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最新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职称评聘、聘任和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职称包括:初级岗位职称、中级岗位职称、高级岗位职称。
第三条职称评聘是公司对员工进行聘任、考核和评定的一种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员工绩效的认可和奖励。
第四条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是公司对员工聘任和考核方面的具体规定,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聘任的员工职称应当是公开、公正、公平和程序化的。
第六条公司职称评聘办法及聘任考核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第二章职称评聘办法第七条职称评聘分为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中级岗位职称评聘和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三个级别。
第八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初级岗位员工,如助理、操作员等。
第九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表现突出等。
第十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推荐、公司评定、公示、聘任等。
第十一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中级岗位员工,如主管、经理等。
第十二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力突出等。
第十三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复核、领导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四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岗位员工,如总监、总经理等。
第十五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表现杰出等。
第十六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审定、董事会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七条职称评聘结果须经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正式聘任。
第三章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司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十九条员工职称评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2. 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3. 杰出的工作绩效和成就。
事业单位评职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工作,提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在编和聘用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和业绩,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
第二章职称评审条件第四条申报职称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2.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取得相应的学历或学位,符合岗位要求;4. 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和业绩,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工作;5. 通过专业技术水平测试或评审。
第五条申报不同级别的职称,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 助理级职称: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级专业技术水平;2. 副高级职称:取得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专业技术水平,且在相应专业领域有一定研究成果或贡献;3. 正高级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及以上学历,具备高级专业技术水平,且在相应专业领域有显著研究成果或贡献。
第三章职称评审程序第六条职称评审分为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评审答辩、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和审批等环节。
第七条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工作业绩证明、论文著作等。
第八条资格审查: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第九条评审答辩:组织评审答辩,申报人陈述个人工作情况和业绩,答辩委员会进行提问和评分。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材料、答辩情况和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议。
第十一条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审批: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颁发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第四章职称管理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职称管理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使用和考核。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某某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2)第三章职称档级升降管理 (4)第四章职称晋升条件 (5)第五章职称评审内容及方式 (7)第六章附则 (11)附件一:各级职称基本任职资格 (12)附件二:职称评审申报表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和规范公司职称评定与职称管理,鼓励从事专业岗位工作的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去增长知识、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目标的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管理职系和专业技术职系的员工,不适用于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临时合约的员工。
工勤职系的员工不进行职称评定。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将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员级、初级、中级、高级四个等级,各职称等级内又划分为若干档次。
职称评定由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定期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条件统一评定。
第四条职称评审是与薪酬、培训等人力资源工作保持协调一致,且有机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五条职称评审管理包括职称等级的晋升评审管理和职称等级内的档级升降管理。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第六条从事设计、经济(管理)、会计等专业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每年的12月15日至30日为职称评审工作期。
第七条职称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并由各部门协助进行。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各部门上报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选聘公司各类资深专业人士出任。
(一)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申请人所在部门主管副总、主管人力资源副总、部门经理、专业人员(内部资深专业技术人士)、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绩效薪酬管理人员组成;(二)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公司总裁、副总、部门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内部和外部资深专业技术人士)、人力资源部经理和绩效薪酬管理人员组成。
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前言为了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提高员工的职称评定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总则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职称评审工作,以评审员工真正的专业技能、工作成绩和综合素质为依据,确定员工的职称评定标准,落实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评审标准1.技术人员的评审标准技术人员按照其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以及其知识水平、技能水平、综合素质等为评审标准。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理论水平:学术水平、专业技能、工作能力等。
•实践水平: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业绩等。
•综合素质:品德、业务素质、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2.管理人员的评审标准管理人员按照其岗位对工作的要求,以及其知识水平、工作能力、领导素质、工作业绩等为评审标准。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服务意识等。
•领导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创新思维、指导培训能力等。
•工作业绩:工作成果、工作质量、监督控制能力等。
•品德素质:品德高尚、重诺守信、廉洁自律、道德修养高等。
3.其它职员的评审标准其它职员按照其岗位对工作的要求,以及其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为评审标准。
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对工作的理解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队伍精神等。
•工作业绩:工作成绩、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品德素质:品德高尚、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等。
评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可比性,在实践中应当加以不断的完善和改进。
评审程序1.评审申请员工在职期间,可以根据工作性质、专业领域及其工作绩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职称评审。
2.评审组织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信息,根据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组织成立由专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
3.评审材料申请职称评审员工应当按照国家和公司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要求,填写《职称评审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材料,人力资源部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专家和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确保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以及具有评审权的用人单位等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四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按照职称评审标准和程序,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内,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
第二章组建第五条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专业)组建,不得跨系列组建综合性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六条组建评审委员会时,应明确开展职称评审的系列(专业)、职称层级、评审范围等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高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可评审同专业低层级职称。
第七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或授权组建,并按高、中、初级实行分级管理。
(一)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或授权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组建;(二)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相关部门或授权相关单位组建。
有评审权的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可组建本部门(单位)主体职称系列(专业)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三)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或授权相关单位组建。
有评审权的省级和市(州)有关部门、单位可组建本部门、本单位主体职称系列(专业)的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第八条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职称评审专家,每年有一定的评审工作量;(四)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各项政策,能够制定引领行业发展、客观科学的评审标准;(五)具有开展职称评审的能力,评审机构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完善的管理制度,评审制度完备,监督管理严格。
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2)

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职称评定的管理办法,为员工提供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机制,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
二、命名说明在本办法中,以下术语具有如下含义:•公司:指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职称:指公司对员工的职称评定,包括无职称、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职称评定委员会:指由公司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评定委员会。
三、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指标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指标是评定员工职称的基础,根据员工在工作中所展现的能力和表现来进行评定。
1. 无职称•条件:新员工入职或无职称员工。
•指标: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包括工作责任心、执行能力、团队合作等。
2. 初级职称•条件:在公司工作满1年,并通过职称评定委员会的评定。
•指标:根据员工在岗位中所需要的基础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包括专业能力、学习能力、沟通能力等。
3. 中级职称•条件:在公司工作满3年,并通过职称评定委员会的评定。
•指标:在初级职称的基础上,需要在工作中展现出更高的能力和成绩,包括创新能力、领导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4. 高级职称•条件:在公司工作满5年,并通过职称评定委员会的评定。
•指标:在中级职称的基础上,需要在岗位上具有更高的能力和成绩,包括战略思维、决策能力、影响力等。
四、职称评定流程职称评定流程是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开、透明的重要保障。
1. 申请员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评定职称,填写相应表格,提交给人力资源部。
2. 材料审核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评定条件的员工。
3. 材料评审职称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员工在公司工作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考量。
4. 面试或考试根据评审结果,职称评定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参加面试或考试,以进一步了解其能力和水平。
5. 评定结果职称评定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核、评审结果、面试或考试结果综合评定,作出职称评定结果。
五、职称评定的权益和激励措施公司将根据员工不同职称的评定结果,给予不同的权益和激励措施,以鼓励员工持续发展和提升自身能力和绩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7.25•【文号】人社部发〔2024〕56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7月25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管内容第三章监管方式第四章监管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监管,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监管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监管。
职称评审监管要依法有序进行,规范监管行为,推进职称评审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全面监管。
谁授权、谁负责监管,谁主责、谁接受监督,加强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职称评审领域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强监管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打通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公正高效。
职称评审监管要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对正常职称评审活动的干扰,减轻职称评审主体负担。
第三条对职称评审组织实施中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个人,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进行监管适用本办法。
公司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一、评审组织及职责公司设立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公司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职称评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发布、材料收集、评审组织等。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内部具有高级职称或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组成,确保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二、职称申报与条件公司员工可根据个人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按照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自主申报相应的技术职称。
申报职称的员工需满足相应职称的基本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年限、技术成果等。
员工应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业绩报告、获奖证书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评审流程与标准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和业绩进行评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结合公司实际需求,确定职称评定结果。
四、职称聘用与待遇公司根据职称评定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员工进行职称聘用,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公司将根据职称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待遇,包括薪资调整、福利待遇等。
职称聘用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需重新进行职称评定。
五、档级升降管理公司建立技术职称档级升降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技术进步情况,对职称档级进行动态调整。
职称档级升降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参照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执行。
六、评审监督与违规处理公司设立职称评审监督机构,负责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对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评审资格、撤销职称等。
七、评审周期与安排公司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公司工作安排确定。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提前发布评审通知,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评审标准等要求。
八、附则与解释本管理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以上为公司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公司员工提供明确的职称评定依据和程序,促进公司员工技术水平的提升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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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管理办法1.0目录目的为规范公司职称评定(包括评审、认定)管理,鼓励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去增长知识、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目标的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流动审核的员工。
不适用于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临时性的员工。
3.0职责申报员工负有实施申报职责,人力资源部和各系统/部门对职称评定负有政策解答和职称管理职责。
4.0内容4.1职称取得方式:“初次认定”、“通过评审”、“以考代评”;4.2职称级别: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员级);4.3职称评定、流动审核时间:4.3.1职称评审时间:每年一次,时间为8-9月,具体参照深圳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公布;4.3.2职称认定时间:全年可办理,每月9-10日提交资料;4.3.3职称流动审核时间:全年可办理;4.4职称评定、流动审核费用标准和费用承担:4.4.1职称评定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规定如下:4.4.1.1职称初次认定费用280元/人;4.4.1.2职称流动审核:免费;4.4.1.3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评审费纳入国家财政,评审不通过,费用不退。
)4.4.1.4实行以考代评进行评定的收费标准为100元/科。
4.4.2职称评定费用原则上由申报人承担,并在申报时交纳(高级职称除外);4.4.3参加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的员工,一次性考试合格通过职称考试和评审,评审费、复习资料费、考试报名费和论文发表费用均由公司全额承担;4.4.4参加中级和中级以下级别职称评审、认定、考试的员工,评审费、复习资料费及参加计算机、职称外语等报名考试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4.5职称评定组织管理:4.5.1管理原则4.5.1.1申请职称评定的人员必须符合评审、认定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等申报条件。
4.5.1.2凡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员工,均可申请职称评审或认定;每月8日提出申请,由HR部开通员工网上申报账号,通知员工实施网上申报。
4.5.1.3公司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英语、计算机、会计师等。
4.5.1.4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申报职称评定、流动审核工作,各部门协助进行。
4.5.1.5职称评定报送材料时间、职称考试时间、评定费用等将根据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当年度职称评定工作安排,公司HR部将适时做出调整,并在公司信息公告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4.5.2系统/部门、员工职责4.5.2.1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4.5.2.1.1人力资源部负责与职称评审机构联系,按照各项职称考试、申报的具体资历要求和条件,通知申报人准备各项考试报名、职称申报材料;4.5.2.1.2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4.5.2.1.3 负责各项职称政策和特殊疑难问题解答;4.5.2.1.4负责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评委会呈报、申领各项证明材料和职称证书;4.5.2.1.5负责组织员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并负责全过程的跟踪管理;4.5.2.1.6负责职称认定、评审、流动审核的网上初审,并提交上级审批部门。
4.5.2.1.7职称证转交员工本人,同时将相关材料记入员工人事档案和公司员工档案。
4.5.2.2系统/部门职责:负责及时传达公司人力资源部汇集的各项职称评定政策和考试信息;并解答员工基本职称申报疑问(部门无HR专员由公司人事组HR解答);4.5.2.3申报人职责:员工欲申报职称,应主动学习“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并按要求自行准备好相关申报资料,及时上网填报。
4.6职称评定程序:4.6.1申报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准备申报材料,及时上传合规材料至网上申报系统。
4.6.2部门意见。
应对《深圳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签署审核意见。
4.6.3材料审核。
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同时签署审核意见,需要时实施公示,对保密材料妥善处理。
4.6.4推荐及报批。
公司填写推荐意见和盖章,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4.7职称申报条件:4.7.1职称初次认定: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在毕业后从事自己所学专业工作,在工作后达到一定的年限,可以直接认定相关职称。
4.7.1.1职称初次认定条件:4.7.1.1.1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市暂住一年以上,并且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及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4.7.1.1.2专业技术职称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4.7.1.1.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计算方法:按照大中专毕业介绍信或者毕业报到证的签发日期计算,就业报到前已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以暂住证/劳动合同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4.7.1.2职称初次认定所需材料:4.7.1.2.1《深圳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申报系统生成打印);4.7.1.2.2学历证、学位证、和两证的验证证明扫描件(需要上传申报系统);4.7.1.2.3若属于国外取得的学历则提交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证明和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上传申报系统、验原件);4.7.1.2.4深圳户籍员工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4.7.1.2.4.1深圳接收的毕业生,提交深圳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扫描件(上传申报系统);4.7.1.2.4.2通过招调工、调干调入的人员提交;A、市、区组织人事或者劳动部门调令(包括市引智办出具的行政介绍信);B、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7.1.2.4.3由公安部门迁户的深圳户籍人员,提交:A、深圳市身份证扫描件(验原件)B、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毕业就业报到证扫描件(上传申报系统)。
4.7.1.2.4.4档案已转入公司代管的可以由公司在档案中调出“介绍信/调令”验证)4.7.1.2.5非深圳户籍员工需提交:4.7.1.2.5.1已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人才居住证扫描件(验原件)或者劳动合同原件;4.7.1.2.5.2深圳市人才大市场文凭验证中心对相应的文凭所出具的验证证明扫描件(验原件);4.7.1.2.5.3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毕业就业报到证扫描件(验原件或者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内地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4.7.1.2.6大头数码照(深色底,禁用白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100KB上传申报系统)。
4.7.2职称评审: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当年的职称评审文件精神进行,主要是以现职称、现学历、工作年限参加职称评审。
4.7.2.1职称评审条件:4.7.2.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包括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正高)四个档次,申请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详见下表):注:博士学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4.7.2.1.2职称外语A、职称外语一年一次考试,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是:当年11月份报名,次年四月份考试。
B、中级考B级,高级考A级。
4.7.2.1.3职称计算机A、职称计算机考试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每月都有。
B、中级考四个模块,高级考五个模块。
4.7.2.1.4发表专业论文二篇以上,要求是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发表。
4.7.2.1.5外语、计算机考试费用:60元/科;4.7.2.2职称评审所需材料4.7.2.2.1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以考代评人员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4.7.2.2.1.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相应的申报表。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双面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一律不予受理;属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栏目均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4.7.2.2.2.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4.7.2.2.2.3属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按照网站提示上传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4.7.2.2.2非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不含以考代评申报人员)按以下顺序整理报送材料:4.7.2.2.2.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相应的申报表1份。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双面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一律不予受理;属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栏目均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4.7.2.2.2.2《送评材料目录单》(附件5)1份。
;4.7.2.2.2.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4.7.2.2.2.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3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4.7.2.2.2.5证书、证明材料(附件6)。
包括:学历证、资格证(属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还需附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外语考试成绩通知、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证。
(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7.2.2.2.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7)1份;4.7.2.2.2.7业绩、成果材料(附件8)。
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
(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7.2.2.2.8论文、著作和技术报告(附件9)。
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含译著),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
提交的论文或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的质量和篇数要符合相应专业任职资格条件。
(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期刊论文仅要求复印具有刊号、出版日期、出版单位等信息的页面、该篇论文所在目录页面、论文正文页面;著作仅要求复印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面、可证明申报者所起作用的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