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发布《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文化部发布《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文化部发布《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文化部发布《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导读:文化部发布了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禁止经营来源不合法、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据《2014年

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艺术品交易额2137亿元,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的22%,列世界第二位。)(文化部新闻发布会现场)

文化部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快速,艺术品网络化、金融化趋势明显,据《2014年艺术品市场年度报告》显示,2014

年我国艺术品交易额2137亿元,占全球艺术品市场交易总

额的22%,列世界第二位。但同时,艺术品市场存在的制假售假、虚假鉴定、虚高评估、交易不透明等问题亟需规范。据了解,《办法》适应行业发展实际,将“美术品”改为“艺术品”,对艺术品市场实行全方位内容监管,将网络艺术品、投融资标的物艺术品、鉴定评估等纳入监管范围,取消对“装裱”、“比赛”、“咨询”等这些与艺术品内容关系不大的活动的管理。《办法》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下放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以进一步激发艺术品市场内生发展动力。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将

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下放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取消了艺术品经营单位、艺术品进出口经营单位的设立条件及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部分与艺术品内容无关的申请材料;将一般性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审批时限由原规定的15日调整为5日,将涉外商业性艺术品展览活动的审批时限缩短为15日。

以此同时,《办法》提出要建立专家委员会、明示担保、尽职调查、鉴定评估、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通过立规矩、明底线、强化主体责任,促进艺术品公开透明交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办法》禁止经营来源不合法、冒充他人名义或者以禁止交易的动植物为材质的艺术品。《办法》强调,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隐瞒艺术品来源,误导消费者;不得以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未经批准,不得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提供能够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办法》还明确了鉴定评估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及有关程序。《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繁荣艺术品市场,保护创作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本办法所称艺术品不包括文物。本办法规范的艺术品经营活动包括:(一)收购、销售、租赁;(二)经纪;(三)进出口经营;(四)鉴定、评估、

商业性展览等服务;(五)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

动及服务。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文化部负责制定艺术品经营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国艺术品经营活动,建立艺术品市场信用监管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建立专家委员会,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的内容审查、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

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

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第四条:加强艺术品市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行业标准,指导、监督会员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第二章经营规范

第五条: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

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禁止经营含有以下内容的艺术品:(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宣扬恐怖活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蓄意篡改历史、严重歪曲历史的;(十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七条禁止经营以下艺术品:(一)走私、盗窃等来源不合法的艺术品;(二)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三)除有合法手续、准许经营的以外,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动物、植物、矿物、金属、化石等为材质的艺术品;(四)国家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艺术品。

第八条: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有以下经营行为:(一)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

误导消费者的;(二)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以及其他交易凭证的;(三)以非法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的;(四)未经批准,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第九条:艺术品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对所经营的艺术品应当标明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二)保留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台账、账簿等销售记录,法律、法规要求有明确期限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第十条: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一)艺术品创作者本人认可或者出具的原创证明文件;(二)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三)其他能够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鉴定、评估的事项,鉴定、评估的结论适用范围以及被委托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二)明示艺术品鉴定、评估程序或者需要告知、提示委托人的事项;(三)书面出具鉴定、评估结

论,鉴定、评估结论应当包括对委托艺术品的全面客观说明,鉴定、评估的程序,做出鉴定、评估结论的证据,鉴定、评估结论的责任说明,并对鉴定、评估结论的真实性负责;(四)保留书面鉴定、评估结论副本及鉴定、评估人签字等档案不得少于5年。

第十二条: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单位,非公开发行艺术品权益或者采取艺术品集中竞价交易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章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包括:(一)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经营活动;(二)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的,有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品参加的各类展示活动。

第十四条: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应当在艺术品进出口前,向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二)进出口艺术品的来源、目的地;(三)艺术品图录;(四)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单位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有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品参加的展示活动,应当由举办单位于展览日45日前,向展览举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一)主办或者承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二)参展的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参展单位

的名录;(三)艺术品图录;(四)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

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单位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六条: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在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过程中,对申报的艺术品内容有疑义的,可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不超过15日,复核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第十七条:同一批已经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核的艺术品复出口或者复进口,进出口单位可持原批准文件到进口或者出口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文化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批。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个人携带、邮寄艺术品进出境,不适用本办法。个人携带、邮寄艺术品超过海关认定的自用、合理数量,海关要求办理进出口手续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办理。以研究、教学参考、馆藏、

公益性展览等非经营性用途为目的的艺术品进出境,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或者第十五条办理进出口手续。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

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机构没收非法艺术品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

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

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

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擅自开展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及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

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备案、专家委员会复核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公布的《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第二条XXX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文化旅游委)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县文化旅游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市、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政策措施。(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全县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重大文化、旅游、体育对外交流、竞赛、展演活动,拟订全县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和体育竞赛计划,负责全县文化、旅游、体育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指导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如何优化移动游戏版号审批流程

如何优化移动游戏版号审批流程 如何优化移动游戏版号审批流程 在游戏大行其道的今天,广电总局颁布的《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移动游戏需要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审批才可发布,开发者需要在“App审核信息”部分的“备注”字段输入游戏类App的批准号码和批准日期。 首先,不想讨论是否应该有版号审批制度,甚至到底是应该广电总局管还是文化部管的问题,任何国家任何行业都会有相关的管理制度,这是必然情况,移动游戏这两年发展速度非常快,管理制度没跟上,大家都习惯了没有监管的方式,一下子出了个强硬的版号规定,不适应是很正常的,但是,出台管理制度也是正常情况。今天主要是想说说如何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核周期的问题,因为移动游戏不同于端游,他的开发周期短,生命周期也短,而且市场竞争激烈,错过了某个时间点再上线的游戏,即使产品做得再好,也很有可能血本无归。 目前版号审批流程的核心问题 1.从出版社到地方省局再到总局,审批流程太长 总局在最近的回应中明确表达了规定的60个工作日是从资料送到总局开始算起的,但是,由于大部分游戏公司都没有互联网出版资质,所以都会找出版社来负责递交资料,游戏公司准备资料之后交给出版社,出版社有一个自查式的审核(但是大部分出版社对游戏都不太了解,很难给出准确的修改意见,这也是产生代办机构的原因),然后由出版社递交给省级广电总局,按照规定省局需要又一个初审,因此,省局在初审的时候也有可能要求游戏公司修改游戏然后再递交总局,到总局之后才开始按照60个工作日的标准算起。也就是说一款移动游戏的申请从出版社到地方省局再到总局都有可能提出游戏修改意见,由此很有可能带来的时间拉长。

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美术考级题目(2016版)

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美术考级题目(2016版) 国画(山水) 等级规格考题要求时间 1—3级45×66 自选内容以记忆中的山水风景为题材,要求掌握树分四枝、石分三面等基本技法,并能处理大小、高 低等透视关系的不同变化。 150 分钟 4—6级45×66 自选内容内容能表达题意,构图完整,有一定的笔墨技巧和造型能力。能运用皴、擦、点、染等技法, 讲求笔力和墨色变化。掌握浅绛设色法或其它方法。 150 分钟 7级66×66 夕阳山外山主题明确,有一定意境,笔墨技巧熟练,造型生动,构图完美。内容比较丰富,云烟、泉瀑 及点景要统一,同时注意画面的造势和节奏感。山石峰峦用笔用墨要有变化,画树(枯树、 寒树、点叶、夹叶等)要穿插有致,排列有序。掌握小青绿设色法或其它方法,题款用印 要与画面统一。 180 分钟 8级66×66 山中人家主题明确,有一定意境,笔墨技巧熟练,造型生动,构图完美。内容比较丰富,云烟、泉瀑 及点景要统一,同时注意画面的造势和节奏感。山石峰峦用笔用墨要有变化,画树(枯树、 寒树、点叶、夹叶等)要穿插有致,排列有序。掌握小青绿设色法或其它方法,题款用印 要与画面统一。 180 分钟 9级66×66 晴峦叠嶂画面自然生动,构图完美统一,能较好地处理画面中的主宾、呼应、疏密、隐藏、开合等关 系。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形神兼备、笔墨熟练并溶入个人风格特点。能表现不同风貌的山水题 材,掌握不同的用笔方法和变化规律,画作的墨色要层次分明、富有生气,用笔有骨力,赋 色要明净。题款书体风格及要求与作画风格一致,用印大小、多少及位置要恰到好处。 180 分钟 10级66×66 山居秋色图画面自然生动,构图完美统一,能较好地处理画面中的主宾、呼应、疏密、隐藏、开合等关 系。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形神兼备、笔墨熟练并溶入个人风格特点。能表现不同风貌的山水题 材,掌握不同的用笔方法和变化规律,画作的墨色要层次分明、富有生气,用笔有骨力,赋 色要明净。题款书体风格及要求与作画风格一致,用印大小、多少及位置要恰到好处。 180 分钟

网络游戏版号(游戏出版备案)如何办理

网络游戏版号(游戏出版备案)如何办理 网络游戏版号,又称游戏出版备案,是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同意相关游戏出版上线运营的批准文件,全称《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审批》 一、游戏版号(游戏出版备案)去哪里办理? 游戏版号办理的受理机关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经营网络游戏的公司,每款产品发行前需到该局做一次互联网出版备案(网络游戏电子出版物前置审批),即所谓的“游戏版号”。这实际上是将网络游戏的发行视同作品的出版,对出版行为进行事前审批。 二、不办理游戏版号(游戏出版备案)会怎样?游戏版号政策须知 1、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得上网,电信运营企业也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2、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上网运营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内容的网络游戏,新闻出版总署将通知有关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运营服务,并依法予以查处。 3、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过的网络游戏,变更运营单位的,须重新办理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手续,自运营单位变更之日起至重新获得批准期间,网络游戏应停止一切运营服务。违者,

按非法网络出版处理。 三、办理游戏版号(游戏出版备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2、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3、有必要的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4、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5、申请游戏运营备案的企业具备ICP经营许可证 6、申请游戏运营备案的企业具备游戏著作权证 7、申请游戏运营备案的企业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游戏版号(游戏出版备案)办理所需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网络游戏版号的游戏介绍 2、申请网络游戏版号的测试帐号跟密码(3个防沉迷账号与3个普通账号(如为MMORPG,则配各等级人物账号) 3、申请网络游戏版号的游戏屏蔽词库 4、申请网络游戏版号的游戏脚本(游戏文字及图片全部脚本打印稿《彩色》 文字稿包括:游戏总体介绍,游戏内的屏蔽词库、任务文本、人物对话、物品名称、地名场景等相关文字内容。) 5、申请网络游戏版号的游戏截图(游戏人物设定、物品设定、场景设定、游戏截图、操作界面等相关图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 号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3月17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 二○一○年六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游戏管理,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维护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游戏研发生产、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形式的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 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使用用户系统或者收费系统向公众提供游戏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虚拟兑换工具。 第三条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优先,弘扬体现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规范,遵循有利于保护公众健康及适度游戏的原则,依法维护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 第五条网络游戏行业协会等社团组织应当接受文化行政部门的指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指导、监督成员的经营活动,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第二章经营单位 第六条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确定的网络游戏经营范围;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 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化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办教科函[2004]31号 【发布部门】文化部 【发布日期】2004.02.04 【实施日期】2004.0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文化部 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的通知 (办教科函[200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本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的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艺术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艺术科学研究水平,发现和推出艺术科研精品,促进我国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我部决定开展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及奖励工作。这是我部在艺术科学研究管理方面的重要举措,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应予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2004年度工作计划,在人员和经费上予以支持,积极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工作,保

证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文化部设立的社会科学部级奖项。自“九五”以来,五年一届;本届评奖,设一、二、三等奖,由文化部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二、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由文化部有关人员和全国文化艺术科学界知名学者组成。 评奖委员会按学科分设若干评审组及由评奖委员会秘书长和各学科评审组组长组成的综合评审组,负责参评成果的评审工作。 评奖委员会成员及各学科评审组成员由文化部聘任。 三、评奖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由文化部教科司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艺术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划内科研成果的申报遴选工作;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负责评奖申报受理及分类整理工作。 四、“第二届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

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指南

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指南 2012年11月13日来源:文化部 ????为进一步完善国产网络游戏备案工作,依据《文化部关于实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市发〔2003〕27号)、《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4〕14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特制订本指南。 ????一、备案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二、备案需提交材料 ????(一)文化部网络游戏备案申报表(见附件一) ????(二)游戏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三)游戏操作说明; ????(四)游戏样品: ????1.客户端游戏:提供游戏客户端(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

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2.网页游戏:提供游戏服务器登录地址,并提供三份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3.手机游戏:提供装有报备游戏的手机三台(备案后退还),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4.其他游戏:根据游戏情况提供三份可正常遍历所有游戏内容的载体或媒介。 ????(五)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本项只需提供电子版); ????(六)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自行审核结果(须写明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内容,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并加盖公章); ????(八)游戏的《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非申报单位自主研发的游戏产品,则需提供该游戏产品着作权人出具的授权运营协议或相关合同等文件); ????(九)游戏若采用联合运营的运营模式,则需提供所有联合运营单位签署的代理协议合同的复印件,以及所有联合运营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填写《文化部国产网络游戏联合运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二)。 ????三、报备方式 ????(一)报备材料请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文化处(邮编:100020); ????(二)报备材料电子版须上传至“文化部网络游戏内容审查网上申报及

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美术考级题目(版)

文化部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美术考级题目(版) 国画(山水) 等级规格考题要求时间 —级×自选内容以记忆中的山水风景为题材,要求掌握树分四枝、石分三面等基本技法,并能处理大小、高 低等透视关系的不同变化。分钟 —级×自选内容内容能表达题意,构图完整,有一定的笔墨技巧和造型能力。能运用皴、擦、点、染等技法, 讲求笔力和墨色变化。掌握浅绛设色法或其它方法。分钟 级×夕阳山外山主题明确,有一定意境,笔墨技巧熟练,造型生动,构图完美。内容比较丰富,云烟、泉瀑 及点景要统一,同时注意画面的造势和节奏感。山石峰峦用笔用墨要有变化,画树(枯树、 寒树、点叶、夹叶等)要穿插有致,排列有序。掌握小青绿设色法或其它方法,题款用印 要与画面统一。 分钟 级×山中人家主题明确,有一定意境,笔墨技巧熟练,造型生动,构图完美。内容比较丰富,云烟、泉瀑 及点景要统一,同时注意画面的造势和节奏感。山石峰峦用笔用墨要有变化,画树(枯树、 寒树、点叶、夹叶等)要穿插有致,排列有序。掌握小青绿设色法或其它方法,题款用印 要与画面统一。 分钟 级×晴峦叠嶂画面自然生动,构图完美统一,能较好地处理画面中的主宾、呼应、疏密、隐藏、开合等关 系。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形神兼备、笔墨熟练并溶入个人风格特点。能表现不同风貌的山水题 材,掌握不同的用笔方法和变化规律,画作的墨色要层次分明、富有生气,用笔有骨力,赋 色要明净。题款书体风格及要求与作画风格一致,用印大小、多少及位置要恰到好处。 分钟 1 / 14

级×山居秋色图画面自然生动,构图完美统一,能较好地处理画面中的主宾、呼应、疏密、隐藏、开合等关 系。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形神兼备、笔墨熟练并溶入个人风格特点。能表现不同风貌的山水题 材,掌握不同的用笔方法和变化规律,画作的墨色要层次分明、富有生气,用笔有骨力,赋 色要明净。题款书体风格及要求与作画风格一致,用印大小、多少及位置要恰到好处。 分钟 国画(花鸟) 等级规格考题要求时间—级×自选内容具有初步笔墨认识,能用基础绘画技法表现记忆中的物象。 分钟 —级×自选内容能以所掌握的表现方式表现自己感受最深的物象,能掌握一些最基本的笔墨技法,构图能注 意均衡,色彩较自然。分钟 级×山花笔墨表现能力较强,并融会一定的传统技法,构图恰当,色彩较协调。画面表现与安排合理 统一而主体突出,能注意画面的意境与美感。题款用印与画面统一。分钟 级×春光图笔墨表现能力较强,并融会一定的传统技法,构图恰当,色彩较协调。画面表现与安排合理 统一而主体突出,能注意画面的意境与美感。题款用印与画面统一。分钟 级×鸟语花香应具备较好的绘画表达能力和较为鲜明的个人特点,笔墨舒畅,构图得势有气韵,层次丰富 而注意色调,画面比较协调而有生气,意境生动,形式上有一定美感。题款书体、内容及大 小要求与作画风格一致,用印大小、多少与位置恰到好处。 分钟 级×鹰石图应具备较好的绘画表达能力和较为鲜明的个人特点,笔墨舒畅,构图得势有气韵,层次丰富 而注意色调,画面比较协调而有生气,意境生动,形式上有一定美感。题款书体、内容及大 小要求与作画风格一致,用印大小、多少与位置恰到好处。 分钟备注:工笔花鸟时间延长分钟,可用白描形式。 2 / 14

游戏备案流程详解

游戏备案流程详解 近年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多次对互联网行业进行整顿,而在这些整顿中,发现众多网页游戏存在着“违法”行为。游戏从业人员意识到,合法运营才是保证长久经营的关键。针对这个问题,汉唐小编专门收集了关于游戏备案流程的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一)办理流程 1.资料提交省文化部 2.省文化部审批 3.文化部复审 4.下发文网文 (二)审批要求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 围; 2.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符 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3.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 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 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 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5.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 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 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 位; (三)送审材料 1.申请书,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3.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如验资报告、验资机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如学 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6.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 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审批流程 (一)办理流程 1.提交审批材料 2.版权保护中心受理 3.发放软件著作权证书 (二)申请条件 1.通过独立开发软件; 2.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 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送审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8号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条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八条文化站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 文化站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因乡镇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乡镇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职能和服务 第十条文化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文化部关于印发《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印发《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群发[199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现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发展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的规定,为加强群众艺术馆和其他文化事业的规定,为加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以下简称两馆)的建设,增加两馆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两馆工作要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吸取世界先进文明成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抵制资本主义、封建主义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第三条两馆建设要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中央给予必要的支持。要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对外开放,拓宽两馆事业发展的渠道,以创造优越的物质条件,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要理顺内部关系,改善经营管理,增强活力,逐步建立自我发展的科学管理机制。 第二章机构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州、盟)、地级市设立群众艺术

馆。 县、旗、县级市、市辖区设立文化馆。 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当设立文化馆分馆,属文化馆派出机构。 群众艺术馆与文化馆是业务指导关系。 第六条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会同政府编制部门,以两馆性质、任务、所在地区经济人口等状况和能保证正常工作开展为依据,参照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两馆的编制标准,确定各馆编制数额。 第七条两馆内部机构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八条两馆是独立的预算会计单位。 第三章性质 第九条两馆是国家设立的全民所有制文化事业机构。 群众艺术馆是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及研究群众文化艺术的文化事业单位,也是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文化馆是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文化艺术(娱乐)活动的综合性文化事业单位和活动场所。 第四章任务 第十条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两个文明建设、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影视录相发行放映、图书报刊、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使两馆成为吸引并满足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 群众艺术馆侧重组织具有示范性的活动,引导群众文化活动逐步走向高层次。

全国重点美术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做好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美术馆的公共文化服务作用,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三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提高美术馆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探索美术馆科学管理方法,推动美术馆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第四条文化部依据本办法实施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工作,评定出“国家重点美术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具有展览、典藏、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美术馆。包括国有的综合类美术馆和各种专题类美术馆,如美术名家艺术馆(纪念馆)等;也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在文化部门备案的具有民办非企业法人资质的民营美术馆。 —1—

第二章评估机构 第六条文化部成立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文化部艺术司。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依据本办法以及《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审核申报材料,对美术馆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议,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对应届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对“国家重点美术馆”进行年检和抽查,并据此提出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 第七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成员由文化部聘任,由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人员、美术馆管理专业人士、艺术家、评论家以及社会公众人士等代表共同组成,每三年一届。 第八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须对参评美术馆的申报资料及馆内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客观、公正的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评估工作的导向性和权威性。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研究落实“国家重点美术馆”年检和抽查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美术馆行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估委员会成员须严格遵循相关评估工作程序、规则和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影响评估结果;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为确保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成员对本人所在美术馆的评估工作予以回避。 第十一条在评估过程中,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委员会对所—2—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文化艺术发展中心 2019年保险项目需求 财产一切险 总保险金额:RMB 2.1亿元 房屋建筑(含装修) RMB 1.2亿 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含机器设备、配电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以及停车场充电桩设备等) RMB 4000万 仓储物(含图书馆分馆) RMB 2000万 24小时书香亭机器设备及玻璃防护罩(51个) RMB3000万 附加条款:1、盗抢险扩展条款 2、供水、供气、管道破裂损失条款3、公用设施故障条款 4、灭火费用扩展条款5、清理残骸条款6、专业费用条款7、预付赔款条款 8、重置价值条款 9、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10、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 11、玻璃破碎扩展条款12. 附加暴风、暴雨、洪水保险条款 公众责任险 累计赔偿限额:2000万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0万 每次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0万 每人每次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万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万 图书馆25家分馆,文化馆1家分馆保额: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家,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家,每人每次人身伤亡赔偿限额100万/家,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500万/家。 附加条款:附加火灾、爆炸、烟熏及水损条款,灭火及所致水损责任条款,广告及装饰

装置条款,电梯责任条款,停车场责任条款 停车场:总车位326个,每车位每辆车最高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500万。 雇主责任险 保险金额:死亡、伤残(100万) 医疗(5万) 住院津贴(200元/天) 免赔:零免赔 人数:118人 附加条款:附加24小时个人意外条款,附加临时海外工作培训以及休假条款

网络游戏运营资质——游戏运营备案

网络游戏运营资质——游戏运营备案 一、什么是游戏运营备案? 文化部游戏备案,又叫做文化部游戏审查备案,是指文化部要求在游戏上线运营后的30日内到文化部做游戏运营备案。 二、为什么要办理游戏运营备案? 文化部49号令第十三条国产网络游戏在上网运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按规定向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已备案的国产网络游戏应当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 三、游戏运营备案办理条件 1、经营正常的公司 2、游戏开发完成 3、申请游戏运营备案的企业具备ICP经营许可证 4、申请游戏运营备案的企业具备游戏著作权证 5、申请游戏运营备案的企业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四、游戏运营备案办理流程 1、登录中国文化市场网游戏备案系统 2、网上填报网络游戏运营备案材料 3、若网络游戏运营备案材料有问题,修改材料,直接在系统上提交 4、网络游戏运营备案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上直接公示备案情况、下发国产网络游戏备案通知单 五、游戏运营备案办理所需资料 1.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2.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3.产品操作说明; 4.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5.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6.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7.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8.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六、游戏运营备案办理注意事项 1.棋牌游戏报备时,除需提供上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交所有运营企业填写的《棋牌游戏产品情况登记表》以及4份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的账号和密码; 2.游戏平台报备时,可按照平台游戏类别打包申报,除需提供上述材料之外,还需提交《平台游

内地营业性演出办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内地营业性演出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内地营业性演出的申请和办理。内地营业性演出是指内地文艺表演团体及演员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举办内地募捐义演和公益性演出按本指南办理。 二、申请事项 事项:举办内地营业性演出的申请。 分项:举办、变更、备案。 三、法规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四、实施机关 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地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受理窗口负责内地营业性演出申请的受理和证件送达。 五、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审批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在非演出场所演出的,申报主体应当为依法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节目不得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内容。

七、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 除当面提交外,申请材料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政务等途径提交,也可委托代理人提交,经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后,当场办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二)材料清单 1.举办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举办演出活动承诺书》; (2)演出举办单位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演出场所备案证明》复印件; (3)演出举办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参演的演员名单、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 (6)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机构设置简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機構設置簡介 辦公廳 主任:楊建昆 副主任:張建康 副主任:熊遠明 副主任:周廣蓮 主要職責: 綜合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部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保密、信訪工作和機關財務工作;管理機關行政事務。 組織機構:下設處室 辦公地點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部長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 100020 59881432

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樓4層 辦公室(信訪辦公室)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100020 59881134 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樓3層 新聞信息處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100020 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樓4層59881429 督查處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

100020 59881442 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樓4層 秘書處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100020 59881200 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樓2層 機要檔案處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100020 59882061 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樓4層 機關財務處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100020

59881503 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樓5層 秘書二處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北 100020 59881533 大街10號文化部辦公樓5層 政策法规司 司长:韩永进 副司长:孙若风(正局级) 改革办副主任:洪永平(正局级) 主要职责: 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统筹协调重要文化政策调研工作;拟订文化艺术中长期发展规划;承办机关法律事务;指导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组织机构:下设处室 办公地点 邮政编码

文化部朗诵考级八级篇目.

中级八级(各项考核一篇,抽签定) 一、自由体诗歌 1、微笑(杨钧炜) 微笑是心灵上无声的问好, 微笑是淡雅友爱的花苞。 它是像蓝天一样宁静的小诗, 它是试探性的信任和礼貌。 不要只在上级面前才把微笑慷慨馈赠, 不要见了关系户才咧开嘴角。 不要为了谋求私利就去廉价拍卖, 不要为了失望和惆怅就把它扔进了地窖。 在繁忙的柜台,在拥挤的车厢, 在摩肩接踵的人行道, 越是那火星容易燃爆的地方, 越是需要有微笑。 我们的事业展开了金色的翅膀, 喜悦溢出了嘴角,漫上了眉梢。 微笑应该成为我们经常的面容, 微笑应该成为我们共同遵守的一个信条。 朋友们,微笑吧,微笑是沉静的美, 朋友们,微笑吧,微笑是文明的桥。 让全世界都投来羡慕, 中国充满了微笑。 2、黄山松(张万舒) 好!黄山松,我要大声为你叫好, 谁有你挺得硬,扎得稳,站得高。 九万里雷霆,八千里风暴, 劈不歪,砍不动,轰不倒。 要站就站上云头, 七十二峰你峰峰皆到。 要飞就飞上九霄, 把美妙的天堂看个饱。 不怕山谷里阴风的夹袭,

你双臂一抖,抗得准,击得巧! 更不畏高山雪冷寒彻骨, 你折断了霜剑,扭弯了冰刀。 谁有你的根底艰难贫苦啊, 你从那紫色的岩石上,挺起了腰。 即使是裸露着的根须, 也把山岩紧紧地拥抱。 你的雄姿像千古高峰不动摇, 每一根针叶,都闪烁着骄傲。 那背阳的阴处,你横眉怒扫, 向着阳光,你迸出劲枝万千条。 呵,黄山松,我热烈地赞美你, 我要学你艰苦奋战,不屈不挠。 看,在这碧紫透红的群峰之上, 你像昂扬的战旗在呼啦啦地飘。 3.年轻,真好! 年轻,真好! 全世界都在向你微笑。 哼着歌, 迎着朝霞, 在无尽的田野自由呼吸,欢快奔跑。 看! 盛开的野菊向你频频点头。 听! 晚秋的蟋蟀也在为你欢叫。 年轻,真好! 举起巨石 敢于苍天叫嚣。 来到旷野, 与狼公舞,与虎相交。 啊! 年轻,真好! 整个世界都与我交融, 交融在爱的怀抱。

游戏文化部备案审批方案

游戏文化部备案审批方案 网络游戏上市都要文化部做游戏备案。目前网络游戏备案主要向两个政府部门申请。一个是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网络处,另一个是新闻出版总署数字科技司。网络游戏备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游戏运营备案,一种是游戏出版备案。游戏运营备案——指文化部要求在游戏上线运营后规定时期内内到文化部做游戏运营备案。游戏出版备案——是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相关游戏出版运营的批文号的简称。——更多相关专业详情可咨询汉唐信通 游戏文化部备案审批——游戏运营备案 游戏运营备案审批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游戏运营备案审批材料 1、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产品操作说明 2、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3、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4、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5、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游戏运营备案审批流程 游戏运营备案审批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游戏文化部备案审批——游戏出版备案 游戏出版备案审批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游戏出版备案审批材料 1、游戏文字及图片全部脚本;文字稿包括:游戏总体介绍、开发运营公司介绍、NPC 人物对话、物品道具名称、技能列表说明、任务文本、防沉迷设置说明、游戏内的屏蔽词库等相关文字内容; 2、游戏演示光盘[游戏自动演示视频刻盘] 电子版本;录制时长为十分钟左右,包含游

文化部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

文化部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 2009年11月12日22:59 中新网11月12日电由中国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共同组建的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11月12日在京同时成立。成立大会前夕,文化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答问全文如下。 加速打造文化产业“国家队” ——文化部负责人就三家文化“央企”成立答记者问 由中国东方歌舞团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报社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共同组建的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11月12日在京同时成立。成立大会前夕,记者专访了文化部负责人。 转企改制缘何“大提速” 记者:从2003年到2008年,文化部只组建了一家集团公司,即由中国对外演出中心和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两家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而今年一次性就推动四家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了三家集团公司。改革步伐大幅度加快的原因是什么? 文化部负责人:我认为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文化系统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新的文化发展理念,解决了长期困扰人们的文化发展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为推动转企改制工作扫清了思想上的障碍。 其次,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改革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作为中央确定的首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自组建以来,走出了一条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发展的新路,实现了从文化中介商到文化集成商的转变。2008年,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0座城市,举办了74项、5600场次演出和展览,其中商业项目超过60%。这些发展成绩,为改革赢得了声誉。

文化部游戏运营备案

文化部游戏运营备案 游戏运营备案——是指文化部要求在游戏上线运营后的一个月之类内到文化部做游戏运营备案。 游戏备案的种类 游戏备案有两种,一种是游戏运营备案,一种是游戏出版备案。 游戏运营备案申请材料 国产游戏运营备案材料如下: (一)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二)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三)产品操作说明; (四)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五)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六)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参考法律法规 《国产网络游戏产品备案指南》 《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净化网络游戏软件的工作方案》 《游戏产品内容审查标准》 进口游戏运营备案材料如下: (一)互联网游戏出版物的中外文名称;

(二)著作权人情况(中外文名称、所在国家或地区、经营情况等);(三)引进前的运营情况; (四)详细的作品内容介绍; (五)计划的出版(公测)时间; (六)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等。 游戏出版备案申请材料 (一) 游戏介绍 (二) 测试帐号及密码(5组) (三) 游戏屏蔽词库 (四) 游戏脚本 (五) 彩色游戏截图(需附图片说明) (六) 防沉迷系统 (七) 出版社审读报告 (八) 出版合同 (九) 出版与网络监管协议 (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十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审批时间 60-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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