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班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报告、处理制度

班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从隐患治理入手,加强班组安全检查,全员参与消除岗位隐患,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班组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员工在生产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二、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包机人立即办理工作票整改,并由班组长监督整改并备案。
三、必须坚持好每天岗位巡查、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对事故隐患实行检查、登记、报告、整改、复查做好相关记录。
四、必须严格做好复查工作,复查必须指定专人,并由班长对复查结果进行签字。
五、隐患整改要本着“三定”、“四不推”的原则进行,“三定”即: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四不推”即: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分厂、分厂能解决的不推给上级部门。
六、对班组中查出不能立即解决的隐患,必须立即进行上报,并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对隐患进行监控,确保隐患处于可控状态,持续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直至完全达到安全状态。
七、考核及奖励
1、凡是岗位存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考核岗位操作工50元/处。
2、岗位巡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有效阻止事故的发生,奖励岗位
操作工50元/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5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是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流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1)每年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和责任人员。
(2)随机抽查和定期巡检企业的各项安全设施和生产工艺流程,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3)建立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详细描述隐患内容、地点、责任人等信息。
2.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1)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确保消除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
(2)治理安全隐患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治理效果符合要求。
(3)建立并完善安全隐患整改记录,记录整改时间、整改情况等信息。
3. 安全生产隐患报告(1)发现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定期向企业高层汇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及时反馈隐患清单和治理进度。
(3)建立并完善安全隐患报告记录,记录报告时间、报告内容等信息。
三、制度执行1. 负责人责任企业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员工责任全体员工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管理评估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管理评估,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制度宣传和培训1. 新员工入职时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进行培训。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3. 在企业内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提高员工对制度的认同和遵守意识。
以上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5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一、每周星期天由矿长组织,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对全矿实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
二、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矿长落实专人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方案,限期处理。
三、每周星期日同时为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时间,对上周查出的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复查,未能按具体要求整改完毕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参加人员、限期整改时间、复查人员等必须作好记录。
五、不定期的组织人员,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安全隐患排查者必须将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处理情况向矿长汇报,并作好记录。
六、所查出的隐患每周一书面报告给乡煤管站,每月汇总报县煤炭局。
七、隐患排查小组组织机构:组长:成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2)是指企业或组织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隐患,建立完善的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保障员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排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排查周期,确保全面、及时、有效的排查工作。
排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工艺流程的合理性、作业操作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2. 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制度,包括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整改措施的执行、整改进度的监督和评估等。
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消除,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3. 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报告的内容、报告的时间要求和报告的渠道等。
要求员工发现任何安全生产隐患都要及时上报,并确保上报后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和跟进。
4. 检查评估制度:建立定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和评估制度,包括内部自查和外部监督检查。
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 记录和档案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的记录和档案制度,包括隐患排查记录、整改记录、检查评估记录等。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2)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包括设备设施、生产工艺、作业流程等方面。
(3)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分级,并制定相关整改措施和时限。
(4)确保排查结果及时记录,并进行备案。
2.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1)按照隐患排查结果,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和实施措施。
(2)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工作协作机制。
(3)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4)治理过程中,要进行随机抽查、复查等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3.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1)建立健全隐患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方式和报告流程。
(2)对发现的隐患实施报告,包括隐患的性质、等级、所在位置、治理方案等内容。
(3)建立报告审核机制,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已处理的隐患进行报告,以及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通过建立和执行上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也能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二)是指企业或组织为确保安全生产,制定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制度的内容:1. 隐患排查责任明确相关部门或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责任,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
明确排查频次和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排查计划。
2. 隐患排查方法和程序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方法和程序,包括现场巡查、设备运行检查、工艺过程分析等。
要求对各项重点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3. 隐患治理措施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要求治理措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设定治理时限。
4. 隐患报告与上报规定隐患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并明确报告的时间要求。
综采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5篇)

综采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调动本区队各级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积极性,防止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区队长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全责;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分区队和班组队两种形式,区队每天排查一次,班组每班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有记录,并对排查记录结果进行落实、整改、处理。
第五条建立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跟踪监管,落实责任,直至隐患排除。
第六条对排查事故隐患不力的责任领导、班组长、员工进行一定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制度第一条为了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登记、筛选和上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管理工作,落实隐患的闭环管理,根据公司要求的登记上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本区队隐患报告登记台账;隐患报告登记台账要求写清楚隐患地点、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意见、相关人员姓名等。
第三条根据报告内容,区队值班人员将一般可控隐患制定针对措施立即实施,对于重大隐患立即上报安监处,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汇报调度室。
第四条每月对登记的各类隐患进行认真筛选和安全隐患登记划分,类别确认,以备上级领导部门随时检查。
第五条不得对汇报人特别是越级汇报人员打击报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是指通过系统性、科学性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与识别的活动。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治理和报告制度,以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
首先,需要确立排查的范围和目标。
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需要排查的区域、设备、工艺等。
其次,明确排查的方式和方法。
可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排查,也可以由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组织。
排查的方法可以采取现场检查、设备监测、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
最后,建立排查的周期和频次。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的时间间隔和频次,确保全面、及时地开展排查工作。
二、安全隐患治理制度的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制度的建立是排查工作的重要环节。
首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理。
根据不同的隐患类型,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其次,确立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明确隐患治理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建立治理工作的时间进度表,确保治理工作按计划进行。
最后,建立治理效果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对已治理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评估治理效果,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确保治理效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三、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的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的建立是排查工作的重要环节。
首先,明确隐患报告的程序和流程。
明确隐患发现后,如何上报、审核、批复的程序和流程。
其次,明确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报告应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治理方案、责任分工等内容,并制定相应的报告格式,确保报告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最后,建立报告的审核和反馈机制。
对隐患报告进行审核,及时反馈排查结果,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隐患的治理工作得以落实和完善。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要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的建立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隐患排查1. 隐患排查范围:包括生产区域、办公区域、仓储区域、运输区域等。
2. 隐患排查内容:(1)设备设施安全状况:检查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作业环境安全状况:检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安全管理状况:检查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4)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检查从业人员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 隐患排查频次:(1)日常隐患排查:由生产单位负责人组织,定期对生产区域进行隐患排查。
(2)专项隐患排查: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性安全问题,组织对特定领域进行隐患排查。
(3)节假日隐患排查:在节假日前后,对生产区域进行全面隐患排查。
4. 隐患排查方式:(1)现场检查: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区域进行实地检查。
(2)资料查阅:查阅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了解安全管理状况。
(3)座谈会:召开座谈会,了解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三、隐患治理1. 隐患治理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治理,防止事故发生。
2. 隐患治理措施:(1)立即整改:对排查出的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2)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限期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3)停产停业整改:对排查出的需要停产停业整改的隐患,应当立即停产停业,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
3. 隐患治理监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四、报告制度1. 报告内容:(1)隐患排查情况:包括排查时间、排查范围、排查内容、排查方式等。
(2)隐患治理情况:包括隐患等级、隐患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进度等。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报告制度(5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报告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照《____安全生产法》、劳部发____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企业的生产、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或违____、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有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分级事故隐患共分为四级。
级隐患为影响程度特别重大级对应国家劳部发____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中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解决难度最大级其它级依次递减。
按可能造成的伤亡程度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应的级事故隐患分别是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____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含以上的事故隐患。
属国家级重大隐患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____人或重伤____人以上的伤亡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含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伤事故或____人以上的轻伤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含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事故隐患。
级其它微小事故隐患。
第四条拓博昊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副总负责重大及以上、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各个车间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级排查与管理安全生产部和公司工会____负责安全隐患级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各级行政____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
二、安全隐患排查及报告程序第五条公司每月召开由技术负责人主持行政____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会。
会议落实以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进行相应考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及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部发(1995)322 号《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企业在生产、运输、使用、存储过程中安全装备、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或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
第 3 条本制度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包括各参股公司及模拟法人单位。
第 4 条事故隐患的分级。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度分为A、B、C、D级事故隐患:
A级:是指难度大,厂解决不了,需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是指难度较大,分厂、处(室)、公司解决不了,需由厂解决的隐患。
C级:是指分厂、公司之间协调解决不了,需由处(室)协调解决的隐患。
D级:是指分厂、公司之间协调可以解决,或分厂、公司内部自行解决
的安全隐患。
第 5 条厂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总工程师负责重大(A、B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各分管副厂级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A、B、C级)排查与管理;安全监察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安全隐患(A、B、C级)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各级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级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
第二章排查及报告程序
第 6 条各分厂、公司每月组织召开由技术负责人主持、行政一把手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会。
对所排查收集到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并分级上报。
各分厂、公司每月 20 日前向生产调度处、安全监察处书面汇报以前 A 、B、C 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及本月排查到的 A、B、C 级安全隐患。
各分厂、公司每月 23 日前将本月排查收集到的 D 级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及上期 D 级安全隐患处理进度上报安全监察处。
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之前,必须连续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
第7 条总厂每月20-25 日召开总工程师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会(以下简称“总工排查会”),对总工排查会排查收集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按隐患分级责任范围制定编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负责人,落实督促检查单位。
难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分级责任制订防范、监控措施。
生产调度处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安全监察处负责每月25 日前将A、B 级隐患上报煤化公司。
第三章重大隐患排查及报告主要内容
第 8 条应设置而未设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辐射、喷淋冲洗、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空气净化、噪音消除、减震等设施。
第 9 条系统装置中未实施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泄压防爆装置、限位自动装置、灭火装置、防雷击、防静电、防触电设施等。
第 10 条系统装置中未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回收装置等。
第11 条机电设备、电气运行与检修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
第12 条锅、容、管、特设备不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及集团公司等相关规定。
第13 条运输交通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
如信号标志、交通道路、车辆管理等。
第 14 条物资存储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如仓库管理、储罐区管理、气(液)瓶储存管理等。
第 15 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过程,不符合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 16 条系统设计、安装不规范,不符合化工建筑安装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 17 条防火与防爆、动火与用火、消防管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
第 18 条生产、工艺操作不符合相关规程、规定、标准,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第 19 条特殊作业未达到相关规程要求。
如焊接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
抽堵作业、高空作业、起重吊装、断路作业、动土作业、设备检修等。
第 20 条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对重大危险源未做到检查、辨识、登记
建档,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施有效监控。
第 21 条未编制本单位相关事故应急预案、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等。
第 22 条其它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潜在的情形。
第四章隐患的整改
第23 条厂部负责A、B 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专业处室负责A、 B、C 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各分厂、公司负责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并负责对不能及时整改的 A、B、C 级隐患制定监控运行和应急防范措施,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 24 条各级组织和相关人员,对查处的安全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四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准”(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向分厂、公司;凡分厂、公司能整改的不准推向处室;凡职能处室能整改的不准推向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
第 25 条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必须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A、B 级安全隐
患由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署后发出,其它安全隐患由排查部门负责人签署后
发出,隐患所在单位或隐患整改负责单位负责人签收,并按期按要求整改后
反馈。
第 26 条确因物资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安全隐患,必须采
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第 27 条对各级安全隐患的治理实行跟踪管理,各职能部门要建立A、B、C级安全隐患台帐,详细记录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各分厂、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安全隐患建立台帐,详细记录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第 28 条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必须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逐级上报消除。
A 级隐患由煤化公司组织验收;B 级隐患由厂部组织验收;C 级隐患由职能处室组织验收;D 级隐患由分厂、公司自行验收。
各级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需签字认可。
第五章奖励、处罚与责任追究
第 29 条各分厂、公司负责各自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各职能处室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安全监察处负责最终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 30 条对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并给予 50~2000 元的奖励。
第 31 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向上级报告事故隐患,举报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到报告或举报的部门应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查处,对举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一经查实,将对责任单位给予 500-1000 元的处罚,给予单位负责人 100-500 的处罚,
给予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50-200 元的处罚。
第 32 条对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改或采取防范、监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将予以处罚。
A级事故隐患逾期未及时处理,每超期一天处罚整改责任单位 2000 元;
B级事故隐患逾期未及时处理,每超期一天处罚整改责任单位 1000 元;
C级事故隐患逾期未及时处理,每超期一天处罚整改责任单位 500 元;
D级事故隐患逾期未及时处理,每超期一天处罚整改责任单位100 元;同时对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办法》进
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将加大处罚力度。
第 33 条对因存在事故隐患应排查而未排查、应治理而未治理、应制定监控运行措施和应急预案而未制定、已制定监控运行措施而未认真执行,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其按照黄、红牌管理制度限期整改或勒令停产整顿。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事故的按照隐患排查有关规定和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 34 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厂安全监察处。
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35 条本规定自2005 年6月1日起实施。
附: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
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汇总表(样表)单位:年月日
批准人:主任工程师:
制表人:注:1、上月未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仍
需填报:
2、各单位必须于每月 24 日前报出,逢季度末月需 16 日前报出
;
3、未排查出事故隐患,在备注栏注明,需按时报出;
4、本报表必须经分管领导或单位一把手在批准人一栏中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