外国投资者可以转让其所拥有的在巴西企业中的股权,也可让与或以其 他方式向国外转移。对此类转移行为巴西政府不征税,转移价格由企业 自主决定。投资易主时应重新在巴西央行进行外资注册,外资注册金额 以原投资注册金额为准,与实际转让价格无关。此类外资注册实际上是 在巴西央行办理投资者变更手续,以便新投资者能合法地将利润汇出、 利润再投资及撤资回国。
雷亚尔计划
雷亚尔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改用新的货币(雷亚尔);经济的非 指数化;初步冻结公共部门的价格;奉行紧缩货币的政策;实行币 值浮动,同时为其与美元相比的价值规定一个下限。这些政策使巴 西得以把月通货膨胀率从1994年第二季度的45%降低到1996年的 平均不到1%。1994年下半年经济活动由于国内需求的激增而趋于 1 1994 强劲,需求则由于受到通货膨胀率下降和实际工资增加的刺激而趋 于旺盛;1994年经济增长率为6%,1995和1996年分别为4.2%和 2.9%。然而,财政状况则发生了问题;用GDP的一个百分数衡量 的公共部门的余额在剔除支付的利息之后,从1994年的盈余4.3% 减少到19巴西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
(2)外商投资工业的迅速扩张促进了巴西的工业化进 程 (3)外商投资经济成为巴西不可缺少的税收来源 (4)利用外资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5)利用外资推动了巴西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6)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是巴西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 带动因素。 (7)利用外资对巴西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明显。 (8)利用外资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明显 (9)利用外资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完善发挥了重要 作用。
巴西经济现状 巴西外资政策 巴西政策:关于外资进入的一般规定 巴西如何利用外资 巴西利用外资的特点 利用外资的直接经济效果
巴西农产品贸易促进政策评述

巴西农 产品生产和 贸易是以经
顺差 的 8 . 58 2%。2 0 0 6年 1— 6 , 长 , 月 双边 贸易总额 139 6 .亿美元 , 增 营现代化 、 大规模的商业性 、 口型 出
巴西农牧产品 出 口达 2 36 美元 , 长 3 . 1 .亿 45%。其 中,巴西 向中国出 口 农场主和垄 断厂商为主体 , 自主经 同比增长 5 . 7%,占同期 出 口总 额的 达 8 4亿美 元 ,增长了 2 . 29%,进 口 营 , 自负盈 亏 , 农场 主和垄 断厂商 根 3 ; 牧产 品贸易顺差 138 5% 农 8 .亿美 为 7 . 9 9亿美元 ,增长 4 . 9 2%。巴西 据市场需要 来生产和交易 ,而不是 元, 占同期外 贸顺差总额 的9 %。 4 巴 同中国的贸易继续保 持顺差 ,但顺 按政府计划 。农产 品供求 主要 由市 西农牧业及相 关产 业在 巴西国际贸 差额 由2 0 年 的 1 .亿美元下 降到 场来调节 ,政 府支持和促进农产 品 05 48 易 中占有举足 轻重的地位 。具 有 比 41 美元。 .亿 较竞争优势 的农 牧产 品 出 口贸易是 生 产和 贸易 的各 项政策是有选择性 巴西对 中国农牧产 品出 口排在 的、 辅助性 的 , 但却起 到非 常重要 的
娶 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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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则是 巴西在亚洲最 大的 出
二 ,巴西对农产 品生产和贸易
1 在市场调 节为主 之上 的政府 .
有 限 支持
近 年来 ,巴西农 牧产品出 口值 口市场 ,是 巴西农牧产 品的第二大 的促进政策 已 占到 当年 巴西总出 口值 的4 .%, 进 口国 , 次于欧盟 , 04 仅 尤其是 巴西大 年年实 现农 牧产品出 口顺差 ,2 0 豆 的主要进 口国。 05 年农 牧产品贸易顺差 占全国贸易总 20 0 6年 ,中巴贸易继 续强势增
巴西的政治环境

巴西的政治环境⼀、巴西政治环境分析(⾦童T201289826)(⼀)政治制度1.政体巴西实⾏代议制民主政体。
1988 年10 ⽉5 ⽇颁布的新宪法规定,总统由直选产⽣,是国家元⾸和政府⾸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
国民议会由联邦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为国家最⾼权⼒机关和⽴法机构。
内阁为政府⾏政机构,内阁成员由总统任命。
2.宪法巴西第⼀部宪法于1882 年产⽣。
1988 年10 ⽉5 ⽇颁布了巴西历史上第⼋部宪法,规定总统由直接选举产⽣,任期五年,取消总统直接颁布法令的权⼒。
在公民权⼒⽅⾯,宪法保障⼈⾝⾃由,废除刑罚,取消新闻检查,规定罢⼯合法,16 岁以上公民有选举权等。
1994 年和1997 年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将总统任期缩短为四年,总统和各州、市长均可连选连任。
3.议会联邦议会是国家最⾼权⼒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制定联邦法律;确定和平时期武装⼒量编制及兵⼒;制定全国和地区性发展计划;宣布⼤赦令;授权总统宣布战争或和平;批准总统和副总统出访;批准或撤消总统签署的临时性法令、联邦⼲预或戒严令;审查总统及政府⾏政开⽀;批准总统签署的国际条约;决定临时迁都等。
联邦议会由参、众两院组成。
两院议长、副议长每两年改选⼀次,可连选连任。
参议长兼任联邦议会主席。
参议员81 ⼈,每州3 ⼈,任期⼋年,每四年改选1/3 或2/3。
众议员513 ⼈,任期四年,名额按各州⼈⼝⽐例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70 名,最少不低于8 名。
现任参议长若泽·萨尔内(JoséSarney,巴西民主运动党),2011年2⽉当选,任期⾄2013年2 ⽉;众议长马尔科·马亚(Marco Maia,巴西劳⼯党),2011 年2⽉当选,任期⾄2013 年2⽉。
4.政府罗塞弗上台以来,注意淡化意识形态,平衡政党利益,扩⼤执政基础,执⾏兼顾发展、保持稳定和社会公正的经济政策,同时致⼒于解决贫困、就业等问题,推进财税和社会福利等多项改⾰,取得显著成效。
近代巴西经济发展史

近代巴西经济发展史殖民地时期的巴西经济1500年,葡萄牙人佩德罗·阿·卡布拉尔到达巴西沿海登陆,将登陆地命名为“真十字地”,并宣布该地为葡萄牙王国的属地。
随后他又将“真十字地”更名为“圣十字地”。
后来,“圣十字地”被巴西这个名称取而代之。
1530年,葡萄牙国王派大贵族马丁·阿方索·德索萨率领400多名移民到巴西,建立殖民地,实行殖民统治。
从此,巴西便沦为葡萄牙的殖民地。
在殖民地时期,巴西的经济发展有以下特征。
①实行土地分封制,建立殖民统治机构。
葡萄牙殖民者入侵巴西后,为了加强对巴西的统治和掠夺,广泛地推行分封制,建立殖民统治机构。
所谓分封制,就是指葡萄牙殖民者将巴西分成若干管区,委派大贵族官吏进行统治的总称。
1534年,葡萄牙将巴西的领土划分为13个管区,由国王任命葡萄牙的大贵族负责统治。
每个管区所辖的土地,都作为国王的领地授予葡萄牙大封建主及贵族出身的人。
各个管区的封建主和大贵族享有行政、立法、司法、征税、募兵、铸币、建立城市、经营庄园、奴役印第安人等特权。
大封建主和贵族统治者“每年除将收入的20%上交国王外”,其余中饱私襄。
1549年,葡萄牙王室为了加强对巴西的统治和奴役,在萨尔瓦多(即巴伊亚)建立总督府,委派托梅·德索萨为首任总督,负责管理巴西殖民事务。
在总督府下建立8个都督府作为地区行政机构,分别管理本地区的殖民事务。
②推行大庄园奴隶制。
16世纪30年代,葡萄牙殖民者在巴西建立殖民地后,宣布全部土地归王室所有,并将土地作为国王领地分封给大封建主和贵族,建立大庄园,推行种植园奴隶制。
所谓种植园奴隶制,就是指葡萄牙殖民者在巴西的土地上利用奴隶劳动进行种植棉花、甘蔗、烟草、咖啡等农作物,剥削和奴役印第安人的一种制度。
葡萄牙殖民者在巴西推行种植园奴隶制,允许农场主或大业主任意鞭笞、虐待、甚至杀害黑奴。
同时,葡萄牙殖民当局还命令禁止农民生产小麦、葡萄酒、植物油和可以从宗主国进口的其他农产品和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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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外贸易的法规和政策*贸易主管部门巴西外贸委员会是巴西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执行部门。
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主要负责:工业、贸易和服务发展政策,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工业质量、计量及标准化,外贸政策,监管及执行外贸规划和措施,参与国际贸易谈判,实行贸易保护机制,提出支持微小企业及手工制造企业的政策,进行贸易登记备案。
巴西联邦税务总局是海关事务的主管部门,隶属于财政部,负责制定和执行海关政策、征收关税以及实施海关监管制度等。
巴西中央银行是外汇兑换的管理部门。
*贸易法规体系近年来,巴西采取了很多措施,使其所有立法和规则都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并且随时更新。
巴西主要的海关程序都编撰在2002 年12月26日的第4543号法令中,2004年7月12日的5138 号法令对其进行了修改。
关税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是1994年12月23日第1343号法令。
主要的进口措施都编撰在2003年12月1日的《进口管理规定》,2004 年2 月2 日、2 月11 日和5 月3 日的部门法令对其进行了修改。
出口措施都包括在2003 年9 月3 日的第12 号《出口管理规定》中,2004 年2月16 日、5 月3 日和5 月12 日的部门法令对其做了修改。
贸易救济制度主要由下列法律法规构成:1994年12月15日第30号法令,1994年12月30日第1355号法令,1995年3月30日第9019号法令(2003年12月修订)、1995年第1602号法令等。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一.进口管理制度2003年12月1日,巴西公布《部级法令合编》,将有关进出口管理的部颁法令进行了汇总。
之后,巴西对其进行了数次修订。
巴西外贸委员会是巴西对外贸易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发展、工业和外贸部是对外贸易政策的执行部门。
“巴西外贸网”是巴西统一管理对外贸易的网络系统。
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银行等外贸管理部门通过该对进口业务实施从审批进口许可到缴纳关税的一体化分步管理。
所有进出口操作都必须通过该进行。
“巴西外贸网”除了外贸管理部门外,还进口商、报关行、运输商、仓储商及金融机构。
巴西海关对进口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色、黄色、红色三种不同颜色分类处理。
绿色即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黄色即仅检查报关文件,核实后,货物自动通关;红色即报关文件和货物均需经过检查后方能通关。
根据规定,海关应在5个工作日之提出验货结果,验货时当事人应在场,货物若需样检,所发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一)进口许可证巴西进口大部分商品都必须办理进口许可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两种。
自动进口许可证审批过程比较简单且自动批准。
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主要包括需要经过卫生检疫、特殊质量测试的产品,对民族工业有冲击的产品及高科技产品,以及军用物资等国家重点控制的产品,具体涉及大蒜、蘑菇、绝大部分化工产品、绝大部分医药原料和成品、动植物产品、轮胎、纺织品、玻璃制品、家用瓷器皿、锁具、电扇、电子计算器、磁铁、摩托车、自行车、玩具、铅笔等。
申请非自动许可证的审批过程比较复杂,需要出示各种文件和证明,并要经相关机构会签,通常在货物装船前进行。
2009年1月,巴西政府宣布将对包括纺织品,面粉工业用谷物、矿质燃料、铁矿、运输用材料、汽车、玩具、光学仪器及手术器材、玩具、鞋子、成衣和照相机在的24种进口产品实行许可证制度。
一旦被认定为可以进口,涉及该产品的进口许可证将在10日发放。
相关措施对部分中国出口巴西的产品造成很大影响。
巴西总统将该规定衡量为“显著”过失,这一措施有悖巴西在反对保护主义问题上一向秉承的立场。
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和财政部在2009年1月底联合宣布撤销对24个不同领域产品必须预先领取进口许可证的规定。
2008年1月26日之前已经确定必须领取进口证的产品如医疗设备和药物等的规定则继续执行。
(二)配额纺织品:2008年,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巴西仍根据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于2007年1月17日起实施的《巴西联邦国发展、工业和外贸部与中华人民国商务部关于加强贸易投资领域谅解备忘录》中有关数量限制的规定执行。
沙丁鱼:2008年5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公布了第6号法令,规定对南共体共同对外关税号为0303.71.00的沙丁鱼征税2%,2007年5月21日—2008年5月20日间全球配额为6万吨,2008年4月16日—2009年4月15日间全球配额为8万吨。
阴性电极棒:2007年12月4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公布了第39号法令,规定对南共体共同对外关税号为8545.90.90的用于生产初级铝的阴性电极棒征税2%,全球配额为8186吨,有效期为2007年11月30日—2008年11月29日。
氯氰苄产品:自2008年3月8日起,巴西对南共体共同对外关税号为2926.90.91的氯氰苄产品征税2%,配额仍为4万吨,有效期12个月。
三磷酸盐:2008年8月13日,巴西开始把三磷酸盐(南共体税号2835.31.90)进口关税从10%临时下调至2%。
该措施实施期限为12个月,全球进口配额9.4万吨。
碳合金钢管:2008年6月1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通过第34号决议,决定将税则号为7305.12.00的碳合金钢管进口关税从原来的14%降至2%,全球配额为38794吨,上述决议的有效期为3个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外汇管理巴西中央银行是外汇兑换的管理部门。
在巴西,进口外汇兑换通过进口商与巴西央行授权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外汇买卖合同”进行。
1.进口贸易外汇兑换的基本程序外汇兑换分两步:第一,巴西进口商与经巴西央行批准有权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签署“外汇买卖合同”;第二,按合同进行外汇买卖交割。
合同的签署和交割均应通过“巴西央行网”(SISBACEN -巴西中央银行电脑网络)在央行登记。
外汇合同交割后,银行在5 个工作日代进口商对外付款。
巴西央行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进口贸易的付款期不得超出货物装船前180 天和货物装船后360 天;“外汇买卖合同”的签署和交割之间不得超过360 天;此外,交割期也不得超过对外付款期。
2.“外汇买卖合同”的签署通过签署“外汇买卖合同”,进口商既可以购买现汇,也可以购买远期外汇。
分期付款应分期购汇。
购买远期外汇时,进口商应遵循以下时间原则:(a)若付款在报关之月起6 个月进行,进口商应在报关前签署“外汇买卖合同”;(b)其他情况下,进口商应在付款之月前6 个月签署“外汇买卖合同”;(c)“外汇买卖合同”的交割:A.提前付款方式下的进口贸易:进口商应向商业银行出示形式发票、商业合同或具同等效力的其它文件,清楚表明货物价值、提前付款条件及交货期;若进口商品受LI(非自动进口许可证)限制,在“巴西央行网”进行交割登记时应注明发展工商部批准的LI 号;若进口商品不受LI 限制(或受LI 限制但不必在装船前申请),在“巴西央行网”进行交割登记时应加以注明货物预计装船日期。
B.即期付款方式下的进口贸易:若通过汇票支付,需在外汇买卖文件中附上商业发票、装船单、汇票等票据的副本;若以即期信用证支付,需在外汇买卖文件中附上议付银行通知的副本;遵守第i 条中的后两项规定。
C.远期付款:进口商应向银行出具通关证明;若付款需在装船后60 天进行,进口商可以不必出具通关证明,但必须附上商业发票、装船单、汇票等单据(若采用信用证方式,需出示议付银行通知的副本)。
这种情况下,也要遵守前述相关规定。
(4)巴西政府运用电脑联网系统对外贸进行管理,“巴西央行网”与“巴西外贸网”互联,发展工商部和央行随时通过电脑网络对报关程序和外汇兑换进行监控,若发现与规定不符,就可能出现通关受阻、进口商无法结汇或被罚款的情况。
二、出口管理制度(一)出口许可巴西对部分出口产品实行预先许可制度。
2008年,巴西规定仍需申请出口许可的产品包括部分活动物、活植物;部分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部分化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部分有机化学品;部分药品;木及木制品;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机器零件;部分车辆机器零部件;部分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武器、弹药及其零附件。
(二)出口促进为鼓励出口,巴西财政部宣布,自2008年3月17日起,取消出口结汇限制,出口企业必须将出口外汇留在国的比例由当时的70%降至0,取消0.38%的出口金融操作税(IOF);另外,对进入收益固定的基金和国债领域的外资征收1.5%的金融操作税。
2008年5月13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公布第29号决议,确定了微型、小型和微小企业在经营中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方针以及可得到出口保障基金和联邦保障基金的支持。
有关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如下:微型和小型和微小企业需同时满足年净营业额不超过6000万雷亚尔,年出口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条件。
联邦保障基金将在企业装船前和装船后间或者装船后阶段提供。
在企业装船前和装船后间的融资应由同一金融机构提供。
2008年5月16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国务秘书处公布了第8号法令,将可在SISCOMEX系统登记注册“出口简化登记”的出口业务规定改为可立即装船出口且结汇在5万雷亚尔(或相同金额的其他货币)以下。
2008年9月3日,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发布了“2008—2010年巴西出口战略计划”,该计划旨在实现巴西政府2008年5月发布的新产业政策(PDP)中的两项目标,即扩大巴西在国际贸易中的占比以及使更多小型企业进入市场并成为国家出口的基础。
巴西出口战略计划制定了五大宏观目标:增强巴西出口竞争力;增加出口产品附加值;增强出口基础;扩大市场准入和加强服务业出口。
新产业政策中有促进巴西小型和微小出口企业发展的容,该容共分三个层次,即“根本措施”、“产业系统结构项目”和“战略重点”。
其中,“战略重点”旨在增加出口企业数量、丰富出口种类以及使出口目的地国多元化,以促进巴西产业的长期发展。
该项目面临的挑战包括增加出口产品科技含量和进一步丰富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出口。
项目执行单位为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具体将通过出口融资计划、对基准利率的调整,在巴西社会经济发展银行允许巴西出口使用欧元结算、定期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扩大出口退税产品实施围、将物流服务出口向境外汇出的个人所得税降为0、推动中小企业出口和简化外贸操作程序等措施实行。
三、贸易救济制度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贸易保护局负责审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立案或复审申请,就是否发起该调查或进行复审提出意见;贸易保护局还负责确定倾销幅度或补贴数额以及是否存在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等。
巴西外贸委员会负责制订贸易救济调查的相关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