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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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是一个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

一家成功的公司需要有合适的人才,并需要不断地培养和管理这些人才。

为了有效管理员工,以提高企业效率,本公司制定了以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招聘1. 招聘需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审核同意,并经过公司领导层的最终批准,才可进行。

2. 招聘需明确所需岗位的职责、薪资、资历、工作经验等条件,并通过面试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3. 录用后需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员工能够胜任相关职务。

二、考勤管理1. 公司实行电子考勤制度,员工需打卡上班,并在下班时进行补打卡。

2. 对于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将按照公司制定的考勤规定进行扣除相应的工资。

3. 员工因病无法上班需提供病假证明。

每年长期病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

三、薪资结算1. 公司按照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工作经验、业绩等标准制定相应的薪资体系,并以月底发放薪资。

2. 对于员工因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扣除,将在薪资结算时扣除相应的金额。

四、员工福利1. 公司提供完善的保险福利,包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2. 公司提供年度旅游和员工生日礼物,并定期组织公司员工活动。

五、晋升和奖惩1. 公司有完整的职位晋升体系,员工可通过工作表现和业绩等标准晋升。

2. 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奖金、晋升机会等。

3. 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工作表现不好等情况的员工,公司有权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等。

以上就是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我们相信,通过严格规范的管理措施,将有利于我们的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效率,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市政工程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公司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公司人员管理,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市政工程公司所有在职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市政工程公司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内部秩序,提升公司整体素质和绩效。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应严格执行公司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第五条公司内部设立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人员招聘、考核、培训、奖惩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六条公司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司实际需求和招聘政策,经过招聘程序,严格选拔录用符合条件、具有技术实力和道德素质的人才。

第七条公司招聘岗位应与公司业务需求相适应,要求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选拔,不得擅自增减条件。

第八条公司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组织筛选、组织面试、确定录用等环节,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公司在录用员工时,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十条公司招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如有违规行为,公司应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人员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规划,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内部或外部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培养,提高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员工成长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绩效评价等信息,用于员工的职业发展和评定晋升。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第四章人员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表现,激励员工创新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应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和员工的实际表现,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给予员工评价和反馈。

工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项目及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依法合规;3. 激励与约束并重;4. 人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员工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离职等工作;3. 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争议;4. 负责员工薪酬、福利、保险等福利待遇的管理;5. 负责员工档案管理;6.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关系维护。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公司招聘工作遵循以下程序:1. 需求分析: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申请;2. 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制定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 招聘实施:通过内部推荐、外部招聘等多种渠道进行招聘;4. 考核筛选: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5. 录用通知:对录用者发放录用通知书,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公司对录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八条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度,根据员工岗位、能力、业绩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2.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3. 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4. 节假日加班工资、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条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为员工提供以下培训机会:1. 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进行公司文化、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2. 在职培训:根据员工需求,提供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3. 外部培训:选派优秀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提升综合素质。

厦门市政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厦门市政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厦门市政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厦门市政工程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厦门市政工程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岗位,对公司员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厦门市政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度要求,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绩效。

第四条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各项规定得以贯彻落实。

第五条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和执行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擅自违反规定。

第六条公司领导要及时总结和改进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员工要积极配合公司领导,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八条公司领导要对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要依规予以惩处。

第九条上级领导要履行好对下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职责,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条公司员工要遵守公司的组织纪律,服从领导安排,不得有违公司风纪的行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领导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工作要求,履行好管理职责,建设精干高效的团队。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要根据公司的工作需要,合理安排部门和岗位设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公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工作的开展。

第十四条公司领导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要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十六条公司各部门要相互合作,加强沟通,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进步。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要听从上级的指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要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积极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上级部门要对下级单位开展考核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市政工程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企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市政工程企业人员管理,提高企业绩效,建立健康有序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人员录用1. 岗位说明:市政工程企业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各类岗位,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施工人员等。

2. 招聘程序:企业需根据招聘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并通过内部推荐、招聘会、网络招聘等方式进行招聘。

招聘流程应包括简历筛选、笔试、面试等环节。

录用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备相关部门。

3. 培训考核:新员工入职后需进行岗前培训,了解企业文化、岗位职责等。

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4. 试用期:新员工入职后需经过试用期,试用期内企业可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决定是否转正。

三、人员管理1. 薪酬福利:企业应根据市场行情和员工绩效确定薪酬水平,同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年终奖金、节假日福利等。

2. 绩效考核: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和培训机会。

3. 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出色表现进行奖励,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4. 劳动纪律:企业应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对员工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工作任务完成质量和进度。

四、员工发展1. 职业规划:企业应根据员工的个人特长和职业意愿进行职业规划,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2. 岗位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技术培训、管理培训等,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3. 岗位调动:企业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进行岗位调动,使员工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

4. 离职管理:企业应制定完善的离职管理制度,对员工的自离、辞职等情况进行规范管理。

五、保障措施1. 企业需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档案进行保存和管理。

2. 企业应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帮助员工解决困难。

3. 企业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市政工程管理处人事规章制度

市政工程管理处人事规章制度

市政工程管理处人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工程管理处的人事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保障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有效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市政工程管理处的人事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条市政工程管理处的人事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择优录用、公开竞争、激励鼓励、公正评价。

第四条市政工程管理处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全体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公务员,应当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市政工程管理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六条市政工程管理处人事管理工作应当遵守中央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人事制度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当加强人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招聘录用第八条市政工程管理处的招聘录用工作,应当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确保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

第九条市政工程管理处对公开招聘的岗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遵循择优录用原则,保证选人用人公平公正。

第十条考察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专业素质、政治立场、工作经验等情况,对拟录用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保岗位匹配。

第十一条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录用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照程序规定,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考察、审查程序,确保录用人员能够胜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三条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当对录用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可以予以调整或辞退。

第十四条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当对新录用人员进行试用期管理,否则按相应政策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当对录用的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酌情调整工资待遇和晋升资格。

第三章岗位晋升第十六条市政工程管理处应当根据公务员的岗位要求和工作业绩,确定晋升条件和程序。

市政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公司的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对公司进行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和规范,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公司应注重环境保护,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二)总经理室: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三)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和施工组织。

(四)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和员工管理工作。

(七)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如下:(一)董事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制定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二)总经理室: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

(三)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四)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培训。

(五)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和会计工作,审核报销凭证。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薪酬管理。

(七)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施工标准和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公司应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和计划。

(二)监督工程质量的实施,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三)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

(四)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市政工程公司制度

市政工程公司制度

市政工程公司制度一、组织结构与职责市政工程公司应设立清晰的组织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各部门的职责应明确划分,以确保公司运营的高效性。

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市政工程公司的核心,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控、安全生产等方面。

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流程和标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质量控制质量是市政工程的生命线。

公司应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到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进行严格把关。

同时,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将质量放在首位。

四、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市政工程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检查、应急预案制定等。

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五、环境保护随着环保意识的提升,市政工程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也应注重环境保护。

公司应遵循相关环保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如合理处置废弃物、减少噪音污染等。

六、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

公司应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

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七、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公司运营的基础。

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合理流动和使用。

同时,应加强内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

八、客户服务客户是企业发展的源泉。

市政工程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处理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

九、信息化管理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市政工程公司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

通过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数据互通,提高工作效率。

十、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工程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公司应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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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本公司职工的聘用、试用、调迁、解职、服务、出勤、给假、培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和与瑞安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调派至公司工作的职工(以下简称职工)。

本公司职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聘用本公司发展所需职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本公司聘用职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岗位或工作为原则。

本公司新职工的聘用,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统筹计划,呈报公司领导班子核准。

本公司新聘职工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学历,但特殊岗位(安装、抢修、驾驶、门卫等)可放宽条件。

外单位调入职工年龄必须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

经理助理及各部门中层干部,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学历,熟悉业务,且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现任干部学历不达标者须在2011年12月前达标。

本公司中层干部(部门主管),由经理提名,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商议并公示后任命,聘期为1年。

新聘任的中层干部试聘期为3个月,试聘期间工资下浮一档。

本公司一般职工,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核定编制数,优先聘用本部门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其他部门职工可申请聘用,但必须遵循双向选择、服从原所在部门优先聘用的原则。

本公司一般职工,因不符合岗位要求而落聘,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试聘,试聘期间工资降一档,试聘期限3个月,试聘后能符合岗位要求,可恢复正式聘用。

不能符合岗位要求,由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再试聘,再试聘期间工资降二档,再试聘期限3个月,再试聘仍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试用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工资分别为相应岗位工资的80%。

试用期满合格后给予合同约定工资或所在岗位的工资。

职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填写职工登记表,交登记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学历证书或上岗证书。

体检健康证。

职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品行和能力欠佳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请辞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调迁本公司基于生产和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职工的工作岗位。

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要在2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按时到新岗位报到。

如所管理事物特别繁多,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需由原部门主管向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可适当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被调职工如有困难可向公司提出,但在要求未得到批准前必须坚决服从。

凡不服从分配和调动者,在接到通知的第3日起,即停止其工作,停工期间停发岗位工资并按日扣除年终奖金。

在停工期间,各级领导应尽力做好其思想工作,劝其服从分配和调动,若再不听规劝,2个月后仍不到分配的岗位就职,则解除其劳动合同。

被调职工到新岗位,如果专业不对口,执行一个月试岗期,岗位工资降一档发放,试岗期满合格,给予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试岗期满不能符合岗位要求,则延长试岗期,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第五章解职职工解职分为“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等二种。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当出现以下事由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

退休。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服务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职工应做到热爱企业、精诚团结,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和形象,发扬“立足市场靠质量,服务社会讲信誉,拓展市场求效益,树立品牌促发展”的企业宗旨,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职工应熟练掌握本岗位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实行连续性轮班制生产的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工作班次。

职工应做到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听从指挥,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严禁酒后进行登高作业、现场施工、设备操作;严禁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着装必须整齐,不得穿睡衣、拖鞋等;户表安装和抢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文明施工。

坚持文明生产、文明经营。

工作(生产)场所实行“定置”管理,办公室及生产场所应保持整洁、摆放有序。

不乱倒垃圾、污物,不乱堆杂物,不乱扔烟蒂,不随意吐痰,不乱停放车辆,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严禁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

严格执行与会纪律。

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保持会场肃静和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讲话、随意走动和中途退会(特殊情况除外),不得随意拨接电话,通信工具必须处于静音状态,认真做好会议笔记。

严禁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为用户违章用水或窃水提供便利条件。

职工违章用水、窃水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均按规定追缴损失,并给予相应处分。

严禁利用公司材料或设备为自己或为他人干私活谋取私利。

严禁利用职权或内部关系,采用直接承包或转包或变相转包等形式,承揽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业务。

第七章出勤职工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上下班一律以签到(指纹录入)为准。

凡迟到、早退者,1次扣5元,全月累计超过10次者,从第11次起,1次扣100元。

由他人代签或替他人代签,代签双方1次各扣50元。

迟到3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论处。

旷工1天扣月岗位工资的20%,并取消当月年终奖金。

职工因公外出办事,必须事先填写外出申请单,职工、部门副职由部门正职审批,部门正职由分管领导审批,经理助理、副职领导由经理审批。

未按规定程序审批而擅自外出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职工外出申请单必须于当天或第2天上报主管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报,作脱岗处理,1次扣50元。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专心工作,一律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凡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打乒乓、上网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听音乐等,发现1次扣50元。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私活。

一经发现,1次扣50元,如果因此而发生生产事故,按责任事故处理制度执行。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发现1次,扣50元,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职工在生产、工作时间,着装必须整齐,不得穿睡衣、拖鞋等,发现1次,扣50元。

公司办公场所内严禁吸烟,发现1次扣200元;工作期间不准带小孩到工作场所,发现1次扣50元;全年出满勤,作为职工评先、奖励的条件之一。

第八章给假本公司例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法定假日执行(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11天)。

因工作需要可指定安排值班,以加班计算。

职工请假批准权限:请假1天由部门主管批准,2-3天由分管领导批准,4天以上由经理批准,请假手续于当日送交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

职工请假审批程序:请假职工必须填写请假单,按批准权限审批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一律按旷工论处。

本公司职工给假分下列九种: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

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特约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急病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口头申请,3天内由本人或家属、同事补办。

职工工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职工符合婚姻法规定,达到法定婚龄,按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可请婚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可请婚假15天。

产假:女职工生育可请产假3个月。

持有独生子女证、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者,经申请批准,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

女职工抚育未满周岁婴儿期间,允许推迟上班时间,给予每半天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节育假:执行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女职工放环可请假2天,5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取环可请假1天;结扎可请假10天,属产后结扎,增加产假14天;确应避孕、节育措施失败等原因造成计划外怀孕而进行人工流产的可请假20天,引产可请假40天,人流或引产加结扎的可请假50天。

男职工结扎可请假10天;晚育男职工,配偶分娩,可请护理假7天。

妊娠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妊娠7个月以上,若体力不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妊娠假休息。

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死亡,可请丧假3天,在外地办理丧事的,可另给往返旅程假,车船费报销50%。

职工自幼由养父母抚养长大的,按直系亲属论处。

年休假:凡在公司(包括瑞安市自来水公司、瑞安市东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的在职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工龄满1年不满10年者,每年可休假5天;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可休假10天;工龄已满20年者,每年可休假15天。

有下列情形者,不再享受当年年休假: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工龄满2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当年请年休假后再有前3项情况之一者,则次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期办理规定:职工年休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职工在每年1月15日前一次性提出年休计划申请,由部门主管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确定,每次休假不少于5天。

职工对部门年休安排不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年休。

年休假申报手续:职工本人在休假前填写年休申请单→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应享受年休天数→按休假天数和请假批准权限审批,年休假申请单报公司主管人力资源部门登记备案。

其他规定:选择连续年休假期时间不包括休息日和国家法定休假日;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职工年休,未安排职工年休的,公司一律不发放经济补贴;如果因部门原因造成职工应休未休的,由部门在各自年终奖中予以发放经济补贴。

年休假期间职工应保持通信顺畅,重大紧急情况应无条件回到工作岗位,公司给予补假。

职工上述假期的工资扣发规定:事假:职工请事假,按日扣除岗位工资和年终奖金;事假10天以上,取消当月年终奖金。

如工资额度不足扣除个人应缴的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有)等,则在下月工资中补扣。

病假:职工请病假6个月以内。

工龄10年以下的,1天扣日岗位工资的40%;工龄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的,1天扣日岗位工资的30%;工龄20年以上(含20年),1天扣日岗位工资20%;年终奖金按日扣除。

职工请病假6个月以上。

发病假救济费:工龄10年以下,发岗位工资40%;工龄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发岗位工资50%;工龄20年以上(含20年),发岗位工资60%;年终奖金按日扣除。

病假6个月以上复工,需试工1个月,岗位工资降一档发放,试工期间发病请假按连续病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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