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发布2010中国海洋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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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中国海监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中国海监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中国海监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0.12.22•【文号】国海办字[2010]824号•【施行日期】2010.12.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中国海监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海办字〔2010〕824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各分局、中国海监总队:现将《中国海监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中国海监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施办法为规范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海监机构的区域管辖、层级管理和案件查处等问题,全面提升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效率和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中国海监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提出以下办法:一、区域管辖中国海监各级机构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实行区域管辖制度,各级执法机构的区域管辖范围如下:中国海监总队负责我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的海洋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中国海监北海区总队负责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管辖海域的海洋环保执法工作,同时负责上述省(市)相邻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的海洋环保执法工作。

中国海监东海区总队负责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管辖海域的海洋环保执法工作,同时负责上述省(市)相邻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的海洋环保执法工作。

中国海监南海区总队负责广东省、广西区、海南省管辖海域的海洋环保执法工作,同时负责上述省(市)相邻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的海洋环保执法工作。

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所属的海区支队,按海区总队的分工,负责相关海域内的海洋环保执法工作。

论中国海军建设的重要性

论中国海军建设的重要性

论中国海军建设的重要性作者:刘广来源:《文存阅刊》2017年第13期摘要: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是一个陆海兼备的国家,海上安全是中国国家安全的重要方面,其安全形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海洋权益之争愈演愈烈,突出的如中日钓鱼岛之争、中菲黄岩岛对峙,以及中越的南沙岛屿争端;二是全球性海盗和武装截船犯罪日益猖獗,如索马里、加勒比等海域海盗问题突出。

这两个问题都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都是涉及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大问题。

关键词:中国;海军;建设从2012年开始,中国周边海上争端呈现出较强的对抗性。

黄岩岛对峙持续的时间长,而钓鱼岛争端的激烈程度也达到了历史新高点,日本试图将钓鱼岛“国有化”。

海上争端的发生具有必然性,随着中国实力和国家利益的扩展,中国海上力量的加速建设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2010年,国家海洋局发布《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指出要维护中国在全球的海洋权益,建设海洋经济强国,同时形成海洋防卫战略和海洋科技战略。

但是目前,中国在海洋安全战略方面,与美国、日本等海洋强国相比,不足之处:1我国没有专门海上安全方面的法律美国、日本等海洋强国非常重视海洋立法,从法律上建立海洋安全机制。

在中国现行的海洋立法中,海洋区域的军事利用、海洋军事行动等海洋安全方面的内容仍是空白。

这些空白让外国军用舰机在我国管辖海域的非法军事活动变得肆无忌惮。

2我国尚未建立统一的海上执法力量随着海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海洋开发的深入以及对外合作交流的增加,外国船只进入我国管辖海域的活动也越来越频繁。

因此我国应建立一只统一的准军事性执力量,整合现有执法队伍,提高海上执法效率,加大海上执法力度,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结合上述,我国的海上安全形势严峻,我国应以一些海上强国为鉴,整合各方面资源,从各个方面有效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同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已经成为适应世界军事发展趋势的迫切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社会正在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一场新的军事革命正在悄然兴起。

国家海洋局发布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国家海洋局发布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 海洋赤潮和绿潮灾害有所减轻,重大海 上溢油灾害影响严重 海洋赤潮、绿潮灾害有所减轻,全海域发 现赤潮69次,累计面积10892平方千米;赤潮发 现次数与2009年基本持平,累计面积减少3208 平方千米;赤潮高发期集中在5 6月份,多发 区主要集中在东海近岸海域;赤潮发现次数和累 计面积低于近5年平均值。绿潮(浒苔)最大分 布面积比2009年减少约50%,实际覆盖面积减 少约75%,灾害明显减轻。海上溢油事故风险加 剧,2010年7月16日大连新港石油储备库输油管 道爆炸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入海,事故邻近海域和 部分敏感功能区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 ☆ “十一五”期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 “十一五”期间,我国海洋环境状况总体 维持稳定。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 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以上,可满足各类海 域使用的水质要求;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保 持良好;近岸海域贝类体内的污染物残留水平与 “十五”期间基本持平;近岸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主要仍处于健康与亚健康状态;海洋保护区、海 水浴场、滨海旅游度假区环境总体良好,海水增 养殖区环境基本满足养殖活动要求,海洋倾倒区 和油气区环境总体稳定,未因倾倒活动或油气开 发活动产生明显环境影响;入海排污口主要超标 排放物质超标率近年呈下降趋势,但主要河流携 带入海的污染物量仍然较大,江河携带污染物入 海和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仍是影响我国近岸海域 环境质量的主要原因。海洋赤潮灾害发生次数及 面积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但海洋溢油事故风险升 高。近岸局部海域仍受到陆源排污、环境灾害和 生境破坏等影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 任重而道远。
■ 国家海洋局发布《2010年中国
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5月13日,国家海洋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 会,发布《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 2010年,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总体维持在较好水 平,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海域使用 要求,赤潮和绿潮灾害有所减轻,但江河污染物 入海量增加,溢油等突发环境事故灾害对海洋生 态环境的损害严重。近岸局部海域富营养化、海 洋环境灾害频发和海岸带生境破坏是影响我国海 洋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海洋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近岸局部海域 污染加重 2010年,我国管辖海域的海水质量状况总 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 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4%,但尚有4.8万平方 千米的近岸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近岸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各项监测指标符合第 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的站位比例在91%以 上。近岸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总体处于健康和亚健 康状态,局部区域生态系统处于不健康状态,生 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结构变化较大,生态服务功 能受损。 ☆ 海洋功能区环境基本满足海域使用要求 主要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基本满足海域使 用要求。海洋保护区环境状况总体良好,主要保 护对象或保护目标基本保持稳定;海水浴场、滨 海旅游度假区的娱乐用海功能正常发挥;海水增 养殖区环境基本满足养殖活动要求;海洋倾倒区 环境基本满足继续使用的要求;油气开发活动未 对邻近海域海洋功能造成影响。 ☆入海排污口总体排海洋热点纵横

国家海洋局关于定期发布《中国海洋环境年报》的通报

国家海洋局关于定期发布《中国海洋环境年报》的通报

国家海洋局关于定期发布《中国海洋环境年报》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1990.04.20•【文号】国海管字[1990]196号•【施行日期】1990.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定期发布《中国海洋环境年报》的通报(1990年4月20日国海管字(1990)196号)国务院、军队有关部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各海洋产业部门:随着我国沿海经济建设、海上生产作业及国防建设事业的发展,海洋环境状况的变化及其发展趋势,特别是海洋灾害问题日益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所关心与重视。

为顺应客观需要,开拓更为广泛的海洋公益服务领域,我局根据多年及当年的近海污染监测、近海标准断面监测、船舶测报、海洋浮标监测、沿海海洋台站观测,以及各类专项调查所获资料,结合海洋环境的研究、预报和警报等综合分析结果,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发布上一年度的“中国海洋环境年报”,以便各部门及时了解、掌握这些情况,并对当年可能出现的异常与灾害及早作准备,以保障沿海及海上生产、开发活动的安全、海洋环境的保护、预防和减轻海洋灾害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为海上执法管理提供依据。

在此基础上,还将编制内容更详细、信息量更大的三份专项公报或年报,即“中国海洋灾害公报”、“中国海平面公报”及“中国近海海域环境质量年报”。

这三份材料社会更为关心,定于每年五月份发布。

鉴于“年报”的使用范围较大,为不断改进并完善此项工作,望各部门及时将“年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反馈我局,同时还望各部门将自行开展的海洋环境研究、调查所获成果通报我局,以期使“年报”内容更充实、服务效果更好。

来函或材料请寄:天津市七十五号信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邮政编码:300171。

坚决维护海洋权益

坚决维护海洋权益

坚决维护海洋权益努力建设海洋强国XXXX摘要:一些国家不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千方百计地与我国争夺南海海域及其资源。

面对周边国家的种种活动,在新一轮的海洋竞争中,如何处理潜在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应对复杂的海洋权益争端,是事关我国南海发展利益和安全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报告为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确立了宏伟目标,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关键字:海洋权益、海洋维权、海洋强国2012年年初以来,我国周边海域热点频发,我国维护海洋权益形势严峻,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

作为青年学生我们有必要理解认识什么是“海洋权益”,海洋权益的意义在哪里,如何看待我国的维权形势,如何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如何建立海洋强国,而且要为之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全面理解海洋权益何谓海洋权益?一般的理解是国家在认识和利用海洋活动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利益。

例如,毗连区管制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他国管辖海域的航行权利、行使公海六大自由的权利以及分享国际海底区域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利益等。

严格说,国家海洋权益包括两方面:一是在海洋上可行使的权利;二是可获得的和需要维护的利益。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有关国际法,以及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法律法规,我国的海洋权益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既包括在我国管辖海域范围内的权益,也包括我国在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南北极等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权益。

在我国管辖海域范围内,我国拥有的海洋权益包括:第一,在内海和12海里领海内拥有排他性的主权。

第二,在我国领海以外宽度为12海里的毗连区拥有对海关、财政、出入境管理、卫生以及安全的管制权。

第三,在宽度不超过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包括生物和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的主权权利;拥有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

2010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2010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

2010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来源:国家海洋局更新时间:2011-04-222010年,沿海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海洋灾害应急管理,有效开展海洋防灾减灾工作。

在对2010年海洋灾害情况调查、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国家海洋局编制了《2010年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现予以发布。

国家海洋局局长2011年4月北京目录·一、概况·二、风暴潮灾害·三、海浪灾害·四、海冰灾害·五、海啸灾害·六、赤潮灾害·七、浒苔灾害·八、海水入侵与土壤盐渍化·九、咸潮入侵·十、海平面变化一、概况2010年我国累计发生132次风暴潮、海浪和赤潮过程,其中44次造成灾害。

各类海洋灾害(含海冰、浒苔等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2.76亿元,死亡(含失踪)137人。

与1989年以来海洋灾害平均状况相比,2010年的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高于多年平均值,死亡(含失踪)人数低于多年平均值(见图1);与2001~2005年相比,2006年~2010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增加了18%,死亡(含失踪)人数减少了11%。

图1 1989年~2010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亿元)和死亡(含失踪)人数2010年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最严重的省份为辽宁省(海冰灾害),损失34.86亿元;直接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省份为福建省(风暴潮和赤潮灾害)和广东省(风暴潮和海浪灾害),均超过30亿元。

本年度我国海洋灾害损失主要由风暴潮(含近岸浪)和海冰造成,其中1003“灿都”台风风暴潮(含近岸浪)导致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2.15亿元,死亡(含失踪)5人;1013“鲇鱼”台风风暴潮(含近岸浪)造成福建省直接经济损失26.22亿元;海冰灾害造成辽宁省直接经济损失34.86亿元,山东省直接经济损失26.76亿元。

2010年海冰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为近30年来最重。

2010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灾害损失分别见图2和表1。

我国海洋石油的发展历程

我国海洋石油的发展历程

我国海洋石油的发展历程我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艰苦历程起始于1957年4月,在海军和渔民的协助下,石油工作者潜水调查了莺歌海海滨村浅海油气苗,取得了储油岩样和气样。

1959年,我国第一支海上地震队在青岛组建,开始在渤海进行地震和重力、电磁测量。

1960年我国用驳船安装冲击钻,在海南莺歌海盐场水道口浅海钻了两口井,井深26米,首次获得重质原油150公斤。

1964年,在浮筒沉垫式简易平台上安装陆用钻机,在莺歌海岸边水深15米处钻了3口井,井深388米,获原油10公斤。

虽然是微小的发现,党和国家却非常重视,当时中南局第一书记和广东省省长都亲自到现场视察和祝贺。

1966年,我国在渤海建成我国第一座钢质导管架桩基平台,并于1967年6月成功地钻探了第一口海上具有工业油流的油井,井深2441米,试油结果为日产原油35.2吨、天然气1941米,它的成功标志着中国海洋石油进入了工业发展的新阶段,国务院为此还发来了贺电。

1971年,我国在渤海发现海四油田,先后建立了两座平台,年高峰产油量8.69万吨,累积采油60.3万吨,这就是我国第一个海上油田。

1957年至1979年是我国早期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所走过的一段历程,在这22年中,共钻井127口,发现含油构造14个,获石油储量1.3亿吨,建成原油年产能力17万吨,共累积采油96万吨。

我国海洋石油的对外合作开始于1979年,同年就与13个国家的48家石油公司签订了8个地球物理勘探协议,从此全面辅开了我国海洋石油的勘探工作,世界先进技术的引入大大加快了海上的找油速度。

1980年就发现了一大批有利的局部构造:珠江口盆地169个、莺—琼盆地47个、南黄海盆地74个。

接着在渤海发现BZ28—1油田、BZ34—2油田,在北部湾发现W10—3油田、在琼东南发现崖城13—1大气田。

在1984年至1988年间在珠江口陆续发现了惠州21—1油田、流花11—1大油田、惠州26—1油田、西江30—2油田,在渤海又发现锦州20—2凝析气田、绥中36—1大油田等。

2010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2010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2010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2011-05-18 | 作者:| 来源:国家海洋局| 【大中小】【打印】【关闭】概述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

全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创新管理思路,突出管理重点,海域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制完成,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

围填海管理全面加强,围填海计划指标得到严格执行。

优先保障国家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海洋产业的用海需求,全年报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项目用海16个。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用海管理得到规范,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初显成效。

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运行工作扎实推进,海域使用权属数据整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全面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海域海岸带整治与修复工作正式启动。

2010年全国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2481本,确权海域面积19.38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90.74亿元。

1 基本情况1.1 海洋功能区划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专家评审会充分发挥海洋功能区划统筹作用。

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制完成,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组织召开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专家评审会。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开展海域管理专题调研成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及有关研究单位推荐的44名专家组成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专家委员会。

经国务院批准,下发《关于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的前提条件和报批程序。

1.2海域权属管理我国首个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挂牌竞价成功进一步优化项目用海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坚持把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优先保障国家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重点海洋产业的用海需求,全年报国务院批准了16个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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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封面《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首发仪式5月11日在北京举行。

摄影:人民网军事记者李杨洋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致辞5月11日,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今日上午9时在北京举行《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首发仪式。

《报告》由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课题组编制,分别以中国海洋发展的宏观环境、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和海洋政策与海洋管理等五大部分,全面总结和分析了中国海洋发展的国内外宏观环境、海洋事业发展的形势和现状。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高之国介绍,自2008年以来,课题组以每个自然年度为基本时间节点,有重点地介绍和评述该年度海洋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重点问题予以专门的论述,在此基础上,对公众关注的一些海洋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评论和报道。

《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根据目前国内外海洋发展的现状,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选择一个主题进行介绍与评述,力求达到客观反映世界海洋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全面总结我国年度海洋发展的进程和成就,科学分析当前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预测未来发展的方向和领域。

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0》五部分概要:第一部分:中国海洋发展的宏观环境该部分从国际、地区、国内三个层面,介绍并分析海洋的发展进程、热点问题等。

在全球范围内,海洋发展的趋势是国际社会将加强和改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实施计划》的海洋规划的实施,遏制海洋资源衰竭和生态健康状况恶化,开拓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国家层面,海洋发展的趋势是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学科的海洋和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以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的涉海规划和活动,实现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和海岸带管理。

中国海洋的发展与周边海洋的政治、经济、环境和生态等方面联系紧密。

2009年,中国与海上周边地区既存在经济依存度增大、利于海上局势稳定,同时也面临一些周边国家争夺海洋权益和外部势力介入的挑战,周边海洋开发活动所引发的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凸显。

中国的自然地理位置和地缘政治条件决定了中国是一个海陆兼备,快速发展中的沿海大国。

发展海洋事业是中国和平崛起进程中一项不可或缺的战略任务。

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在带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腾飞、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与进步的过程中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大陆东部沿海地区11个省级行政区划,用约占全国12.4%土地面积承载着约占全国36%的人口。

东部沿海地区仍然担负着拉动全国社会经济进一步快速发展的重任,也面临着环境、生态和自然资源的压力与挑战。

中国海洋事业和沿海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极大地依赖于转变现有的生产方式和开发利用模式。

第二部分:海洋法律与海洋权益国际海洋法随着人类对海洋认识的不断提高、对海洋开发程度的加深而发展。

国际社会积极实践《公约》,促进了《公约》的普遍性。

《公约》缔约国大会为有关国家在《公约》框架下讨论海洋法问题提供了舞台。

当前国际海洋法实践的重点领域之一是200海里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确定问题。

中国等国家倡议并在第18届缔约国大会上通过的关于200海里外大陆架“初步信息”的决议,为促进大陆架制度的实践做出了贡献。

至2009年8月10日,沿海国共提交了51份划界案和44份“初步信息”,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结部分划界案并提出“建议”。

在制定了锰结核勘探规章以后,经过多年的谈判协商,关于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结壳两种新资源的“勘探规章”呼之欲出(《多金属硫化物勘探规章》已于5月7日通过)。

在《公约》体系之外,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等还制定了许多与海洋领域密切相关的重要而有影响的国际公约。

中国的海洋法律制度在2009年又实现重大突破,出台了《海岛保护法》。

随着沿海地区开发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海岛特别是无居民海岛的呼声越来越高。

历经7年多的不懈努力和艰辛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在2009年12月26日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获得通过。

这部法律共6章52条,设置了海岛保护规划制度、海岛生态保护制度、无居民海岛权属制度、特殊用途海岛保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五项制度,明确赋予了各级海洋管理部门在保护和开发利用海岛工作中的职责。

《海岛保护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海岛的管理、保护和开发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中国主要海洋区域,从内水到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从海域到海岛,均有法律覆盖和规范。

中国的海洋立法和实践顺应了世界海洋的发展潮流,部分法律制度走在世界前列。

中国海洋权益维护和战略利益拓展扎实推进。

中国海洋权益面临复杂的形势,除了岛礁主权、海洋划界、海洋资源争端以及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外,还面临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海上通道安全和海上恐怖主义等新的挑战。

为有效维护我海洋权益,中国及时向联合国提交了“中国关于200海里外大陆架的初步信息”,向世界郑重宣示了我国在东海等周边海域的海洋权利。

对日本所提冲之鸟礁划界案、越南和马来西亚所提南海划界案及时采取反制措施。

南海低敏感领域合作成效显著,同印尼等周边国家开展多项实质性合作项目,与马来西亚签署了政府间海洋科技合作协议,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我在南海的权益。

中国将继续推进周边和谐建设,周边海上,但国内外多种因素盘根错节,海洋权益问题极为复杂。

中国的海洋安全形势既受国际海洋安全形势的影响,也存在多方面具体的安全威胁,海上不和谐因素仍将长期存在。

整体而言,中国的海洋安全局势处于相对和平的态势,向好因素和消极因素同时增加。

域外大国的介入,使中国周边的海洋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化。

中国海洋安全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但变数增多,我维护海上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部分:海洋经济与海洋科技沿海区域经济在世界各国国民经济整体中占有显著地位,带动了各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

海洋经济在发展低碳、高速生态经济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催化和推动了世界经济结构的改进和协调发展。

海洋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海洋科学和技术的支撑作用。

主要发达国家先后推出海洋科技发展的优先目标、长远战略、实施规划和专题计划,鼓励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机制,强调海洋科技发展与社会经济、生活质量、国家安全、防灾、救灾、保生态健康和人类健康的紧密结合。

海洋科学研究的重点是全球尺度的海洋变化、碳循环、海气相互作用、极地环境以及它们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

在海洋技术领域,近年来的发展重点是生物技术、新能源、深海资源的勘探和开发、船舶制造的尖端技术和环境观测、预报和评估等。

中国海洋经济总体呈现出稳定向好的发展势头。

2009年,国务院在出台“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的同时,先后批准了多个与海洋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域开发开放重大规划。

沿海各地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快了对海洋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

2009年我国的海洋生产总值跃升为31964亿元,比上年增长8.6%。

海洋生产总值占同年国内生产总值的9.53%,占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15.5%。

海洋产业增加值18742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13222亿元。

全国涉海就业人员3270万人,其中新增就业人员52万人。

2001年至2009年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6.12%,远远高出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长率。

2005年至2009年,年均新增就业人员232万。

中国的海洋经济在新世纪头十年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继续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亮点。

中国海洋科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中国的海洋科技事业目前已形成比较完整的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具备了多学科综合海洋调查观测能力。

通过实施《全国科技兴海规划纲要》,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兴海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

国家海洋局和科技部联合编制印发的《深海高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今后一个时期深海高技术发展的工作思路。

海洋能和海水综合利用工作稳步推进,在沿海有些地方已初见成效。

编制出版了我国首部海洋医药权威典籍—《中华海洋本草》,对外发布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海洋”(iocean)信息服务系统数字公众版,这些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中国在深海技术、海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技术、海洋生物技术、海洋油气资源勘查和开发技术等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

在深海资源开发技术与装备方面,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能够制造深潜器的少数国家之一。

海洋天然气水合物探测技术有了重大突破,已获得天然气水合物样品。

深海钻井平台技术方面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浅海油气资源勘查与评估技术已经成熟。

在海水资源的开发技术方面,中国已取得重大突破,已具备了实现产业化的条件。

中国的海洋生物技术在国家“863”等相关计划的支持下,取得很大的进步。

目前在海洋生物基因技术、深远海极端生物基因资源开发技术、海洋天然产物和药物开发技术等海洋生物高技术中,海洋药物开发技术的产业化程度较高。

2008—2009年度,国务院已经批复12个沿海区域性规划和文件。

通过实施这些区域性规划,将在未来5~10年内完成对沿海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布局优化。

2009年,国务院批准了11个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其中钢铁、石化、船舶和物流四大产业规划将直接导致沿海地区经济的布局调整,也直接导致了对近岸海域使用的旺盛需求。

未来3年,随着这些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新的重化工产能完成投产后,势必将对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带来新的压力。

第四部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人类探寻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各国和国际社会建立了多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机制。

海洋生物多样性面临污染、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气候变化等多重威胁。

建设海洋保护区是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手段。

各国在自身管辖海域建立的海洋保护区面积增长迅速,保护效果显著。

公海保护区、特殊区域、特别敏感海域、禁渔区等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公海保护区尤其得到国际社会的空前关注。

人们陆续发现了热液喷口生态系统、冷渗漏区、冷水珊瑚等新的生命形态。

这些生态系统大多位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关于开发利用和保护这部分生物多样性的科学研究工作尚属起步阶段,相关的政策法律制度也不健全。

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全面部署了海洋系统落实《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的工作任务和组织分工,重点实施了《渤海环境立体监测与动态评价规划》。

2008年我国近岸海域总体污染程度依然较高。

南海和黄海污染相对较轻,而东海和渤海污染相对较重,污染严重的海域集中在大型入海河口和海湾。

从污染面积看,2008年是自2000年以来污染总面积最小的一年,也是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最小的一年。

赤潮、海岸侵蚀、海水入侵和溢油等海洋生态环境灾害无明显减轻迹象,“绿潮”灾害开始进入公众的视野。

海洋生态保护工作扎实推进,实施了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2008年以来,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的速度明显加快,最近两年新建了超过10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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