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三甲医院医务管理制度汇编
XXXX版卫生部三甲综合医院制度汇编目录

2021版卫生部综合性三甲医院制度汇编目录第一局部行政、后勤管理(一)各委员会制度.1、医院质址与平安管理委员会制度2、各委员会管理制度3、医疗质量与平安管理委员制度4、5、感染管理委员会制度6、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度7、护理质金管理与平安管理委员会制度8、医学伦理委员会制度9、10、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制度.11、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12、消防平安委员会制度(二)医院办公室1、会务管理制度2、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3、院长办公会(党政领导联席会)会议制度4、院办公会(多部门联席会)会议制度5、院周会会议制度6、院领导联系科室制度7、院领导定期研究医疗质量工作制度8、职能科室协调机制管理方法.9、医院制度制定和修订的规定.10、“三重一大〞制度11、院科二级负责制度12、科主任负责制度13、院长接待日制度14、院长行政查房制度15、院领导医疗业务查房制度16、请示报告制度17、劳动作息制度18、医院应急管理制度.19、总值班制度20、总值班工作细那么21、休息日节假日及夜间应急处置工作制度22、社会监督制度23、工休座谈会制度24、新闻发言人制度25、信息报告与发布管理制度26、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初次报告参考格式27、信息报告制度28、网络信息发布管理方法29、车辆管理制度30、保密工作规定31、接待工作管理规定32、接待工作管理标准33、公文管理规定34、大事记记载规定35、对外捐赠管理制度36、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37、文书处理及催办制度38、文件交换工作制度39、印章、公函管理规定40、综合档案管理制度41、综合档案室工作制度42、档案室平安保密制度43、档案保管制度44、档案材料收集、整理与立卷制度45、档案预立卷制度46、档案立卷归档制度47、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制度48、档案统计制度49、档案库房管理制度50、档案工作与科研活动“四同步〞管理制度51、科技档案、科研成果管理制度52、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53、基建档案管理制度54、文书立卷归档暂行规定55、照片档案管理规定56、图纸管理规定57、实物档案整理规那么(试行)58、档案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法59、资料印制管理制度60、资料复印管理制度61、收发室工作制度〔三)外事办公室1、外事管理工作暂考了方法2、外事工作规定(四)人力资源部〔人事科〕1、人力资源部工作制度2、人事工作保密制度3、人事档案管理制度4、人事档案鉴别整理制度5、人事档案森(借)阅制度6、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7、人事档案收集送交制度8、人事档案转递统计制度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0、考勤管理制度11、各类假期管理规定12、全员聘用制度13、全员聘用制管理暂行方法.14、人力资源调配方案与调整程序15、员工年度考核制度16、卫生技术人员转岗前培训制度17、卫生技术人员轮岗上岗前培训制度18、岗位管理制度19、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20、员工待岗管理暂行方法21、人员紧急替代制度与程序22、卫生技术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3、人力资源配置原那么24、工伤管理暂行方法25、职工家属就诊医疗收费管理方法26、员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管理方法27、卫生技术人员资质审核管理规定28、职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制度29、信息系统专职技术人员录用与离职制度(五)保卫科1、保卫科土作制度2、保卫科值班制度3、医院平安保卫工作制度4、医院消防平安管理制度5、消防平安教育、培训制度6、消防平安检查制度7、防火巡查、检查制度8、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平安管理制度9、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0、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11、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2、住院病区防火平安管理制度甲13、重点部位防火平安管理制度14、防火巡查、检查、反响制度1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6、消防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17、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18、消防控制室火灾处置方法19、视频监控室平安管理制度20、视频监控资源使用制度21、视频监控资源使用程序22、视频监控图像资源保存管理制度23、视频监控隐私保护规定24、视频雌控系统运行平安保障制度25、视翻监控资温使用权限管理规定26、视频资源使用审批规定27、危险品平安管理制度28、危险品突发事件报告应急处理程序29、医院治安管理制度30、病区治安管理规定31、要害部位平安管理规定32、要害部位消防管理措施33、武装部工作制度34、民兵工作任务35、民兵基层建设工作制度.36、治安保卫责任制实施细那么37、消防平安管理措施38、医院消防平安责任书39、放疗室消防平安制度40、放疗室治安保卫、消防平安措施(六)离退休办公室1、离退休办公室工作制度2、干部职工离(退)休后安排一次性旅游的规定.(七)信息工程部〔信息科〕1、信息工程部工作制度2、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度3、信息化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制度4、信息系统运行、监控管理制度5、计算机管理制度6、计算机培训管理制度7、计算机维修养护制度8、计算机室机房管理制度9、数据备份工作制度10、计算机室工作制度11、信息系统平安工作制度12、计算机理IP配置管理制度13、计算机机房平安管理制度14、计算机人员交接班管理制度15、计算机设备报废制度16、计算机设备采购制度17、计算机室值班制度18、网络操作权限管理制度19、用户登记管理制度20、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考核制度21、计算机人员培训制度22、信息发布审查.、登记、保存、去除和备份制度23、统计报表报送制度24、统计室工作制度25、统计室问责制度(八)财务科〔含收费处〕1、财务科工作制度2、门诊收费工作制度3、住院收费工作制度4、病区结账工作制度5、流动资产管理制度6、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8、无形资产管理制座9、负债管理制度10、现金管理制度.11、现金盘点制度1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3、网上银行管理制度14、备用金管理制度15、暂付款管理制度1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7、账务处理程序制度18、财务会计分析制度19、会计工作岗位轮换制度20、会计档案管理制度21、内部牵制制度22、内部稽核制度23、财产清查制度24、财务平安制度25、财务金库平安管理制度26、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制度27、医院经济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28、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29、收人管理制度30、收支结余管理制度31、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制度32、财务报账制度33、关于?职工差旅、进修住宿标准和个人借款有关规定?的补充规定34、物价管理制度35、医疗收费制度36、收费效劳制度37、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38、新增医疗效劳工程价格申报制度39、价格管理信息化制度40、医疗效劳工程、药品收费复核及监管制度41、医药价风格价管理制度42、医药价格自查制度43、医疗效劳价格公示制度44、价格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45、收费复核制度46、医药效劳费用查询制度47、医疗效劳价格咨询效劳制度及措施48、医疗效劳价格投诉、信访处理制度49、医院价格管理内部奖惩制度50、患者办理人院手续身份确认制度51、24小时办理出院结账制度52、费用清单制度53、惠民病房管理工作制度54、病人退费管理制度55、医疗费用减免规定56、科室本钱核算制度57、经费预算、决算管理制度58、工资及有关费用定期发放制度〔九)审计科1、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审计工作制度3、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细那么4、经费支出审计依据5、基建维修工程审计事项6、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制度7、经济合同审计签证的规定8、医院信息建设经费审计与监督的规定,9、医学装备配置审计的规定10、审计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十)经济管理办公室1、经济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2、绩效工资管理制度3、本钱管理制度4、预算管理方法5、预算支出审批权限规定6、目标责任管理方法(十一)设备科1、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2、医学装备管理制度.3、采购管理制度4、医用耗材采购制度5、医用高值耗材采购制度6、介入诊疗器材采购制度7、医学装备论证制度8、医学装备购置决策制度9、医疗设备验收制度10、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1、设备综合监管制度12、医疗一设备使用保养制度13、仪器设备维修制度14、外送维修管理制度15、医学装备应用分析制度16、医学装备报废制度17、医学装备更新制度18、医学装备处置管理制度19、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20、接受馈赠管理制度21、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22、医学装备(器械)使用平安控制与管理制度及程序23、大型设备及特殊设备临床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24、放射平安防护制度25、辐射类使用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26、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使用平安与报告制度27、一次性卫生材料管理制度28、医学装备使用平安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29、医学装备、器械临床使用平安与风险管理检测制度.30、耗材综合监管制度31、植入性材料管理制度.32、植入类耗材使用平安监测与报告制度3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34、设备操作人员培训与考核机制35、医学装备使用人员岗位考核和再培训机制36、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管制度37、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38、医用耗材保管制度39、装备意外应急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40、应急物资(设备)管理制度41、物资供给及下送制度.42、医疗设备丧失损坏事故处理制度〔十二〕总务科1、总务科工作制度2、总务科维修工作制度3、基建施工管理制度4、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制度5、平安生产检查制度6、平安生产教育制度7、总务科招标、议标工作管理制度8、总务科物资采购、申领管理制度9、后勤保障常备物资采购管理规定10、供电管理制度11、供水管理制度12、供汽管理制度13、供氧管理制度14、仓库管理制度15、物资存量管理及应急物资采购规定16、总务科仓库平安防火制度17、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的规章制度18、综合维修(供水)班工作管理制度19、供水设备、管道维修及巡回检修制度20、电工班工作管理制度21、变、配电室平安管理制度22、发电机、机房平安管理制度23、配电房平安防火制度24、发电机、机房管理制度25、供电设备、线路维修及巡回检修制度26、平安用电“十大禁令〞27、锅炉房工作制度28、锅炉房平安防火制度.29、锅炉维修保养制度30、锅炉房平安保卫制度31、锅炉巡回检查制度32、燃油锅炉平安管理制度33、制冷、电梯班工作管理制度34、电梯维修保养制度35、制氧班工作管理制度36、供氧设备、管道维修及巡回检修制度37、锅炉房燃油人库验收规定38、电梯使用规定39、太平间管理制度40、汽车队工作管理制度41、汽车事故处理制度42、车辆等级保养制度43、汽车设备保养维修制度44、汽车队平安制度45、救护车及司机管理制度46、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操作规程47、供水系统操作规程48、配电系统运行操作规程49、燃油锅炉操作规程50、电梯的使用和平安操作规程51、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及操作标准52、制氧机房平安防火规程53、供氧设备操作程序54、制氧设备系统操作规程55、后勤总务科工作人员平安防护指南56、平安生产责任制.57、改造维修(基建)施工管理制度58、维修班工作管理制度59、油炉平安管理制度60、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61、燃油锅炉的操作规程62、制冷班工作管理制度63、污水处理管理制度64、总务科开展建设节约型科室活动方案65、仓库下送科室物资制度66、仓库应急物资管理制度67、应急物资储藏方案68、应急物资管理制度69、外包业务遴选管理制度(十三)基建办公室1、基建办工作制度〔十四)膳食科1、保障食品平安卫生管理制度2、食品卫生五四制度3、膳食科管理制度4、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5、食品卫生平安质量监管制度6、食品索证索票制度7、食品采购制度8、食堂食品验收入库制度9、食堂食品出库使用制度10、食堂供给管理制度11、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12、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13、膳食科仓库管理制度14、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1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16、面点制作制度17、隔顿、隔夜、熟食管理制度18、食堂废油、废弃物的处理条例。
医务管理制度汇编

医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务行为,加强医疗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务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执行医学职责,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建立、遵守和完善医疗服务活动所有规章制度文件。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务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医务管理范围第四条医务管理范围包括以下内容:(一)医务行为管理: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管理;(二)医疗质量管理:对医疗服务活动进行质量控制和改进;(三)医疗安全管理:对医疗安全事故进行防范和处理;(四)医德医风管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和培养。
第三章医务管理机构第五条医务管理机构是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负责的机构,负责医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务管理机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医务管理制度;(二)对医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遵守本制度;(三)对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进行管理;(四)对医疗服务活动进行质量控制和改进;(五)对医疗安全事故进行防范和处理;(六)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监督和培养。
第七条医务管理机构设置医务管理人员,包括医务处长、医务副处长、医务科长等。
第四章医务管理制度第八条医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行为管理制度:包括临床路径管理、护理管理、手术管理等;(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病案管理、质控管理、不良事件管理等;(三)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器械管理、用药安全管理等;(四)医德医风管理制度:包括医德考核、医疗纪律等。
第九条医务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
第十条医务管理制度应当经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医疗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的医务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医务管理机构对医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甲医院医疗管理工作制度

三甲医院医疗管理工作制度在现代社会,医疗行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医疗机构的管理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一家三甲医院,在医疗管理方面,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医疗流程。
一、医疗人员资质与管理1. 严格的选拔机制:医院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选拔机制,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医务人员,保证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养。
2. 建立职称评定制度:医院应设立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学习进修等方面的考量,定期进行职称评定,激励医务人员提高专业水平。
3. 持续教育培训:医院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等培训活动,提升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4. 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医院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的绩效与工资待遇挂钩,同时设立奖励和惩罚措施,激励医务人员积极工作,同时警示不良行为。
二、医疗流程规范1. 门诊挂号管理:医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生排班制度,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看诊。
同时,医院可以引入网络挂号系统,方便患者挂号就诊,减少其排队等候时间。
2. 就诊流程管理:医院应制定明确的就诊流程,包括患者接待、病历填写、医生诊断、药品发放等各个环节。
医院可以在关键环节设立检查点,确保每个步骤按照规定操作。
3. 病历管理与信息化建设: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记录准确完整。
同时,医院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引入电子病历系统,方便医生和患者查询和管理病历信息。
4. 医疗质量把关: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与考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医院还可以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与其他医院同行分享经验,提高医疗质量。
三、医患关系管理1. 倡导医患沟通:医院应鼓励医务人员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倾听患者的需求,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困惑,提高医患之间的信任。
2. 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医院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减少过度就医现象的发生。
三甲级医院规章制度汇编(合集16篇)

三甲级医院规章制度汇编(合集16篇)篇1:医院规章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三甲医院医务科工作制度

三甲医院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医院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医院医疗业务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医院各种医疗行为的管理。
2.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规范和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依法行医,强化制度、职责的落实,做到经常督促、检查。
3.负责医疗工作中的内外联系,掌握各临床医技科室医疗工作情况,协调科室间的相互关系和有机联系,解决各科室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4.组织、协调重大医疗及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紧急医疗救护的工作。
组织重大手术、疑难病人、死亡病例的讨论、审批、院内外会诊工作。
5.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接待、医疗鉴定及调查处理工作。
6.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引进、推广、应用。
7.协作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做好医院分级管理工作、红十字会工作、输血管理工作、招生征兵大型体检工作及组织对口支援基层医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9.负责进修生和实习生管理工作。
10.组织定期召开的科主任例会和定期开展教学(业务)查房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甲医院医院规章制度

三甲医院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加强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员工必须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本规章制度和院务规定,服从领导,听从调度。
第三条医院员工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严守医德,保守医疗秘密,维护医院声誉。
第四条医院员工应当尊重患者权益,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障患者安全和隐私。
第五条医院员工不得参与与医疗服务无关的商业活动,不得接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礼物、贿赂。
第六条医院严禁任何形式的欺诈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医院实行临床科室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医院设立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总医师、护士长等组成,负责医院的全面管理。
第九条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处理医院纪律问题,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第十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估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设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置和预防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医生应当以患者为中心,积极治疗,精心护理,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护士应当细心照料患者,做好护理工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四条临床检验人员应当准确检验,严格把关,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医院行政人员应当协调管理,积极服务,保障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医院将根据员工表现情况设立奖励制度,表彰先进,激励全体员工。
第十七条医院将严格执行惩罚制度,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惩处严肃,以示警示。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将加强医疗设施和医疗器械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十九条医院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医院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条医院将加强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理流程,保障医院环境卫生。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医院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医院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三甲医院管理制度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及患者。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四条医疗安全是医院工作的核心,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第六条医院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医疗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有效、可靠。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合理用药。
第三章护理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系,加强护理队伍建设,提高护理质量。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一条医院应加强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医院应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定期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和评估,确保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第四章药品器械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器械管理制度,加强药品器械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药品器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医院环境与设施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预防交叉感染。
第十七条医院应加强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有效、可靠。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六章医患沟通与投诉处理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二十条医院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七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人力资源效益。
第二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三甲医院全套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版)

三甲医院全套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版)一、党群系统管理制度党委集体领导制度1、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重大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大决策制定,院中层以上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党员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单项开支在1万元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由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应提交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凡属党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并认真对待少数不同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可暂缓做出决定,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必要时应请示上级党委,决不允许独断专行。
3、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委委员直接对党委负责。
党委委员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并对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大胆处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既不能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也不能因有不同意见就违背执行。
4、党委委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研究和处理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工作;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党委委员要自觉维护党委内部的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自觉维护党委工作“一盘棋”,维护党委领导集体的权威。
6、党委委员之间要加强沟通。
凡分工负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或党委报告;需要其他党委委员了解的事项,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沟通,以确保党的任务圆满完成。
7、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党委活动,协调党委委员的工作。
党委委员要支持书记的工作,自觉接受书记对自己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8、党委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党委委员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在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党委书记,经书记办公会同意后,可提交党委复议。
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9、党委委员在本院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参加其他活动时,可以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个人意见必须符合党委集体决定的精神,凡代表党委发表带全局性或事关重大问题讲话和文章,应当经过党委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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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高等医学院校临床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我院试用期满一年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工作满五年的医务人员可申请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 医务人员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由医务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法律法规、处方管理办法、三基三严、核心制度、安全目标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3 考核合格由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参考本人意见和科室推荐结果,确定专业。
根据专业安排相应注册科目,并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
4 新调入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入院后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5 医师因工作需要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应及时到医务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6 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按规定办理完注册手续,并按《新进人员试工、定科的管理规定》完成定科人员,由本人写出申请处方权的书面报告,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处;新调入我院的工作人员,如已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后,可由其所在科室提出申请处方权。
医务处对其进行创伤急救、临床技能、病历书写、医患沟通、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合格,经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取得处方权。
7 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到医务处申请医师印章,并在医务处、门诊部、信息中心、药学部、医保科、检验科等科室进行签字盖章留样备查。
8 取得处方权的医师根据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工作。
执业助理医师或者见习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或者有执业医师证但未在我院注册的医师不得授予普通处方权,其开具的处方必须由我院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审核签字后生效。
9 麻醉处方、精神药品处方权必须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必须由获得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署。
10 抗菌药物处方权为了规范我院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减少耐药菌产生,提高抗感染治疗效果,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我院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分级管理。
10.1 执业医师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10.2 患者需要使用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10.3 患者病情需要使用特殊抗菌药物的,应严格符合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或科主任签名。
10.4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一天用量。
11 处方权取消11.1 处方书写经常不规范,或经常出现严重的使用错误。
11.2 经查证有开具处方牟取私利行为的医师。
11.3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11.4 调离、辞职及退休后未被我院返聘的不能从事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
附件:石家庄市第一医院临床医师处方权申请审批表附件:石家庄市第一医院临床医师处方权申请审批表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2 医务处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3 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4 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经医务处轮转定科后,由医务处为其办理注册手续,《执业医师证书》原件交医务处留档。
5 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处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6 新分配来院并取得了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程序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处方权。
7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8 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处,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9 进修医师不能独立开展任何诊疗活动,不按规定执行造成后果者追究本人、上级医师及科主任责任。
医务管理制度 编 号:YW[2017]YWGL002颁布日期:2015.04.01医师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管理制度 修订日期:2017.06.01页 码:第1页,共2页10 任何外聘人员、试用人员、进修医师和其他以各种身份来我院临时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先经医务处验明执业资格并将有效证书复印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上岗。
11 任何科室无权私自聘任或邀请外来人员在我院工作。
否则将由所在科主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 医务处具体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组织和实施及日常工作事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试结果,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2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参加考核工作人员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索要或收受被考核医师财物。
3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核人员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离(退)休返聘在临床执业的医师。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4 医师定期考核内容由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三部分组成。
其中,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执业注册医疗机构负责。
业务水平测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操作及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能力,其中卫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采用笔试及技能操作考核。
5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简易程序进行考核。
其它按一般程序进行考核。
6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中任 医务管理制度编 号: YW[2017]YWGL003 颁布日期:2015.04.01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 修订日期:2017.06.01页 码:第1页,共2页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无故不参加定期考核,均视为考核不合格。
7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
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8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符合《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十四种情形之一的,考核机构应当直接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并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说明。
9 考核结果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记入《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记录”栏,并录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
对一个考核周期未参加考核的医师,其《医师执业证书》未加盖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印章,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内无医师个人信息者,其本人《医师执业证书》将予以注销,需重新注册。
10 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成绩个人档案,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1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原则1.1 各科室根据本专业专(学)科建设规划及亚专业发展方向,按照有利于专业发展,有利于新业务、新技术开展,有利于提高核心技术的原则,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有发展潜力的专业人才,有计划地安排进修,不能因人员进修而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1.2 进修人员必须到本专业国内前10名(最新复旦医院管理研究所医院排名)医院;有担任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委、副主委的专家所在单位;专项技术国内领先的医疗单位进修(三者符合其一)。
1.3 医院优先安排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重点专(学)科科室人员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医务人员进修。
1.4 进修时间:临床医师原则上不少于半年;药、技人员不低于三个月。
2 外出进修条件2.1 业务素质较高,能致力于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各项工作,且具备一定培养潜质的人员。
2.2 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相应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人员。
2.3 特殊情况下,科室需选派人员外出学习新技术、新项目或参加国家认定的医疗机构培训学习,但未达到上述进修条件者,由科室上报分医务管理制度 编 号: YW[2017]YWGL004颁布日期:2015.04.01医务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修订日期:2017.06.01页码:第1页,共3页管院领导并经院务会同意后方可进修。
2.4 到国外进修者需经院务会批准。
3 外出进修程序3.1 各科室按照医院要求,每年3月及9月定期上报当年及次年进修计划,对未按要求上报进修计划的科室,医务处不予安排进修。
特殊情况由分管院领导同意并经院务会批准后方可进修。
3.2 拟进修人员填写《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外出进修审批表》,逐级签字后交医务处审批备案。
3.3 拟进修人员应按照医院统一安排或自行联系进修医院,待对方医院同意接收并收到进修通知书后,经科主任、分管院领导签字,交医务处存档、人力资源部备案。
4 外出进修人员需遵守规定4.1 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规章制度受到劝退等处理,将依照《外出进修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2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时,除在本院医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外,还必须到进修医院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对于学习期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擅离进修医院者以旷工处理。
4.3 应按照进修计划完成进修。
如因个人或科室原因提前结束进修(超过l个月以上),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医务处及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4.4 取得结业证书后,按医院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4.5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在七个工作日内应持结业证书原件到医务处报到,结业证书复印件、进修鉴定表格及个人进修心得交医务处存档。
4.6 进修结束后,进修人员应在科内、本专业或院内进行至少2学时的业务讲课,汇报进修成果。
讲课内容由医务处存档。
5 附则5.1 本规定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在医、药、技岗位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5.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办法相悖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外出进修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附件2: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审批流程图附件1外出进修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1 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因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者,或未经医院同意而自行提前终止、延期进修者,进修相关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偿还进修期间的进修补助费用,并且3年内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学术培训或进修学习。
2 进修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时,除按医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外,还须到进修医院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
对于学习期间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擅离进修医院者,以旷工对待。
累计达到三次者,不予报销相关进修费用。
3 进修人员在进修学习期间因个人原因不能获得结业证书者,进修相关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