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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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常考知识点汇总

教资常考知识点汇总

教资常考知识点汇总由于您没有给出具体的教资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以下为您提供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小学)常考知识点汇总:一、职业理念。

1. 教育观。

- 素质教育的内涵。

- 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

强调在教育中使每个人都得到发展,而不是只注重一部分人。

-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

要求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克服只重视智育的倾向。

- 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发展学生的特长。

- 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创新能力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 新课改下的教学观。

- 教学从“教育者为中心”转向“学习者为中心”。

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要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

- 教学从“教会学生知识”转向“教会学生学习”。

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能力。

- 教学从“重结论轻过程”转向“重结论更重过程”。

让学生经历知识的形成过程,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

- 教学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

关注学生的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关注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

2. 学生观(“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学生是发展的人。

- 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教师要遵循这些规律,如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个别差异性等进行教育。

- 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相信每个学生都有进步的空间。

- 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犯错误,教师要宽容对待,给予引导。

- 学生是独特的人。

- 学生是完整的人。

把学生看作一个整体,而不是单纯地关注知识学习。

- 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

- 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不能用成人的标准去衡量学生。

- 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 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教师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知识点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知识点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知识点一、教育心理学1.心理发展理论:包括儿童认知、情感、社会等发展阶段的特点及对教育的启示;2.学习理论:包括行为主义、认知主义、构建主义等学习理论,以及相关的教学策略;3.教育心理学基本概念:包括智力、情商、学习动机、学习经历等概念及其对教育的影响;4.多元智能理论:包括霍华德·加德纳提出的多元智能的分类及教育应用。

二、教育学1.教育学基本概念:包括教育的定义、特点、目标等基本概念;2.教育学派与流派:包括儒家教育、教育技术论、人本主义教育等不同教育思想的发展及其对教育的影响;3.教育家与教育思想:包括孔子、罗杰斯、皮亚杰等教育家的主要思想及其对教育的启示;4.教育评价与质量监控:包括教育评价的基本方法、教育质量监控的原则及方法。

三、教育法律法规1.教育法与教育行政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内容;2.学校组织管理:包括学校的组织结构、校务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知识;3.学校安全与法制教育:包括学校安全管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置;4.教育与发展:包括教育的基本思路、教育发展的趋势及其对教育教学的影响。

四、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1.教育教学理论:包括教育目标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课堂教学设计等相关理论;2.教学设计与教学过程:包括教学设计的基本原则、教学过程的规划与组织、教学反馈与调整等;3.教学评价与反馈:包括教学评价的方式、教学成果的评价、教学反馈的原则及方法。

以上是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知识点的一些基本内容。

熟悉并掌握这些知识点,有助于提升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更好地开展教育工作。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知识点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知识点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知识点小学教师资格证是指用于评定小学教师综合素质的证书,是小学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之一。

小学教师需要具备的综合素质包括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科技能力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下面将分别介绍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的主要知识点。

1. 教育理论知识教育理论知识是小学教师必备的基础知识。

小学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教师需要了解教育学的基本概念、教育学的发展历程以及对于小学教育的特点和要求等内容。

此外,心理学是教师教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学科,教师需要了解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儿童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等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包括基本的教育法律法规、学生权益保护等内容。

2. 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是小学教师必备的核心能力。

教师需要了解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教学目标的设计、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组织、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等方面的知识。

教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能力,能够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掌握授课技巧,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媒体进行教学。

3. 教育管理能力教育管理能力是小学教师必备的重要能力。

教师需要具备班级管理能力和学校管理能力。

班级管理能力包括学生管理、班级组织、班级纪律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学校管理能力包括学校组织管理、学校教育规划、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教师还需要具备处理教育纠纷、协调学生家庭与学校之间关系的能力。

4. 教育科技能力教育科技能力是小学教师必备的现代科技应用能力。

教师需要了解和掌握教育信息化技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运用多媒体、网络等教育科技手段进行教学。

此外,教师还需要了解教育科技的发展趋势和应用前景,能够利用教育科技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 师德师风小学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师德是教师的基本品质,包括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敬业爱岗、乐于奉献等方面的内容。

师风是教师的表现方式,包括教师言行举止、形象气质等方面的要求。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重点必背知识点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重点必背知识点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重点必背知识点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综合素质部分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以下是一些重点必背的知识点:一、教育理论1.21世纪教育的核心任务和目标2.教育思想的发展历程和代表人物3.教育的特点和分类4.教育的目标与要求5.教育的基本原理和规律二、教学方法1.教学设计的基本要素和步骤2.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安排3.教学方法的分类和选择4.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5.教学评价的方法和形式三、教育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内容3.教育行政管理法规相关内容4.学校办学法规相关内容5.中小学教育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内容四、教育心理学1.学习的基本规律和心理机制2.学生成长发展的规律和阶段特点3.学生心理特点及对教学的影响4.学生成绩评价和激励的心理原则5.师生关系的建立和维护五、教育与发展1.中国教育的发展历程和成就2.全面质量教育的内涵和要求3.教育信息化的特点和发展方向4.新课程的背景和目标5.面向未来的教育发展趋势和挑战六、教师专业素养1.作为一名优秀教师的素质和能力2.教师的职业道德与师德建设3.教师的自我提升和终身学习4.教师的角色定位和职责要求5.教师的跨学科教学和教育创新能力七、教育研究与教育评价1.教育研究的目的和方法2.教育评价的种类和方法3.教育研究和教育评价在教学中的应用4.教育研究和教育评价的现状和发展趋势5.教育研究和教育评价的意义和价值这些知识点涵盖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综合素质部分的主要内容,从教育理论到教学方法,再到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心理学等多个方面。

考生可以参考这些知识点来备考,并结合教材和相关参考资料进行学习和总结。

同时,还需要关注教育发展和教师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最新信息,了解当前教育领域的热点话题和政策动向,从而更好地应对考试。

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义务教务法+教师法

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义务教务法+教师法
军人子女——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章 学生
第十三条 【督促入学】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 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 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第二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三章 学校
第十九条 【特殊教育】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 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 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雯雯还未完成义务教育就辍学回家了。班主任王老师多次上门家访,雯雯的父母总以 读了书也找不到工作为由,拒绝让雯雯回学校上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法》的规定,对于雯雯的父母,当地居民委员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 给予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改正 B. 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礼道歉 C. 做好协助工作,督促家长送雯雯接受义务教育 D. 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家长送雯雯接受义务教育
《综合素质》(中小幼)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生 第三章 学校 第四章 教师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管理体制
第二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制度概说】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 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点整理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点整理

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综合素质》重点整理《综合素质》;第一章:职业理念;1、教育观;2、学生观;3、教师观;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1、教育法律法规汇编及解读;2、教师权利和义务;3、学生权利和保护;第三章:教师职业操守;1、教师职业道德;2、教师职业行为;第四章:文化素养;1、历史知识;2、中外科技发展史;3、科学常识;4、文化常识;5、文学常识;6、艺术鉴赏;第五章:教师基本能力;1、信息处理能《综合素质》第一章:职业理念1、教育观2、学生观3、教师观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1、教育法律法规汇编及解读2、教师权利和义务3、学生权利和保护第三章:教师职业操守1、教师职业道德2、教师职业行为第四章:文化素养1、历史知识2、中外科技发展史3、科学常识4、文化常识5、文学常识6、艺术鉴赏第五章:教师基本能力1、信息处理能力2、逻辑思维能力3、阅读理解能力4、写作能力第一章:职业理念第一节、教育观素质教育是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开发人的身心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

(1)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需要;(2)实施素质教育是当今国际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共同趋势;(3)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1)坚持德育为先(2)坚持能力为重(3)坚持全面发展(1)素质教育目的融入各教育环节;(2)构建对接社会现实的课程体系(3)启迪学生自主学习(4)充分发挥教师的正能量(5)创新素质教育教学模式第二节、学生观1、我国所倡导的学生观:以人为本和全面发展人的道德、体力和智力的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

(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1)人的发展与社会生活条件紧密联系(2)传统分工导致人的片面发展(3)科技革命为人类准备了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4)社会主义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条件(5)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在人的劳动活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6)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途径是教育与生产相结合(7)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素质和个性的全面发展4、什么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一种肯定人的作用和地位,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的价值取向。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中的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是教师资格证考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育权益的法律依据。

了解教育法律法规不仅有助于教师提升专业素养,还能指导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学生权益。

本文将从教育法律法规的作用、主要内容以及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教育法律法规的作用教育法律法规是对教育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的依据,它具有以下作用:1. 保障教育权益:教育法律法规确保了公民享受平等、免费、义务的受教育权利,保护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2. 规范教育行为: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组织管理、教师行为、课程设置等方面进行规范,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 维护社会稳定:教育法律法规有助于预防和处理教育领域的纠纷,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 教育法律法规的层级和来源:教育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大纲性文件、行政规章等,它们在层级上由上到下逐渐细化,构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

2. 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教育法律法规遵循的基本原则有法治原则、公平原则、服务原则等,这些原则为教育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和指导。

3. 教育法律法规的内容:教育法律法规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学校管理、教师行为、学生权益、课程设置、考试评价等方面,教师需要全面了解并应用于实际教学中。

三、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1. 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教师应该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活动,配合学校的组织和安排。

2. 遵循教师行为规范:教师应该以身作则,遵守教师行为准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3. 保护学生权益:教师有责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平等对待,不歧视、不虐待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注意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4. 合理设计课程:教师应根据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设计课程内容和评价方式,确保教育目标的达成,并关注学生的多元发展。

5. 公正评价学生成绩:教师在考试评价方面要公正、公平,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不进行舞弊等不当行为。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

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复习综合素质第二章教育法律法规内容简介本章主要考查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本章内容主要以客观题和材料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概述一、教育法概述(一)教育法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调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的教育法仅指国家权力部门(或立法机关)制定的教育法律。

即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基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教育法律。

它是我国法律的渊源。

(二)教育法的功能教育法的功能指的是教育法的属性、内容及其结构所决定的教育法的潜在效用。

它是教育法具有生命力的内在依据。

教育法的核心内容是对教育权力和教育义务的确认和规定,以明确不同的教育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及违法的责任承担。

教育法具体功能有:1.规范功能:规定不同的教育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2.标准功能:教育法律规范是人们教育行为的标准;3.预示功能:4.强制功能。

(三)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教育法所固有的,指导教育法制活动全过程的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是有关教育立法、执法的依据。

是宪法在教育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党的方针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性质和教育基本制度的特点。

1、教育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教育的指导思想性质和基本原则依据: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教育的社会主义培养方向: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继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2、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这用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的公共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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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习题:教育
法律法规
单项选择题
1.鹏鹏12岁,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班主任唐老师因有感触,在微博中描述了此事,并采用了鹏鹏的真实姓名。

唐老师的做法()。

A.合法,微博是唐老师的个人空间,有发表的自由
B.合法,唐老师的做法可以对其他同学起到教育的作用
C.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D.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参考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入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结合题干,本题选C。

2.教育法规中确立的有关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和原则等,必须符合()。

A.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B.我国基本国情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教育内在规律
【参考答案】D。

只有依据教育的内在规律来确立有关的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才能更好地发展教育。

3.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教育部
【参考答案】B。

平权型的教育法律关系是两个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教育关系主体之间产生的教育法律关系,通常视为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教师与学生之间属于平权型的教育法律关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或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A.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B.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C.过失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D.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参考答案】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故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

材料分析题
丁老师从某师范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所民办学校担任小学英语教师。

学校地处市郊,实行封闭管理,平时不能外出且教学任务很重,不过每月有3 000元的收入,比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高出很多,这使她很欣慰。

然而,随着寒假的到来,她才知道,学校有一个规定:寒暑假期间不上课,每人每月仅发500元的生活费。

丁某很是不解,为什么公办教师可以带薪休假,而民办学校的教师就不可以呢?500元的生活费甚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该学校的做法违法吗?丁老师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1)该校的规定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三十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该材料中,丁某虽然是民办学校的教师,但是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样的权利,应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2)丁某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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