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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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学生干部管理制

度(试用修订版)

发布时间:11-06-13 15:57

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学生干部管理制度

(试用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中文系系级、班级、各社团学生干部是全系广大学生中的骨干分子,是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织者与参与者,是推动我系发展进步的生力军。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利于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素质,有助于学生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助于弘扬系的新风正气,推动系精神文明建设和学风建设。

第二条:凡系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为“社联”)、班级、各社团在册的各级工作人员均纳入学生干部的管理范畴。

第三条:学生干部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服务同学、增长才干”为根本宗旨。第四条:为推进我系学生干部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进程,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依据《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章程》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产生及条件

第一条:学生干部来自广大学生,通过组织推荐和自荐的方式产生。

第二条:系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应按照严格的标准和一定的程序录用学生干部,要保证学生干部的质量。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应根据需要,经过面试、考试、试用,履行一定手续后方可录用为正式学生干部。

第三条:学生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1、思想觉悟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质高尚,不计较个人名利,乐于奉献;

2、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工作务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不得因循守旧,停滞不前;

4、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交际、协调、独立工作的能力,但不得独断专行;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在同学间起桥梁作用,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

7、有很强的荣誉感,对内对外活动中维护学校整体形象;

8、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干部:

1、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包括一学期中三科不及格者,学业较差、留降级处分者);

2、思想道德败坏;有损学生干部形象,在学生中威信较低,不能起表率作用者;

3、违反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纪律情节严重者;

4、违反校纪校规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第三章选拔和任免

第一条:各部门干部的选拔、任免,应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注重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工作成绩、工作表现,严格按程序产生。

第二条:系团总支正、副秘书长、学生会正、副主席、社联正、副主任、各社团负责人除特殊情况外,均应按《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章程》所规定的程序

产生,部长、副部长、干事级学生干部由同学自愿报名,并按《湛江师范学院学生干部管理章程》规定程序产生。

第三条:所属各部门应重视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考察选拔,注意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包括年龄、专业、年级、性别等)。

第四章管理与使用

第一条:对团总支学生会社联、班级、各社团干部应坚持“关心爱护、严格管理”的原则,要在思想上加强对广大学生干部的教育,在工作中加强管理和培养,关心学生干部的生活与学习,使其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二条:各部部长负责其所属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关档案,每学年主动将所属干部的自然状况报学生会办公室、综合服务部、社联文秘部以便加强管理和教育。

第五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各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例会开始前各版块作好考勤记载;

第二条:每次例会各干部均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如确有事要请假须会前书面请假条的形式向辅导员请假,经准许后方可不到,三次请假作一次缺席;如会前要迟到或会中早退者须会前、会中向各主席团、秘书长作出书面请假或口头请假,方可迟到或早退,迟到两次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处理。无故缺席者,事后应向主席团或秘书长作书面说明;二次无故缺席者,事后应向辅导员作书面说明,并在例会上给予批评和警告;三次无故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三条:每次例会各干部认真作好会议记录,明确本部门工作职责,并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各版块的工作。

第六章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认真做好值班工作,负担起责任。

第二条: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主席团、秘书长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第三条:值班人员无理由不值班,如发现两次在例会上给予批评和警告,三次的作自动退出处理。

第四条:各部门干部按规定依时值班,值班人员打扫办公室及走廊(每天下午),保持环境整洁,并负责收取、整理杂志和报纸,接听电话,礼貌接待来访人员,遇己无法处理的事情应立即向辅导员或助导团成员汇报。

第五条:值班期间进入办公室的学生干部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日常值班时间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从事与学生管理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各值班部门成员不得无故缺席值班,如因课程问题不能出席值班,应在开学两周内将课程表上交(学生会办公室、综合服务部、社联文秘部)说明情况以便干部做好值班人员调配,如因临时变动不能出席值班,应以书面请假条形式提前向学生会办公室、综合服务部、社联文秘部有关部门请假,或口头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此种请假形式只适用于紧急情况)。

第七条:值班干部可以利用办公区域进行工作及其他信息的交流,以加强沟通联系。

第七章培训

第一条:为提高学生干部的自身素质,促进学生干部的全面发展,必须加强培训工作,培训分为新干部入会培训,基本素质培训、干部岗位职责培训等。

第二条:学生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学生工作思路探讨,基本工作方法,基本能力素质等。

第三条:学生干部培训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集中与分散的办法进行。团总支学生会社联干部须经过学生干部提高班培训,成绩合格者方可担任。

第四条:团总支学生会社联、各社团及其所属各部门应主动、积极地为学生干部提供机会,创造学习和锻炼的条件,使学生干部在学习和实践中提高素质。

第八章考核和奖惩

第一条:考核范围: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各班的全体班团干部及各正规社团、协会的学生干部。

第二条:学生干部的任用采用聘任制,任期一年,任期满考核合格的发聘书以示对其工作的肯定;如中途因故退出的,则不发聘书;

第三条:学生干部必须认真填写《学生干部考核表》,作为考核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条:每学期末、每年6月份组织学生干部互评及群众测评,形成文字材料,作为考核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细则

考核实行评分制,基础分 80分,奖励分20分。项目、内容、分值分布及具体细则如下:

(一)基础分项:(总分 80分)

德:( 15分)

1、坚定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3、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模范地遵守学院的校规校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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