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一、前言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是确保化工装置正常运行的关键,也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试车过程中,如没有充分的安全保障能力和专业技能,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极大的威胁。
因此,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的建立和完善,对确保化工装置正常运行、保证生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试车前准备试车前的准备工作是试车的重要环节之一,包括预试、漏试、卸压、放液、清洗、检查、确认等。
任何一个环节的漏洞和不到位,都会影响试车的效果和试车过程的安全。
(一)预试预试就是在试车前,对化工装置的基本运转进行确认。
具体包括测量设备各项参数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各种设备的接口和通道是否贯通等。
预试环节最主要防范的风险是设备的漏气、漏水,因此预试的具体步骤就是检查各设备的管道、法兰密封垫以及输送管道等连接部位是否漏气、漏水。
(二)漏试漏试是试车前必要的安全措施之一,主要是为了避免试车时爆炸的危险。
在漏试环节,需要检查各种设备的安全阀是否正确安装,为化工装置各个管道和设备进行漏穿试验。
漏试时主要是使用洁净水对管道进行试验。
当发现某个管道漏点时,需要立即加以处理,以确保试车环节更加安全。
(三)卸压卸压是指对系统内残留的多余压力进行卸除。
因为设备内还存有着一定的压力,一旦产生爆炸可能对设备和人员带来严重的威胁,所以进行卸压是需要特别重视的环节。
卸压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完整。
(四)放液放液是试车前必要的步骤之一,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清洁系统内的杂质和残余物质。
放液需要机器操作,一般由经验丰富的技术工人进行操作。
同时,需要对放液过程进行安全防范,以避免意外危险。
(五)清洗清洗是为了确保化工装置进行试车的干净和无污染状态。
因此,在清洗过程中,需要使用专业的清洗设备和工具对各种设备进行清洗。
在清洗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控制措施,保证清洗过程的全部过程稳定和安全性。
(六)检查检查是试车前的另一项必要安全步骤,该步骤主要是对各种安全阀、紧急排放设备等进行检查,确认设备的全面可靠。
化工装置试车安全规范

化工装置试车安全规范1. 引言化工装置试车是指在完成装置的厂房机械安装、电气调试和工艺管道安装之后,开展设备通水、通汽试验,以及对装置进行运转试验的过程。
试车环节的安全性对于保障化工装置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化工装置试车的安全操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确保试车过程安全可控。
2. 试车前的准备工作2.1 设备检查与维护在试车前,对装置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无损,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2.2 环境检查与清理对试车环境进行检查,移除可能影响试车安全的杂物,确保试车区域干净整洁。
2.3 紧急救援预案制定紧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2.4 人员培训与安全意识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并确保其熟悉试车操作流程和相应安全规范。
3. 试车操作流程3.1 准备工作•确认试车范围和试车方案,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检查试车装置的各个部分,确保无泄漏、松动等问题;•确认设备试车的工艺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流量等。
3.2 启动设备试车•按照工艺要求,依次启动试车设备;•监控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验证设备参数是否达到试车要求。
3.3 运行试验•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设备的通水、通汽试验;•启动设备运行,并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记录设备运行参数,并与试车方案进行对比。
3.4 停止设备运行•根据试车方案,合理停止设备运行;•停止设备后,及时记录设备停止时的参数和状态;•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并处理。
4. 试车安全措施4.1 设备安全控制•试车过程中,确保各个设备和部件的安全控制正常运行;•严格按照设备运行要求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动或调整参数。
4.2 设备巡检与维护•在试车过程中,每天对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发现的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
4.3 应急救援准备•配备完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培训相关人员掌握基本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人员培训考核要求:
培训工作实行阶段性考核,上一阶段考核合格后, 方可
进入下一阶段培训;各阶段的考核成绩应列入个人技术 培训
档案,作为上岗取证的依据。
3、技术准备(技术资料、试车方案、制度) 技术准备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各种试车方案、生产技 术资
料及管理制度,使生产人员掌握各装置的生产操作、设 备维
护和异常情况处理等技术。
施工等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化工装置的试车计划 和方
从以上事故可以看出,化工装置 因受其自身所固有的危险性的影响,在 试车、开车过程中极易出现因潜在危险 因素而导致发生不同程度的突发性安全 事故。高度重视并规范化工装置试车安 全管理已成为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规范》的总体框架与相关说
《明规范》目的: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
,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连续 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 术经济指标。
• 预试车:指在工程建设及安装完成以后、化工投料试 车之前进行的各种试车工作,主要包括管道系统和设 备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 。
• 单机试车:指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 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 以检验其除受工艺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 装质量。
位承担。
3、建设项目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其它全部物资,必 须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确保质量合格。
4、建设项目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等设施必须和主体装置 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相关规范 要
求,满足试车需要。
6、所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必须经检测检验 合
准备和试车工作,其负责人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的主 要负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一、前言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工业生产中更是至关紧要。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是化工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为了保证装置能够顺当安全地投产。
本文旨在规范话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试车前的准备1.进行安全检查:全部试车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装置是否完好,仪表是否精准,电气设施是否正常以及相关阀门是否关闭等。
2.订立试车方案:订立试车方案,并向全部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说明。
包括每个人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应急措施等。
3.进行装置空转试验:在正式试车之前先进行装置空转试验,检查全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和漏气等情况。
4.订立安全操作规程:订立试车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禁止操作和安全措施等。
三、试车过程中的操作1.严格依照试车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不能超越方案要求,不得任意更改试车方案。
2.运行时要严格依照装置的操作规程遵守,不得将操作与规程相冲突。
3.在试车过程中,应适时记录数据,包括温度、流量、压力等,以便于后续分析。
4.试车过程中,如发觉问题,应适时实行相应措施,停止操作,以保证人员安全和设备的完整。
5.注意防范在运转过程中显现的安全隐患,对装置安全隐患应适时上报。
四、试车结束1. 在试车结束后,应适时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和封存,并清理现场,保障工作环境乾净。
2. 收集数据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并适时整改。
3. 通过总结回顾,不断优化流程,提高试车效率。
五、安全试车中应注意的问题1. 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有私自修改或操作的情况。
2. 操作人员必需谙习装置结构和原理,把握相关安全学问和紧急处理方法,保证本身的安全。
3. 在高不冷不热高压环境下操作肯定要全程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装备。
4. 在空气中含有有害气体的情况下,必需戴好呼吸防护器材。
5. 对于老化的装置及设备,应适时进行维护和更换。
化工装置试车安全规范

化工装置试车安全规范一、试车前应做好安全准备工作1. 确认化工装置的所有管线、设备静态试验合格,安全设施到位,作好各项防火、防爆、排毒、排放和隔离等安全工作,化工装置已进行内、外检查和试运行前准备和清理。
2. 参加化工装置试车的工作人员应经过合格的培训,并取得有关试车操作的资格证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试车。
3. 所有试车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范意外事件的准备,严禁违反规定的试车操作。
4. 试车前应将相关人员组成试车班组,明确各岗位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专项技术培训和操作演练。
二、试车现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1. 确定试车现场的管控责任人,设立现场管控指挥部,明确指挥体系、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2. 设立化工装置试运行工作牌,向现场工作人员、内部施工单位和外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指导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试运行。
3. 设立安全监视系统和现场警示设备,对现场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 试车期间每天进行班前安全例会,报告昨日试车情况及今日试车工作计划,纠正并查处没有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的人员。
三、化工装置试车时应严格控制各项因素1. 试车前或试车时,应严格限制和控制进入试车区的人员和车辆,确保装置区域的安全。
2. 在试车期间应实施严格的穿防静电衣、靴、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降低电渗透等因素对系统的危害。
3. 在试车期间,应严格控制化工装置系统的温度、压力等因素,确保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以减少危险因素的产生。
4. 在试车期间,应对化工装置系统中易发生危险的节点进行重点监测,确保安全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和处理。
四、试车后应做好安全交接工作1. 在试车完成后,应及时维修装置系统,进行恢复性操作和清理工作,不得存在化学品泄漏和危险物品留存等现象,确保试车现场的安全清点。
2. 在试车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安全交接工作,并进行记录,确保再次试车前的安全性能。
化工装置试车前安全规定(5篇)

化工装置试车前安全规定第一条生产准备及试车工作是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二期工程试车一次成功,并能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准备的主要内容是搞好人员组织、技术、全员培训、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准备。
生产准备工作贯穿于基本建设的全过程,是工厂建设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早抓、早落实,为确保试车一次成功创造条件,投产后长周期正常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条试车工作是对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的全面考核,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项项工程质量优良,不留隐患;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同时建成,不留尾巴;试车操作准确无误,不出事故,应做到单机试车要早,全系统联动试车要全,化工投料要稳。
在试车中,要坚持应遵循的程序一步也不能减少,应该达到的标准一点也不能降低,应争取的时间一分钟也不能放过的原则,要加强对试车工作的领导,设计、施工、生产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试车最佳方案的实现和投料试车的一次成功,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安全绩效。
第四条各车间应设立试车组织机构,负责抓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准备、技术准备、全员培训、安全准备、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管理准备)。
1、人员组织准备;各岗位的操作、维修人员,要按人员配备计划进厂,并经教育、培训合格。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
实行目标责任制,各车间项目部对分管工程的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负责。
2、技术准备;技术准备的任务是使生产人员掌握所有生产装置的技术,主要应在工艺操作、工艺控制(仪表联锁及分析),设备维护使用、安全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达到能独立指导和处理各种技术问题的要求。
技术准备的四项工作内容。
㈠.配备技术骨干,建立技术责任制。
㈡.参加设计会审、完善工艺及工程设计。
㈢.编制各种技术规程、开车方案和资料。
㈣.技术规程和开车方案,应组织有关专家讨论,须经总工程师审核,厂长批准。
3、全员培训;全员培训要求全厂领导干部、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至每个职工(尤其是分析、化验和机、电、仪修理专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训练,考试合格才能任职或上岗,这是生产准备工作的中心环节。
内蒙古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安监管三字[2011]59号各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3月,自治区安监局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内安监危化字〔2010〕56号,以下简称试车规范),通过一年的实践看,各地执行不够规范,2010年发生5起危化事故,死亡8人,其中4起7人发生在试生产阶段。
今年(2011年)元月份又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危化事故,也在试生产阶段。
为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有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试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严格按照试车规范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周密组织,严格执行试车规范和十个严禁的要求制订试生产方案,安全、规范、圆满完成试生产活动。
由自治区安监局履行程序的建设单位试生产备案时,除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8号令)和《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上报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增加以下内容:1、安全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清单;2、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3、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应知、应会、应急能力情况,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4、各车间、工段试车准备情况,由车间工段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5、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说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6、安监总局列入首批重点监管的15种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情况说明;7、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情况说明;8、盟市、旗县区安监部门出具的试生产方案审查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内安监危化字〔2010〕56号,以下简称试车规范)要求,加强全区新改扩建项目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试生产工作主体责任,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结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特点,制定本实施意见。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一、试车范围和任务1.1 试车范围:对于新设、改建、扩建的化工装置,在正式投产前需进行安全试车。
试车范围包括各种机械设备、工艺管线、自控系统、安全保护设备等。
1.2 试车任务:安全试车是为了验证新建设的生产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是否正常,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标准,特别是保证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试车任务包括装置自身的安全、技术指标的达标以及整个装置的调试等。
二、试车前的准备工作2.1 安全技术档案:应制定安全技术档案,详细介绍安全设计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工艺流程、设施和设备的有关参数、安全系统构成、保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
2.2 试车方案:根据安全技术档案,编制试车方案,明确试车的步骤、试验内容、试验参数、试验方法,特别是要做好安全预案。
2.3 人员配备:制定试车人员配备方案,明确试车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联系方式。
特别是要安排专门负责试车安全的安全检查员。
2.4 设备准备:排查试车设备的技术状态,明确必备的试车工具和器材、试车介质以及试车用的化学药品及各种安全装置的技术状态。
三、试车操作规程3.1 试车前的检查:根据试车方案,对所有试车设施、试车工具和试车介质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试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都已做好。
3.2 试车操作流程:安排好各个试车步骤、试车内容及时间,安排好负责试验的试车人员、专门负责试车安全的安全检查员等。
3.3 试车现场监控:安排专人现场监控试车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试车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关键点的处理。
3.4 试车备注记录:对每一步试车操作都要注明具体日期、时间以及责任人员,并记录实验数据和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分析。
四、试车结束后的工作4.1 试车报告:制定试车报告,报告应涵盖试车的全部内容,特别是记录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的方案。
4.2 安全评估:对试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方案。
4.3 试车结果的评估:对试车结果进行评估,达标的可以投产,未达标的需要进一步进行工艺调整或设备维护。
山东DB37T 1854—2020 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ICS13.300G 09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 1854—2020代替DB37/T 1854—2011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Work rules for safety commissioning of chemical plant in Shandong Province 2020-07-09发布2020-08-09实施DB37/T 1854—2020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总则 (3)5 生产准备 (4)6 预试车和联动试车 (10)7 化工投料试车 (13)8 停车 (14)9 生产考核 (16)10 附则 (18)附录A(资料性附录)试车生产准备工作要点 (19)附录B(资料性附录)《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22)附录C(资料性附录)预试车和联动试车安全操作要点 (24)附录D(规范性附录)化工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33)附录E(资料性附录)聘请技术顾问和开车人员管理办法 (38)附录F(资料性附录)化工装置安全试车流程图 (39)DB37/T 1854—202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1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7/T 1854—2011《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本标准与DB37/T 1854—201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修订了适用范围,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的试生产(使用),应遵守本规范;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以及其它一般化工装置执行本规范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根据HG 20231—2014《化学工业建设项目试车规范》的术语定义,修订了“预试车”定义,新修订规范中“预试车”不包括“联动试车”,为便于省内化工企业掌握、使用本标准,将“预试车”和“联动试车”作为一个试车阶段;在本标准术语定义中引入了“冷试车”、“热试车”的概念,同时考虑省内企业工作习惯,规范中仍使用“联动试车”和“化工投料试车”等术语。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1. 引言本规范旨在指导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确保化工装置试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规范适用于化工装置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阶段,有效防范和解决安全事故,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完整。
2. 安全试车工作流程2.1 设备准备工作•确保试车前设备运行条件和环境符合标准;•检查设备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确保各项设备参数符合试车需求;•清理设备及周边环境,保证无杂物和安全隐患存在;2.2 试车操作程序•制定详细完备的试车操作程序和流程,明确每个步骤和操作要求;•按照程序和流程进行试车操作,每个步骤都需仔细执行;•记录试车操作中的数据和关键参数,及时进行分析和汇报;2.3 试车安全监测和检测•配备专业的监测和检测设备,对试车过程中的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合理调整监测设备的位置和参数,确保准确性和有效性;•对试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测和及时排除;2.4 事故应急处理•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导人员如何应对各类事故;•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证能够及时处理伤病情况;•严格遵守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制度,确保及时汇报和追踪事故发生情况;2.5 试车结束工作•对试车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和仪器进行彻底清理和消毒;•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无故障和安全隐患存在;•归档试车过程中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备后续参考和分析;3. 试车工作中的注意事项3.1 人身安全•要求试车人员穿戴全套个人防护设备,并确保其合适和有效;•监测和控制试车环境中的有害气体和温度,防止人员中暑或中毒;•严禁试车人员擅自操作或维修设备,确保人员的安全性;3.2 设备安全•对试车设备和仪器进行适时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工作正常;•在试车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禁试车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设备进行改动和调整;3.3 监测和检测•在试车过程中,监测和检测设备和仪器要随时保持工作状态;•对试车过程中的监测数据和参数进行实时分析和反馈,确保有效性;•定期检验和校准监测设备,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4. 试车工作中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提高•对试车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培训,提高试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加强对试车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规范执行和延续性改进;5. 结束语本规范是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的指导,对确保试运行阶段的安全和稳定性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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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编制说明为加强全省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山东省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并吸取了近年来省内外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借鉴原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
本规范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准备、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停车、生产考核、附则及六个附件和两个附录。
本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规定了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须具备的条件,试车的基本程序,试车应达到的标准要求等,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
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应认真总结试车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规范。
德州市安监局、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本规范的编制工作。
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济宁中银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水大化集团公司、兖矿鲁南化肥厂、潍坊亚星化工集团公司、山东省化工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市安监局和有关单位及专家参与了本规范的编制工作。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组织准备第三节人员准备第四节技术准备第五节安全准备第六节物资及外部条件准备第七节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第八节其它准备第三章预试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单机试车第三节工程中间交接第四节联动试车第四章化工投料试车第一节试车条件第二节试车方案及标准第三节倒开车第四节试车队伍第五章停车第一节常规停车第二节紧急停车第六章生产考核第一节试车总结第二节稳定运行考验第三节生产考核第七章附则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3、预试车安全操作要点4、化工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5、聘请技术顾问和开车人员管理办法6、化工装置安全试车流程图附录:1、用词说明2、参考资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保证化工装置顺利开车和安全、稳定、连续运转,实现合理工期,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试车工作应遵守本规范;小型化工装置执行本规范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简化有关的试车程序和内容要求。
长周期停车、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的在役化工装置的开车工作,应参照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医药、轻工、冶金、建材等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装置的试车工作,可参照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成套引进化工装置可按该装置合同规定的试车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化工装置试车分为四个阶段,即试车前的生产准备阶段、预试车阶段、化工投料试车阶段、生产考核阶段。
从预试车开始,每个阶段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第四条化工装置试车及各项生产准备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穿试车的全过程。
第五条化工装置试车工作应遵循“单机试车要早,吹扫气密要严,联动试车要全,投料试车要稳,试车方案要优,试车成本要低”的原则,做到安全稳妥,力求一次成功。
第六条建设(生产)单位,应负责化工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资金筹集、组织建设或检维修、生产准备、试车、生产考核等各项工作。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化工投料试车的组织和指挥、生产考核工作的组织必须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
第七条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将试车日期、内容、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项书面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规定,编制试生产(使用)方案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第二章生产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八条生产准备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组织、人员、技术、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营销及产品储运以及其它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为试车和安全稳定生产奠定基础。
第九条生产准备工作应从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开始。
建设(生产)单位应将生产准备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的总体统筹计划,及早组织生产准备部门及聘请设计、施工、监理、生产方面的专家,参与编制化工项目建设统筹计划,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及设计变更、非标设备监造、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调度等工作,办理技术交底、中间交接、工程交接等手续,并编制《生产准备工作纲要》(详见附件1:《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
第十条生产准备工作中必须严格检查和确认以下条件:1、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必须成熟、安全可靠。
2、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必须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建设项目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其它全部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确保质量合格。
4、建设项目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必须加强施工质量控制,进行化工专业工程质量监督。
5、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设施必须和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满足试车需要。
6、所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必须经检测检验合格,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否则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7、化工装置必须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大型储罐应进行强度试验,并有合格的记录。
第十一条化工投料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计划的要求,完成全部生产准备工作,避免因生产准备工作的延迟和失误影响试车工作。
第二节组织准备第十二条化工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建设(生产)单位应及早组建生产准备及试车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和指挥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及试车等工作。
第十三条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导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和试车工作,其负责人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主管生产、技术、安全、环保、工程建设、设备动力、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的有关负责人;必要时,还应吸收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等单位的有关人员以及同类型企业的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四条工作机构应根据化工装置的生产原理、工艺流程和装置组成,分专业或单元系统成立工程技术、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若干个工作组,具体设置和职责分工可根据实际确定。
各工作组负责人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的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专业的骨干人员。
第十五条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以下主要管理制度:试车指挥制度;生产调度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工艺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供应及产品贮运销售管理制度;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生产班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各级职能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护保养制、质量负责制、岗位练兵制、班组经济核算制等);企业人力资源、财务、档案、预算、质量、成本、后勤等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节人员准备第十六条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规定的生产定员,编制具体定员方案和人员配备计划,遵循“按岗定质、按质进人、按岗培训、严格考核”的原则,有计划的配备和培训人员。
第十七条人员配备应符合下列要求:1、生产技术骨干人员,要有丰富的生产实践和工程建设经验;主要生产技术骨干应在建设项目筹建时到位,参加技术谈判、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和生产准备等工作。
2、主要岗位的操作、分析、维修等技能操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在预试车阶段到位。
3、人员配备应注意年龄结构、文化层次、技术和技能等级的构成,在相同或类似岗位工作过的人员应达到项目定员的四分之一以上。
第十八条人员培训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化工装置生产特点和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制定全员培训计划,以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为重点,分级、分类、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2、生产指挥人员及工艺技术骨干、生产班组长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至少四个阶段的培训,以便熟悉开停车、正常操作、异常情况处置、事故处理等全过程,掌握上下岗位、前后工序、装置内外的相互影响关系;机、电、仪修人员掌握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技能,熟悉安装调试全过程。
第一阶段:专业培训。
培训学习有关化工专业及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基础知识,机械、设备、电气、仪表、分析相关知识,工艺原理和生产流程及操作,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急救援有关知识等。
第二阶段:实习培训。
在同类型企业学习生产操作与控制、设备性能、开停车和事故处理等实际操作知识。
实习培训实行“六定二包”,即定带队人、定培训点、定培训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期考核,代培单位包教、培训人员包会。
第三阶段:现场演练。
按照试车方案要求逐项开展岗位练兵,熟悉现场、工艺、控制、设备、规章制度、前后左右岗位的联系等,通过演练,提高生产指挥、操作控制、应急处置等能力。
第四阶段:实际操作培训。
参加化工投料前的各项试车工作,进行实际操作的技能培训,参加现场的预试车工作,熟悉指挥和操作。
3、对于成套引进装置的出国培训,应认真选派出国培训的骨干人员,并在合同中明确技术培训和实习培训的有关条件。
第十九条培训工作实行阶段性考核,上一阶段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培训;各阶段的考核成绩应列入个人技术培训档案,作为上岗取证的依据。
第四节技术准备第二十条技术准备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各种试车方案、生产技术资料及管理制度,使生产人员掌握各装置的生产操作、设备维护和异常情况处理等技术。
第二十一条建设(生产)单位要尽早建立生产技术管理系统,分期分批集中工艺、机械、设备、电气、仪表、计算机、分析等专业方面的技术骨干,通过参加技术谈判和设计方案讨论及设计审查等工作,使其熟练掌握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具备独立处理各种技术问题的能力。
参加技术准备工作的人员应保持稳定,并对其所承担的专业工作负责到底。
第二十二条技术准备工作应以下列内容为重点:1、组织编制或参与编制及审查预试车方案。
2、组织编制总体试车方案和化工投料试车方案。
3、组织翻译、复制、审核和编辑引进装置的流程图册、机械简图手册、模拟机说明和操作手册等资料。
4、组织编制技术培训资料,并以适当方式将各类试车方案(摘要)置于试车现场。
5、组织编制各种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6、收集设计修改项目、操作方法的变更和在安装、试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准备试车操作记录表、本。
第二十三条建设(生产)单位应在化工装置试车前,组织生产准备部门或聘请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化工装置的试车计划和方案;应在化工投料试车二个月之前,根据设计文件和《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出《总体试车方案》,经过反复修改,不断深化、优化,确保安全可靠。
总体试车方案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详见附件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