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实行辅导员分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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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三)三级岗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学生工作6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且有学生工作经历4年以上;辅导员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及以上;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四)四级岗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学生工作8年以上,或硕士毕业且有学生工作经历6年以上;辅导员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及以上;曾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学生工作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成果和社会影响力。

第六条辅导员职称分为助理辅导员、副辅导员、正辅导员、高级辅导员四个级别。

聘任条件如下:一)助理辅导员具备学生专职辅导员任职的基本条件,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二)副辅导员具备助理辅导员职称,连续从事学生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三)正辅导员具备副辅导员职称,连续从事学生工作4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及以上;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四)高级辅导员具备正辅导员职称,连续从事学生工作6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及以上;曾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学生工作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成果和社会影响力。

第四章转岗与升学第七条辅导员转岗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辅导员任职基本条件;二)具备拟任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在原岗位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及以上;四)参加学校举行的转岗培训和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第八条辅导员升学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辅导员职称;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三)在学生工作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成果和社会影响力;四)年度考核均为优秀及以上;五)参加学校举行的升学培训和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章兼职辅导员第九条学校可以聘请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社会名流、企业家等担任兼职辅导员,以丰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

第十条兼职辅导员聘任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二)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三)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四)学校有需要,经本人同意,且不影响其正常工作和学术研究。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上海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聘任制,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中,强化岗位意识,严格掌握聘任条件,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目标相结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根据《上海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0〕68号),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总编制数和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数内设置岗位。

第五条学校在教师、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岗位设置坚持总量控制、重点扶持、合理优化和动态平衡原则。

第七条学校根据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各学院(部门)岗位数,并根据学院(部门)的发展变化情况,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八条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或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弄虚作假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学校不聘任其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三、应聘人员应履行《上海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试行)》(上大内〔2003〕64号)规定的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的近五年考核合格。

申报应聘的岗位必须有空缺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规定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具体要求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应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经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系统的教育理论培训和实践指导;应当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必须既从事教学工作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从美国高校事务管理看我国高校辅导员专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从美国高校事务管理看我国高校辅导员专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置层 次 少 、 科层化倾向明显 , 不 利 于树 立 鼓 励 辅 导员 专业 化 发 展 的导 向 。教 育 部 2 0 0 6年《 普 通 高 校 辅 导 员 队伍 建 设 规 定》 指出 : “ 辅 导 员 是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队 伍 和 管 理 队伍 的 重 要 组成部分 , 具有教师和管 理干部 的双重 身份 。 ” 这 样 的 特 殊 身份 是 实 行 职级 制 的 前 提 。所 谓 职 级 制 , 指 高 校 职 员 从 上 到校 长 、 书 记, 下 到科员等各级 管理服务人 员 , 区别 于 教 学 科 研 队伍 单 独 独立 , 制 定 出职 员 职 级 设 计 、 岗位 设 置 、 聘任 、 考 核 等管 理制 度 。 这种 职级 方 案 是 借 鉴 发 达 国 家先 进 实 践 经验 产 生 的 , 目的 在 于 建 立 因 事 设 岗 、 按 岗聘 用 、 择优选聘 、 能进 能 出 的用 人 机 制 , 建立选贤任能 、 高效 精 干 的 高 校 管 理 队伍 , 进 一 步 明 确 岗位 职 责 , 增 强岗位意识 , 提 高 辅 导 员 队 伍 的 责任 心 和 战 斗 力 , 激发工作热情 。 2 0 0 4 年 6 月, 上 海 大 学 首 先 设 立 了 自低 到 高 五 级 辅 导 员 岗 位分 级聘 任 , 上 海 大 学 现 执 行 的是 2 0 0 9年 6月 《 上 海 大学 学 生 专 职 辅 导 员 岗 位聘 任 办 法 》 , 仅 2 0 1 2年 就 有 共 1 7 位一 级辅 导员 申报 晋 升 二 级辅 导 员 ; 2 8位 二 级 辅 导 员 申 报 晋 升 三级 辅 导 员 } 5位 三 级 辅 导 员 申报 晋 升 四 级辅 导 员 。 实行 高校 辅 导 员 职 级 制 , 应 结 合 辅 导 员 工 作 规 律 和 特 点, 设 立 辅 导 员 职 业 发 展 的独 立 系 统 和 标 准 , 建 立“ 职务” 和 “ 职级” 相 结 合 的聘 任 制 度 , 以 专 业 分 工 和 分 化 促 使 职 业 专 业化 的 实 现 。 辅 导 员 职 级 设 计 以实 践 能 力 为 导 向 , 建 设 以 具有较高领导能力的高级辅 导员为 核心 , 以 具 有 较 强 工 作 能力的中级辅导员为骨干 , 以 具 有 一 定 管 理 能 力 的 初 级 辅 导员为基础的高校事务管理队伍 。

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

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

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
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辅导员招聘制度:明确辅导员的岗位要求和招聘条件,通过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等环节,选拔具备专业知识和辅导员素质的人员。

2. 辅导员培训制度:建立辅导员培训体系,包括新进辅导员培训、实践锻炼、定期培训和进修等环节,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3. 辅导员评价机制:建立辅导员绩效考核体系,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成果,进行绩效评价和奖惩激励,确保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和责任心。

4. 辅导员职务晋升制度:建立辅导员的晋升通道和条件,通过履职表现、学历学位、培训成果等要素评估,为辅导员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

5. 辅导员团队建设制度:建立辅导员团队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机制,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和工作分工,加强团队内部的沟通合作和协同发展。

6. 辅导员业务交流制度:鼓励辅导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学术研讨,组织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促进经验分享和专业发展。

通过建立上述制度,可以规范和提升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整
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高校师生的学业和成长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指导。

辅导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辅导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

辅导员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发展辅导员要走职业化的发展道路。

就是不仅要研究辅导员的"出路",更应着力研究如何增强辅导员岗位的职业吸引力,如何增强辅导员工作的事业感、成就感,如何构建辅导员职业的人生价值实现模式上来。

就是要逐渐破除现行的鼓励辅导员"出路在于转行",逐步完善激励辅导员"岗位成才"、"岗位发展"、"岗位奉献",建立辅导员考核、奖惩、晋升的一系列长效机制,强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职业性。

许多有远见卓识的高教工作者都指出,要从人才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辅导员职业化机制,使之成为光荣的终身职业,以吸引一大批优秀人才成长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家。

2、职业化建设的方向辅导员职业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起辅导员职业的准入机制,严把进口关,选拔高质量的人才充实到辅导员队伍中来。

如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从在读研究生中挑选优秀党员担任学生政治辅导员,让他们一边学习一边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建立起辅导员职业的培训机制。

通过岗前培训、调研学习、学历学习等培训学习加强对辅导员的培养,在工作实践中提高辅导员能力。

三是建立起辅导员职业的考核机制。

明确辅导员职责,根据高教发展的需要和大学生的特点对辅导员进行定期的考核与淘汰。

四是建立起辅导员职业的晋级机制。

对考核中表现优异的辅导员积极向学校组织部门推荐成为党政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在学校选拔干部时优先考虑。

如对南京某高校最近一次中层干部选拔的不完全统计,学校党委系统新任命的中层干部有近一半人有过担任辅导员的经历。

3、职业化建设的内容上海大学在辅导员职业化上又进行了新的创新,率先实行辅导员职级制,将辅导员工作由低至高设立了1至5级岗位,3级辅导员相当于副教授级别,享受相同待遇,5级辅导员则等同博导级别。

上海大学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细则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上海市人事局和教育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海大学校院两级校内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实施办法》和《上海大学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岗位职级我校的管理岗位根据岗位职能划分为3~10八个职级。

其中三~六级为高级管理岗位;七~八级为中级管理岗位;九~十级为初级管理岗位。

在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中,设立同职级的非领导职务岗位。

二、实施的范围与对象我校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的范围主要是学校专职或主要从事行政、党务管理的具备任职条件的工作人员。

具体对象如下:1、校部机关党务、行政管理人员;2、校工会、妇委、团委专职工作人员;3、学校直属单位专职党务行政管理人员,经批准可以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4、学院(系)专职党务行政管理人员,可以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5、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部门领导岗位,如工作需要,本人具备任职条件,经批准可纳入实施范围。

三、任职条件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前置条件和各级岗位职级基本任职条件组成。

(一)前置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三、四级管理岗位按照国家与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五级管理岗位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业务能力、良好的知识结构,能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妥善处理和解决复杂的工作问题,能独立完成某一方面的重点任务,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六级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六级管理岗位应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能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独立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比较复杂的工作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能独立完成某一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七级管理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上海大学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细则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上海市人事局和教育委员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海大学校院两级校内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实施办法》和《上海大学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办法》的指导思想,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岗位职级我校的管理岗位根据岗位职能划分为3~10八个职级。

其中三~六级为高级管理岗位;七~八级为中级管理岗位;九~十级为初级管理岗位。

在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中,设立同职级的非领导职务岗位。

二、实施的范围与对象我校管理岗位职级制实施的范围主要是学校专职或主要从事行政、党务管理的具备任职条件的工作人员。

具体对象如下:1、校部机关党务、行政管理人员;2、校工会、妇委、团委专职工作人员;3、学校直属单位专职党务行政管理人员,经批准可以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4、学院(系)专职党务行政管理人员,可以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5、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部门领导岗位,如工作需要,本人具备任职条件,经批准可纳入实施范围。

三、任职条件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前置条件和各级岗位职级基本任职条件组成。

(一)前置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等级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三、四级管理岗位按照国家与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五级管理岗位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业务能力、良好的知识结构,能正确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妥善处理和解决复杂的工作问题,能独立完成某一方面的重点任务,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六级管理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六级管理岗位应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能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独立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比较复杂的工作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能独立完成某一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七级管理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高校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高校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海高校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高等学校: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是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落实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上海高校辅导员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06‟35号),结合人事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辅导员工作,建立健全科学、— 1 —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对象上海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的专、兼职辅导员。

三、考核原则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师生评价与组织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四、考核组织各高校要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校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

各高校院(系)要成立辅导员考核小组(简称“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由院— 2 —(系)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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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实行辅导员分级制
“工作没奔头岗位也只是个过渡性的……”很多人在辅导员岗位上干久了之后都不免产
生这样的念头随之而来的就是要考虑自己的转行转岗问题然而在上海大学的辅导员队伍中却出现了专业教师副教授主动申请加入这支工作队伍的人员“倒流”现象。

目前,在上海大学的最新的社区辅导员招聘工作中,机电学院的副教授黄慎之老师在从事了几年的学生辅导员工作后,深感社区阵地对于全面实行学分制高校做好学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又主动递上了社区辅导员的应聘书,正准备积极参加面试选拔。

而另一位机电学院的滕玉皓老师,多年来一直默默无闻,悄悄地将自己每月的辅导员工作津贴全部用来资助系里的困难学生,三年多来,无一月中断过,已经资助了3万多元。

在毕业联欢会上,毕业班的200多名学生深情地齐声呼喊他——“爸爸”。

“这些优秀的辅导员之所以一再出现,与上海大学实行的…辅导员分级制‟关系密切”。

据上海大学学生工作系统的一位负责老师介绍,“学校在聘任改革过程中注意到了辅导员工作的独特性质、辅导员岗位的特殊要求,专门为这支…做人的工作‟的队伍设计了属于自己的可停靠的…码头‟——辅导员五级聘任制。

通过这种制度上的改革建设,增强了大家对这份工作的事业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辅导员队伍长期以来过浓的…过客‟性质,改变了辅导员岗位留不住人的尴尬局面,不再去靠…别人的码头‟。


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与不断推进的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接轨,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04年6月开展了全校范围的学生辅导员岗位聘任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辅导员工作“岗位聘任制、任期制、职级制”。

同时,学校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对学院学生工作的考核评比,形成学校考核学院、学院考核个人的工作评价体系,并且创建了“辅导员工作日志”等记录辅导员日常工作过程的“痕迹”考核的机制,弥补了过去年终一次性的“总结”考核的不足。

结合考评建立了“12345”激励机制,力争每年在优秀辅导员中选送1%出国进修,2%到校外进修,3%到各级党校进修,4%赴市区县挂职锻炼,5%在职进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位。

同时,建立了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担任学生辅导员工作的退出机制。

通过一年来的聘任改革,学校现有163位专兼职学生辅导员,党员比例达到100%,学生与辅导员之间的生师之比也有较大的改善。

最近的部分学院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岗位,出现了两三个岗位上百人应聘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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