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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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
A.委托代理人?
B.法定代理人?
C.指定代理人?
D.职务代理人?
【答案】A?
【解析】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委派的。?
2.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2011]?
A.依法成立?
B.有自己的场所?
C.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D.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E.能够独立承担无限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四、摸底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1.在某工程项目施工中,经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未能按时支付,则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 )。?
A.施工企业?
B.项目经理?
二、高频答疑点?
1.施工企业法人是不是可以作为项目经理??
答:按照法规规定,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实际中一般做不到,因为企业有很多项目部。2.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吗??
答:一般情况下,子公司有法人资格,而分公司、分厂没有。这个要注意。?
三、考题解析常见丢分点?
1.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属于施工单位的( )。[2010]?

一、精准考点采集?
1.法人的分类及应具备的条件要求掌握。?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①必须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关系要求理解。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非常设下属机构,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后果由施工企业承担。项目经理由企业法人委派。?
C.建设单位?
D.项目经理部?
2.在某项目中,经分厂厂长签字的销售款未能按时支付,则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 )。?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承包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承包制度考题解析常见丢分点1.某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建设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工程的施工交由分包单位完成。

就分包工程的施工而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09]A.应由分包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B.应由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C.应由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D.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责任【答案】A【解析】本题考点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同一专业的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承包的,应当按照( )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2010]A.资质等级较高的B.承担主要任务的C.资质等级较低的D.联合体牵头【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是工程的联合承包制度。

3.甲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以联合体方式承揽建设工程。

以下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

[2006]A.双方应签订联合承包协议B.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范围承揽建设工程C.甲与乙就承揽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D.联合体造成违约,甲、乙以联合承包协议为依据对建设单位只承担约定的责任【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是工程的联合承包制度(结合联合体投标掌握)。

4.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联合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1]A.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B.联合体属于非法人组织C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相应责任D.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可以对同一工程单独投标【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是工程的联合承包制度(结合联合体投标掌握)。

每年都考,要掌握教材的内容。

5.甲建设单位发包某大型工程项目,乙是总承包单位,丙是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丁是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一级建造师考试材料为《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 (略)P44――45页)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一、民事责任的种类1.违约责任――双方有合同约定,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2.侵权责任――行为人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或虽没有过错但造成损害。

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略)三、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返还财产、修理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行政责任发生在管理与被管理之间,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1.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

2.行政处分――(机关内部)国家工作人员(失职尚不构成犯罪)――警告、记过等1Z30409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P46页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区分:刑事处罚――――拘役、罚金 .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罚款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事故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三、串通投标罪【真题示例】1.行政处分的方式是( )P46A 没收非法财产B 吊销营业执照C 行政拘留D 记过、撤职、开除等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 )。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建设工程债权制度一、精准考点采集1.掌握债的基本法律关系,重点是对比。

债权与物权不同,物权是绝对权,而债权是相对权。

债权相对性理论的内涵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①债权主体的相对性;②债权内容的相对性;③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债务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债务人所负担的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2.债的发生根据要重点掌握并会区别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

3.掌握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并能加以区别。

二、高频答疑点1.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是什么意思?答:我国《担保法》第61条明确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根据该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此,最高额抵押权当然也不能转让。

其立法本意在于保持最高额抵押权的完整性和概括性,禁止因主合同债权的分割转让而带来的最高额抵押权的分割。

但这一规定并未禁止在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之前,因具体债权与抵押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从每个具体债权的合同角度看,显然债权的数额是确定的,既然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法律就没有理由认为债权人不能转让每一个具体的债权。

最高额抵押权人不转让基础法律关系,而只转让某一具体债权时,最高额抵押权并不随之转让。

每个具体债权的转让只意味着债权脱离了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范围,不会产生抵押权随之转移的情形,也不会发生抵押权分割给多个债权人行使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建设方属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容易混淆,特别是在合同履行时,建设方是否既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债务人?答:是的。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建设方属于债务人;建设方付了预付款,施工单位没有施工,建设方属于债权人。

3.债权是否包含物权?债权是不是泛指?答:债权不包含物权,债权是当事人双方相对的权利义务。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一级建造师是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具有一定资历和专业水平的高级技术人员,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为了使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一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详细的解析。

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是一级建造师必须熟悉的基本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和程序,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其中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基本建设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了解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建筑施工的基本要求、建筑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知识。

3.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土地征收、土地承包等方面的规定,以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法合规地运用土地资源。

4. 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基础设施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条例》、《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了解城市建设的要求、交通运输管理的规定、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等,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一级建造师必须重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中关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职工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6.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7. 合同法律法规合同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领域中,依照法律规定,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追究责任的制度体系。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工程领域的公正、公平和有序。

首先,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的核心是合同责任。

合同是法律安排各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建设单位与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确定了各方的权益和义务,规定了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等具体要求。

一旦各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如果承包商未能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如果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可以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其次,建设工程法律责任还包括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当一方的行为侵害到他方的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如果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过失造成邻近居民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主体的过失程度、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受害方的损失程度等因素。

此外,建设工程法律责任还包括行政责任。

在建设工程的规划、报批、验收等环节,如果相关单位或个人未能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事,或者通过行政手段干预、滥用职权等,致使建设工程出现问题,相关单位或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的方式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记过、行政奖励等。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维护建设工程领域的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相关法律制度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违法违规惩罚,切实保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

为健全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应当推动立法机关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切实解决当前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的问题。

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执法机制,严格追究违法行为的责任,保证法律责任的得到有效执行。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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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建造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建造工程法律责任制度一、建造工程法律责任制度的定义建造工程法律责任制度是指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各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以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

建造工程法律责任制度是建筑行业的基本法律制度,目的是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造工程法律责任制度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建筑工程的安全是首要原则,各相关各方在建造工程过程中应当尊重和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

2. 法定责任原则:建造工程各相关方的责任应当依法确定,各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

3. 追溯责任原则: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应当实行责任追溯制度,对于在建造工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共同责任原则:建造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相关方应当共同承担建筑工程的风险和责任,在建造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各方应当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5. 公平正义原则:建造工程的法律责任制度应当体现公平和正义原则,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合法合规的行为应当依法保护。

三、建造工程法律责任制度的主体建造工程法律责任制度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施工人员等相关方。

各主体在建造工程过程中应当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具体责任如下: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造工程的权利人,承担着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负责的主体。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工作,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于建筑工程出现的问题和事故,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建造工程的设计者,承担着对工程设计质量负责的主体。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设计合格的建筑工程,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对于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建造工程的执行者,承担着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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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丢分点分析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一、精准考点采集
1.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违宪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要重点掌握。

3.行政法律责任重点掌握处罚类型,刑事法律责任掌握几个罪名和处罚种类。

二、高频答疑点
1.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有哪些?
答:《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
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赔偿损失;⑧支付违约金;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⑩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其中,返还财产、修理、重作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是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2.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答:建设工程领域的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等。

3.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分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给予的一种惩戒。

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4.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是什么?
答: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①管制;②拘役;③有期徒刑;④无期徒刑;⑤死刑。

附加刑包括:①罚金;②剥夺政治权利;
③没收财产;④驱逐出境。

5.建设工程领域常见的刑事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和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
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3)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6.表见代理和越权代理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答:简单说就是表见代理是相对人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其后果是代理有效;越权代理是指超越权利的代理,如单位负责人超越股东大会代理相关事宜,该代理是否有效取决于相对人是否知道其越权,如果知道则效力待定,不知道则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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